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在经济管理学院旅游服务学院任课的教师教学业务管理,强化教书育人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教师业务量化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经济管理学院旅游服务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内容及权重
(一)考评对象:在经济管理学院旅游服务学院任课的教师 (二)考评内容:会议出勤和教学检查、教学测评等内容。 第一项:会议出勤和教学检查(100分)
会议出勤指经济管理学院旅游服务学院组织召开的各种教学工作会议(含业务学习、研究室会议等)。教学检查内容为教学基本资料和教学基本环节。教学基本资料指授课计划、教案、教务日志、试卷、学生成绩单、教学质量分析和教学反思等。教学基本环节主要指备、教、批、辅、考等环节。
第二项:教学测评(100分)
1、测评内容:由学生评教(30%)、督导评教(30%)和经济管理学院旅游服务学院联合考评组评教(40%)三部分组成。 2、测评办法:学生评教以学院网上评教为依据。督导评教以学院督导评教占30%,二级督导评教占70%计算(若考评期内只有单方督导的,按单方督导占100%计算。若无督导评教则以经济管理学院旅游服务学院学生问卷评教计算)。经济管理学院旅游服务学院联合考评组评教,取考评组的平均分。
二、考评办法
会议或业务学习考勤由教务科负责统计,每学期末统计一次。教学检查以三期教学检查为主要依据。由相关专业研究室主任、二级督导员组成检查小组,根据《经济管理学院旅游服务学院任课教师教学业务量化考核细则》(附件1),对教师送检资料逐项量化评比,取检查组成员的平均分作为教师该项最后得分,并填写《经济管理学院旅游服务学院任课教师教学业务量化评分表》(附件2)。三期检查平均分即为教师本学期教学检查得分。教学测评中的学生评教于每学期末进行,由经济管理学院旅游服务学院教务科组织各班开展。督导评教贯穿于整学期,学期内原则上每位教师至少被听课一次。被听课多次的,取多次听课平均分作为督导评教总分。联合考评组评教由教务科具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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