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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 实习报告

2021-08-21 来源:乌哈旅游


实习报告

在四十几天的实习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法学实务知识,亲身体验了法官的工作内容。对法学专业本身、法学实务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实习作为一扇通向社会的大门,让我对社会有了一定的认识与感知。更重要的是对自己将来的职业发展有了比较明确的方向,这也是实习的收获。

一、 在实习中学到的知识

实习就是在实践中学习。我在武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实习,说实话,一开始我对立案庭的态度和大多数人一样——不满意,认为没什么好学的。我也一心想去民庭、刑庭,可是一段时间下来发现,事实不是想象中那样的,自己有点想当然。立案庭的法官都是法院资格老、业务精、能力强的法官,没有一定的工龄是不能分到立案庭工作的。原因在于立案庭的工作专业性强、法律涵盖广泛,对法官的法律修养、沟通能力、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的要求比较高。同时,在立案窗口更有利于接触社会,基础更广泛的实务工作。在实习中我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 填写法律文书

听起来这个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会写字就可以胜任,其实不然 ,法律文书的填写有许多注意事项,下面民事案件流程表为例。表头是“案由”,案由的确定是考察一个法科学生能力工作,没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做基础,很难在短时间内作出准确的定位,对案件进行分类,以完成对其他事项的填写。案由的填写很有利于培养人的归纳总结能力与分析能力。在确定了案件的案由之后就要填写当事人的信息,将案件归入相应的类别之中,写明其来源。最后计算案件的受理费用,在确定了诉讼标的后,按相关的比例对受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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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计算,然后将案卷转档。还有其他法律文书要填写,不过基本没什么难度,比较多的是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文书的填写工作就这么多,每天的部分时间就是在文书的填写中度过的。

(二) 参与案件的处理

参与案件处理有两种情况,一是和法官一起讨论案件,提出自己的看法,查看当事人的立案条件。二是接听电话,独立解答当事人的法律问题。

在课堂上我几乎没听老师讲过关于立案的相关程序与材料证据准备,但是在法学实务中,立案的作用很大,它像一扇通向法律殿堂的大门,而证据材料就是进门的通行证。实习的时候才知道立案的时候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而不是只有在开庭时才需要提交证据。立案时的材料有以下几类:起诉状、证明原被告主体身份的证据、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关系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这几项要素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它的具体构成要求也不同。很多当事人或代理人又是因为很小的问题而无法立案。有时候是因为诉状的格式不正确或诉状的份数不够,最终因为一点疏忽无法立案。被告人及相关的证据取得也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有当事人因为证据的问题与法官大吵,因为当事人不知道相关规定,他以为是法官有意为难他。其实,正如一位法官对当时说的:“我又不认识你,跟你没冤没仇,我为什么难为你?”所以说程序正义是有其局限性的 。

二、实习的见闻思考

法学实务工作不是教科书上的寥寥数语,而是一项很具有综合性的工作。可能今天我们以为关联性不大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产生很大的作用,甚至会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立案庭实习是最容易接触社会的,每天都会有很多的当事人来立案庭咨询、立案。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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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人群分类很多,各行各业,各年龄段,各个性格类型,各个阶层的人都有——老态龙钟者有之,年少轻狂者有之;温和沉稳者有之,天性刚烈者有之;机关人员有之,无业游民有之;家富财大者有之,贫苦百姓有之。总之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可以感受到,法官对不同当事人的不同态度也能感受到。当然,对各种律师的业务水平也能有比较明显的感受差异。

(一) 实务工作是在社会上做的

之所以强调“社会”这个工作环境,是因为它是完全不同于课堂的,对于我这样一个对社会的接触不多的学生而言,社会的感觉是非常强烈的。以前一直以为法学实务工作是无聊的,实务工作者是严肃的、不苟言笑的,但是事实上,法官也只是一个人而已,他也是在人的基础之上的工作者。既然是人,那就会有个人情绪,况且法官的地位高,所以自然会时常有很激动的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普及。工作在社会中进行,那么就少不了社会交际,而吸烟这一全球公认的危害便成了社交礼仪的开端,吸烟与否不在于自己,更重要的是打开与法官沟通的大门。

在实务工作中,有两种人办理立案比较顺利:一是熟人,二是交际能力强的人。我们的社会就是熟人社会,所以熟人办事自然就顺利得多,这自然不必多说。所谓交际能力强就是让法官放下他的高高在上的气势,能和他相谈甚欢。不过,不管是熟人还是交际强人,能让法官顺利受案的前提是他们的业务水平比较高,也就是说他们准备的立案材料比较充分,即使有瑕疵,也基本不妨碍立案审查。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法官心情不错,不论男女老幼,如果来立案他都会耐心解答,立案就会比较顺利。这很正常,因为法官只是一个人,一个有脾气、有情绪的正常人。

(二) 司法不是人人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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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的时候会很明显的感觉到人是自利的,各种案件都有,有父子反目的,有夫妻成仇的,有合作破裂的,有好友相伤的,到头来都是为钱。从一方面说,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法治的进步,人民越来越多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性的冷漠,至亲之人可以对簿公堂,亲情、友情都可以撕裂,真的是在利益面前亲人不如一个路人,这也是社会的悲哀。当事人自利,法官也一样,都是以自己为中心,因为业务量而攀比。实习中明显感觉法官之间的关系不是很融洽,除此之外,涉案标的大的案子容易立案,这其中的利益关系不是很清楚,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却造成了司法的不公。有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婆婆家离法院比较远,加上由于车祸她行动不是很方便,但是她来法院四次,一直未能立案,这其中有她个人的原因——没文化,不识字,交流困难。但法官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她没耐心,不能细心的讲解。知道我实习结束这位老婆婆来没能立案。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程序正义的弊端。

(三) 我国立法是不平等的

我实习期间发生过一次集体大闹立案庭的事件。当事人共16个,他们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公安局不作为,由于证据不足法官不予立案。当事人律师要求法官出具书面材料以便向武汉市中级人法院起诉,但是法官坚持不出具,并要他去中院起诉。可以说法院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是作为向上级法院起诉的证据,但法官为避免担责任最终没有下发裁定。导致当事人在7个工作日后到立案庭大闹,要求依法立案。双方僵持不下,当事人口出恶语,但法官一语不发,就是不予立案。最后由庭长出面草草地解决了,不了几日后,当事人又将庭长打骂,找院长上访。

其实在这个案件中法官不予立案是有依据的,不出具裁定书也是有依据的。当事人气不过,感觉没有王法,法官枉法,没处说理,所以来法院闹。这其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不公平的,关于立案的相关规定要求必须有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证据,即要求当事人向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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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申请相关法律文书,但是公安机关不予下发,就像法院不予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一样,那么当事人自然没有办法进行下一个程序。于是乎,环环相扣,政府机关违法,但是当事人没证据,法院不受理,怎么办?上访!所以,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上访人群,维稳经费也居高不下。原因在于最底层的人民没有立法参与权,从立法根源上就不平等,司法上就更难平等。立法保护的是参与立法者的利益,法律不能很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有效约束政府机关的权力,成了维护剥削阶级利益的工具。由此可见,法治进程,任重道远。

三、职业规划

大二是一个很尴尬的学年,不大不小,不忙不闲,但是很烦恼——大三要司法考试,大四就要决定何去何从。我们每天各种幻想,幻想大三怎么过,大四怎么活,不过,奋斗的方向很模糊。实习之后这个方向渐渐清晰,渐渐知道了自己该怎么学,该朝哪个方向前进。

我问过我的一个法官老师律师和法官哪个更好?那位老师说,社会很现实,还是做律师好,收入高;做法官呢,虽然地位高,但是收入很低。所以他建议我可以先做几年法官,再转行做律师。原因有三:一是做法官的时候先熟悉一下法院里的规则,做律师的时候就很容易掌握要领;二是有做法官的背景,工作不愁,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三是有比较广泛的人脉,容易活动。

既然如此,好好上专业课就是必须的了。除了专业课,多学一点其他方面的知识也很有必要,我想多读一些著作,但不限于法学范畴,一方面拓展视野,一方面为以后的工作做一下基础,毕竟法学不是孤立的,要有其他学科的辅助才能更好地学习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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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

实习的意义在于了解法学知识与法学实务之间的差距,看清自己的职业前景,把握自己的前进方向。同时,在实习中也算是看到了社会的一角,看到了在和谐背后隐藏的社会的复杂、人情的冷暖、世事的无常。同时也很感谢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老师给予的帮助,对我以后的学习与工作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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