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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2021-10-20 来源:乌哈旅游
全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员培训期间管理制度

(一)全科医师培训学员在培训基地期间,接受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及所在科室教研组的领导和管理,应自觉遵守培训基地的规定。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应自觉做到不迟到、早退。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提前半小时上班,对主管病人进行巡视并做好查房前的准备工作。上级医生查房时,应报告病人病史、检查结果并提出诊断处理意见。

(四)学员在培训期间应认真完成指导教师指定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上直接接受带教教师或科室上级医生的指导。

(五)培训学员在指导老师、上级医生和护士长的指导下,参加临床医疗和门急诊工作。

(六)培训学员患病可凭病情证明书请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参照在职职工请假审批。学员请假1天,由带教老师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学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组组长同意并签字,报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3天以上须经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七)建立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学籍档案,严格考勤,对于不按时参加培训的学员记录在册,无故不参加培训超过10天者上报市卫生局。

二、教学差错和事故处理办法

(一)发生教学差错或事故后,当事者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填写《教学差错或事故情况表》(一式三份)后,随即向全科医师管理办公室报告。教学差错由全科医师管理办公室做出处理,并报医院医务科、人事科备案;教学事故由全科医师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调查,在一周内报医院医务科,由医务科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领导批准。

(二)在调查、鉴定、处理过程中,凡与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当事人或科室有利益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发生教学事故的科室,应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四)对造成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责任人,根据其情节轻重、认识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与相应的处分。

(五)教学差错责任者必须在其科室内作检查,并在全院内通报批评,扣发当月奖金的50%。教学事故责任人必须在全院内作检查,并在全院内通报批评,其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奖金的30%-50%。

(六)发生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不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

或伪造、销毁证据,阻扰调查者,一经查出,将追究其本人及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七)当事人对教学差错或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有争议的,可在处理书发出15日内,向医院全科医师管理办公室申请复议;全科医师管理办公室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重新研究处理。

三、学员违纪处罚制度

(一)培训学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学员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1、口头警告: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学员管理制度,然情节较轻,未造成大的损害,且认识态度较深刻者,给予口头警告。

2、通报批评:学员违反管理制度,影响较坏认识不深刻者,给予通报批评。

3、暂停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影响较坏,并造成一定的实质性损害,且认识不深刻者,将依据情节轻重予以暂停培训2周至1个月,暂停培训时间必须在培训结束后在该科室补回培训,科室方予签培训鉴定。

4、退回原单位: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医院管理制度,造成较大的实质性损害,影响较坏,认识不深刻,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将依照本制度予以终止该学员的培训,将其违纪情况写入培训鉴定表,退回原单位,不再接纳其来我院培训。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按照轮转表进行轮转,不得擅

自调科,如有未经办理调科手续而擅自调科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至暂停培训处分。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注重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如有因诊疗态度差,受患者投诉,或因工作态度差,与科室医护人员顶嘴、争吵,影响较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至暂停培训处分。

(四)学员不得冒名顶替老师签名,开具各种医嘱、处方、检验单、报告单、疾病证明书等,如有上述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至暂停培训处分,若因此引起医疗纠纷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按照各种操作规程,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如有违反规定,将予以口头警告,若因此引起医疗纠纷者,除负相应责任外,还予退回原单位处理。

(六)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持严谨、廉明的态度作风,不得收取病人的红包、礼物,如有发生,除退回红包、礼物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至暂停培训处分。

(七)所有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所有受暂停培训以上处分者均函告原单位;所有受处分情况均写入培训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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