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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土建结构工程》宣贯课件

2020-08-31 来源:乌哈旅游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土建结构工程》DL 5190.1-2012宣贯提纲

中国电力建设工程企业协会

2012年6月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土建结构工程》DL 5190.1-2012已经国家能源局批准,并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为了使广大电力建设技术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掌握和本标准,本讲座将对本标准出台背景、主要创新内容、新颁布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术语、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标准)及如何运用,作解读;

一、

本标准出台背景

二、

主要修改与创新内容

三、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出台背景

原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SDJ 69-87出版已二十多年,其当年所引用的土建规范均系70年代;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建设部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对土建的原施工规范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实施了验收与评定的分离,在规范中删除了工艺、施工方法的篇幅;导致无替代的技术规程;同时设计规范、试验方法及新材料的不断更新,使《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适用性已严重脱离目前的施工现状;

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订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要求,在原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SDJ 69-87的基础上修订,新标准为《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土建结构工程》DL 5190.1-2012,系行业标准(不是推荐标准DL/T);

主要修改与创新内容

1 按照现行的有关标准,对原标准进行相应的修改;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82号文件中关于《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有关规定,增加了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3 在第4章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增加了钢梁现浇混凝土板组合结构、钢梁压型钢板底模混凝土结构两节内容;(栓钉的应用)

4 将原标准第6章地下沟道和附属设备基础修改为地下结构,增加了基坑开挖、基坑降排水、深基坑支护、防水防腐蚀等内容;

5 将原标准第7章水泵房、第8章双曲线型钢筋混凝土冷却塔及其附录删除,这部分内容编入《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8部分:水工结构工程》;

6 新增烟囱工程、其它工程、季节性施工三章。其中在其它工程一章中包含了空冷工程、脱硫、脱销工程、筒仓结构、 金属压型板围护结构等内容;

7 在第6章钢结构中增加了构支架结构、网架结构两节内容,钢结构防腐、防火单独组成一节;

8 原标准第3章第4节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液压滑模施工从正文移至附录;

适用范围:

1、本标准不涉及地基处理、建筑封闭、装饰装修、道路、节能环保、建筑电气、建筑给排水、智能建筑、电梯等。

2、考虑到土建施工的特点,本部分未对机组容量、设备参数加以限制。

3、核电常规岛工程是指除核岛以外的汽机房、输变电等项目。

4、新能源工程指太阳能、风能及生物质等发电工程。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强制性条文

以下将重点介绍主要技术内容

1、 基本规定第3.0.2条:有见证取样检测要求的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见证取样的人员应有相应的资格。】

基本规定第3.0.2条:对工程所用的水泥、钢筋等主要材料应进行跟踪管理

【水泥跟踪应以浇筑单为准,详细记录水泥出厂、入库(罐)、出库、浇筑部位、浇筑量、混凝土标号、浇筑时间及塌落度等。】

【钢材跟踪应以钢材库总表和钢筋放样单为准,详细记录进场时间、入库时间、使用部位、使用量、钢材出厂证明、复试报告等。】

2、基本规定3.0.6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和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及拆除、爆破工程等,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本条文系强制性条文;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摘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四、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摘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及其他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四)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五)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1.4 清水混凝土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措施。非外露基础和进行装饰的外露混凝土结构不宜采用清水混凝土。

【地下结构及进行装饰的外露结构不宜采用清水混凝土是为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费用,减少浪费,满足环保及低碳经济的要求。】

4.2.1 当采用钢管脚手架支模体系时,应符合《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的有关规定。钢管、扣件等构配件应按有关的标准进行验收,钢管、扣件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管脚手架及扣件等构配件的质量直接危及施工安全,国内外许多现浇结构脚手架事故都有这方面的因素。扣件拧紧力矩应在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在满堂脚手架体系中,关键部位只要有一个不合格的扣件就可能导致重大的安全事故。施工中应按实际选用的钢管壁厚进行计算。钢管、扣件等构配件应按照有关的标准进行验收,经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2.2 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及其支撑体系应根据工程实际选定,并进行配模设计;

2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强条)

【应按照实际使用的材料规格进行计算,控制支撑体系的强度和刚度,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累计变形不应大于混凝土的外形尺寸偏差要求,必要时应对累计变形量进行核算,根据计算结果编制施工方案。无论何种材质的模板,其接缝都应保证不漏浆。本款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中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4.2.7 模板表面应涂刷隔离剂。隔离剂不得玷污钢筋,不得影响结构外露表面的观感。

【 模板表面涂刷的隔离剂可能会在涂刷后沿模板向下流淌,污染混凝土的结合面, 有些油性的脱模剂在模板的安装过程中会碰到钢筋,影响钢筋的握裹力,这些隔离剂还会渗透到混凝土的表面,在模板拆除后留在混凝土的表面,影响感观质量,故应采取措施避免隔离剂在拆模后对混凝土特别是清水混凝土外观质量造成影响。】

4.2.16 现浇混凝土结构拆模期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留孔洞内模的拆除,应保证混凝土表面不发生塌陷和裂缝,拆模时应避免振动和碰伤孔壁;

2 承重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4.2.16的规定;

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经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释义】

4.2.8 模板接缝不宜设置装饰性凹槽,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分别为梁柱±5mm、板墙壳±3mm,接缝处设置装饰性凹缝使钢筋保护层在同一截面处发生明显变化,影响结构的耐久性,有些在梁柱接头位置设置的装饰性凹缝甚至影响结构的强度,故不宜设置。】

4.2.11 安装墙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6 拆模时应将螺栓孔洞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或将螺栓头切除并做防腐处理。

【螺栓头的切除应在取出木块或塑料栓垫后在螺栓的根部切除,并进行防腐处理后抹平,以下混凝土结构不宜采用PVC管,将导致渗漏:有防水要求的沟道、屋面女儿墙等】

4.2.14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埋件钢筋的数量、规格和焊接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板面宜用等离子切割机、剪板机等机械工具下料,应除去预埋件四周的毛刺。预埋件钢筋的焊接,宜采用埋弧压力焊。成批生产前应对焊件先作试验以确定工艺参数,并对成型后的预埋件按规定进行钢筋焊接T型焊试验;应采取措施控制埋件焊接变形;

【按JGJ18的5.7.1规定 预埋件钢筋T 型接头的外观检查,应从同一台班内完成的同一类型预埋件中抽查5%,且不得少于10 件。

5.7.2 规定当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以300 件同类型预埋件作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当不足300 件时,亦应按一批计算。 应从每批预埋件中随机切取3 个接头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00mm,钢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或等于60mm】

6 预埋件与钢筋焊接固定时,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不得损伤钢筋。预埋件的固定严禁与受力主筋焊接。采用焊条焊接时应根据钢筋级别、直径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预埋件一般不宜与钢筋焊接固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与箍筋进行电焊固定;但绝不能与受力主筋焊接进行点焊或焊接固定,特别是Ⅱ级以上钢材】

4.4.10 当采用管道泵送混凝土时,不得将钢筋作为管道的支撑点。

【 释义: 】

4.4.13 大体积基础混凝土施工,除应符合《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 经混凝土温度应力计算,当整体浇筑不能满足抗裂要求时,基础可分段(块、层)跳仓或设置后浇带浇筑混凝土,也可在混凝土中添加膨胀剂,不宜采用强制或不均匀的冷却降温措施降低混凝土中的最高温度。分块的基础应间隔进行浇筑,分块接合面应按施工缝处理,该结合面侧模可采用拉网钢板;分块浇筑的间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大于14d。后浇带内浇筑的混凝土宜添加膨胀剂;

【强制或不均匀的冷却降温措施是指采用预埋管道通冷却水进行降温的方法,此方法

易导致混凝土内部裂缝且不易发现;分块的基础应间隔进行浇筑是指后浇带】

4.4.14 高强混凝土的施工,除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混凝土搅拌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计量,缩短运输时间,减少坍落度损失。严禁在混凝土坍落度损失后加水处理;

6 应加强对高强混凝土的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14d。

【严禁在混凝土坍落度损失后加水处理,随意加水将导致混凝土强度的降低,特别是高强混凝土水灰比的控制是格外重要,在施工现场要高度重视;高强混凝土的养护是重中之重,高强混凝土终凝后养护决定了强度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及混凝土的表面质量】

4.4.15 框排架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5 吊车梁宜与框排架分开浇筑,不得在梁内任何部位留施工缝,不得出现冷缝;

6 混凝土浇筑时,负弯矩钢筋应采取专项保护措施;

【释义:施工缝,负弯矩钢筋】

4.4.17 施工缝的留设及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及处理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留设的施工缝位置不符合要求时应在施工缝处设置插筋;

2待混凝土强度等级达5MPa后,清除表面的浮浆层和松动的石子并冲洗干净;

3在浇筑混凝土前湿润24h且不得积水;

4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杂物清除,然后再浇50mm~100mm厚与混凝土内浆体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并应及时浇筑混凝土;

5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

【释义:当留设的施工缝位置不符合要求时应在施工缝处设置插筋;清除表面的浮浆层和松动的石子并冲洗干净;】

4.4.18 预埋件周边的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浇梁、板、柱顶面混凝土时,应将顶面预埋件四周混凝土加高,振捣时把混凝土压向埋件底部,直至埋件边缘冒浆。当埋件短边大于150mm时,应在埋件上开排气孔;

【释义:当埋件短边大于150mm时,应在埋件上开排气孔;】

4.5 钢梁现浇混凝土板组合结构

4.5.7 在钢梁栓钉安装前应制定栓钉施焊工艺并进行焊接工艺试验。栓钉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栓钉焊接的电源,应与其它电源分开,其工做区应远离磁场,或采取防磁措施。栓钉高度允许偏差为±2mm,偏离垂直方向的倾角应≤5°。目测合格后,再按规定进行冲力弯曲试验,弯曲30°时焊接面不得有任何缺陷。

【释义:栓钉焊接在钢梁现浇混凝土板组合结构与非组合结构的区别】

4.6 钢梁压型钢板底模混凝土结构

4.6.3 对组合式压型钢板模板,在安装前应制定栓钉施焊工艺,并进行焊接工艺试验。栓钉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释义:由设计确定是否要进行试验】

5.2 构件制作

5 钢筋的加工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严禁在HRB400及以上级别的钢筋上点焊、引弧;

5)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HPB300级钢筋制作。

【释义:】

5.4.5 装配式结构在安装过程中,其稳定性和二次灌浆应符合下列规定:【强条】

1 结构安装宜采用分层吊装法或阶梯形吊装法,不宜采用逐跨垂直到顶吊装法;

2 结构安装过程应按施工方案设置临时支撑或缆绳。该临时支撑或缆绳的直径和数量、设置位置和支撑方式等,应按结构在吊装施工阶段的风载大小、吊装层高度和吊装方法等进行综合计算分析,在施工方案中予以确定。缆绳及临时支撑拆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框架梁与柱的连接设计为铰接,结构设有柱间支撑或刚性跨时,应在每层结构吊装找正并及时完成柱间支撑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或缆绳;

2)纵向框架梁与柱的连接设计为刚性连接时,必须在该层的柱接头和柱梁接头焊接、灌浆后,待灌浆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0%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或缆绳。

【释义:】

6 钢结构

6.1.8 焊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应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释义:JGJ18的规定】

6.2.10 用螺栓连接的大跨度构件及大型组合式钢结构,如钢煤斗、除氧煤仓间框架及汽机房屋架等,应经预组装后方可出厂。各类制孔严禁带毛刺出厂。

【释义:规范规定:】

6.3 钢结构安装

7 钢柱脚底板面与基础间的间隙,在二次灌浆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保证空隙完全填实,并应在柱脚包裹混凝土浇筑前完成。

【释义:剪力槽】

6.3.3 连接和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3 高强螺栓连接副在使用前,应从每批螺栓中任取8套,进行扭矩系数或轴力检查。具体要求应符合《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82的有关规定;

5 高强螺栓紧固和检查用的各种工具在使用前或使用过程中,检查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手动扭矩扳手:检查用,每月定期挂重检查一次,精度偏差<3%;施工用,每班前挂重检查, 精度偏差<5%;

2) 电动扳手(不包括TC扳手):初拧用,每周检查一次;终拧用,每班使用前均须检查(指大六角头终拧用扳手)。

【释义:计量认证及计量管理】

7 高强螺栓紧固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初拧,初拧紧固应达到相应标准的规定值,一般为螺栓标准预拉力的50%;第二次为终拧,终拧紧固后与标准预拉力的偏差应在±10%之内。高强螺栓的初拧、终拧宜在24h内完成;

【释义:高强螺栓紧固时间要求】

6.5 网架结构

9 网架在没有形成稳定的受力体系以前,根据网架的重量和安装顺序,必须经计算确定设置临时支承点或拉设缆绳。网架节点下方用脚手架设置临时支承点时,必须对脚手架

的承载能力、刚度及稳定性进行计算;【强制性条文】

【释义:临时支承点】

6.5.3 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建筑钢网架结构,且设计有要求时,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要求对焊接球节点、螺栓球节点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

6.5.4 钢网架结构总拼装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 ,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释义:二次测量】

7 动力设备基础

7.1.1 本章适用于汽轮发电机基础、电动或汽动给水泵基础、磨煤机基础、碎煤机基础、风机基础等动力设备基础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

【释义:动力设备基础范围】

7.2.8 基础底板应有便于架设钢筋的骨架,以便在安装钢筋、支模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保证钢筋位置正确和稳定。

7.2.9 钢筋连接方式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大型动力设备基础的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接头应做抗疲劳强度试验。

【释义:钢筋骨架、抗疲劳强度试验范围】

7.2.15 块体式基础应连续浇筑,不应留施工缝,并应有混凝土不能连续供应的应急预案。构架式基础,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可在下列位置留设水平施工缝:

1 基础底板与墙、柱相接处。

2 中间平台处。

3 框架梁底。

4 基础(底板)的墙、板、梁可与框架分开施工。

5 汽轮发电机基座水平施工缝不宜超过三道。

【释义:块体式基础水平施工缝设置易导致的结构裂缝】

7.2.18 对座落在岩石地基上或约束较大的垫层上的设备基础,应根据设计或混凝土抗裂要求计算设置滑动层。

【释义:为什么要设置滑动层】

8 地下结构

8.1.1 本章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燃料供应系统(卸煤沟、翻车机室、调车机基础、输煤道、转运站)、主厂房地下设施、厂区地下设施等地下部分施工

【释义:范围及地质条件】

8.1.3 土石方爆破、基坑支护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释义:】

8.1.7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以下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释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8.2.7 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8.2.7 对开挖深度较深的地基,当地基土被移除后,对地基而言相当于减少了荷载,地基会反弹,如果开挖深度较深且放置时间较长地基甚至会因反弹隆起而出现裂缝,因此,一般情况下应抓紧基础部分的施工,及时进行土方回填,将基础及土方的荷载及时堆压在原基层上,这个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对基层的隆起进行监控。同时应考虑基底土的剪切破坏对周边的影响】

8.5.7 对拉螺栓应设止水片;穿沟、坑(池)或地下室侧壁的预埋套管,应设止水环,

止水环与套管应满焊。

【释义:】

8.5.12 水平施工缝宜采用“凸”槽;对水位较高的工程,宜设置止水钢板, 止水钢板应折边,折边方向朝迎水面。

【释义:】

8.7.3 防水、防腐蚀层涂料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5 涂料施工现场应有防火、防毒、通风措施;

【释义:8.7.3 进行有害、有毒的防水、防腐施工时,应加强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密闭环境应加强通风,防止火灾及中毒事件,并对于剩余的涂料及容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8.7.7 止水带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止水带的材质、规格、型号、接头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且外型完好无破损;橡胶止水带应进行现场复试。

2 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固定牢靠、平直,不得有扭曲现象。四周混凝土应振捣密实;

3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止水带的成品保护,防止破损。

【释义:8.7.7 止水带在安装时一定要考虑伸缩缝处的模板在混凝土浇筑后如何拆除。止水带周边的混凝土特别是底部看不见的位置混凝土应采取措施保证密实。止水带在施工过程中最容易发生损坏,相邻两段沟道或隧道施工间隔时间较长时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8.7.8 有防水要求的坑、池、沟道和隧道,底板和墙板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不宜留施工缝。若留施工缝,应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在穿过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加螺栓堵头,螺栓上应加设止水环。拆模后应将留下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并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平。

【释义:】

9.1.8 烟囱基础施工应符合《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的有关规定。烟囱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不得留施工缝。基础底板与环壁可分开施工,但间隔时间不宜超过7d。

【释义:烟囱基础一般属大体积混凝土,不允许留施工缝。环壁与基础底板分开施工时,宜在7d内完成,这主要是为了防止环壁混凝土裂缝。对环壁而言,底板对其的约束较大,如果在底板混凝土浇筑后较短的时间内浇筑环壁混凝土,这时底板混凝土内部的温度依然较高,当环壁混凝土浇筑后,底板混凝土降温的同时体积会沿径向收缩从而释放其对环壁的一部分约束。但是,如果底板混凝土温度已经降到正常的温度范围,这时浇筑环壁混凝土,就如同在基岩上浇筑混凝土,其约束力较大,对于较大的烟囱基础其环壁混凝土抗裂一般较难满足。因此,环壁混凝土的浇筑在底板混凝土浇筑后越早越好。

9.2.8 采用电动(液压)提模工艺安装模板时,内外模板应设置对拉螺栓,对拉螺栓的间距、规格、位置应计算确定。

【释义:采用电动提模(液压)工艺安装模板时,内外摸板不应使用对拉片代替对拉螺栓,避免对拉片腐蚀污染筒壁表面。】

9.2.9 筒壁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钢筋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施工中可采用电渣压力焊、绑扎搭接或机械连接,当采用机械连接时钢筋端头应用机械切割;环向钢筋可采用焊条电弧焊或绑扎搭接,并进行预弯。钢筋的间距、数量、型号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0.3.14 圆形煤场基础属大体积混凝土,应采取温度控制措施,以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

【释义:堆煤线以下的模板对拉螺栓处理,如何确保圆形壁钢筋的保护层】

10.4.9 檩条施工时要根据图纸设计的尺寸规格从下向上依次焊接,保证檩条的水平度和平整度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檩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墙檩托板连接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应满足安装檩条所需,再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檩托板的安装,若需补埋件,应采取相应措施。

2 檩条托板均应双面角焊,沿长度方向满焊,当托板长度大于300mm时,应增加一支撑板。

3 檩条安装应吊线,确保水平位置上下统一,使檩条内外侧面在同一垂直平面内。

4 拉杆的设置、拉条的连接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5 镀锌檩条应采用螺栓连接。

【释义:镀锌檩条与非镀锌檩条的施工】

11.4.8 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等工程,在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进行首次沉降观测时,应连续进行两次独立观测,并取观测结果的中数作为变量的初始值。

3 建(构)筑物每完成一层观测一次;独立设备基础的设备安装完成前后各观测一次。

4 烟囱混凝土筒壁每升高50m左右观测一次;储煤筒仓(含封闭煤场)、灰库、空冷支架柱等土建主体施工完成后、设备安装及堆料加载前后各观测一次。

6 施工期间总观测次数不应少于6次;从建成投运到移交生产,每月宜观测一次。

7 观测过程中,如建(构)筑物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发生时,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构)筑物突然发生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且对发生裂缝的结构进行裂缝观测。

【释义:注意汽机基座的变形观测】

12.2 雨期施工

【释义:新增章节;雷暴雨天气不宜进行室外作业。烟囱等高耸建(构)筑物、大型机械设备及脚手架等应设置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防大(台)风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均应有防台风应急预案;2 大(台)风来临前采用加设地锚、拉缆风绳(网)、加挡风板及捆绑等措施对一些设施进行临时加固;3 根据情况可对全现场采取全面断电措施;4 大(台)风过后应立即抽排基坑内的积水;5 大(台)风过后应对脚手架、钢筋、模板、电气及机械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

12.3 高温施工

【释义:新增章节;高温施工期间,应对水泥、砂、石的贮存仓、料堆等采取遮阳防晒措施;控制混凝土浇筑入模温度不应大于35℃。】

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 沈铭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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