XX中学职称评定细则
经研究,本校职称评定细则如下:
一、入伍年限:从入伍时间开始,每年1分,逐年计算,最高20分。
二、聘任时间:从任现职开始,每年1分,逐年计算,最高10分。
三、学历:专科3分,本科5分。
四、考绩:以上一学年度两学期期中、期末四次考绩名次分数(按年级名次计算)乘以30%计算,具体为:第1名80分,第2名70分,第3名60分。
五、考勤:满分10分,以考勤统计每月得分总和除以月数即为本项得分。
六、工作量:以每周代课时数计算分值,其中参评科每节课按1分计算,不参评科按每节0.8分计算。
七、测评:评审组对每个人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综合测评,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所得的分值平均后再乘以20%计入总分。
八、加分:
1、优:5分,不累计;
2、表彰、嘉奖: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取其中一次最高分;如有嘉奖和
优只计嘉奖分)。
3、论文: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不累计)。
4、领导班子成员:3分
九、支教人员:
1、工作量:按本校上一学年度最高工作量计算。
2、考勤:以参评人员最高分计算。
3、考绩:以最高分95%计算。
4、加分:加5分。
九、本次职称评审如因其它原因未能批准通过的人员,,三年内不予申报。
XX中学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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