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生产设备的预防保养、日常维护、故障请修备品零件管理、维修绩效作业有章可循,以维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提高生产率,特订立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凡有关生产机械、电所气仪表 、公用设备等的保养维护、均依本办法规定办理,其范围包括:
1经办单位权责划分及职责。 2设备基准资料的建立。 3保养润滑计划的订立。 4保养润滑计划的实施与检核。 5故障请修。
6备品零件请购与管理。 7电焊、气焊作业管理。 8保养维护绩效的检讨。 第三条 组织名称与机能
一、本办法所述及的部门名称及相关人员,均依现行的组织机构编订。 二、若遇有组织机构重新调整时,由总经理室召集有关人同检讨修讨。 第四条 经办单位权现划分和职责 一 、经办单位
(一)管理部门:财会部为本公司设备的管理部门。 (二)保养维护部门。
1.生产部维修单位(因工作需要区分为机械组及电机组),负责与生产业务有关的建筑设备、机械设备、储存设备、电气仪表设备及杂项设备等维修。
2.行政部总务单位:负责非生产部工务单位的其他设备维修。
3.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设备的保养及维修,使用部门难以划分者以管理部门为使用部门。
二、 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管理部门:
1.设备帐册的建立并予以分类作业规范。
2.协同保养维护部门订立各项设备的保养作业规范。 3.督促各使用部门依规范执行保养维护工作。
4.定期合同使用部门盘点使用设备,其作业方式依本公司”设备盘点管理作业”办理。
5.随时查核设备登记卡所载的名称、规格、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6.制作标签于设备上利保管员和盘点。 (二)保养维护部门
1.协助新购置设备的安装、试车和验收。 2.故障修护的执行。
3.定期检修计划的拟定和执行。 4.设备使用异常反应和故障原因分析。 5.委托外部修理的申请、督导与验收。 6.能源节约计划的执行与跟催。
7.对使用部门的润滑保养、润滑实施情形的检核。 8.各项设备档案建立与。 9.闲置设备的整修或报废建议。
10. 工作改善、设备改善方案的实施情形追踪。 11. 备品使用控制与审核。
12. 其他上级交办的事项。 (二)设备使用部门
1.协助新添置设备装机、试车、验收等作业。 2.设备清洁、整理及周围环境整洁的维护。 3.依保养润滑基准执行设备维修作业。 4.协助设备定期保养、故障维修作业。 5.设备改善提案的提报。 6.其他上级交办事项。 第五条 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一、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一) 新添置设备安装、试车完后、维修单位主客应主管应依照设备说明书等资料建立设备原始登记表(附表一),并将有关说明书、图纸等资料归入设备保养维护档案管理。
(二) 设备如发生改善、更换等异动情形时,工务单位主管应依实际异动情形修正资料。
(三) 设备保养维护档案内容应包括: 1.设备重要诸元。 2.安装及试车状况。 3.备品明细。 4.检查基准。 5.润滑基准。 6.检修记录。 7.润滑记录。
8.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方案。 二、设备检查基准的订立
1.设备于安装试车完成后,工力单位主管应依据设备图纸特性,维护保养说明、操作状况等资料,编制含设备的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判定标准、处理方法、检查周期、检查人员等项目的”设备检查基准表”(附表二)
2.“设备检查基准表”订立完成后,经生产部经理召集使用单位主翻倒等 及检讨后,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 三、设备润滑基准的订立
1.工务单位主管应对现有设备,依据设备资料、润滑说明、操作状况等订立各设备的润滑部位、使用油脂、检视周期、换油基准、负责人员等资料的”设备润滑基准表”(附表三)。
2.“设备检查基准表”订立完成后,经生产部经理召集使用单位主翻倒等 及检讨后,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
第六条 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一、年度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维修单位主管应于每年12月份,依”检查润滑基准”及设备运转状况,配合产销目标的设定,拟定下年度”年定期检修计划表”(附表四)一式四份,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自存,一份生产部办公室,一份使用单位,一份送总经理室备查。
二、月份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1.维修单位主管于每月25日前,依据”年定期检修计划表”并参照当月份设备实际维修状况,产销目标、备品零件情况拟定翌日份的”月份检查保养计划表”(附表五)及月份润滑计划表”(附表六)各一式四份,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自存,一份生存部办公室,一份使用单位,一份送总经理室备查。 第七条 检查保养、润滑作业实施 一、日常检查保养润滑
维修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应依据”检修基准”、”润滑基准”的规定内容执行日常保养、润滑作业。 (一)日常检查保养润滑人员指派 1.设备操作人员为日常检查保养润滑人员。
2.设备使用单位主管可依工作情况指派有关人员协助。
3.工务单位的日常检查保养人员由工务单位主管指派专人执行。 (二)日常检查保养润滑的执行
1.每班检修润滑者,应纳入各级设备自主检查项目中,逐项检视。 2.每日检修润滑者,由当日早班负责人员于上班时逐项检查。
3.每周每日检修润滑者,由使用单位主管指派专人于完成后逐项检查。 4.前述检查人员应填报并汇整”设备保养检查表”(附表七)由单位主管审核、呈生产部经理指示后,填写二份,一份自存,一份生产部办公室存档管理。 五、定期停机检修
维修单位除拟”朋份检查保养计划表”及”朋份润滑计划表”外,并参考”请修单”(附表八),于定期停机检修前,召集设备使用部门主管检讨停机检修的作法及人员配合。 第八条 故障请修 一、异常反应
1.设备发生污损、异声、漏油(电)造成作业不良时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处理,并反映单位主管,倘无法处理者,并会同设备使用单位主管,做有关修护准备,设备使用单位应开立”请修单”作为工务单位的修理凭证。 二、厂内维修
1.维修单位主管应于每日上班时,依据昨日以前请修未修项目。定期保养计划及每日检核作业的工作负荷,分派所属人员的检修工作和安排维修工作。 2.工务单位主管接获”请修单”时,应视故障的严重性和人员工作状况,尽速派员进行抢修以争取时效。
3.“请修单”一式三联,维修单位完工后记录修护经过,判定故障原因,由请修单位主管验收,经生产部经理核示后,一联维修单位归入该机械档案中,一联维修自存,一联转送请修单位 。 三、 委托外部修护
1.设备的修护,因厂内技术能力,时效或修护机具不足,需委托外部修护时,由维修单位主管负责修理安排及费用预估,并寻适当厂商询议价格,拟定委托厂商名称及地点后,填报”请购单” ”出厂证明单”呈生产部经理核准后,委托采购部办理手托外部修造。
2.委托外部修造进行时,维修单位应掌握执行情形,并提供资料、修护验收等事
项。
3.委托外部维护完成后,维修单位应于”请修单”上注明修护厂商及承办经过呈生产部经理核示后结案(流程同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 第九条 库存零件管理 一、名称定义 1.管制库存零件
凡生产设备需要的备品零件,其单位或组合单价超过500元,或需自国外进口或需特殊制造,交货日超过三日以上,需要准备适当数量的库存,并设定存量基准予以管制的重要零件。 2.一般库存零件
凡生产设备需要的备品零件,其单位或组合单价低于500元属通用零件,随时要于邻近市场上购得,需经常使用的零件。 二、管理单位
1.”管制库存零件”的管制单位为生产部办公室,领用单位为维修单位。 2.”一般库存零件”的管制单位为维修单位。 三、基量基准设定 (一)项目及设定方法
1.现有库存量:考虑目前最适当的库存数量而定。 2.最低库存量:考虑请购至入厂期间所需的使用量而定。
3.最高库存量:考虑供应地点、交通时效、零件性质、金额大小等因素来设定。 4.设定月用量:依过去领用记录及年生产变动因素来设定。 5.购买期间:考虑采购作业期间加上入厂验收天数。 (二)”管制库存零件”管制方法
1.生产部办公室应建立”管制库存零件存量基准表”
2.生产部办公室在现有库存量低于最低库存量时,应开立”管制库存零件补充通知单”(附表十)通知维修单位,并据以开立”请购单”请购。
3.生产部办公室当全年实际用量超过年用量时,应开立”管制零件差异反映单”向维修单位反映,说明原因或建议拟修订用量经生产部经理核准后,一联签回生产部办公室,以修正”管制库存零件存量基准设定表”。
4.“管制库存零件”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附表十一)向生产部办公室领用。 (三)一般库存零件的管制方法
1.维修单位应建立”一般库存零件存量表”
2.维修单位应将全月份库存状况与消耗状况,开列”一般零件月耗用统计表”,呈生产部经理核可后,并据以开立请购单请购。 四、定期检讨
(一)”管制库存零件”
1.会计部每季终了作比较图表,向公司管理会议提出报告,以了解执行绩效,若有差异由总经理室作追踪报告。
2.生产部应于每季终了召集有关单位检讨库存零件的作业,针对(1)所定基准是否合理;(2)是否达到适质、适量、适时零件供应,以合理降低库存金额。 (二)”一般库存零件”
生产部经理每月就”一般零件月消耗用统计表”的耗用情形,了解是否有浪费虚掷,不正常使用等情形,以降低消耗用金额。 第十条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 一、施工前准备
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应对下列事项确实检查后,才能准予以施工。
(一) 消防措施:施工场地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和水,并使作业人员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 安全措施:防护面具、手套。高处工作应戴安全帽,系安全腰带。 (三) 场地安全措施:使用的机械是否已停止,管路或贮槽的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钢瓶压力阀、管线接头是否漏电漏气等。 二、 施工中注意事项
电焊、气焊作业至少有一位维修单位人员在场监工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厂区内或易燃易爆地点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二)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 (三)应防止电焊、气焊所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四)钢瓶是否安置稳当、压力阀是否正常。
(五)应移开可燃性和可爆性物品,钢瓶出口阀不得沾有油物。 (六)作业现场应将粉尘清除。 (七)使用机械应予以确认停止。
(八)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应由监工向电机组申请配接。 (九)电器设备的使用、修理等 工作应有电工在场监视。 三、施工后应做好下列各点方可离去: (一)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及焊棒等。 (二)使用的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三)焊接及地割现场,其上下地板应留人员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第十一条 保养绩效检讨 一、定期保养润滑进度检讨:
(一)每月5日前,维修单位主管应立即依据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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