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詁學 目 錄
第一章 訓詁和訓詁學 第二章 訓詁學的功用
第三章 訓詁的類型上·古書注解 第四章 訓詁的類型中·語文辭書 第五章 訓詁的類型下·其他訓詁專書 第六章 訓詁的條例和術語 第七章 考釋詞義的方法
參考書目
周大璞 訓詁學初稿 武漢大學出版社 陸宗達 訓詁簡論 北京出版社2002年
陸宗達、王寧 訓詁方法論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83 陸宗達、王寧 訓詁與訓詁學 山西教育出版社 1994 郭在貽 訓詁學 中華書局 2005年
馮浩菲 中國訓詁學 山東大學出版社 2003
第一章 訓詁和訓詁學
第一節 什麼是訓詁
訓詁學是我國傳統語言學即舊稱“小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以歷代的訓詁理論和實踐為研究對象。訓詁學知識是學習和研究中國古代文獻者所必須具備的。
車站的站,如何解釋?
元代时的驿站,蒙古语叫站赤(jamuci),“站赤者,驿传之译名也。”汉文的“站”,藏文的jam或vjam均系蒙古语jam的音译(汉文典籍中初音译为“蘸”),即汉语的“驿”之义。故而驿传在元代汉文文献中,也称驿站,由此产生了“驿站”的称呼。
“訓”字的產生年代較早,先秦時代就已經多見使用。《說文•言部》:“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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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教也。”《國語》:“是為明訓”,本義是勸導、教誨,引申出訓釋、解說義。“乖觉聆训”
“詁”有名詞、動詞二義,產生年代也不晚。
名詞的“詁”,《爾雅•釋詁》為較早用例。《說文》云:“詁,故言也。”
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权舆,始也。林蒸天帝皇后辟公侯,君也。
動詞的“詁”,《說文•言部》:“詁,訓故言也。”
唐·孔穎達《詩•周南•關雎》“詁訓傳”疏:“詁者,古也,古今異言通之使 是“詁”也可作“故”,既可指古語,名詞;也可指動詞,指解釋古語。“故”
和“詁”是古今字。
人知也;訓者,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都以訓釋故言(古語)釋“詁”。
從漢代開始,出現了“訓詁”一詞。揚雄《答劉歆書》云:“獨蜀人有嚴君平、
臨邛林閭翁孺者,深好訓詁,猶見輶軒之使所奏言。”古代使臣乘坐的一种轻车
的解釋也叫“訓詁”。 晚。
“訓詁”當屬同義連文,指對古語作解釋。以“詁”為故言古語,對古語所作 “訓詁”又可作 “詁訓”、“訓古”,產生的年代比“訓詁”、“訓故”要 “訓詁”、“訓故”、“詁訓”、“訓古”意思相同,兼有動詞和名詞兩種詞
性:作動詞時,指對古語作解釋;作名詞時,指對古語所作的解釋。
雖然最初的“訓詁”、“詁訓”等是指解釋古語或對古語的解釋,但隨著古書
注解方法和有關的語文研究的發展,訓詁的內容就變得更加廣泛了。舉凡訓釋字詞、串講句意、分析篇章結構,以至對古書中的語法修辭、典故制度等方面的問題的說明,都屬於訓詁的範圍。 第二節 訓詁的起源
“訓詁”、“訓故”等術語起源於漢代,但訓詁實踐本身的起源則要早得多。 語言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的。產生訓詁的原因,主要就是隨著社會的發
展、時間的推移,語言發展變化,後人讀前人乃至當代人的作品,就已經有語言上的障礙而不能通曉,需要有人來疏通解釋。於是,訓詁就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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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訓詁就是解釋古代語言的意思,那麼,伴隨著語言的產生,訓詁也就產生
了。文字尚未產生之前的訓詁當然無法知道,追尋訓詁的源頭,只能從有文字記載開始。
據學者研究,早在殷商甲骨文當中,就已經出現了訓釋性的語句,這大約可以
算是最早的訓詁現象了。《殷墟文字缀合》261:“辛亥卜,內贞問卦:帝于南方曰微„„贞:帝于东方曰析,风曰协。
解釋個別字詞。具體來看,其內容大致可分為以下三類。
到了春秋、戰國時代,訓詁的例子就更多了,不少經、傳本文中就有訓詁語句, 一、傳文對經文的解釋。先秦時期出現了不少對專書或篇章進行解釋的著作,
它們大多是對經義的比附和義理的推闡,雖然不像後世的訓詁那樣有系統,但其中也不乏一些訓詁材料。
比如,早期的某些“傳”,本來是對經文的解釋,後代纔歸入“經”的範圍。這裏面,就有《易傳》和《春秋三傳》。六藝經傳
《易經》除了經文《卦辭》、《经》分为《上经》和《下经》。《上经》三十卦,《下经》三十四卦,一共六十四卦。(包括卦名、卦形)、《爻辭》(包括爻題)。卦爻是《易经》的基本因素,分阳爻(―)、阴爻(--),把三爻重叠起来,构成八卦,即乾(三阳爻天)、坤(三阴爻地)、震(下一阳爻上二阴爻雷)、巽(下一阴爻上二阳爻風)、坎(上下皆阴爻中一阳爻水)、离(中一阴爻上下皆阳爻火)、兑(上一阴爻下二阳爻澤)、艮(上一阳爻下二阴爻山)。八卦再重叠起来,构成六十四卦,如否极泰来之“泰”乃上坤下乾,“否”乃上乾下坤;每卦均有六爻。经包括六十四卦的卦象、卦名、卦辞、爻辞四部分。卦辞是解释全卦的含义,爻辞是解释每一爻的意义。
秦漢時期(部分是戰國時期的產物),出現了偽託孔子作的《易傳》《传》一
共七种十篇,分别是:《彖(tuàn)》上下篇、《象》上下篇、《文言》、《系辞》、上下篇、《说卦》、《杂卦》和《序卦》 ,其中包含了不少訓詁資料。例如:
需,須也。師,眾也。(彖上)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
兌,說也。(說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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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彖》是专门对《易经》卦名和卦辞的注释。 ⑵、《象》是对《易经》卦名及爻辞的注释。
⑶、《文言》则专门对乾、坤二卦作了进一步的解释。
⑷、《系辞》与《彖》、《象》不同,它不是对《易经》的卦辞、爻辞的逐项注释,而是对《易经》的整体评说。它是我国古代第一部对《易》的产生、原理、意义、及易卦占法等等方面,全面、系统的说明。它阐发了许多从《易经》本义中看不到的思想,是《易经》的哲学纲领。其内容博大精深,是学《易》的必读之篇。
⑸、《说卦》是对八卦卦象的具体说明,是研究术数的理论基础之一。 ⑹、《杂卦》则是将六十四卦,以相反或相错的形态、两两相对的综卦和错卦,从卦形中来看卦与卦之间联系。
⑺、《序卦》则讲述了六十四卦的排列次序。
《春秋》一書,後來有《左傳》、《公羊傳》、《榖梁傳》為之作傳。三書雖
說同傳《春秋》,但性質很不相同。《公羊傳》、《榖梁傳》以闡釋經文詞句的含義和寓意為主,有相當多的訓詁材料。 者何?盡也。”
《春秋·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公羊傳》:“既 《春秋·僖公二十年》:“二十年,春,新作南門。”《榖梁傳》:“作,為
也。有加其度也。”
《左傳》則不同,它實際上是以《春秋》為綱,加入歷史資料後編寫而成的。
側重於敍述史實,而不重在闡釋微言大意。在敍事過程中也有一些解釋經、傳字詞的地方。如:
《隱公九年》:“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
天之无烈风淫雨。——《书·大传四》。注:“淫雨谓之霖。” 《莊公三年》:“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不知短发能多少,一滴秋霖白一茎。——唐·韩偓《秋霖夜忆家》
二、引前代典籍而釋義。比較多的是對引文的直接解釋,如:
《書》曰:“洚水警余。”洚水者,洪水也。(《孟子·滕文公下》) 《詩·大雅·板》曰:“天之方蹶(juã 動也),無然泄泄。”《孟子》:“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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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猶遝遝也。”或訓為“多”。
其樂融融、其樂泄泄。
三、解釋本書詞語。這種情況最多,例如: 政者,正也。(《論語·顏淵》)
分人以財謂之惠,教人以善謂之忠,為天下得人者謂之仁。(又《孟子·滕文
公下》)
在此基礎上,又有進一步辨析同義詞或近義詞的,如:
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輕曰襲。(《左傳·莊公二十九年》)
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孟子·梁
惠王上》)
寧為雞口,不為牛後
《战国策·韩策一》:“臣闻鄙语曰:‘宁为鸡口,无为牛後。’今大王西面交臂而臣事秦,何以异于牛後乎?”
会意。金文,从“彳”( chì),表示与走路有关,从“幺”( yāo,小),从“攵”( suī),是“足”的反写,有“行路迟缓”的意思)。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幺者小也,小而行迟,后可知矣。”本义:迟到,走在後。
總起來看,這一時期的訓詁尚是處於一種自發的、初始的階段,許多解釋與其說是解釋詞義,不如說是闡釋作者的觀點和見解,因而它並非是孤立地作解釋,而是與全篇或上下文融為一體,成為表達思想的有機組成部分。其中的一些解釋有隨意發揮的性質,缺乏理據。故從嚴格意義上講,還只是訓詁的原始現象,屬於萌芽時期。真正意義上的系統的訓詁工作是從漢代開始的。 第三節 什麼是訓詁學
懂得了什麼是訓詁,那麼什麼是訓詁學也就不難理解了。“夫所謂‘學’者, 前人時賢對何謂訓詁學發表了各自的意見。例如:
黃侃說:“真正之訓詁學,即以語言解釋語言,初無時地之限域,且論其法式,
明其義例,以求語言文字之系統與根源是也。”(《文字聲韻訓詁筆記·訓詁筆記上·訓詁學定義及訓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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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系統條理,而可以因簡馭繁之法也。”訓詁學是研究訓詁實踐和理論的一門科學,是對訓詁知識的理性認識和系統把握,用以指導訓詁實踐,使之規範化、條理化、科學化。
許嘉璐說:“什麼是訓詁學?這就是從語言現象裏頭概括出規律,從前人用語
言解釋語言的實踐裏總結出經驗和教訓,並把它系統化、理論化。”(《訓詁學的衰微與復興》,載《訓詁研究》第一輯)
概言之,訓詁學就是研究訓詁的學問。它屬於漢語言文字學的一個分支,其任 訓詁學屬於漢語言文字學的一個分支,那麼,它和漢語言文字學的其他分支包
務是對零散的、感性的訓詁現象作理論上的歸納和總結,揭示規律,闡述義例,在此基礎之上探求研究規律,總結方法手段,用以指導訓詁實踐并準確詮釋文獻。
第四節 訓詁學和相關學科的關繫
括音韻學、文字學、語義學、詞彙學、語法學、修辭學等必然有著密切的關繫;訓詁學還和古典文獻學中的版本目錄學、辨偽學、校勘學以及古典解釋學等有著密切的聯繫。
以下,就訓詁學和相關學科的關繫作一概要的論述。
總之,訓詁學需要綜合運用、借助這些學科的理論、方法和成果來進行研究。
一.訓詁學和音韻學
訓詁學的目的是研究如何正確解釋古書中的語言,而語音是語言的物質外殼,
也是詞的存在形式,訓詁學和音韻學的關繫自然是密不可分的。
明代方以智說:“欲通古義,先通古音。”(《通雅》卷首《音義雜論》) 清代戴震說:“故訓音聲,相為表裏。”(《戴震集》卷十《六書音均表序》)
都很好地闡明了這個道理。
訓詁學和音韻學的關繫,在破除假借、探討詞源等方面尤為密切。
古書多假借,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
令、長是也。”許慎說的是造字假借,是指語言中某些詞有音無字,借用同音字來表示。
如“汝”,本來是一條河流名,借作第二人稱代詞。 “來”,本義是小麥,借作來往的來。
還有一種是用字假借,一般稱之為通假,是指本來有這個字而不用,借用了另
一個音同或音近的字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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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借“蚤”為“早”,借“罷”為“疲”等。嚴格地說,造字假借和用字通假
不同,但習慣上也把後者稱為假借。不論那一種假借,其特點都是許慎所說的“依聲託事”,必須從聲音入手尋找線索;不明於此,就會產生錯誤。
二.訓詁學和文字學
語音是詞的存在形式,文字則是詞的書寫形式。文字學是研究文字的起源、發
展、性質、體系以及文字形、音、義的關繫的科學,漢字表意文字的特點,決定了我國古代文字學的特殊地位以及它和訓詁學之間的密切關繫。
文字學可以幫助瞭解字的本義,使訓詁學家的形訓有了基礎。形訓是傳統的訓
詁方式之一,指通過分析文字的形體構造來解釋字義。既然要分析文字的形體,那麼識別形體是第一要素。
“自,鼻也。象鼻形。”小篆寫作 ,甲骨寫作 (甲三九二),象人的鼻子形狀,是“鼻”的初文。由“自”組成的漢字,常和鼻子或鼻子的功能有關,如“臭”、“息呼吸時進出的氣”等。後來為了區別“自”被借作代詞等其他意義,就又造了從自、畀的“鼻”。 三.訓詁學和語義學
語義學(semantics),指對自然語言中詞語意義的研究,语义学研究目的在于找出语义表达的规律性、内在解释、不同语言在语义表达方面的个性以及共性。从严格意义上的语言学研究来分类,在现代语言学的语义学中,可以分为: A 结构主义的语义学研究(研究的内容主要在于词汇的意义和结构,比如说义素分析、语义场、词义之间的结构关系等等 )
B 生成语言学的语义学研究(生成语义学借鉴了结构语义学对义素的分析方法,比照生成音系学的音位区别特征理论,主张语言的最深层的结构是义素,通过句法变化和词汇化的各种手段而得到表层的句子形式)。
源自於西方語言學家。1893年,法國學者M.佈雷阿爾第一次使用“語義學”名稱,並於1897年出版了專著《語義學探索》。
在這方面,許慎的《說文解字》給人們提供了很好的依據。《說文·自部》:
在由文字學、音韻學、訓詁學組成的傳統語言學的三個部門中,訓詁學是主要
從語義的角度來研究古代文獻的一門科學,這是由訓詁的核心工作——解釋字詞這一性質所決定的。因此,訓詁學和語義學特別是歷史語義學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繫,它研究的重點是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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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訓詁學並不等同於語義學,因為和屬於純語言學的語義學相比,訓詁學涉及
到的範圍要寬廣得多。
陸宗達在《訓詁簡論》中所列舉的“保存在注釋書和訓詁專書中的訓詁內容”
就包括了解釋詞義、分析句讀、闡述語法、說明修辭手段、闡明表達方法、串講大義、分析篇章結構等七項;
四.訓詁學和詞彙學
詞彙學(lexicology),現代語言學的一個部門。傳統上把詞彙學分成三個分
支,即:研究詞彙的起源和發展的歷史的,叫歷史詞彙學;研究某個時期的詞彙系統的,叫描寫詞彙學;研究語言詞彙的一般理論的,叫普通詞彙學。(參看《辭海·語言文字分冊》)
和詞彙學特別是歷史詞彙學就有著密切的關繫。但兩者不能混而同之,這是因為:
既然訓詁就是解釋(古代的)語言,而訓詁學又是研究訓詁的學問,那麼,它
訓詁學和詞彙學研究的對象及範圍不同。訓詁學以古代的訓詁實踐、理論為研 訓詁學和詞彙學研究的側重點不同。傳統訓詁學的“重點在於具體詞義的考
究對象,涉及到的內容除了詞義問題外,還包括文字音韻、句讀、語法、修辭以及典章制度、天文地理、動物植物等等,面比較廣;詞彙學只研究詞的構造、詞彙的發展、構成及其規範。
釋”(蔣紹愚《古漢語詞彙綱要》26頁),而“現代詞彙學著重理論模式的建立”(《中國大百科全書·語言文字卷》40頁),兩者的差異顯而易見。 五.訓詁學和語法學
語法學是研究語言結構規律的科學。訓詁學研究離不開語法學的幫助,反之亦然。
近代學者楊樹達曾經說過:“治國學者必明訓詁,通文法。„„蓋明訓詁而不通文法,其訓詁之學必不精;通文法而不明訓詁,則其文法之學亦必不至也。”(《高等國文法·序例》補序)闡明了訓詁和語法必須結合起來學習的道理。 在我國,語法作為一門獨立的學問,是從近代學者馬建忠《馬氏文通》開始建立起來的。但這不等於說古代沒有一定的語法觀念和研究。伴隨著訓詁實踐,古代的訓詁學家很早就有了語法觀念。在他們的不少著作中,如注釋類的《詩經》的毛傳、鄭箋,《左傳》的杜預注、孔穎達疏等;訓詁專書類的《爾雅》、《說文》等,都已經有一些精當的語法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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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代的訓詁學研究中,清代學者的成就最大,一個重要原因在於他們懂得語
法,並善於利用語法規律來解決訓詁問題。
例如:《漢書》卷四三《陸賈傳》:“(南越王趙)佗大笑曰:‘吾不起中國,
故王此。使我居中國,何遽jù不若漢?’”唐顏師古注“何遽”句說:“言有何迫促而不如漢也。”
用“迫促”解釋“遽”,不確。這裏的“遽”,應該是遂、就義,副詞。
清劉淇《助字辨略》卷四“遽”條云:“遂也。《史記·越世家》:‘何遽不為福乎!’《甘茂傳》:‘君其試臣,何遽斥乎!’„„又通作渠。《史記·南越傳》:‘我居中國,何渠不若漢?’《索隱》云:‘《漢書》‘渠’作‘遽’。”在先秦及秦漢的典籍中,經常有“何遽”、“豈遽”、“奚遽”、“庸遽”等連用的例子,“遽”義並同。顏師古把“遽”解釋為迫促,顯然是誤解了詞性。
訓詁學和古典文獻學中的版本目錄學、辨偽學、校勘學以及古典解釋學等的密
切聯繫。(從略) 第二章 訓詁學的功用
一門學科的興起,必然要和社會的需求相適應,訓詁的產生和發展也不例外。東漢王充《論衡·自紀》裏說,“古今言殊,四方談異”,語言不僅有古今之殊、方言之異,而且也有雅俗之分。
語言自從它產生之日起,就處於運動、變化的狀態當中,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固有的音讀規律、常用詞彙和語法規則。上古的語言不同於中古,中古的語言有別於近代,年代越久,差別越大,這就為後人閱讀前代作品帶來困難;就是同時代的作品,也會因地域、文質的差異而產生隔閡,於是,訓詁就應運而生了。
對兩千多年的訓詁實踐作綜合整理、系統研究,總結經驗,揭明規律,是訓詁學應做的工作。那麼,對於從事我國古典文獻和傳統文化及相關學科學習、研究的人來說,系統學習訓詁學有什麼功用呢?這個問題大體上可從以下幾方面來看。
第一節 指導古文學習
接觸古典文獻特別是先秦兩漢典籍,首先要過的就是語言關;語言關不過,就
沒有辦法瞭解作品的思想內容。在語言的三要素中,詞彙是第一位的,也是至為重要的一關。
學生們讀不懂古書,在多數情況下,都是因為他們不懂文字的意義,而不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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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也曾指出:“古代漢語的問題,主要是詞彙的問題,語法的關繫不大。„„
為他們不懂古代語法。”(《古代漢語·教學參考意見》,1980年修訂本)
的確,古書是難讀的;而學習訓詁學,則可以掌握正確的詞義訓釋原則,鞏固、
加深已經學過的古漢語詞彙知識,瞭解古代訓詁著作的體例術語及古書的常見文例,這都有助於提高閱讀古書的能力。
牀前看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山月,低头思故乡 。 李白《靜夜思》
对于这首诗中的床,民间有2种观点,一是指床即马扎,因为以前的汉民族是席地而坐的,没有凳子与椅子。马扎来自胡人,又称胡床,是蒙古民族挂在马背上的小板凳,下马的时候可以坐着休息一下。杜甫在《树间》一诗中曾写道:“岑寂双柑树,婆娑一院香。交柯低几杖,垂实碍衣裳。满岁如松碧,同时待菊黄。几回沾叶露,乘月坐胡床。”明白解释了胡床是一种坐具。在这首诗中,杜甫和李白一样,在庭院里的月光里,坐着小马扎观景。 另有一解认为,床是“井栏”的意思。《辞海》里明确注释,床是“井上围栏”。李白的《静夜思》作于公元727年,现在的湖北安陆。古人把“有井水处”称为故乡。诗人置身在秋夜明月下的井边上,举头遥望,顿生思乡之情。
扬之水先生《说胡床与交椅兼及唐代的床前月色》一文,否定了马先生的观点。文中征引了很多文献资料和图片资料,一则证明唐人举胡床,不会独以一个“床”字而名之,意谓诗中之“床”不是指“胡床”——马扎;一则证明“床”的概念发展至唐,已变得格外宽泛:凡上有面板、下有足撑者,不论置物、坐人还是睡卧,它都可以名之曰床。虽然该文没有确定床是卧具还是坐具,但认为李白在室内望月思乡是毋庸置疑的。
“床”,异体为“牀”。形声字,从木,爿声。“牀”的本义为坐卧的器具,也写作“床”。甲骨文“爿”是有牀脚、牀面的物体的象形,应契刻之便竖书作“爿”,当为“牀”的本字;后于“爿”旁加“木”,以明示其制作材料为木头。《说文》:“牀,安身之坐也。从木,爿声。字亦作床。古闲居坐于牀,隐于几,不垂足,夜则寝,晨兴则敛枕簟。”“床”字有多种释义。《康熙字典》对“床”字给出二义:“人所坐卧曰床”,“又井干曰床”。《辞海》解释,“床”字有三义:“卧具也,古坐具亦曰床”;“井上围栏”;床形物。河南信阳长台观出土的战国彩漆大床,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床实物。晋代著名画家顾恺之的《女史箴图》中所画的床已和今天的床相近。但是,古代的床往往“身兼数任”——可坐、可卧、可读书、可就餐等。唐代以降,桌椅出现,床才由最初的多功能家具,慢慢变为纯粹的睡卧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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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掌握正確的詞義訓釋原則
變化中的,作為訓詁對象的詞彙也不例外。這就告訴我們,在碰到古今同形的詞語時,要注意掌握其古代的含義,不能以今度古,望文生訓。如:
訓詁學的一個重要訓釋原則,是要有語言發展的歷史觀點。語言是在不斷發展 偷 現代是偷盜的意思,古代則不同。
如《商君書·農戰》一篇中數次出現此字,“民不偷淫則多力,多力則國彊”、
“善為國者,倉廩雖滿,不偷於農”;又《君臣》:“治軍事,故軍士死節而農民不偷也。”
這些“偷”都不能理解為偷盜或偷竊,而是“苟且”義(蔣禮鴻注“偷淫”
曰:“苟且曰偷。不務農戰而謀為他務,是偷淫也。”見《商君書錐指》20頁)。先秦文獻中的“偷”都不作偷盜講,這是需要注意的。
二.合理利用注解
通過教材對古代注解、語文辭書和訓詁專書的介紹,可以瞭解訓詁學的體例、
術語、主要內容及常見文例,懂得怎樣利用古注和一些基本的訓詁學著作。
這樣,當我們在學習中遇到困難時,能夠利用前人的成果解決問題。這裏,首
先要注意培養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例如,“鄭伯克段于鄢”,是《左傳》中一段很有名的故事,出自《隱公元年》,
許多古漢語教材都選了。其中有這樣幾句:“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上文明明說“公賜之食,食捨肉”,這裏為什麼說“未嘗君之羹”呢?這個“羹”是今天所說的羹湯的意思嗎?
傳注》。杜注:“食而不啜羹,欲以發問也。宋華元殺羊為羹饗士,蓋古賜賤官之常。”又《桓公二年》:“大羹不致,粢食不鑿(záo舂米使之精白 )。”杜注:“大羹,肉汁;不致五味。”把杜氏這兩條注結合起來看,可以得知“羹”是一種帶汁的肉食,和現今的含義不同。
王力主編《古代漢語》沒有注“羹”字。要瞭解這個詞,可以查閱杜預的《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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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其然並且知其所以然 代漢語課,為什麼還要學習訓詁學呢?
訓詁學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學問。對大學文史哲專業的同學來說,已經學過古 對這個問題,著名學者洪誠是這樣回答的:“研究過訓詁學與否,在閱讀古籍
時,解決問題的效果是不一樣的。前者解決問題的辦法比較多,分析問題比較細緻、準確;後者每失之籠統,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甚至會產生不應有的錯誤。”(《訓詁學》第一章《緒論》)
脈絡和線索,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可以舉例來看:
的確,在古文的閱讀中,如果具備一定的訓詁學知識,就可能理清詞義演變的
伐 《論語·公冶長》:“顏淵曰:‘願無伐善,無施勞。’”
王力主編《古代漢語》注:“伐,誇耀。”這個注解是對的。但如果追問下去:“伐”為什麼會有誇耀的意思,有人認為誇耀是“伐”的假借義,對不對?這就需要借助訓詁學知識來作一番分析了。
伐,甲骨文戈砍頭形 (前七·一五·四),三體石經都象用戈砍殺人的頭顱形。可知“伐”的本義是砍殺,引申為攻打、征伐,又引申出軍功、功勞義:《國語·晉語一》、《左傳·莊公二十八年》:“且旌君伐。”韋昭、杜預並注:“伐,功也。”《史記·高祖功臣年表序》:“人臣功有五品,明其等曰伐。”又有“功伐”同義連用的,見《荀子·臣道》、《韓非子·孤憤》等。“功勞”是名詞,由此產生出誇耀(自己有功)的意思,轉為動詞。顯然,“伐”的誇耀義只是引申,而不是假借。蔣禮鴻指出:“蓋伐之本義為攻伐,由是而戰功稱伐,凡功亦曰伐,而居功自耀亦曰伐,皆義之相引申者也。”(《義府續貂》13頁“伐“條)
殷墟甲骨祭祀卜辞中,“伐”与牺牲存在只与人牲同辞,只与动物牺牲同辞,与人牲、动物牺牲同辞三种情况,由於“伐”在祭祀卜辞中既有用为名词表示砍去了头的人牲,又有用为动词表示砍去人头颅的动作两种截然不同的用法和意义,它与牺牲之间究竟同为牺牲还是杀牲动作与作用对象的关系,尚难明辨。相关卜辞的系统研究表明:同辞只有“伐”与动物牺牲时两者均为牺牲,“伐”表示人牲;同辞中只有“伐”与人牲时“伐”用为动词作用于“人牲”,两者是杀牲方式与牺牲的关系;同辞中“伐”、“人牲”、“动物牺牲”共存时“伐”绝大多数情况下亦均用为动词,或作用于“人牲”、“动物牺牲”两类牺牲,或只作用于人牲,动物牺牲被用其他方式处理,与之并列。 甲骨文“伐”字资料被研究者作为反映原始“猎首”风俗的重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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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而研究发现,只有祭祀卜辞中用为动词的“伐”有可能与“猎首”风俗有关,而用为名词的“伐”都是表示砍去了头颅的牺牲,与“猎首”风俗并不相关,所以甲骨文“伐”字资料并非“猎首”风俗十分合适的例证。
第二節 指導古文獻校理
我國的古籍整理工作自建國以來特別是近二十年來,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績,
整理出版了一大批古籍,為精神文明建設作出了寶貴的貢獻。
但也必須看到,已經整理出版的古籍水準良莠不齊,有相當數量的著作存在著
較多的問題;而其中不少失誤是由於不通訓詁造成的。就一般古文獻校理工作的程式而言,大都需要進行標點、校勘,有的還要進一步作注釋和翻譯,這些工作都需要有一定的訓詁學知識作指導。 服務。以下就這幾方面酌舉例證,予以說明。
學習訓詁學,掌握其基本原理和方法,可以指導古文獻校理,為古籍整理工作
一.關於標點
古書沒有標點,要閱讀、研究它,首先必須自己斷句。《禮記·學記》:“一
年,視離經辨志。”鄭玄注:“離經,斷句絕也。”今人整理古籍,要做的第一項工作也就是標點。呂叔湘就古籍整理工作必須重視標點問題作了論述,指出:“整理古籍的第一關是標點。”(《語文雜記》145頁《整理古籍的第一關》)
的文意,必須通訓詁”。(郭在貽《訓詁學》38頁)訓詁不通,對關鍵字語的理解有誤,標點就容易點錯。例如:
要做到標點正確,首先要“正確地理解古書的文意。„„而要正確地理解古書
《水滸》第二回:“你托誰的勢,要推病在家,安閒快樂。”又第三十三回:
“倚托妹子的勢,要在青州橫行。” 詞給點開了,可商。
這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新版《水滸》的兩處標點。這兩例都把“勢要”一 “勢要”是(有)權勢、勢力的意思,近代漢語作品中習見:《元曲選·包待
制三勘蝴蝶夢》:“我是個權豪勢要之家,打死人不賞命。”《西遊記》第七十四回:“這魔頭果是神通廣大,勢要崢嶸。”《初刻拍案驚奇》卷一六:“蕙娘又將燦若上上下下仔細看了一會,開口問道:‘你京中有甚勢要相識否?’”《水滸》中也多次出現。此詞唐修史書已經出現,《周書》卷二七《蔡祐傳》:“至於婚姻,尤不願交於勢要。”“勢要”指有權勢之人。元明作品的用法當由此演變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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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於校勘
要的訓詁知識,這就是校勘和訓詁之間相互依存的關繫。
和標點一樣,校勘也是研讀古籍時首先要碰到的問題,而校勘古書又離不開必 《戰國策·趙策四》:“左師觸讋願見太后,太后盛氣而揖之。”這段文字,
《史記·趙世家》作“左師觸龍言願見太后,太后盛氣而揖之”。
清代學者黃丕烈《重刻剡川姚氏本戰國策劄記》、王念孫《讀書雜志·戰國策
第二》“觸讋揖之”條都指出《戰國策》“觸讋”當從《史記》作“觸龍言”。 人多以觸龍為名,未有名觸讋者。因此,“讋”應該是“龍言”二字的誤合。 當從《史記》作“胥”。因為正像王念孫所指出的,“下文言‘入而徐趨’,則此時觸龍尚未入,太后無緣揖之也”。“隸書‘胥’字訛而為‘咠’,後人又加手旁‘耳’”。“胥”是“等待”的意思。
王念孫的校勘理由是:“言願見太后”的“言”字不可少,否則文義不明;古 又,元人吳師道《戰國策補正》、王念孫《讀書雜志》指出《戰國策》“揖”
1973年在長沙馬王堆三號墓出土的帛書《戰國縱橫家書》這一句正作“左師觸
龍言願見,太后盛氣而胥之”,可以證明他們的校勘是正確的,而這類正確的校勘又是根植于深厚的訓詁學素養的。
“揖”是“胥”字傳寫之誤,是;但“讋”字仍因其舊,未取系“龍言”二字誤合的確說,不妥。
王力主編《古代漢語》第二單元文選《觸讋說趙太后》一篇的注解已經指明
三.關於注釋
比皆是,注釋要做到準確貼切,符合原意,談何容易?從古書注解的實例來看,凡是在注釋的準確性方面把握得比較好,卓然名家的,沒有一個不是很好地掌握了訓詁學這門學問的。這裏我們舉幾個注解尚可商榷的例子。
注釋是校理古書的核心工作,為歷代的注釋家們所重視。古代作品難字難詞比 《詩·邶風·北門》:“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毛傳:“埤,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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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箋:“有賦稅之事,則減彼一而以益我。”“政事一埤益我”一句是《北門》
詩的難點,尤其對“埤”的含義向來有不同的理解。
毛傳以“厚”作釋,語焉不詳。王力主編《古代漢語》第六單元文選收了這首
詩,注曰:“埤,厚,等於說重重地。益我,加給我。”用今語“重重地”來解釋毛傳的“厚”,視“埤益”為偏正結構,“埤”修飾“益”,疑不確。高亨《詩經今注》注云:“一埤,猶一併。”這個解釋很新穎,但“一埤”作為詞來用,在載籍中找不到旁證,恐怕也不對。此句的語氣停頓應該是“政事/一/埤益/我”,而不應當把“埤”和“益”分開。按:“一”,是皆、都義;“埤”也是增益之義,和“益”同義。《說文·土部》:“埤,增也。”《會部》:“朇,益也。”《衣部》:“裨,接也,益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校改為“接益也”)
清段玉裁在“埤”下注:“此與‘會部’朇、‘衣部’裨音義皆同。„„凡从
卑之字,皆取自卑加高之義。”雖然不能說凡是从“卑”得聲的字都有增加的意思,但“埤”、“朇”、“裨”三字確實如此。又“陴”,城上短牆,也是在原有基礎上有所增益,可以為段說作補充。《管子·度地》:“大者為之堤,小者為之防,夾水四道,禾稼不傷。歲埤增之„„以備決水。”南朝宋·鮑照《登大雷岸與妹書》:“削長埤短,可數百里。”“埤”的用法和《北門》相同。“埤”有增益義,所以“埤益”屬於同義連文,就是增加、加給;“政事一埤益我”猶言政事全部加給我。下章“政事一埤遺我”,“埤遺”也是同義連文,和“埤益”義同。
四.關於翻譯
翻譯是古籍整理的最後一道工作,從一定意義上說,這也是最難做好的一項工作,往往吃力不討好。近代學者嚴復翻譯十八、十九世紀世界名著,提出了著名的“信、達、雅”之說(見《天演論·譯例言》)。 “信”指忠實于原文,準確傳達原文旨意; “達”指語言順暢,文意貫通;
“雅”指文辭典雅優美,富有原文情趣。錢鍾書則用“化”字來形容理想的譯文,“化”即化境,是一種非常高超的境界。雖然他們都是指外文翻譯,但就翻譯原則而言,對古文翻譯也有指導意義。無論外文翻譯還是古文今譯,“信”都是首先要做到的,一部譯著,如果能做到忠實于原文,準確傳達原文旨意,就應該看作是成功之作。但是,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翻譯得准不準確,關鍵在於對詞語的理解上。例如:
《論語·學而》:“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楊伯峻《論語譯注》(中華書局,1980年第2版)譯作:“孔子說:‘君子,如果不莊重,就沒有威嚴;即使讀書,所學的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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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鞏固。„„’”作者把“君子不重”看作是“學則不固”假設前提,所以這樣標點和翻譯。
其實“學則不固”和“君子不重則不威”一樣屬於緊縮複句,兩者是並列關繫,而非假設關繫。“固”在這裏應該解釋為愚陋、閉塞,而不是鞏固義。三國魏·何晏《論語集解》引孔安國曰:“固,蔽也。”宋·邢昺《疏》:“言君子„„又當學先王之道,以致博聞強識,則不固蔽也。”《廣雅·釋言》:“固,陋也。”《論語·陽貨》:“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說的正是“學則不固”的反面意思,可以比照合觀。因此,本例“則不威”後面應用句號;“學則不固”可以這樣翻譯:(君子)學習就不會愚陋無知。
總之,就上述四道古籍整理的程式而言,標點、校勘屬於第一步的工作;注釋、 訓詁學和辭書編纂關繫十分密切。這是因為:
第一、辭書的編纂,需要在體例和方法上參考前人的訓詁專書和注釋書。 第二、語文辭書的釋詞方法,仍然沒有越出古代語文辭書的範圍。學習訓詁學,
可以指導辭書編纂,以進一步提高語文辭書的品質。
翻譯則屬於第二步的工作。這兩方面都需要掌握訓詁學知識。當然,古籍校理工作的範圍較廣,除了以上提到的標點、校勘、注釋、翻譯四方面的工作以外,還應包括辨偽、輯佚等工作,這些工作同樣也離不開訓詁學的幫助。 第三節 指導辭書編纂
修訂本《辭源》、《辭海》和《大詞典》、《大字典》,取得的成就都很高,
無論是收詞還是釋義、舉證,都要超過以往的同類辭書,確實做到了後出轉精。不少專書語言詞典也有比較高的品質。但從訓詁學角度來看,也還有一些尚可改進的地方。茲以《大詞典》、《辭源》為主要參照對象舉述如下:
一、關於收詞
下面幾個詞《辭源》、《大詞典》都未收。
守請 請求。後漢·曇果共康孟詳譯《中本起經》卷下《須達品》:“唯祇 申攝 命令,部署。《宋書》卷一《武帝紀上》:“輒申攝眾軍先上,同謀
園好,„„因往守請,祇了無賣意。”《抱朴子內篇·道意》:“守請虛坐,求乞福願,冀其必得。”
起義。”《南齊書》卷九《禮志上》:“其所歌之詩,及諸供須,輒勒主者,申攝備辦。”
究其未收的原因,一種可能是資料摘錄者取證時不夠仔細,把它們給漏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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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可能則是取證者雖然看到了,但並沒意識到是詞,未加摘錄,這就關繫到判斷詞與非詞的界限問題。
關於義項
和詞條失收相似的是義項缺漏,這方面的問題較多,尤以漢以後的義項未備為甚。例如:
及,本義是追上、趕上,動詞,引申為達到、夠上;漢魏以來又產生出知曉、明白義。《後漢書》卷七二《董卓傳》:“而彪、琬恐懼,詣卓謝曰:‘小人戀舊,非欲沮國事也,請以不及為罪。’”《宋書》卷一一《律曆志上》:“自和父祖漢世以來,笛家相傳,不知此法,而今調均與律相應,實非所及也。” 告,本義是報告上級,引申為告訴;漢魏以來又引申為告訴他人的文字、書信,由動詞轉為名詞。《全後漢文》卷九六袁氏《答曹公夫人卞氏書》:“尊意不遺,伏辱惠告。”《全晉文》卷二三王羲之《雜帖》:“得十日告,知君如常,吳興轉勝,甚慰。”
《後漢書》等史書和嚴可均輯《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想必都是《辭源》、
《大詞典》取證的資料,但上舉各項新義《辭源》、《大詞典》均失收。像這樣屬於採集資料範圍之內而失收詞或義的情況,在《辭海》、《大字典》中也存在。
二.釋義不確
細細追究起來,誤釋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 (一)把僻義當作常用義來理解
亂流 《辭源》、《大詞典》都解釋為“水流不循常道”,並舉《水經注》為
例。大概是按“亂” 的“隨便、不按常規”的常用義來理解作釋的。
其實,《水經注》裏的“亂流”一詞常見,但卻不是“水流不循常道”,而是
“合流”、“匯流”的意思。具體說,可指兩條或多條河流匯合而成的水流,名詞。如:《沁水》:“而東會絕水,亂流東南入高都縣,右入丹水。”《巨馬河》:“又東南至泉州縣西南,東入丈八溝,又南入巨馬河,亂流東注也。” 也可指水流匯合,動詞。如:《濁漳水》:“又東北分為二水,一右出為澱,一水北注呼池,謂之濊口,清漳亂流而東注於海。”《沔水中》:“濔水又東歷宜城西山,謂之濔溪,東流合于夷水,謂之濔口也。與夷水亂流東出,謂之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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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流”為什麼會有合流義呢?原來,“亂”有混雜的意思,《釋名·釋言語》:“亂,渾也。”《韓非子·喻老》:“宋人有為其君以象為楮葉者,三年而成。豐殺莖柯,毫芒繁澤,亂之楮葉之中而不可別也。”是說把用象牙做成的楮葉混雜在普通楮葉中而看不出來。那麼幾條河流混合流到一起,就成“亂流”了。
文學作品裏的“亂曰”,即總論。
(二)把古義當作今義來理解
圍棋 亦作“圍棊”。棋類的一種,古代叫弈。„„雙方用黑白棋子對著,互相圍攻,吃掉對方的棋子,佔據其位,佔多者為勝,故名“圍棋”。(《大詞典》第三卷651頁)
按:這裏解釋的是“圍棋”一詞的名詞用法,也就是今天此詞的意思。但“圍棋”在早期古書中,更多的是用作動賓結搆,就是下圍棋的意思。《大詞典》所舉的四條例證中,前三例,即《方言》第五:“圍棋謂之弈。”晉葛洪《抱朴子·百里》:“或有圍棋樗蒲而廢政務者矣。”唐韓愈《送靈師》詩:“圍棋鬥白黑,生死隨機權。”“圍棋”都是指下圍棋。只有《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十回“日長無事,我便和繼之對了一局圍棋”一例是名詞用法。 漢唐時期“圍棋”作名詞用的例子也有,如《太平御覽》卷七五三引《博物志》佚文:“堯造圍棋,丹朱善之。”但比較少見。《孟子·告子上》:“使奕秋诲二人奕,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奕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
(三)把形近義異的詞語視作同義詞
肉薄 兩軍迫近,以徒手或短兵器搏鬥。《宋書·臧質傳》:“虜乃肉薄登城,
其出發點是形容進攻一方人數多,攻勢猛,而並不著眼於“以徒手或短兵器搏鬥”(雖然也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宋書》等例的含義就是這樣。又如:《宋書》卷四八《朱超石傳》:“虜以眾少兵弱,四面俱至。嗣又遣南平公托跋嵩三萬騎至,遂肉薄攻營。”
《南齊書》卷二五《垣崇祖傳》:“崇祖謂長史封延伯曰:‘虜貪而少慮,必悉力攻小城,圖破此堰。見塹狹城小,謂一往可勊,當以蟻附攻之。„„’虜眾由西道集堰南,分軍東路,肉薄攻小城。”前言“蟻附攻之”,後言“肉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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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番相代,墜而復升,莫有退者。”唐·溫大雅《大唐創業起居注》卷二:“時無攻具,肉薄而上,自申至酉,遂平霍邑。”„„(《大詞典》第八卷1065頁)
按:從我們對六朝史書的考察來看,“肉薄”一詞猶言成群結隊、蜂擁而上,
攻小城”,可知“肉薄”和“蟻附”(像螞蟻一樣趨集緣附)義近。
蓋“肉薄”者,“肉”指士兵身體,“薄”謂靠近、緊挨,“肉薄”就字面義而言,是說身體挨著身體,用來描述交戰中進攻一方的攻勢時,則猶言成群結隊、蜂擁而上,表明攻勢很猛。《大詞典》之所以這樣解釋,可能因為“肉薄”和“肉搏”相近,“肉搏”是指“徒手或短兵器搏鬥”,編者未察它們之間的區別,就混而同之了。修訂本《辭源》“肉薄”條解釋說:“即肉搏。兩軍迫近,用短兵或徒手搏鬥。”舉的例子也是《宋書·臧質傳》(第三冊2542頁),就說明了這一點。
(四)誤解詞語結構 期會
約期聚集。《敦煌曲子詞·山花子》:“落花流水東西路,難期會。”(《大
詞典》第六卷1309頁)
按:本例“期會”猶言相會、會面,同義並列結構,不是偏正結構。《大詞典》
誤釋。《宋詩》卷一一《讀曲歌》:“方局十七道,期會在何處。”謂相會在何處。《隋詩》卷一○無名釋《張麗英石鼓歌》:“暫來期會,運往即乖。”言暫來聚會。
(五)隨文作釋
標位 ①猶列舉。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文學》:“樂令善於清言,而不長於手筆。將讓河南尹,請潘嶽為表。潘云:‘可作耳,要當得君意。’樂為述己所以為讓,標位二百許語。潘直取錯綜,便成名筆。”(《大詞典》第四卷1263頁)
孤立地看此例,這個解釋也說得過去;但再看下面幾例,就會發現不妥了:《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晉文》卷一四二劉程之《致書釋僧肇請為〈般若無知論〉釋》:“論至日,即與遠法師詳省之。法師亦好相領得,意但標位似各有本,或當不必理盡同矣。”又卷一六五釋僧肇《百論序》:“先雖親譯,而方言未融,至令思尋者躊躇于謬文,標位者乖迕於歸致。”結合這幾例來看,“標位”應該是闡述、揭示的意思,“標位二百許語”猶言闡述兩百來句話。本來,辭書釋義和注疏釋義是有區別的,前者重在歸納共性,注意釋義的概括性;後者多為隨文作釋。本例《大詞典》只搜集到《世說新語》一例,別無比較,故未免隨文解釋了。
三.源流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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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兼收,源流並重”是《大詞典·前言》提出的編輯方針。我們看到,編
纂者為此付出了艱辛的勞動,無論是溯源還是探流,都取得了度越前人的成就,功不可沒。但古籍浩如煙海,每一詞目都要溯源、探流,談何容易。部分條目下源流失考,也在情理之中。
(一)溯源方面
所謂溯源,是指把詞或義出現的年代盡可能地往前推,最好能找到其原始出
處。《大詞典》可以提前的例子不少,如:
射殺 用箭射死。首例舉宋·蘇軾《將官雷勝得過字代作》詩:“一雙鐵絲
箭,未發手先唾。射殺雪毛狐,腰間餘一個。”(第二卷1266頁) “漢有善騎射者樓煩,楚挑戰三合,樓煩輒射殺之。”
按:此詞至晚已見於漢初作品,《史記》中凡七見,如:卷七《項羽本紀》:
(二)探流方面
“源流並重”的另一方面,就是能夠把握詞義演變的脈絡,力爭展現其發展過
程中的變化軌跡,也就是說,要注重探流,即追蹤詞語的後代用例。《大詞典》在這方面也不乏失考的例子。例如:
歲不為。”„„《淮南子·本經訓》:“是故上下離心,氣乃上蒸,君臣不和,五穀不為。”高誘注:“不為,不成也。”(第一卷452頁)
年麻不為耳。”又:“當至不至,水物雜稻等不為。”又:“當至不至,暴風為災,來年黍不為。”也見此詞。
不為 ②謂收成不好。《 墨子·雜守》:“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備湛旱、 按:《後漢書·律曆志下》劉昭注引《易緯》:“未當至而至,多病身熱,來
上舉“不為” 的幾個義項,《大詞典》都只舉了先秦、秦漢典籍,而未舉後
代用例。這容易使人誤認為這些詞義只在上古使用過,後代消失了。本文所舉之例可以證明,它們在六朝時期仍然沿用。唐宋以後有無用例呢?須要作進一步的調查研究。
(三)書證間跨度過大
《大詞典》多數條目下,例證的安排比較合理,舉例注意照顧到各個時代。但
也確有部分條目下,例證之間的跨度過大。如:
“馳驟”有馳騁、疾奔義,《大詞典》舉《韓非子》和元·范康《竹葉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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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中間可補《宋書》卷九四《恩倖傳·戴法興》或《梁書》卷四四《南郡王大連傳》。
“非笑”為嘲笑義,《大詞典》舉《漢書》和明王守仁《傳習錄》等例,按《三
國志》卷二一《魏书·衛覬傳》、《後漢書》卷一上《光武帝紀上》、《北齊書》卷一八《孫騰傳》均見此詞,可供補收。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是摘錄的資料不夠,以致舉例時捉襟見肘,沒有選擇
的餘地;也可能是另外的緣故。但不管怎麼說,類似上述從先秦或秦漢直接跨到元明清的舉例方法,不易使人瞭解詞義發展的線索、追尋詞義演變的蹤跡,畢竟是一種遺憾,應當改進。如果大型歷史性語文詞典在舉證時能做到溯源、探流並重,兼顧各個歷史階段的話,那麼書證就不單單是釋義的證明或補充,更可以從中瞭解詞義發展的歷史進程,發揮其“著重從語詞的歷史演變過程加以全面闡述”(《大詞典·前言》)的作用。 第三章 訓詁的類型上·古書注解
第一節 古書注解的興起和發展
一.古書注解的起源
先秦、兩漢等早期的古書一般都有注解,有名的書甚至有數十家作注。爲什麽
要給古書作注?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就是:隨著歷史的發展、時間的推移,後人讀前代的作品已經不那麽能懂了,通常時代隔得越久,就越難讀懂。需要有專門研究的學者來給古書作解釋。因此,以掃清閱讀障礙爲己任的古書注解就應運而生了。
二.古書注解在歷代的發展概況
從本節開始,我們對古書注解在歷代的發展情況作一個介紹和考察,這裏把古
書注解的歷史分爲兩漢、魏晉南北朝、隋唐、宋代、元明和清代幾個時期,依次介紹如下。爲避免泛泛而談,增加感性認識,在每一時期下,都舉出一種(兩漢時期分西漢、東漢各舉一種)著名的古注予以重點介紹。 第二節 兩漢時期
漢代是古書注解形成、發展階段,在注釋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
先秦學術空氣極爲活躍,當時的諸子百家,爭相傳述各自的學說,留下了大量
的著作。但經過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以後,先秦典籍散失嚴重。漢初經師接受經書主要靠口耳相傳,並用當時通行的文字——隸書記錄下來,傳授這種經書及其學說的人稱爲今文學派。此後,陸續出土、發現了一批古籍原本,因其是用戰國時六國文字即所謂“古文”所書寫的,故把傳授者稱爲古文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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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說來,今文學派解說經傳常把經書和神學迷信聯繫起來,注重所謂“微言
大義”,牽強附會之處很多,但因迎合了漢代統治者的需要,所以立學官,設博士,屬於政府支援的官學。古文學派則比較注重文字訓詁,解經說字,言而有據,樸實無華,屬於民間私學。故今、古文兩派“非唯文字不同,而說解亦異”。
看,西漢經師注經的著作不少,但這些著作大多已經亡佚,現存最重要的注解著作就是《毛詩故訓傳》了。
西漢是古書注解的創始階段,作注的主要對象就是經書。從《漢書·藝文志》
東漢是注釋史上的第一座高峰,湧現出了許多傑出的經學大師,他們同時也是
注解古書的巨匠。著名的有馬融、鄭玄、賈逵、服虔、許慎等。
賈逵(30—101),字景伯,扶風平陵(今陝西咸陽西北)人。東漢著名學者。
有家學淵源,父徽,曾從劉歆受《左傳》,作《左氏條例》二十一篇。賈逵繼承了父業,弱冠能誦《左傳》和《五經》本文,勤學好問,當時就有“問事不休賈長頭”的評語(語見《後漢書》卷三六《賈逵傳》)。精通《左傳》、《國語》,據《後漢書》本傳載,逵撰有《春秋左氏傳解詁》三十篇、《國語解詁》二十一篇,又作《周官解故》,但都已亡佚。清人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黃奭《漢學堂叢書》都有輯本。
馬融(79—166),字季長,右扶風茂陵(今陝西興平東北)人。東漢著名學
者。據《後漢書》卷六○上《馬融傳》載,隱士摯恂以儒術教授,“融從其遊學,博通經籍”,爲當代大儒,被服海內。應大將軍鄧騭召入仕,官至南郡太守。後以病去官,專事著述。“注《孝經》、《論語》、《詩》、《易》、《三禮》、《尚書》、《列女傳》、《老子》、《淮南子》、《離騷》”(《後漢書》本傳)等多種古籍,又有詩文多篇,影響很大。到門下求學者常有千餘人,鄭玄、盧植等都出其門。馬融注解古書的著作已佚,清人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黃奭《漢學堂叢書》等有輯錄。
服虔,字子慎,河南滎陽人。東漢著名學者。舉孝廉,爲尚書郎,靈帝中平
(184—189)末年,曾任九江太守。好古文經學,尤其專精《左傳》,撰《春秋左氏傳解》,並以《左傳》駁詰今文經學家何休。服虔的《左傳注》在六朝時有一定的影響,晉元帝司馬睿時,服氏《左傳》曾立博士。南北朝時,北方盛行服注。迨唐代孔穎達撰《五經正義》,於《左傳》擯棄服注,專取杜預注,服注遂亡。
服虔還撰有《通俗文》,專釋俗語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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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玄(127—200),字康成,北海高密(今屬山東)人。漢末著名學者,世稱 漢代以經學著名的又有鄭興、鄭衆父子,人稱“先鄭”。鄭興,字少贛,河南
“後鄭”。據《後漢書》卷三五《鄭玄傳》,玄早年入太學,先從第五元先學習屬於今文經的《京氏易》、《公羊傳》,兼明《三統曆》、《九章算術》等曆學著作。又從張恭祖受《周官》(即《周禮》)、《禮記》、《左傳》、《韓詩》、《古文尚書》。
開封人。早年研治《公羊傳》,晚年好《左傳》,與賈逵《左傳》學並稱爲“鄭、賈”之學。兼治《周禮》,長於曆數。子衆(?—83),字仲師,官至大司農,世稱“鄭司農”。少時從父受《左傳》,孜孜於學,明《三統曆》,兼通《易》、《詩》。詳《後漢書》卷三六《鄭興傳附子衆》。鄭興父子著作均已佚,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輯有《周禮鄭大夫(興)解詁》一卷、《周禮鄭司農(衆)解詁》六卷、《鄭衆春秋牒例章句》一卷。
最後師事陝西馬融。馬融開始並不重視鄭玄,三年內沒見過他,只是高足子弟
傳授而已。等鄭玄學成辭歸時,馬融喟然有“鄭生今去,吾道東矣”的感歎。鄭玄歸鄉後,隱居不仕,潛心著述,遍注群經,所注有《周易》、《尚書》、《毛詩》、《三禮》、《論語》、《孝經》、《尚書大傳》和緯書等,撰寫《天文七政論》、《六藝論》、《毛詩譜》、《駁許慎〈五經異義〉》等著作,凡百餘萬言。又因東漢今文經學代表人物何休曾作《公羊墨守》、《穀梁廢疾》、《左傳膏肓》以詰難古文經學,遂撰《發墨守》、《箴膏肓》、《起廢疾》三文來反駁何休。可惜的是除《毛詩箋》、《三禮注》以外,都已失傳了。 學叢著》。鄭玄是一位博採衆長的學者,他治學根基是古文經學,但也融合了今文經學的長處,兼收並蓄,卓然成家。鄭玄之學後稱“鄭學”,是“漢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後世影響很大。
今人張舜徽輯錄鄭注中有關字詞訓詁的材料,編成了《鄭雅》一文,收入《鄭
經注方面,還有何休的《春秋公羊傳解詁》。何休(129—182),字邵公,任 東漢學者治學的領域比西漢學者開闊,他們除了給經書作注外,還給其他一些
古籍也作了注。重要的有趙岐《孟子章句》、王逸《楚辭章句》、高誘《戰國策注》、《呂氏春秋注》和《淮南子注》,《說文解字》的作者許慎也爲《淮南子》作過注。
第三節 魏晉南北朝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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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樊(今山東曲阜)人。傳今文經學,花十七年時間撰成《春秋公羊傳解詁》,爲《公羊傳》制定義例,系統地闡發《春秋》中的微言大意,成爲今文經學派議政的主要依據。其《解詁》一書自唐代賈公彥作疏後注、疏並行,是《十三經註疏》中的一種。
承接東漢趨於興盛的古書注解事業而來,魏晉南北朝隋時期的古書注解也有一
定的發展,並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
經書注釋方面,魏晉時期的經注有魏·王弼、韓康伯《周易注》、何晏《論語
集解》、晉·杜預《春秋經傳集解》、范寧《春秋榖梁傳集解》、郭璞《爾雅注》等。
逐漸動搖。到漢末、三國之際,以《老子》、《莊子》、《周易》爲研究對象,以清談名理爲標誌,揉合儒、釋、道三家學說的玄學就應運而生了。反映在注解上就是,許多魏晉人注書不再或不僅僅注意字詞訓詁了,而常常借題發揮,大談義理。上面舉到的王弼、韓康伯等人的著作就是如此,王弼注《老子》、郭象注《莊子》也是這樣。
從東漢後期開始,隨著政治局勢的動蕩和社會環境的惡化,儒學的獨尊地位也
到了南北朝、隋,出現了義疏體的注解著作,如南齊·劉瓛《周易義疏》、梁·皇
侃《論語義疏》、北周·沈重《毛詩義疏》、隋·顧彪《尚書義疏》等。這些著作絕大多數已經亡佚(多有清人輯本),現存而有代表性的就是皇侃的《論語義疏》了。所謂“義疏”,名稱源于六朝佛教徒解釋佛典,指會通古書義理,加以闡釋發揮。所以這類著作闡釋詳盡,文字冗長,重義理而輕訓詁,對唐宋以後的經疏有一定的影響。
除了注經以外,這一時期的學者注釋的範圍還包括了子部、史部等領域。 史部方面,有吳·韋昭《國語注》、劉宋·裴松之《三國志注》、裴駰《史記
張湛《列子注》、梁·劉孝標《世說新語注》等。
集解》、梁·劉昭《續漢書注》(今存於《後漢書》的“八志”中)、北魏·酈道元《水經注》等。
子部方面,有魏·曹操《孫子注》、王弼《老子注》、晉·郭象《莊子注》、 加唐·李善《文選註》搆成四大名注。
自兩漢之交佛教傳入內地以後,佛教開始逐漸進入到統治階層、士大夫和民衆
的日常生活當中。這是和佛教徒把佛典加以翻譯和註疏,並將它們介紹給善男信女的有效工作是分不開的。佛經的翻譯始于東漢,著名的翻譯家有安世高、支婁迦讖、竺法護、鳩摩羅什等人。佛經的註疏,則始于魏晉,而以南北朝、隋唐爲盛,如經疏有晉·道安《人本欲生經注》、姚秦·僧肇等《注維摩詰經》、梁·寶亮等《大般涅槃經集解》、隋慧遠《無量壽經義疏》、《涅槃經義記》、《溫室經義記》、隋·智顗《維摩經玄疏》、《金剛經疏》;律疏有隋·智顗《梵網菩薩戒經義疏》;論疏有吳·陳慧《陰持入經注》、後魏·曇鸞《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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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注》、北周·法上《十地論義記》、慧影《大智度論疏》。 第四節 唐宋时期
唐代學者注解經書,繼承了兩漢樸實的學風,《五經正義》等經疏可爲代表。其特點是比較務實,注釋詳盡;缺點是偏於保守,缺乏新義;俗称“三家注”的《史记集解》(刘宋时裴駰注)、《史记索隐》(唐司马贞注)和《史记正义》(唐张守节注)。《集解》兼采当时裴駰所能见到的前人有关《史记》诸书的研究成果,并一一注明作者名字。一丝不苟。《索隐》进一步指出了《集解》中考证不当的错处。并对《史记》原文提出辨正,发语警辟。《正义》的作者长于舆地之学,对《史记》中地名的考证尤为精辟。读《史记》原文,同时注意看一看这三家注,对原书会有更进一步的理解。自宋朝以后,研究《史记》的著述增多了,较有代表性的如清朝梁玉绳的《史记志疑》、崔适的《史记探源》、张森楷的《史记新校注》、日本学者泷川资言的《史记会注考证》 唐代這種傳統到北宋仍然得到某種程度的延續。北宋初年的邢昺主持撰作了《論語》、《孝經》和《爾雅》三種疏,南宋時又有託名孫奭(邢昺“三疏”的合作編寫者)的《孟子疏》,以上四種疏和唐人九種經疏一齊,組成了《十三經註疏》。
邢疏的質量雖然不如唐人,但也還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僞孫疏則體例踳駁,徵引乖舛,文義俚鄙,爲後人所詬病。與此相反,宋代也有一些學者思想比較解放,說解經義能夠跳出傳統的窠臼,大膽提出新說,這些見解往往符合作品的原意,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比如北宋歐陽修的《詩本義》,就是這方面的代表。歐陽修能從《詩經》語言的本身出發探求詩意的解釋,破除了對《詩序》的迷信,這種富有批判精神的學風對後來的朱熹等人也産生了影響。而唐代就有的疑經風氣,到宋仁宗慶曆以後,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當時以陸九淵爲代表的理學家一反漢唐重訓詁考證的註疏傳統,提出了所謂“學苟知本,六經皆我注腳”、“六經注我,我注六經”的口號,主張經書可以按照自己的觀點來理解,不須注釋。
與此風氣不同的是南宋的朱熹,他雖然也是著名的理學家,但並不摒棄訓詁,
他的《詩集傳》、《大學章句》、《論語集注》等注解著作,在發揮闡釋理學思想的同時,也注意文字訓詁。朱熹善於從整體上把握原書的思想體系,不少注解較合情理,加之文字洗練流暢,富有文采,故後代把朱熹的著作看作是和漢學分庭抗禮的宋學的代表。此外,朱熹的學生蔡沈撰寫的《書集傳》,是對《尚書》的注解。
史學方面有南宋·鮑彪《戰國策注》。文學方面有洪興祖《楚辭補注》,此書
是爲補充東漢·王逸《楚辭章句》而作的,故名。洪氏先列王逸原注,而後補注於下,用“補”字標明。特點是音義兼注,徵引博洽,對名物訓詁作了翔實的考證和詮釋,並保存了宋以前研究《楚辭》的一些遺文佚說,是《楚辭》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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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最重要的一種。這一時期前代及當代作家的文集也逐漸得到了注家的重視,如郭知達《九家集注杜詩》、蔡夢弼《杜工部草堂詩箋》、魏仲達《五百家注音辨昌黎先生文集》、李壁《王荊公詩注》、任淵等《山谷詩注》(《內集》任淵撰、《外集》史容撰、《別集》史季溫撰)等。
正如佛經的翻譯宋不如唐一樣,與唐代佛經註疏的興盛局面相比,有宋一代的
佛經註疏已經走下坡路了,這一時期的經疏有正受《楞伽經集注》、楊圭《金剛經集解》、戒環《妙法蓮華經要解》等;律疏有元照《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等;論疏有普觀《大乘法界無差別論疏領要鈔》、子璿《起信論疏筆削記》等。明清以後雖然還有若干種佛經註疏,但那只是餘響而已,無法和前代相比了。 第五節 元明時期
元、明兩代學風空疏,學術衰微,古書注解的成就從總體上看不大,但也有值
得一提的著作,其中就有胡三省《資治通鑒注》。
胡三省(1230—1302),字身之,浙江天台人,宋末元初史學家,同時也是古
書注解的大家。宋理宗寶祐進士,歷任縣令、府學教授等職。宋亡後隱淪不仕,專事著述。先已撰成《資治通鑒廣注》九十七卷和論十篇,原稿於戰亂中丟失。 後發憤重撰,歷時數載,完成《資治通鑒音注》,對《通鑒》一書作了全面的董理。胡三省的《通鑒注》體大思精,注例謹嚴,集校勘、注音、釋義、考證、評論爲一體,爲後人閱讀原著提供了莫大的便利。今人陳垣撰《通鑒胡注表微》,對胡氏作注的意圖進行了闡發。《通鑒注》側重於補充史料,考辨史實,其史學方面的巨大價值自不待言,對此已有不少著述予以指出。 第六節 清代
清代是我國古代學術發展史上的鼎盛時期。這一時期,無論經學、史學、哲學、
語言文學還是自然科學,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滿族入關以後,爲了鞏固統治,在大興文字獄的同時,也對漢族文人實行安撫政策,鼓勵學術研究。自明末以來,西方的科技文化逐漸傳入我國,學者們得到科學的熏陶和啓迪,研究方法漸趨嚴密。清代學者對前代的古書注解不滿意,他們或者梳理舊注,重新作注;或者撰寫專著,糾正舊注之失,探討理論方法。清代訓詁、考據之學的發達崛起,爲古書注解的興盛提供了必要的條件。
有清一代從事古書注解工作的名家倍出,巨著璀燦,涌現出了一大批著作,這
當中,經部有惠棟《周易述》、張惠言《周易虞氏義》、姚配中《周易姚氏學》、孫星衍《尚書今古文註疏》、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王鳴盛《尚書後案》、王先謙《尚書孔傳參證》、陳奐《詩毛氏傳疏》、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胡承珙《毛詩後箋》、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孫詒讓《周禮正義》、胡承珙《儀禮古今文疏義》、胡培翬《儀禮正義》、朱彬《禮記訓纂》、孫希旦《禮記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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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廣森《大戴禮記補注》、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劉文淇等《春秋左氏傳
舊註疏證》、洪亮吉《春秋左傳詁》、孔廣森《春秋公羊傳通義》、陳立《公羊義疏》、廖平《榖梁古義疏》、鍾文烝《榖梁補注》、劉寶楠《論語正義》、皮錫瑞《孝經鄭註疏》、邵晉涵《爾雅正義》、郝懿行《爾雅義疏》、焦循《孟子正義》。清代學者注解經書的著作大部分已經收入阮元編輯的《皇清經解》和王先謙編輯的《皇清經解續編》兩套叢書當中。
史部有陳逢衡《逸周書補注》、朱右曾《逸周書校釋》、汪遠孫《國語發正》、
洪亮吉《國語註疏》、顧廣圻《戰國策劄記》、林春溥《竹書記年補正》、梁玉繩《史記志疑》、郭嵩燾《史記劄記》、沈欽韓《漢書疏證》、王先謙《漢書補注》、《後漢書集解》、惠棟《後漢書補注》、趙一清《三國志注補》、盧弼《三國志集解》、楊守敬、熊會貞《水經註疏》等。
子部有孫詒讓《墨子閒jiàn詁》、王先謙《荀子集解》、《莊子集解》、郭慶
藩《莊子集釋》、王先慎《韓非子集釋》、孫星衍《晏子春秋音義》、戴望《管子校正》、汪繼培《潛夫論箋》、趙曦明、盧文弨《顔氏家訓注》(趙氏注,盧氏校並撰注補)等。
集部有王夫之《楚辭通釋》、戴震《屈原賦注》、蔣驥《山帶閣注楚辭》、胡
克家《文選考異》、朱珔《文選集釋》、胡紹煐《文選箋證》、吳兆宜、程琰《玉台新詠注》(吳氏注,程氏刪補)、黃叔琳《文心雕龍輯注》、王琦《李太白詩集注》、仇兆鼇《杜詩詳注》、楊倫《杜詩鏡銓》等。 第四章 訓詁的類型中·語文辭書
最早的書面訓詁隨著古書的產生而產生,那麼,伴隨著訓詁實踐的增多,訓詁資料的積累,彙集訓詁資料的專著——語文類字典辭書也就隨之產生了。而歷代學者對這些辭書的注釋和研究,又增強了它們的作用。在上一章已經提到,漢代是我國訓詁學發展史上的第一座高峰,這一時期不但古籍注解多,語文辭書方面也產生了《方言》、《說文》和《釋名》,加上稍早一些的《爾雅》,成為我國早期最著名的四部辭書。圍繞著這四部辭書,產生了一批研究和注釋著作,這些著作同時也是重要的訓詁專書。後代又出現了分別與《爾雅》等四部著作相類似的專著,如產生於六朝的《廣雅》、《玉篇》,就分別是屬於《爾雅》類和《說文》類的字典辭書。以下就上述六部字典辭書,按《爾雅》和《廣雅》、《說文》和《玉篇》、《方言》和《釋名》的順序進行討論。 第一節 《爾雅》和《廣雅》
一.《爾雅》
(一)《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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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大約成書于秦、漢之際,作者不詳,是我國古代最早的語文詞典。它 在《爾雅》之後,出現了一系列雅學著作,都以此書為藍本。故此書一直得到
的出現,標誌著我國辭書編纂史的開始。爾,近;雅,正,指雅正之言,《爾雅》就是近正之言的意思。
學者的重視,三國魏張揖稱之為“真七經之檢度,學問之階路,儒林之楷素也”。(《上廣雅表》)唐代陸德明稱讚說:“所以訓釋《五經》,辯章同異,實九流之通路,百氏之指南。”(《經典釋文·序錄》)清代錢大昕說:“夫六經皆以明道,未有不通訓詁而能知道者。欲窮六經之旨,必自《爾雅》起。” 《漢書·藝文志》著錄《爾雅》二十篇,今存十九篇(有學者認為《爾雅》原有《敘篇》一篇,如果加上,正好合數。《敘篇》宋後亡佚),即《釋詁》、《釋言》、《釋訓》、《釋親》、《釋宮》、《釋器》、《釋樂》、《釋天》、《釋地》、《釋丘》、《釋山》、《釋水》、《釋草》、《釋木》、《釋蟲》、《釋魚》、《釋鳥》、《釋獸》、《釋畜》。其體例大致是:《釋詁》、《釋言》、《釋訓》三篇是解釋一般語詞的,《釋親》以下十六篇則是解釋事物名稱的。“《爾雅》的十九篇形成一個很完整的體系”,可用下面的圖表來表示: 《爾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語詞 專業語詞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 釋 釋 禮儀制度 天文地理 動物植物 詁 言 訓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釋 釋 釋 釋 釋 釋 釋 釋 釋 釋 釋 釋 釋 釋 釋 釋 親 宮 器 樂 天 地 丘 山 水 草 木 蟲 魚 鳥 獸 畜 例如:
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也。(《釋詁》) 如、適、之、嫁、徂、逝,往也。(《釋詁》) 告、謁,請也。(《釋言》) 格、懷,來也。(《釋言》) 明明、斤斤,察也。(《釋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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侜張,誑也。(《釋訓》) 父為考,母為妣。(《釋親》)
南風謂之凱風,東風謂之穀風,北風謂之涼風,西風謂之泰風。(《釋天》) 大山宮小山,霍。小山別大山,鮮。(《釋山》) 狗四尺為獒。(《釋畜》)
總起來說,《爾雅》具有以下幾個優點:
第一.它是我國訓詁史上第一部詞典,有十分清楚的分類篇目和完整的編纂體
系,採用了直訓、義界、辨析同義詞等多種釋詞方法。它首創的按意義分類編排的體例和多種釋詞方法,對後代辭書影響很大。在《爾雅》之後,陸續出現了《小爾雅》、《廣雅》等一批雅學系列辭書。
第二.彙集了先秦典籍中大量的古詞古義,是閱讀、研究先秦以來古籍的重要
參考書。如:
慘,憂也。(《釋詁》)按:“慘”作憂愁講,是一個古義。《詩·陳風·月
出》:“舒夭紹兮,勞心慘兮。”陸德明釋文:“慘,愁也。”就是本於《爾雅》。此義後代也沿用。《宋書》卷三二《五行志三》:“(孫)和故宮僚聞之,皆憂慘,以為檣末傾危,非久安之象。”“憂慘”同義連文,就是憂愁。
第三.比較注意辨析同義詞,開了漢代經師辨析詞義的先河。例如: 肉曰脫之,魚曰斮之。(《釋器》)
金謂之鏤,木謂之刻,骨謂之切,象謂之磋,玉謂之琢,石謂之磨。(《釋器》) 大波為瀾,小波為淪,直波為徑。(《釋水》)
第四.除了實詞外,《爾雅》也收了一些虛詞。如: 爰、粵、于、那、都、繇,於也。(《釋詁》) 疇、孰,誰也。(《釋詁》) 克,能也。(《釋言》) 矧,況也。(《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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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不及也。(《釋訓》)
對虛詞的留意收釋,說明編者初步具有了語法觀念。
第五.《爾雅》彙集解釋了不少有關宮室器物、天文地理、動物植物等方面的
詞彙,有助於我們瞭解先民們在自然百科及生產勞作方面所創造的各種各樣事物的名稱以及用以表現它們的豐富多采的詞彙。 珪。(《釋器》)
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以金者謂之銑,以蜃者謂之珧,以玉者謂之 棗,壺棗。邊,要棗。櫅,白棗。樲,酸棗。楊徹,齊棗。遵,羊棗。洗,大
棗。煮,填棗。蹶洩,苦棗。皙,無實棗。還味,棯棗。(《釋木》)
《爾雅》也存在著一些缺點。最突出的問題就是,解釋詞義籠統、含混,不夠
精確。清人王念孫在《廣雅疏證》中指出《廣雅》有“二義不嫌同條”的收詞體例,其實這一現象在《爾雅》中就已屢見不鮮了。例如:
“天”、“帝”、“皇”以下的八個詞是君主的“君”;而“林”、“烝”二詞則是眾多義,用“君”作釋,“君”實通“群”,乃群聚、眾多的意思。而都用“君”來解釋,歸入同一條下,實為不倫。
林、烝、天、帝、皇、王、後、辟、公、侯,君也。(《釋詁》)在這一條中,
有些詞義辨析也失之勉強。例如:
載,歲也。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載。(《釋天》)商人稱年為“祀”, 《爾雅》有晉·郭璞注、宋·邢昺疏的《十三經注疏》本,中華書局,1980年。
今人徐朝華《爾雅今注》對《爾雅》作了簡明的注釋,書後附“《爾雅》詞語
筆劃索引”,檢索方便,南開大學出版社,1987年。
確如所說;但其餘表示年的“歲”、“年”、“載”三詞在古籍中都可通用,並沒有本條所說的區別。
朱祖延主編《爾雅詁林》,仿清人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的體例,纂集自漢
迄今治《爾雅》的重要著作凡九十四種,以《爾雅》正文條目為綱,以諸家訓釋為目,分條纂義,以類相從,省去了讀者的翻檢之勞。全書凡五巨冊,由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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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爾雅》注者
《爾雅》問世以後,漢唐間為之作注的人很多。據《隋書·經籍志一》和陸德
明《經典釋文·序錄》記載,先後有犍為文學、劉歆、樊光、李巡、孫炎、郭璞六家。但除了郭注以外,其餘五家注基本上都亡佚了,現在能夠看到的最早的完整注本就是晉代郭璞的《爾雅注》了。 1.郭璞《爾雅注》
郭璞,字景純,山西聞喜人。東晉時人,官至鴻農相。曾為多種古籍作注,今存者有《穆天子傳注》、《爾雅注》、《方言注》等。
郭璞《爾雅注》,前人的評價很高,如清人邵晉涵《爾雅正義序》認為:“魏晉以降,崇尚虛無,說經者務為鑿空憑臆,違離道本,《爾雅》之學殆將廢墜。唯郭景純明於古文,研覈小學,擇撢群藝,博綜舊聞,為《爾雅》作注。援據經傳,以明故訓之隱滯,旁採謠諺,以通古今之異言。„„蓋舊時諸家之注,未能或先之也。”就漢晉時期的注釋水準來說,郭注的確是比較出色的。
黃侃《爾雅略說》(載《黃侃論學雜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新1版)
則對郭書的優缺點有過評價,“其中者:一曰取證之豐”、“二曰說義之慎”、“三曰旁證《方言》”、“四曰多引今語”、“五曰闕疑不妄”。“其失者:一曰襲舊而不明舉”、“二曰不得其義而望文生訓”。是十分中肯的。 2.邵晉涵《爾雅正義》
《爾雅正義》二十卷,清邵晉涵(1743—1796)撰。邵晉涵字與桐,又字二云,號南江,浙江余姚人。兼治史學、經學,乾隆進士。史部著述有《舊五代史考異》、《南都事略》等,又曾為畢沅審定《續資治通鑒》。經部著述的代表作就是《爾雅正義》。
清代學者有《十三經新疏》,而“邵二云是頭一位作新疏的人。這部《爾雅正義》,在清學史中應該特筆記載”。(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十三)本書是對《爾雅》的全面注釋,有關的寫作條例,邵氏在《爾雅正義序》中已經談到,黃侃《爾雅略說》把它概括為六個方面:校文、博義、補郭、證經、明聲和辨物。
3 .郝懿行《爾雅義疏》
《爾雅義疏》二十卷,清郝懿行撰。郝懿行(1755—1823),字恂九,號蘭皋,
山東棲霞人。嘉慶四年進士,官戶部主事、補江南司主事。淡泊名利,孜孜向學,著述頗豐,除《爾雅義疏》外,還有《春秋說略》、《山海經箋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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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竹書紀年校正》、《通俗文疏證》、《晉宋書故》、《證俗文》等。
郝懿行治學領域廣泛,擅長名物訓詁,尤以對《爾雅》下的功夫最大,《爾雅
義疏》是他凝結畢生心血的一部力作,代表了郝氏的學術水準。
二.《廣雅》 (一)《廣雅》
《廣雅》三卷,三國魏·張揖編撰。揖字稚讓,清河(今河北省清河縣)人,
一說河間(今河北獻縣)人。生卒年不詳,魏初(一云魏明帝太和中)博士。其事蹟附見於《魏書》卷九一《術藝傳·江式》、唐顏師古《漢書敘例》。據《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載,除了《廣雅》外,張揖還撰有《埤倉》三卷、《古今字詁》三卷、《難字》一卷、《錯誤字》一卷,今並亡佚。
《廣雅》一書,顧名思義,為增廣《爾雅》所作。張揖《上〈廣雅〉表》說:
“竊以所識,擇撢群蓺,文同義異,音轉失讀,八方殊語,庶物易名,不在《爾雅》者,詳錄品覈,以箸於篇。凡萬八千一百五十文,分為上中下。”書中收集的材料非常豐富,“其自《易》、《書》、《詩》、《三禮》、《三傳》經師之訓,《論語》、《孟子》、《鴻烈》、《法言》之注,《楚辭》、漢賦之解,讖緯之記,《倉頡》、《訓纂》、《滂喜》、《方言》、《說文》之說,靡不兼載。”(王念孫《廣雅疏證序》)是《爾雅》之後集先秦兩漢訓詁資料之大成的最重要的雅系著作。
《廣雅》在體例上模仿《爾雅》,也分為《釋詁》、《釋言》、《釋訓》和《釋
親》„„《釋獸》等十九篇。但部分篇目的收詞範圍有所擴展,如《釋親》包括形體,《釋器》包括飲食,《釋水》包括舟楫等,都是《爾雅》所沒有的。
說解方式也和《爾雅》相似,如:
乾、官、元、首、主、上、伯、子、男、卿、大夫、令、長、龍、嫡、郎、將、
日、正,君也。(《釋詁一》)
羌,乃也。(《釋言》)
坦坦、漫漫、蕩蕩,平也。(《釋訓》) 棲謂之牀。(《釋器》 ) 女羅,松羅也。(《釋草》)
元鳥、朱鳥,燕也。(《釋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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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廣雅》注者
1 .曹憲《博雅音》。《廣雅》成書以後,清代以前學者董理此書的,就只有
隋朝的曹憲了。
曹憲,江都(今江蘇揚州)人。隋時為秘書學士,入唐拜朝散大夫。精善小學,
為《廣雅》作注,“學者推其該”。(《新唐書》卷一九八本傳)《廣雅》一書在隋朝時避煬帝楊廣諱改名《博雅》,故曹憲書名《博雅音》,十卷。廣雅》本無音切,曹憲書依字注音,重在較難或有異讀的字。注音之外,間或辨正字形,略作詮解。
2 .錢大昭《廣雅疏義》
錢大昭(1744—1813),字晦之,一字竹廬,江蘇嘉定(今上海市嘉定縣)人。
清代著名學者錢大昕之弟。受其兄的影響,專攻經史、小學,在史學和語言學兩方面都取得了較高的成就。語言學方面的代表作有《說文統釋》六十卷、《廣雅疏義》二十卷、《爾雅釋文補》三卷;又撰《邇言》六卷,考證成語、俗諺的源流。
代表了錢氏在小學方面的最高成就。
《廣雅疏義》二十卷,是錢大昭積三十年之功精心結撰而成的《廣雅》注本,
3 .王念孫《廣雅疏證》
王念孫(1744—1832),字懷祖,號石臞,江蘇高郵人。乾隆四十年進士,官
至永定河道。早年拜皖派代表人物戴震為師。畢生致力於小學研究,在音韻學、訓詁學和校勘學方面,都作出了重要貢獻,與金壇段玉裁齊名,世稱“段王”。在音韻方面,曾撰《詩經群經楚辭韻譜》二卷,分古韻為二十一部,與段玉裁《六書音均表》的分部暗合。在訓詁和校勘方面,有多種著作問世,其中,以《廣雅疏證》和《讀書雜志》兩種最為著名。
王念孫早年對《爾雅》、《說文》、《方言》等小學名著都下過功夫,曾計畫
董理《爾雅》、《說文》,因為邵晉涵、段玉裁分別在研究這兩部書,就轉而研究《廣雅》。《廣雅疏證》是從乾隆五十二年(西元1787年)開始撰寫的,“日以三字為率,寒暑無間,十年而成書”。王氏疏證《廣雅》,據他自己說,是因為“是書雖不及《爾雅》、《方言》之精,然周秦漢人之訓詁皆在焉,若不校注,恐將來遂失其傳”。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利用為《廣雅》作注的機會,把自己的學術觀點和多年研究心得公諸於眾。段玉裁在《廣雅疏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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裏說(王氏)“假《廣雅》以證其所得”,是頗知作者的良苦用心的。 第二節《說文解字》和《說文解字注》
一.許慎《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簡稱《說文》,東漢許慎撰。許慎(約58—約147),字叔重,
汝南召陵(今河南郾城)人。東漢著名經學家、文字學家。據《後漢書》卷七九上《儒林傳》記載,許慎少時博學經籍,為當代經學大師馬融所推服崇敬,時人譽之為“五經無雙許叔重”。除了《說文》外,許慎還著有《五經異義》、《孝經孔氏古文說》,並注過《淮南子》,都早已亡佚,現在完整流傳下來的就是這部《說文解字》了。
全書十五卷,其中正文十四卷,敘目一卷,凡十三萬三千四百四十一字。許慎 《說文》是我國現存最早的字典,許慎是漢語文字學的開創者。本書的突出貢
獻在於:
在書中,首次根據六書理論,把9353個漢字用540個部首統系起來,始一終亥,分部歸屬,不相雜廁,創造了按部首統領漢字的方法,為後代所沿用。
一是對“六書”理論作了闡述,並據此“說文解字”。
“六書”的名目始見於西漢劉歆的《七略》,迨及東漢,班固在《漢書·藝文
志》裏列舉其名為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鄭玄《周禮注》引鄭眾說,為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兩家都只列名目,未作解釋。
許慎在《說文·敘》中對“六書”作了這樣的闡釋:“一曰指事。指事者,視
而可識,察而可見,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不辦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理論,逐一分析這些漢字的結構,說明造字本義。從許慎《說文》問世到現在的一千八百五十餘年間,雖然後人對“轉注”的定義尚有爭論,並對“六書”的排列次序有所調整,但基本上遵照、沿用了許慎的“六書”的名稱和定義。
在對9353個文字、1163個重文(異體字)的說解中,許慎就是運用其“六書”
二是首創以部首統率漢字的字典編纂法,為後代字典辭書樹立了榜樣。
《說文》之前的字書,包括戰國前期的《史籀篇》、秦朝的“三蒼”(《倉頡
篇》、《爰曆篇》、《博學篇》 )以及漢代的《凡將篇》、《急就篇》、《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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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篇》等,都只是供兒童識字的課本,大率摘取經傳之字,組成諧韻文句,以利兒童誦讀,並不按漢字本身的規律編排。
《說文》則不同,許慎根據它所創立的“始一終亥”的五百四十個部首,把一
萬多個漢字按“分部別居,不相雜居”的原則編入這一系統。從漢字以形聲字為主體,同部首的字意義上多有聯繫的特點來看,許慎以部首統率漢字的分類方法是科學的、合理的。儘管後世因為許慎分部過繁,把部首的數量逐步壓縮,一直到現今《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的204部,但這一編纂原則始終未變。
《說文》的體例是:每說一字,先列小篆字頭,再依次解釋字義,分析字形,
有時進一步說明讀音;如果該字有不同於小篆的古文、籀文以及或體、俗體的話,附列於後,統稱為重文。說解中還時常徵引經傳典籍以及各地方言、通人意見作為參考。例如:
理,治玉也。从玉,里聲。(玉部)
訄,迫也。从言,九聲。讀若求。(言部)
蕢,器也。从艸,貴聲。臾,古文蕢,象形。《論語》曰:“有荷臾而過孔氏
之門。”(艸部)
瘌,楚人謂藥毒曰痛瘌。從疒,剌聲。(疒部)
由於《說文》通過分析字形來解釋字義,保存了大量古詞古義,因此,對解讀
先秦古籍頗有幫助。如:
《力部》:“勸,勉也。”謂勉勵,鼓勵,這是它的本義。據此來讀先秦文獻,
無不皆然,如《左傳·成公二年》:“赦之,以勸事君者。”《莊子·逍遙遊》:“且舉世而譽之而不加勸,舉世而非之而不加沮。”《荀子》、《大戴禮記》都有《勸學》一篇,“勸”義並同。
謂誇大、誣枉,是其本義。《左傳·莊公十年》:“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加”用它的本義。
《力部》又有“加”字,云:“語相增加也。”(段注改為“語相譄加也。”)
實際上,《說文》的作用非常大,書中所保留的語言材料不唯對先秦典籍,對
兩漢、魏晉南北朝乃至更晚時期的文獻也有幫助,例如:
《三國志》卷一五《魏书·梁習傳》裴注引《魏略·苛吏傳》:“白日常自於
牆壁間窺閃,夜使幹廉察諸曹。”這裏的“閃”也是窺視的意思,“窺閃”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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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同義連文。《說文·門部》:“閃,窺頭門中也。”《三國志》此例正是用其本義。
以上僅舉例性地談了《說文》在解釋詞義方面的作用,類似的例子在《說文》
中還有很多,它們都是學習訓詁學者所應該特別注意的。總之,《說文》不僅是一部文字學的名著,同時也是訓詁學的重要著作,有志於在訓詁學領域內作一些研究的人,應該盡可能地熟讀此書。
當然,《說文》也有它的不足,這裏說兩點。
一是由於許慎沒有看到甲骨文等更早的漢字,有些字的形體分析受小篆的蒙蔽
而說錯了,比如“為”、“有”、“多”、“兀”、“老”等。所以今天讀《說文》,對其中甲骨文、金文已有並可識的那部分字來說,還應該加以參照。 《說文》的字形分析、字義解釋都要作具體分析,既不能隨便懷疑,也不能輕信盲從。
二是許慎對字義的說解大都精當準確,但偶而失誤也是在所難免的。總之,對
《說文》問世以後,以其博大精深、體例謹嚴而得到了學者的推崇,北齊顏之
推贊許說:“大抵服其書隱括有條例,剖析窮根源。”(《顏氏家訓·書證》)自五代末宋初大徐(兄徐鉉)、小徐(弟徐鍇)以來,歷代研究者層出不窮,清代更是《說文》學大興的時代,據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馬敘倫《清人所著說文之部書目》和林明波《清代許學考》所載,清人研究《說文》的著述不下三百種,盛極一時。而這其中,又以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桂馥《說文解字義證》、王筠《說文句讀》、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四家為最著名,號稱《說文》四大家。四家中,又以段書的成就為最高。 二.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段玉裁(1735—1815),字若膺,號茂堂,江蘇金壇人。乾隆舉人,歷任貴州
玉屏縣、四川巫山縣等地知縣。早年曾拜戴震為師,在經學、小學、考據學諸領域打下堅實的基礎。一生勤於著述,在文字、音韻、訓詁、校勘等方面都有突出的貢獻,是有清一代最有成就的語言學家之一,和王念孫齊名,並稱“段王”。主要著作有《說文解字注》、《六書音均表》、《古文尚書撰異》、《詩經小學》、《周禮漢讀考》、《禮儀漢讀考》、《經韻樓集》等多種。而尤以《說文解字注》最著名。
《說文解字注》,原名《說文解字讀》,是段玉裁傾注了畢生心血的巨著,體
大思精,發明甚钜,問世後,就得到了學者們的極力推崇。王念孫在為段書所作的《序》中譽之為“蓋千七百年來無此作矣”,盧文弨也說:“蓋自有《說文》以來,未有善於此書者。”(《說文解字讀序》)王、盧兩位的意思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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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的,自從許慎寫《說文》以來的一千七百年間,研究《說文》的著作車載斗量,但當推段書為翹楚。
《說文解字注》的成就是多方面的,茲舉其犖犖大者略述如下。
文字學方面。段氏對《說文》作了全面的梳理。其中,對許慎六書理論的闡釋,
對《說文》以形說義的總結,對全書體例的揭示,都是度越前人的。段書還常常使用“古今字”、“通假字”、“正俗字”、“某字行某字廢”等術語,對包括古今字、通假字、異體字、俗字等在內的文字的使用情況作出說明。
音韻學方面。段玉裁撰著《說文解字注》以前,已經寫了《六書音均表》,可
以說,他的小學研究是以音韻學為先導的。段氏在古音學方面的主要貢獻就是,分古韻為十七部,特別是將之、脂、支三部分立,最為人所稱道。此外,他在上古聲調研究方面提出古無去入的區別,也有一定的影響。具體到《說文注》中,段氏在每個字下,都注明屬於十七部中的那一部。並且對形聲字聲旁的作用作了更加深入的研究,提出“凡同聲者必同部”的主張,對後世影響很大。
校勘學方面。《說文》傳世既久,錯誤不少。正像段氏自己所說的“因悉心校
其譌字”,他從揭明《說文》體例出發,對原書作了精心的校勘,總凡改篆90,增篆24,刪篆21,[1]盡力試圖恢復《說文》的原貌。不光《說文》,段氏還擴展到眾經中去,對《說文》以外的相關的典籍也作了校正。在具體校勘的同時,段玉裁還很重視校勘的方法。他在《與同志論校書之難》(見《經韻樓集》)一文中指出,校書的困難不在照本改字不訛不漏,而在於難定是非,也就是理校的困難。
看蔣冀騁《說文段注改篆考》,湖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
[1] 當然,段氏往往過於自信,有不少武斷的地方。他的校訂,得失參半,參
那麼,段書在訓詁學方面有什麼貢獻和不足呢?這是下面要重點討論的問題。
《說文解字注》在訓詁學上的成績,約而言之,有這樣幾點:
(一)破除通假,揭明本字本義。《說文》是形訓專著,許慎以形說義,每每
得文字的本字本義,通過《說文》,可以知曉假借情況。段玉裁對《說文》的這一性質有正確的認識,每予指出:
則字多非本義;許惟就字說其本義,知何者為本義,乃知何者為叚借,則本義乃叚借之權衡也。(《說文解字敘》“庶有達者理而董之”句注語)
謂許以形為主,因形以說音、說義。其所說義與他書絕不同者,他書多叚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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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義既明,則用此字之聲而不用此字之義者,乃可定為叚借,本義明而叚借亦
無不明矣。(《說文解字敘》“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注語)
就多達一千多條。如:
在《說文注》中,段氏常常指出某字為某字之借。據統計,段氏破釋的假借字 凡經傳云錫者,賜之假借也。(“賜”字注語) 古字多假單字為之。(“殫”字注語)
而不少本字本義,或因年代久遠,或因古籍罕見,所以往往不被人知。如: 《辵部》:“遼,遠也。”段注:“《小雅》(《漸漸之石》):‘山川悠遠,
維其勞矣。’箋云:‘其道里長遠,邦域又勞勞廣闊。’勞者,遼之叚借也。”這裏的“勞”,段氏指出是“遼”的假借,因為“遼”纔有遙遠廣闊的意思,這個解釋,和鄭玄、孔穎達的理解是一致的。而清人陳奐《詩毛氏傳疏》則徑以“勞苦”作釋,不當。
(二)揭明古義,糾正誤說。所謂“古義”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既可指先秦之
義,也可指秦漢六朝乃至唐宋之義,只要時代在前者即為古義。由於時代的隔閡,後人容易犯用今義代替古義的錯誤。段氏重視對古義的揭示、闡明,如:
驟 《楚辭·九歌·湘夫人》:“時不可兮驟得,聊逍遙兮容與。”這句裏
的“驟”字,清代研究《楚辭》的學者如蔣驥、屈復、王闓運等人,都把它解釋為急遽、暴疾之意,實誤。東漢王逸注:“言富貴有命,天時難值,不可數得,聊且遊戲,以盡年壽。”王氏的理解是。“驟”在這裏應該是屢屢、屢次之義。《說文·馬部》:“驟,馬疾步也。”段注:“按今字‘驟’為暴疾之詞,古則為屢然之詞。凡《左傳》、《國語》言‘驟’者,皆與屢同義。如‘宣子驟諫’、‘公子商人驟施于國’是也。《左傳》言‘驟’,《詩》、《書》言‘屢’,《論語》言‘屢’,亦言‘亟’,其意一也。„„好學者必心知其義,於此可見也。”
(三)指明引申義,探討詞義演變的軌跡。上面已經講到,《說文》“說文解
字”的出發點是依據字形,解說本義。但詞彙中僅僅使用本義的詞語畢竟是不多的,隨著語言的發展,絕大多數詞語都產生了或多或少、或遠或近的引申義。準確把握本義的性質特徵,進而探求詞義引申的途徑和規律,闡發本義與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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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之間的聯繫,是《說文》及語言研究者的一個課題,而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在這方面恰恰是做得相當成功的。
(四)精心辨析詞義,注意古書用詞的區別。段氏在疏證詞義時,還比較注意
詞義的聯繫和異同,每每把同義詞或反義詞彙集到一起加以解釋,觸類旁通,舉一反三,為讀者準確掌握詞義提供了方便。比較多的是同義系連和辨析。在這方面,段氏常用術語是渾言析言、統言析言、散文對文等。
也有反義詞的系連和訓釋。如:
“連”和“輟”是反義詞,《辵部》:“連,負車也。”《車部》:“輟,車
小缺復合者也。”段氏在“輟”下注:“此與《辵部》之‘連’,成反對之義。連者,負車也。聯者,連也。‘連’本訓輦,而為聯合之稱,其相屬也。小缺而復合則謂之輟,引申為凡作輟之稱。凡言輟者,取小缺之意也。” “辍”的本义不是停止,而是行车中途发生障碍,修 理修理还可以继续前进和意思。
(五)注重對同源詞的探求,善於總結規律。段玉裁注《說文》的一個特點是,
視野比較開闊,常常並不就字論字,而是善於系連比較,找出規律。比如,他經常指出從某得聲者有某義: 語)
凡從曾之字皆取加高之意。„„凡從卑之字皆取自卑加高之意。(“埤”字注 凡叚聲多有紅義,是以瑕為玉小赤色。(“騢”字注語) 關於這一點,參見第六章第一節“聲訓”(右文說)部分。
(六)注重方言俗語在訓詁學中作用,每每徵引方言俗語來印證詞義。段玉裁 今俗語云霎時間,即此字也。(“暫”字注語)
除了這些特點外,段氏《說文注》還有幾個幾點值得推崇,那就是: 有歷史觀點,能夠注意語言詞彙的古今之變。例如:
古謂除穢曰糞,今人直謂穢曰糞,此古義今義之別也。凡糞田多用所除之穢為
之,故曰糞。(“糞”字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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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江蘇,又先後在貴州、四川兩省做過官,晚年定居蘇州,所以在《說文注》中,常常可以看到段氏舉江蘇、四川等地的方言俗語為旁證。如:
當然,段注也有一些不足。除了校改比較武斷、部分字詞的說解不夠準確外,
還存在著較大的問題就是維護許說。許慎作《說文》九千多字,難免有說錯的地方,每逢出現這種情況,段氏常常設法為之維護。如:
為,本義是人役象勞作,這從甲骨文、金文的字形當中可以考見。許慎根據此
字隸變後的字形,把它解釋為“母猴也。其為禽好爪,下腹(段改為“複”)為母猴形”,已經屬於望形生義。段氏在注語中卻進一步說:“上既從爪矣,其下又全象母猴頭目身足之形也。”
三.《玉篇》及其他字書的情況介紹。
《玉篇》,南朝顧野王撰。顧野王(519—581),字希馮,吳郡吳(今江蘇吳
縣)人。據《陳書》所載,野王幼年聰穎,長成後博學多聞,無所不通。曾先後仕梁、陳兩朝,官至陳黃門侍郎、光祿卿。一生著述甚富,除《玉篇》三十卷外,尚有《輿地志》三十卷、《符瑞圖》十卷、《分野樞要》一卷、《續洞冥記》一卷等,語言學方面的著作還有《爾雅音》,惜已佚,清人有輯本。
和《說文》基本上保持了許慎原貌不同,《玉篇》成書後屢經刪改。《玉篇》
完成于梁大同九年(543),梁武帝以其“詳略未當”,讓蕭愷和學士刪改。(事見《梁書》卷三五《蕭愷傳》)唐代孫強也曾“稍增多其字”(清朱彝尊《重刊〈玉篇〉序》)。到了宋代,陳彭年等人曾修訂《玉篇》,書名也改為《大廣益會玉篇》。這也是我們今天通常看到和利用的本子。
在《玉篇》之前,晉代的呂忱編成《字林》,據唐代封演《封氏聞見記》卷二
所云:“晉有呂忱,更按群典,搜求異字,復撰《字林》七卷,亦五百四十部,凡一萬二千八百二十四字。諸部皆依《說文》,《說文》所無者,是忱所益。”是《說文》之後的又一部重要字書。據顧氏《玉篇自序》所述,他奉旨編纂《玉篇》,是因為當時典籍的用字多異,解釋也很不統一,於是就“總會眾篇,校讎群籍”,寫成了這部三十卷的著作。 第三節 《方言》和《釋名》
一.《方言》 (一)《方言》
《方言》一書,揚雄撰。揚雄(西元前53—西元18年),字子云,蜀郡成都(今
屬四川)人。西漢著名文學家、哲學家、語言學家。《漢書》有傳。早年喜好辭賦,寫有《蜀都賦》、《甘泉賦》、《解嘲》等多篇辭賦作品,與司馬相如齊名。又有《太玄》、《法言》、《方言》等著作傳世。東漢始有集,後散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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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是揚雄在語言學方面的代表作。書名全稱是《輶軒使者絕代語釋別國
方言》,其屬讀關係是“輶軒使者/絕代語釋/別國方言”。也就是說,本書所解釋的包括兩個方面,即:和今語相對的絕代語,和通語相對的別國方言;換言之,就是所解釋的是因時間和空間的不同而造成的古今異語。輶軒,是一種輕便的車子,周秦時代,朝廷的使者每年都坐上它到各地去採集方言,回來加以編纂,藏于秘室。
卷四釋服飾,卷五釋器物,卷八釋獸,卷九釋兵器,卷十一釋蟲。
全書共十三卷,其內容為:前三卷和卷六、卷七、卷十二、卷十三等釋語詞,
《方言》是模仿《爾雅》而作的,所以在體例等不少方面和《爾雅》有相似之
處。比如,《爾雅》的前三篇《釋詁》、《釋言》、《釋訓》的編排方法是,把同義或近義詞收集在一起,用一個通行詞去解釋。《方言》前三卷大抵也是採用這種方法來編排的。不僅在體例編排上與《爾雅》相仿,詁訓字也大都來自《爾雅》;但是,《爾雅》是書面同義詞的羅列,而《方言》則是一本通過調查活的方言口語後得來的方言辭彙辭典。試看例子:
黨、曉、哲,知也。楚謂之黨,或曰曉,齊宋之間謂之哲。(卷一)
胹、飪、亨、爛、糦、酋、酷,熟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郊曰胹,徐揚之間曰飪, 從以上兩例可以看出,《方言》釋義的慣用方式是:舉出各地方言詞作為被釋
詞,用一個通語作釋;然後再說明被釋詞來自何種方言。
嵩嶽以南、陳潁之間曰亨。自河以北趙魏之間火熟曰爛,氣熟曰糦,久熟曰酋,穀熟曰酷。熟,其通語也。(卷七)
《方言》中許多條目保存的古詞古義,對解讀古籍頗有幫助。這裏舉兩例: 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美色或謂之好。(卷二)
“好”指女子貌美,是其本義,先秦以來典籍多見:《戰國策·趙策三》:“鬼
侯有子而好,故入於紂。”“有子而好”是說有女兒長得漂亮。漢樂府《陌上桑》:“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好女”就是美女。
(二)《方言》注者
第一個給《方言》作注的,是東晉的郭璞。在郭璞之後,陸續又有一些學者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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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作注,尤以清人的注釋最為著名。有戴震《方言疏證》、王念孫《方言疏證補》、盧文弨《重校方言》、劉台拱《方言補校》、錢繹《方言箋疏》
等,各有特色,都是我們學習研究《方言》的重要參考書。 二.《釋名》
(一)《釋名》
《釋名》,東漢劉熙撰。劉熙,字成國,北海(治所在今山東省昌樂縣) 人。生平事蹟不詳,根據《三國志》卷四二《蜀志·許慈傳》、卷五三《吳志·
程秉傳》和《薛綜傳》等材料,知道他是東漢末年人,後避戰亂到了交州(轄境相當於今廣東、廣西的大部),在當地聚徒講學,很有名望。
《釋名》是漢語詞源學研究的開山之作。劉熙在《釋名序》裏談到了撰寫本書
的動機,說:“夫名之於實,各有其義類,百姓日稱而不知其所以之意,故撰天地、陰陽、四時、邦國、都鄙、車服、喪紀,下及民庶應用之器,論敘指歸,謂之《釋名》。”可見作者想探討的是“名”與“實”之間的關係。劉熙在這部書中,採用聲訓的方法,用音同或音近的詞來訓釋詞義,探求事物得名由來,在詞源學研究方面作了可貴的嘗試。
《釋名》共八卷,凡27篇。卷一為《釋天》、《釋地》、《釋山》、《釋水》、
《釋丘》、《釋道》;卷二為《釋州國》、《釋形體》;卷三為《釋姿容》、《釋長幼》、《釋親屬》;卷四為《釋言語》、《釋飲食》、《釋采帛》、《釋首飾》;卷五為《釋衣服》、《釋宮室》;卷六為《釋床帳》、《釋書契》、《釋典藝》;卷七為《釋用器》、《釋樂器》、《釋兵》、《釋車》、《釋船》;卷八為《釋疾病》《釋喪制》。
可以看出,《釋名》體例仿《爾雅》,根據所釋詞的不同,分門別類,加以解
釋。不光如此,有些釋義就直接是從《爾雅》裏來的,如《釋水》:“水中可居者曰洲。”見《爾雅·釋水》。《釋丘》:“水潦所止曰泥丘。”《爾雅·釋丘》除了無“曰”字外,其餘文字均同。但收詞原則和釋義方式和《爾雅》不同:書中收詞一千五百餘條,大多為常用詞,有相當數量是百姓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名物詞;釋義方式基本上採用聲訓。
《釋名》的聲訓有同音為訓和音近為訓兩類。例如: 陽,揚也;氣在外發揚也。(《釋天》)
楣,眉也;近前若面之有眉也。(《釋宮室》)
枷,加也;加杖於柄頭,以撾穗而出其糓也。(《釋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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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用同音字為訓。
書,庶也;紀庶物也。(《釋書契》)
“書”和“庶”聲母相同,韻部相近(魚、鐸對轉)。 基,據也;在下物所依據也。(《釋言語》) 蓋,加也;加物上也。(《釋言語》) 都是用雙聲字為訓。
暑,煮也;熱如煮物也。(《釋天》) 倉,藏也;藏穀物也。(《釋宮室》) 都是用疊韻字為訓。
《釋名》試圖採取聲訓的辦法來揭示聲音和意義之間的聯繫,探討事物得名之
由,這個出發點本身就不正確,因為正如《荀子·正論》所指出的那樣,“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名稱和事物之間,並沒有必然的聯繫,一件事物最初叫什麼,只是社會的“約定俗成”而已,並不是都能說得出所以然來的。劉熙不明於此,對每個詞都要找出其得名的來由,就免不了牽強附會了。上面所舉的“書,庶也”、“暑,煮也”等就是這方面的例子。
又如:
宋,送也。地接淮泗而東南傾,以為殷後,若云滓穢所在,送使隨流東入海也。
(《釋州國》)按:“宋國”的“宋”和“送出”的“送”在意義上實在沒有什麼聯繫,劉說太牽強。
一》評價《釋名》的解釋“頗傷於穿鑿”,是符合事實的。這一類的解釋對後世也產生了不良影響。
類似的例子在全書中還有很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四○《經部·小學類
由對音義關係的誤解產生的另一個問題是,對一些複音詞的解釋不夠準確。具
體表現在兩個方面: 釋,如:
一是對聯綿詞缺乏正確的認識,常常把由兩個音節聯綴成義的聯綿詞分開來解 匍匐,小兒時也。匍,猶捕也,藉索可執取之言也;匐,伏也,伏地行也。(《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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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按:“匍匐”是雙聲聯綿詞,“匍”和“匐”合在一起纔能表示完整的含義,不能拆而釋之。
望羊,羊,陽也;言陽氣在上,舉頭高,似若望之然也。(《釋言語》)按:
“望羊”、“望陽”都是疊韻聯綿詞,不能分開來理解;字又作“望洋”、“盳洋”,《莊子·秋水》:“望洋向若而歎曰„„”“望洋”,陸德明《釋文》作“盳洋”,義並相同,均為仰視貌。
指出它们的义根是模糊不清,引申义项有:神情迷惘、辽阔无边、游荡不定(徘徊、翱翔、行动自如)等。认为“望羊”当为模糊不清之义.
同族词:望洋、望阳、望游、茫阳、芒羊、茫洋、芒洋、忙祥、仿佯、彷徉等,
二是對一些名物詞未能從實質上去把握,往往望文生訓,如:
仍孫之子曰雲孫,言去己遠如浮雲也。(《釋親屬》)按:此條出《爾雅》,
《釋親》云:“仍孫之子為雲孫。”晉郭璞注:“言輕遠如浮雲。”郭注是從《釋名》來的。王念孫在《廣雅·釋詁一》“雲,遠也”下疏證說:“雲者,《爾雅》:‘仍孫之子為雲孫。’謂遠孫也。雲、云古同字。說者以為輕遠如浮雲,則於義迂矣。”王氏的批評是對的。
儘管存在著種種不足,但是,《釋名》在語言學史上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
這些價值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釋名》的聲訓理論有其合理的成分。“因為聲音和意義雖然原本不存
在本質上的必然的聯繫,但事物名稱一經約定俗成之後,音同或音近的詞就有可能存在意義上的聯繫。正確的揭示這種聯繫就能顯現詞源關係。”(何九盈《中國古代語言學史》第二章《兩漢語言學》)書中確實對同源詞從詞源上作了有價值的系連和闡釋。如:
山夾水曰澗。澗,間也,言在兩山之間也。(《釋水》)兩山之間流水的通道
叫“澗”,“澗”和“間”顯然有著語源上的聯繫。 在音、義上都有聯繫。
郡,群也;人所群聚也。(《釋州國》)州郡是百姓的聚居地,“郡”和“群” 亭,停也;亦人所停集也。(《釋宮室》)《太平御覽》卷一九四引《風俗通》
佚文:“亭,留也。今語有亭留、亭待,蓋行旅宿食之所館也。”也說明了“亭”和“停”之間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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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釋名》保存了豐富而有價值的古代語音資料。
《釋名》所採用的聲訓方式,保存了豐富的語音資料,對考察從先秦到東漢時
期的語音演變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自清代以來在音韻學上的許多重要發現,如古聲母方面輕唇重唇不分、舌上舌頭不分、娘日二母歸泥等,都可以從《釋名》中找到證據。近代章太炎撰寫《古音娘日二紐歸泥說》(《國粹學報》第4年第5冊第42期,文篇,1908年),就利用了不少《釋名》的材料。
《釋名》還保存若干古代方言語音材料,如:
天,豫司兗冀以舌腹言之,天,顯也,在上高顯也;青徐以舌頭言之,天,坦
也,坦然高而遠也。(《釋天》)
風,兗豫司冀橫口合唇言之,風,氾也,其氣博氾而動物也;青徐言風踧口開
唇推氣言之,風,放也,氣放散也。(《釋天》)
像這樣能從發音部位和發音方法對不同方言區的讀音區別作出描述,較之以往
的“長言之、短言之”(《公羊傳·莊公二十八年》何休注)、“緩氣言”(《呂氏春秋·慎行》高誘注)“急氣閉口言”(《淮南子·俶真》高誘注)一類的術語要明確多了,已經接近於今天的描寫語音學。
第三.《釋名》在解說詞義時使用了大量的東漢詞語,可藉以瞭解漢代辭彙的
基本面貌及發展演變。
從全書所解釋的詞語來看,既有單音詞,也有雙音詞,雙音節詞如: 摩娑,猶末殺也。手上下之言也。 窶數,猶局縮,皆小意也。 衇摘,猶譎摘也。
以上均見於《釋姿容》,其中被釋詞和解釋詞“摩娑”、“末殺”等雙音詞均
為《爾雅》、《方言》及《說文》所不載,值得注意。
第四.書中收釋了許多名物詞,對瞭解漢代社會風情,解讀古籍頗有助益。 劉熙在《釋名序》中明確說他收詞的範圍“下及民庶應用之器”,所以書中收
集的名物詞非常多,從這些名物詞中,可以瞭解到不少當時社會的風俗民情。例如,《釋飲食》一篇有這樣的條目:
“貊炙,全體炙之,各自以刀割。出於胡貊之為也。”清王先謙《釋名疏證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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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貊炙)“即今之燒豬”。把整只的豬、羊等用木棍穿起來,架在火上燒炙,邊燒邊翻轉,烤熟後眾人圍坐在一起,各自用刀割著吃;這是少數民族的一種飲食方式。大約在漢末的漢族人中也開始流行,所以劉熙收入書中。
(二)《釋名》注者
《釋名》問世後不久,三國時吳國的韋昭(即韋曜,因避司馬昭諱而改名)就
因為對書中的闕失不滿,撰寫了《官職訓》和《辯釋名》兩種,對《釋名》有所補正。但都已失傳了。此後到清以前,一直乏人研究,也沒有什麼成果留傳下來。
和王先謙的《釋名疏證補》為代表。
到了清代,纔出現了對《釋名》的系統研究著作,其中以畢沅的《釋名疏證》
⒈畢沅《釋名疏證》
畢沅(1730—1797),字纕蘅,一字秋帆,號靈岩山人,江蘇鎮洋(今太倉) 畢氏撰著《釋名疏證》,據他自己說,是“取群經及《史》、《漢》書注、唐
宋類書、道釋二藏校之,表其異同,是正缺失;又益以《補遺》及《續釋名》二卷”(《釋名疏證序》)。也就是說,畢氏主要作了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對《釋名》的疏通校正,二是對《釋名》的拾遺補缺。
人。乾隆進士,官至湖廣總督。有《靈岩山人文集》等著作多種。其中《傳經表》、《續資治通鑒》等著作雖署沅名,但據學者考證,實多出於他人之手。
⒉王先謙《釋名疏證補》
王先謙(1842—1917),字益吾,號葵園,湖南長沙人。清季知名學者,曾任
國子監祭酒,江蘇學政等職。善於整理舊說,纂集成書,是其治學特點,著有《漢書補注》、《後漢書集解》、《荀子集解》、《莊子集解》、《詩三家義集疏》等。
《釋名疏證補》的撰作緣起,是因為《釋名》“舊本闕訛特甚”,經過畢沅、
顧千里的校訂,是正錯誤,方纔可讀,但“其中奧義微文,未盡揮發”。於是,王氏“與湘潭王啟原、葉德炯、孫楷、善化皮錫瑞、平江蘇輿、從弟先慎覆加詮釋,決疑通滯”,“因合畢氏元本,參酌吳校及寶應成蓉鏡《補證》、陽湖吳翊寅《校議》、里安孫詒讓《劄迻》,甄錄尤雅,萃為斯編”。(王先謙《釋名疏證補序》)可見,《釋名疏證補》和王先謙的其他著作相似,也是一部集大成的著作,實際上是清代學者有關《釋名》研究的總結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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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訓詁的類型下·其他訓詁專書 第一節 通釋音義的著作
一.陸德明《經典釋文》
陸德明(約550—630),名元朗,以字行。蘇州吳(今江蘇吳縣)人。曆仕陳、
隋,入唐,任國子博士。彙集唐前音切二百三十餘家,兼采諸儒訓詁、版本文字異同,成《經典釋文》三十卷。內容以注音為主,兼及釋義和校勘,是唐以前音切訓詁資料的總匯。這些音切和訓詁資料,在音韻學、訓詁學方面都具有很高的研究價值,彌足珍貴。
第一卷是《序錄》,包括“序”(說明著書的緣起)、“條例”(說明編纂體
例)、“次第”(說明各經典的排序和理由)、“注解傳述人”(介紹各經典的傳述源流和注家)。從第二卷到第三十卷依次是《周易》一卷、《古文尚書》二卷、《毛詩》三卷、《周禮》二卷、《儀禮》一卷、《禮記》四卷、《春秋左氏》六卷、《春秋公羊》一卷、《春秋榖梁》一卷、《孝經》一卷、《論語》一卷、《老子》一卷、《莊子》三卷、《爾雅》二卷。所謂“經典”,就是指這十四種典籍;所謂“釋文”,就是釋音兼釋義,故每種典籍後面原來都有“音義” 二字,如《周易音義》、《古文尚書音義》等。
體例上是從經典正文和注文中摘出要解釋的字,加上注音、釋義。注音通常用
反切,有時也用直音法。凡一字數音時,第一個是正音。釋義時常常徵引諸家訓詁,有時也參以己意。陸氏在《序》中談到自己對待音義資料的態度:“古今並錄,括其樞要;經注畢詳,訓義兼辯。”他的注音、釋義工作也的確是這樣做的。此外,書中還保留了許多異文材料,所以本書在校勘方面也有相當大的參考價值。
二.玄應《一切經音義》
玄應《一切經音義》,也稱《眾經音義》、《大唐眾經音義》、《玄應音義》,
二十五卷,是初唐僧人玄應編撰的一部解釋佛經音義的著作。“一切經”,也稱“大藏經”,是佛教全部經典的總稱。玄應是長安(今陝西西安)大慈恩寺翻譯僧,釋儒兼通,尤精字學。事蹟見《大唐內典錄》。自兩漢之交佛教傳入內地以來,大量的佛典在中土譯出,流向民間;與此同時,解釋佛經音義的著作也開始出現了。比較早的佛經音義是北齊釋道慧的《一切經音》(見《大唐內典錄》),可惜原書已佚。
唐代有關佛經音義的書有慧苑的《新譯大方廣佛華嚴經音義》二卷、窺基的《法
華經為為章》一卷等,它們都是解釋某一部佛經的音義。而玄應的《一切經音義》則不同,它和慧琳《一切經音義》一樣,都是解釋眾經音義的著作。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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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於貞觀末年,是我國現存最早的一部佛經音義。它的編纂體例類似於《經典釋文》,是從四百五十部佛教著作中選取詞語加以解釋。所選的詞語除了梵文音譯或意譯詞以外,也選釋一般詞語。
全書體例是:每卷卷首先列注經名目,再按該經卷次解釋。基本上都是複音節
詞。每一詞語下先標音,次釋義,兼辨俗體;均枚舉群書傳注、訓詁資料,說明訓釋依據。《一切經音義》大量徵引了許多先唐時期的傳注和字書訓詁書,由於其中的部分著作如鄭玄《尚書注》和《論語注》、三家《詩》、賈逵、服虔《左傳注》、李巡、孫炎《爾雅注》、《倉頡篇》、《三倉》、《通俗文》、《古今字詁》、《埤倉》、《聲類》、《韻集》、《字林》、《字書》等後世已經亡佚,故本書在訓詁學以及校勘、輯佚等方面的價值也很大。
清代學者對已佚古傳注、字書的輯佚,就多從玄應書中採錄。又書中所保存的 玄應這部書受到清代學者的重視,如王念孫、段玉裁、郝懿行等人的著作中時
常引用《眾經音義》,就是指玄應此書。
音切資料,在研究音韻學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尤其是其中保存了相當數量的漢魏以來產生的新詞新義、方俗口語詞,為研究中古語言詞彙提供了素材。
三.慧琳《一切經音義》 慧琳《一切經音義》,又稱《大藏音義》、《慧琳音義》。一百卷。慧琳(737—820),
俗姓裴,疏勒國(今新疆喀什市)人,長安大興善寺和西明寺沙門。慧琳撰寫
此書,始于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年),完成于憲宗元和二年(807年),前後歷時二十四年。
時是複音詞,有時不是)作字頭,先標注反切,再舉字書及傳注釋義,間也辨正字形。
慧琳《一切經音義》在內容、體例等方面都和玄應書相同。也是擷取兩個字(有
全書共解釋佛典一千三百部,篇幅比玄應那部大得多。編纂時直接利用了前人
的成果,如玄應《一切經音義》、慧苑《華嚴經音義》等著作都被慧琳悉數收入書中。當然,就總體數量來說,還是慧琳自撰的為主。和玄應書一樣,本書也保存了豐富的詞彙訓詁材料,篇幅數量則數倍於前者,對漢語史的研究很有價值。日·真察《新雕大藏音義序》云:“議者以為:詁訓之府,無出琳之右矣。”(上海古籍本《正續一切經音義》第一冊14頁)評價很高。 第二節 解釋俚言俗語的著作
一般認為,先秦時期言(書面語)文(口語)是基本一致的;即便有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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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差距也不會太大。秦代的歷史較短,大約從漢代開始,言文分離的痕跡明顯加大,我們從西漢一些比較俚俗的作品如王褒《僮約》與當時占正統地位的漢賦的語言風格之間的巨大反差中不難看出這一點。正因為如此,一些專門解釋俚言俗語的著作就產生了。
一.服虔《通俗文》
服虔是東漢後期的一位著名學者,他的《左傳》、《國語》研究在相當長的時
期內都很有影響。此外,服氏還撰有《通俗文》,這是第一部以俚俗語詞為研究對象的著作。
代學者任大椿、臧鏞、馬國翰、黃奭等以及近代學者龍璋都有輯本。從這些輯本中,可以大致窺見此書的一些面貌。
《通俗文》原書可能在宋初尚存,《太平御覽》仍有引錄,後來就亡佚了。清
二.何承天《纂文》
《纂文》,何承天撰。何承天,南朝宋人,《宋書》卷六四有傳。《纂文》一
書早已佚,從保留的部分內容來看,也是解釋比較俚俗的語詞的。
三.陳士元《俚言解》
《俚言解》二卷,明·陳士元撰。陳士元(1516—1597),字心叔,號養吾, 《俚言解》的內容沒有標明門類,大致按時令、人事、酒食、衣服、房屋等類
別輯錄俚言俗語,舉出書證,加以考釋。如:
又稱環中迂叟,應城(今湖北應城縣)人。嘉靖進士,官至灤州知州。通經學、小學,有《易象鉤解》、《論語類考》、《孟子雜記》等著作。
耳邊風 聞言不入耳曰耳邊風。杜荀鶴詩(《贈題兜率寺閑上人院》):“百
歲有涯頭生雪,萬般無染耳邊風。”(卷一)按:“耳邊風”一語蓋本漢·趙曄《吳越春秋》卷二《吳王壽夢傳》:“潔身清行,仰高履尚,惟仁是處,富貴之於我,如秋風之過耳。”但以“耳邊風”連用的,杜荀鶴詩可能是比較早的用例。
四.翟灝《通俗編》
《通俗編》三十八卷,清·翟灝撰。翟灝(1736—1788),字大川,一字晴江,
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人。乾隆進士,歷任衢州、金華兩地府學教授。殫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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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聞,勤於著述,本書之外,尚有《爾雅補郭》、《四書考異》、《艮山雜誌》等十多種。
《通俗編》是翟氏集畢生精力寫成的一部書,清人周中孚在《鄭堂讀書記補逸》
裏評價說:“蓋晴江之為是書(指《通俗編》),頗盡一生精力,故能搜羅宏富,考證精詳,而自成其為一家之書,非他家所能及也。”
全書收集俚言熟語五千餘條,分為三十八類,每卷一類,即:天文、地理、時 其體例通常是條目下只舉例證,指明出處;也有一些條目是先舉書證,再以
序、倫常、仕進、政治、文學、武功、儀節、祝誦、品目、行事、交際、境遇、性情、身體、言笑、稱謂、神鬼、釋道、藝術、婦女、貨財、居處、服飾、器用、飲食、獸畜、禽魚、草木、俳優、數目、語辭、狀貌、聲音、雜字、故事、識餘。
“按”的形式酌加考辨,有時也徵引宋元以來的有關筆記。部分條目能旁徵博引,考鏡源流,對所收語詞的發展演變作了有益的考察,有助於漢語詞彙史的研究。例如:
生 李白詩:“借問別來太瘦生。”歐陽修詩:“為問青州作麼生。”按:
對有些語詞的分析不盡確當,其源頭也往往失考。如上舉“生”條,翟氏只舉唐宋詩歌,不知此詞實由六朝的“馨”、“形”演變而來。
生,語辭,即今云怎生之生。禪宗語錄,凡問辭,悉助以生。(卷三三《語辭》)
《通俗編》也有一些明顯的不足。比如引書或者以意刪節,或者不明舉出處;
五.錢大昕《恒言錄》
《恒言錄》六卷,清人錢大昕撰。錢大昕(1728—1804),字曉征,一字辛楣,
號竹汀,江蘇嘉定(今屬上海市)人。清代著名學者,治學領域寬廣,在音韻、訓詁等方面多所創獲,有關著述見《十駕齋養新錄》、《潛揅堂文集》等。另有史學著作多種。《恒言錄》是作者在小學方面的又一部著作。
《恒言錄》者,“恒”有常義,所謂“恒言”,就是常言,也就是俚言俗語。
本書搜集古書中的俗語、方言八百餘條,按吉語、人身、交際、毀譽(以上卷一)、常語、單字、疊字(以上卷二)、親屬稱謂(以上卷三)、仕宦、選舉、法禁、貨財(以上卷四)、俗儀、居處器用、飲食衣飾(以上卷五)、文翰、方術、成語、俗諺有出(以上卷六)劃分,凡六卷十九類,逐一舉證溯源。
六.郝懿行《證俗文》、《晉宋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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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俗文》、《晉宋書故》,清·郝懿行撰。郝氏的事蹟已見上一章。
《證俗文》是郝懿行有關俚俗語詞的研究專著。書名由來,據郝氏自己說,“命
曰《證俗文》,蓋慕服子慎《通俗文》,兼取《儒林傳》疏通證明之意云。”(《證俗文述首》)全書十九卷,沒有標舉門類,但每卷的內容大體集中,即:卷一釋飲食,卷二釋服飾,卷三釋器物,卷四釋稱謂,卷五釋時令,卷六釋語詞,卷七釋量詞,卷八至卷十一釋典制名物,卷十二釋草木鳥獸,卷十三至十七釋字詞俗語,卷十八釋異域殊語,卷十九釋梵語。
《晉宋書故》,是郝氏撰寫的另一部解釋六朝詞語的著作。據郝懿行妻子王照
圓《晉宋書故跋》說,有一段時間,郝氏養病在家,暫停《爾雅義疏》的寫作,又不聽她靜心養病的勸告,在病中閱讀了“《晉(書)》、《宋(書)》等書”,寫了不少讀書劄記,後來整理成書,刊行了這部《晉宋書故》,目的是“亦以志數年來因病廢書,猶復緣間訂史,庶不致虛費時日,亦有資乎考鏡,愛古嗜學家其必有所取焉”。伍紹棠《晉宋書故跋》則稱讚郝氏“史學淵洽,于《晉》、《宋》書音訓、名義皆能指其要而擷其精”。 第三節 解釋虛詞的著作
雖然我國誕生系統的語法研究著作的時間相當晚(一般以馬建忠《馬氏文通》
為近代語法學建立的標誌),但這不等於說古代沒有語法研究。其中,虛詞研究就已經有了悠久的歷史。
儘然也。”漢代的著名學者毛亨、鄭玄、許慎等人在他們的著作中提出了“詞”(辭)的概念,使用了“嘆詞”、“禁詞”、“語已詞”、“別事詞”等分析虛詞的術語,《爾雅》一書中也有“粵、於,曰也”、“茲、斯,此也”等詮釋虛詞的條目。晉人杜預在《左傳注》中使用了“語助”的概念。
早在先秦,人們已經注意到虛詞的用法。如:《墨子·小取》:“或也者,不
南朝梁·劉勰撰著《文心雕龍》一書,從文章修辭的角度研究了一些常見虛詞
的運用問題。唐代的孔穎達則從訓詁的角度闡述了對詞類問題的見解,他稱實詞為“義類”,虛詞為“語助類”。柳宗元在《復杜溫夫書》(見《柳先生集》卷三四)中談到了“助字”的使用問題。到了宋代,學者們明確地提出了“實字”、“虛字”的術語,雖然並不完全等同于後代所說的“實詞”、“虛詞”,但能把漢語詞類分成實、虛兩大類,這確實是語法研究史上的一大突破。元末明初以來,出現了虛詞研究的專門著作,為清代、近代虛詞研究的興盛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一.盧以緯《助語辭》
《助語辭》,初稱《語助》,元末·盧以緯撰。盧以緯,字允武,東嘉(今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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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嘉縣)人。生平事蹟已不可考。
《助語辭》是我國第一部研究虛詞的著作。全書共收入虛詞或虛詞短語六十組,
凡一百一十八個詞條,援引文獻用例予以解釋。在體例方面,採取了分組釋義、連類而及的做法;或者是把同義及近義的詞歸為一組,通過比較辨析,說明它們的用法。這是虛詞研究的開山之作,從此改變了古籍注釋中零散訓釋的傳統,標誌著語法研究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
二.劉淇《助字辨略》
《助字辨略》五卷,清·劉淇撰。劉淇,字仲武,號南田,祖籍確山(今河北
確山縣),後因父親任山東按察史,徙家濟南。治學廣泛,除了《助字辨略》外,還著有《周易通說》、《禹貢說》、《堂邑志》等。《清史稿》卷四八四有簡略的《劉淇傳》。
韻部編次,從卷一到卷五依次是上平聲、下平聲、上聲、去聲和入聲。每字下先釋單字,再以複語次之並加解釋。
《助字辨略》共收字四百七十六個,編排體例是:把這些字按平上去入四聲分
三.王引之《經傳釋詞》
《經傳釋詞》十卷,清王引之撰。王引之(1766—1834),字伯申,號曼卿,
江蘇高郵人。嘉慶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幼承家學,在經學、小學領域造詣精深,獨步當時,與其父王念孫一起並稱為高郵王氏父子,代表了清代訓詁學的最高成就。主要著作有《經義述聞》、《經傳釋詞》,又撰寫了《廣雅疏證》第十卷。
在本書的《自序》中,王引之對撰著動機作了說明:“自漢以來,說經者宗尚
雅訓,凡實義所在,既明箸之矣,而語詞之例,則略而不究;或即以實義釋之,遂使其文扞格,而意亦不明。”故王氏“自九經三傳及周、秦、西漢之書,凡助語之文,徧為搜討,分字編次,以為《經傳釋詞》十卷,凡百六十字。前人所未及者補之,誤解者正之,其易曉者則略而不論。”可見書名中的“經”指九經,“傳”指三傳,“詞”指虛詞;《經傳釋詞》意思就是解釋先秦經、傳和西漢以前典籍中的虛詞。
釋義,再舉出書證。引用其父王念孫的意見時,則用“家大人曰”予以標明。
《經傳釋詞》把一百六十個字按喉、牙、舌、齒、唇五音排列。每一字下,先
《經傳釋詞》對後世的影響很大,在王氏之後,又陸續出版了清吳昌瑩《經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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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釋》(約成書于清同治年間,有中華書局1956年本)、近人楊樹達《詞詮》
(成書於二十年代,有中華書局1978年本)、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成書於三十年代,有中華書局1954年本)等,從內容到體例都模仿王書。 第四節 考據類訓詁著作
除了傳統的訓詁專書外,還有一類是屬於對古籍作考釋、校訂或歸納古書義例的訓詁著作,包括歷代有名的考據筆記和劄記型專著,在這裏作一大概的介紹。 筆記在我國歷史已經相當悠久了。根據其內容,可以把筆記分為小說故事型、歷史瑣聞型和考據辨證型三類。它們都出現於六朝。 小說故事型如《博物志》、《拾遺記》、《搜神記》一類; 歷史瑣聞型如《西京雜記》、《荊楚歲時記》一類; 考據辯證型如《古今注》一類。
和訓詁學關係密切,保存了較多訓詁資料的的就是這最後一類——考據辨證型筆記了。
一、《顏氏家訓》
北齊·顏之推撰。顏之推(531-約590以後),字介,琅邪臨沂(今屬山東)
人。少承家學,“博覽群書,無不該洽”(《北齊書》本傳),以文章見長。曆仕梁、北齊、北周三代,卒于隋。除了《顏氏家訓》外,原另有文集三十卷以及小說《還冤記》、語言文字學著作《訓俗文字略》、《證俗文字音》等,均已佚(《還冤記》魯迅《古小說鉤沉》有輯本)。
二.顏師古《匡繆正俗》
《匡繆正俗》八卷,唐代著名學者顏師古撰。顏師古(581—645),名(一說
字)籀,字師古。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市)人,顏之推孫。博學多聞,精通文字訓詁之學,為《漢書》、《急就章》作注,名重當時。本書也是顏氏有影響的訓詁著作。
全書八卷,“前四卷凡五十五條,皆論諸經訓詁音釋,後四卷凡一百二十七條,
皆論諸書字義字音及俗語相承之異”,就是說,前四卷是論述經書訓詁的,後四卷是論述群書訓詁的,已經指出了顏氏此書的特點。顏師古的祖父顏之推所著的《顏氏家訓》中有《書證》、《音辭》兩篇,就集中探討了文字訓詁和音讀問題,顏師古在《匡繆正俗》中推而廣之,在糾正經書典籍中的字義訓釋和音讀謬誤的同時,對俗語的語源和音義關係的演變也予以辨證並提出了規範化的意見。書名為《匡繆正俗》(宋人書目或作《刊繆正俗》、或作《糾繆正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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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宋太祖諱),也清楚地表明了作者的意圖。
三.王觀國《學林》
《學林》十卷,宋·王觀國撰。王觀國,字彥寶,湖南長沙人。宋徽宗政和九
年進士,曾官祠部員外郎。
本書十卷,分三百五十八則,內容比較廣泛。王觀國訓釋、考證的特點是徵引
典籍材料翔實,學識見解較高,是宋人筆記中比較好的一種,常為後之筆記所取資。《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一八《子部·雜家類二》評價《學林》“論其大致,則引據詳洽,辨析精核者十之八九”,不是過譽之辭。
四.袁文《甕牖閒評》
《甕牖閒評》八卷,宋·袁文撰。袁文(1119—1190),字質甫,四明鄞州(今
浙江鄞縣)人。平生未仕,唯以讀書著述為樂。
《甕牖閒評》今本所存八卷,內容涉及經史小學、宋朝時事、詩詞文章等,而
以文字音韻、訓詁校釋方面最見功力。《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一八《子部·雜家類二》稱讚本書“條析同異,多所發明,而音韻之學,尤為精審;凡偏旁點畫,反切訓詁,悉能剖別於豪釐疑似之間。„„大致賅洽,實考據家之善本”。評價是很高的。
五.李治《敬齋古今黈tǒu 》
《敬齋古今黈》十二卷,元·李治撰。李治(?—1279),字仁卿,號敬齋,
真定欒城(今屬河北)人。曾于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年)召拜翰林學士。著作除了《敬齋古今黈》外,尚有四十卷的《敬齋文集》等多種。
《敬齋古今黈》書名取《淮南子·主術》“黈纊塞耳”注義,表示“不欲其妄
聞”之意。書中對經史典籍的訛誤有所訂補,對前人的闕失加以是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二二《子部·雜家類六》評價說:“有元一代之說部,固未有過之者也。”其推闡漢字形、音、義關係、說明語言運用的條目雖不多,但每有獨到的見解。
六.焦竑《焦氏筆乘》
《焦氏筆乘》,shâng史乘《孟子·离娄下》:“ 晋 之《乘》, 楚 之《檮杌》,
鲁 之《春秋》,一也。”明·焦竑撰。焦竑(1540—1620),字弱侯,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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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吾,號漪園,又號澹園,江寧(今江蘇南京市)人。萬曆十七年以殿試第一授翰林院修撰。著作有《澹園集》、《老子翼》、《莊子翼》、《焦氏類林》等。
《焦氏筆乘》是焦竑的一部筆記體著作。全書正集六卷,續集八卷,凡491條
(據上海古籍本“目錄”統計)。其內容大體包括儒釋經典的闡釋、史實制度的考證、文章詩詞的品評、時事見聞的記敍、文字音義的訓釋以及版本目錄的研究等,內容十分廣泛。焦氏的學問見識在明代學者中是出類拔萃的,書中有關小學考據的部分有一定的學術價值。
七.黃生《字詁》、《義府》
《字詁》、《義府》,清初·黃生撰。黃生生平事蹟不詳。《字詁》、《義府》
是他在語言文字方面的兩部著作。後人對這兩部著作的評價很高,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四○《經部·小學類一》評《字詁》云:“是編取魏張揖《字詁》以名其書,於六書多所發明;每字皆有新義,而根據博奧,與穿鑿者有殊。”
八.王念孫《讀書雜志》、王引之《經義述聞》
《讀書雜志》八十二卷,清·王念孫撰。本書正編對《逸周書》、《戰國策》、
《史記》、《漢書》、《管子》、《晏子春秋》、《墨子》、《荀子》、《淮南內篇》等九種古籍作校勘、訓釋,並附《漢隸拾遺》一種。自嘉慶十七年(1812年)開始陸續付梓,至道光十一年(1831年)完畢。次年(道光十二年),其子王引之據遺稿編定《讀書雜誌餘編》上下二卷,內容是對《後漢書》等八種古書作的校釋,具體是上卷:《後漢書》二十一條、《老子》四條、《莊子》三十五條、《呂氏春秋》三十八條、《韓子》十四條、《法言》八條;下卷:《楚辭》二十六條、《文選》一百一十五條,共計二百六十一條。
《經義述聞》三十二卷,清王引之撰。本書對傳統的經書《周易》、《尚書》、
《毛詩》、《周官》、《儀禮》、《大戴禮記》、《禮記》、《春秋左傳》、《國語》、《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爾雅》等十二種典籍中的疑難詞語作了校勘和訓釋工作,,再加上《通說》、《春秋名字解詁》、《太歲考》三種。
于王引之之手,但時常徵引其“家大人”王念孫的意見,所以兩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讀書雜志》、《經義述聞》和前面提到的《廣雅疏證》、《經傳釋詞》合稱為“王氏四種”,代表了清代訓詁學的最高成就。
《讀書雜志》是王念孫所著,但有時也徵引其子王引之的話;《經義述聞》成
九.俞樾《古書疑義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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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書疑義舉例》七卷,俞樾撰。俞樾(1820—1907),字蔭甫,號曲園,浙
江德清人。道光三十年(1850年)進士,曾官河南學政,後因試題割裂事件被革職還家。先後在蘇州、上海等地講學,最後主持杭州詁經精舍達三十餘年,培養了一大批有名望的學者。吳大澂、陸潤庠、章太炎等人都出其門下。一生致力於經學、小學等領域的研究、講授工作,著述頗豐,代表作是《群經平議》、《諸子平議》、《古書疑義舉例》。全部著述彙編為《春在堂全書》,凡四百九十卷。
俞樾對乾嘉學派的傑出代表王念孫、王引之最為佩服,其治學的路子也大體遵
循王氏父子,《群經平議》系仿照王引之《經義述聞》而作,《諸子平議》系仿照王念孫《讀書雜誌》而作。一般認為,俞樾的著作能夠遵循因聲求義的原則,不乏見解精當的條目,但在嚴謹、平實方面,不及王氏父子。而唯獨《古書疑義舉例》,得到的評價卻很高。如劉師培說:“幼讀德清俞氏書,至《古書疑義舉例》,歎為絕作。”(《古書疑義舉例補》卷首)
馬敘倫說:“德清先生《古書疑義舉例》,發蒙百代,梯梁來學,固縣之日月
而不刊者也。”(《古書疑義舉例校錄》卷首)這不是偶然的。因為對古書文例的揭示,早在兩漢以來的不少注釋家們就已經這樣作了,但大抵片言隻語,不成系統。清代學者在具體著作的研究方面確實做到了後出轉精,很有成績,但除了王引之《經義述聞·通說下》有比較系統的闡發外,幾乎是一個空白。俞樾敏銳地對這一問題作了開創性的研究,走出了一條新路。
俞樾的這本書,對後世的影響是很大的,在俞氏之後,陸續有劉師培《古書疑
義舉例補》、楊樹達《古書疑義舉例續補》、馬敘倫《古書疑義舉例校錄》、姚維銳《古書疑義舉例增補》等著作問世,對俞書有所補正。中華書局1956年出版的《古書疑義舉例五種》,把俞樾的原書和劉、楊、馬、姚四家的補作附於書後,最便檢索。 第六章 訓詁的條例和術語
本章介紹訓詁的常用術語。所謂訓詁的術語,是指前人在訓詁實踐中創造使用
並不斷發展完善的有關訓詁方式、解說類型和訓釋字詞的習慣用語。
前面已經提到,早在春秋戰國時代,訓詁的萌芽就已經產生。漢初,分別以《毛
詩故訓傳》和《爾雅》為標誌而發展起來的古書注解和語文辭書,既是訓詁實踐的具體體現,也是訓詁經驗的很好總結,其中包含了許多訓詁術語。 關的著述當中,缺乏系統性和嚴密性。對這一類訓詁術語加以總結,從中找出具有規律性的東西,用以掃除古書的閱讀障礙,指導訓詁實踐,應該成為訓詁學的一項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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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礎之上,歷代的訓詁學家都加以沿用和發展。但這些術語往往散見於有
訓詁的常用術語,我們以為有以下兩類:
一類屬於抽象的術語,它們是近、現代訓詁學家總結出來的說明訓詁方式的術
語,指形訓、音訓和義訓;
另一類屬於具體的術語,它們是從古代以來為學者們所沿用的訓釋字詞的習慣
用語。
第一節 關於訓詁方式的術語
本節要介紹的就是形訓、音訓和義訓,這是一組關於訓詁方式的術語。訓詁實
踐出現之日,也就是訓詁方式產生之時。後人為了說明不同的訓詁方式,就用這些術語加以區別。
一.形訓
通過分析漢字字形的方法來解釋字義,就是形訓。[1]這是根據漢字形體構造
的特點而建立起來的訓詁方式。
漢字是表意文字,最原始的漢字是按照字義繪形的,形體和意義之間往往具有
直觀而直接的關係。根據早期漢字的這種表意尚形的特點,先民及後代的文字學家們總結出通過分析文字的形體結構來推求字義的行之有效的訓釋方法。 義”的說法不科學,他說:“須知‘字’是文字單位,而不是語言單位。字有時表示的只是一個毫無意義的音節,如‘布拉吉’中的‘拉’;有時表示的是一個語素的意義,如‘棋手’中的‘手’;有時(儘管在漢語中,尤其古漢語中,這種情形占大多數)表示的是詞的意義,如‘書’。由此可見,不能籠統地談‘字義’。”參看《傳統語文學某些著作的一個缺點》,《古漢語研究》,1989年第3期。
[1] 這裏採用的是一般的定義。伍鐵平對類似的定義提出了批評,認為“字
形訓的方法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產生。以《左傳》為例,書中就有“夫文,
止戈為武”(《宣公十二年》)、“故文,反正為乏”(《宣公十五年》)、“于文,皿蟲為蠱”(《昭西元年》)的說法。《韓非子·五蠹》也有“自環者謂之厶,背之謂之公”的解釋。
本上依形立訓,可以說是形訓的專著。前面已經舉例說明,茲再舉幾例:
漢代經師把這一訓詁方法繼承過來並發揚光大,例如許慎。一部《說文》,基
分,別也。从八,从刀,刀以分別物也。(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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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示部) 突,犬從穴中暫出也。从犬在穴中。(穴部)
形訓這種古老的訓釋方式今天看來有很多局限。比如,用這種方式分析漢字,
只能是“四書”中象形、指事、會意這三類字,而對占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形聲字,則很難有所作為了。
再如,所依據的字形,必須是早期未經訛變的字體,否則,立訓的基礎錯了,
金文(如果有該字的話),再參照《說文》。許慎作《說文》時,以小篆為主要依據,當然無法利用後代發現的甲骨文、金文,因而不乏分析錯了的例子。例如:
三),金文作 (師虎簋),都突出人的頭顱部分,本義應是人頭、腦袋,引申為開始。是象形字,不是會意字。
所作的訓釋難免不出偏差。因此,現今運用形訓來釋義,必須注意幾個問題:
一是分析字形,應該依據文字的早期寫法,以現今而言,首先應該依據甲骨文、 《一部》:“元,始也。从一,从兀。”按:甲骨文“元”作 (鐵四五·
《老部》:“老,考也。七十曰老。从人毛匕,言鬚髮變白也。”按:老,甲
骨文作(燕六五四),金文作(殳季良父壺),都象一個長髮老人傴僂拄杖的形狀,象形字。不是許慎說的會意字。
的問題,在《說文》中還有不少,這是在讀這部著作時必須注意的。
這幾例,由於沒有看到更早的文字,許慎對字形及本義的說解不夠準確。類似
二是分析形體要注意區別字義和詞義。字、詞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詞是語言中
可以獨立運用的最小的音義結合體,字則是詞的書寫形式。造字之初,給根據四書原則造出來的字賦予一定的意義,這就是字義。在古代典籍文獻中實際運用的則是詞義。字義、詞義有相一致的,如基本詞彙中的山、水、日、月等,字義就是詞的本義。隨著語言的發展,出現了詞義引申、文字假借,字義和詞義之間有可能產生了變化,拉開了距離。例如:
《衣部》:“裕,衣物饒也。从衣,谷聲。”按:“裕”的造字義是富足;豐富、寬綽是它在文獻中的常義。這個詞義應該是從其本義(造字義)引申而來的。《唐韻》羊戍切《集韻》、《韻會》兪戍切,音諭。衣物饒也。《易·晉卦》有孚,裕,无咎。又寬也。《晉康誥》裕乃以民寧。《註》行寬政乃以民安。又緩也。《周語》享祀時至,而布施優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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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部》:“而,頰毛也。象毛之形。《周禮》曰:‘作其鱗之而。’”按:“而”的造字義是頰毛。假借為第二人稱代詞和連詞。
《木部》:“權,黃華木。从木,雚聲。”按:“權”的造字義是一種樹名。古籍中常用來作為稱量、權衡義用。 二.聲訓
從語詞的聲音方面推求詞的來源,就是聲訓。也稱音訓。這種訓詁方式的起源
也在先秦時代。如:
乾,健也。坤,順也。(《易·說卦》) 德者,得也。(《禮記·樂記》) 政者,正也。(《論語·顏淵》)
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孟子·滕文公上》) 禮者,人之所履也。(《荀子·大略》)
到了西漢,為了給皇權統治提供理論依據,董仲舒繼承孔子的正名說並加以發
揮,大談“聖人正名,名不虛生”(《春秋繁露·郊語》)、“名號之由人事起也”(又《天地陰陽》),直至提出“治天下之端,在審辨大。辨大之端,在深察名號”(又《深察名號》)的口號。他的《春秋繁露》中廣泛運用聲訓,就是所謂“深察名號”的具體體現。東漢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諸儒應詔會集白虎觀,講論《五經》同異,班固等據此作《白虎通德論》,也經常採用聲訓的辦法。可見兩漢時聲訓方式的流行,與政治需求密切相關。
和先秦相比,兩漢經注及《爾雅》、《方言》、《說文》,使用更為廣泛,如: 《詩·大雅·烝民》:“令儀令色,小心翼翼。”毛傳:“儀,宜也。” 《爾雅·釋言》:“曷,盍也。”“樊,藩也。”
《方言》卷九:“軫謂之枕。”卷一二:“噬,食也。” 《說文·衣部》:“衣,依也。”《人部》:“僑,高也。” 到了劉熙作《釋名》,則差不多全用聲訓的辦法來釋詞。
歷代注釋者使用聲訓,除了兼帶著釋義外,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探求詞源。這裏
舉兩例:
《禮記·檀弓上》:“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見也。”《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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茻mǎng部》:“葬,藏也。”《白虎通·崩薨》:“葬之為言下藏之也。”人死後埋葬於地,“葬”“藏”顯系同源。
《禮記·祭統》:“大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名
著之後世者也。”《釋名·釋典藝》:“銘,名也。述其功美,使可稱名也。”表示記載、鏤刻義的“銘”顯然得名於“名”,《說文新附·金部》:“銘,記也。”清·鈕樹玉《說文新附考》:“銘,通作名。其加金旁者,蓋涉題勒鐘鼎也。”“銘”、“名”又指明旌,指舊時豎在靈柩前標誌死者官銜和姓名的旗幡。《周禮·春官·小祝》:“設熬置銘。”鄭玄注:“銘,今書或作名。”《儀禮·士喪禮》:“為銘各以其物。”鄭注:“今文銘皆為名。”要之,“名”“銘”實即一字之孳乳。
聲訓到魏晉以後,又有了新的變化。晉人楊泉在《物理論》中說:“在金石曰
堅,在草木曰緊,在人曰賢。” 總結了這幾個從“臤”得聲的字,在意義上有共同的特點。可見,從晉人開始,學者已經注意到了形聲字聲旁的作用。 文一》記載:“王聖美治字學,演其義以為‘右文’。古之字書皆從‘左文’。凡字,其類在左,其義在右。如木類,其左皆從木。
宋代王聖美更進一步提出了“右文說”,據北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一四《藝
所謂‘右文’者,如‘戔’,小也;水之小者曰淺,金之小者曰錢,歹而小者
曰殘,貝之小者曰賤。如此之類,皆以‘戔’為義也。”在所有的形聲字當中,以“左形右聲”(左邊形旁、右邊聲旁)結構最為多見。王氏所說的“右文”是指形聲字右邊的聲旁。通常認為形聲字形旁表義類,聲旁表聲音,而王聖美則進一步提出“其類在左,其義在右”的觀點,說明聲旁也有表義的功能。
南宋的一些學者,如王觀國、張世南等人,也對這一問題有所論述。
張世南《游宦紀聞》卷九:“建炎間,莆中鄭樵字漁仲作《六書略》,謂象形、
諧聲、指事、會意、轉注、假借,從六者而生,總計二萬四千二百三十五;其間唯諧聲類最多,計二萬一千八百一十,約以簡易,而盡得作字之義矣。自《說文》以字畫左旁為類,而《玉篇》從之,不知右旁亦多以類相從:如‘戔’有淺小之義,故水之可涉者為‘淺’,疾而有所不足者為‘殘’,貨而不足貴重者為‘賤’,木而輕薄者為‘棧’。‘青’字有精明之義,故日之無障蔽者為‘晴’,水之無溷濁者為‘清’,目之能明見者為‘睛’,米之去麤皮者為‘精’。”張氏所舉述的和王聖美大致相同。不過,他所說的“右旁亦多以類相從”,較之王聖美“凡字„„其義在右”的絕對論斷來說,要更為合理、妥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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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訓詁大家段玉裁、王念孫也借鑒了“右文說”的合理成分。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經常指出“凡從某聲者多(皆)有某義”,如:“凡農
聲字皆訓厚”(“濃”字注語)、“凡叚聲如瑕、鰕、騢等皆有赤色”(“鰕”字注語)。不僅如此,段氏還從理論上予以闡明,如說“聲與義同原,故諧聲之偏旁多與字義相近”(“禛”字注語)、“囪者多孔,蔥者空中,聰者耳順,義皆相類。凡字之義必得諸字之聲者如此”(“鏓”字注語)。
段、王之後對“右文說”有過論述的,有晚清、近代學者黃承吉、劉師培、沈
兼士、楊樹達等人。
如黃承吉在《字義起於右旁之聲說》提出:“諧聲之字,其右旁之聲必兼有義,
而義皆起於聲。”“要以凡字皆起于聲,任舉一字,聞其聲即已通知其義。”“蓋凡字之同聲者,皆為同義。”把形聲字聲旁表意的作用絕對化,是不可取的。
的研究作了全面的總結,剖析利弊,提出自己的見解。其中如提出聲符兼義的形聲字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由本義分化的,另一類是由借音(假借義)分化的。並就研究右文說對訓詁學的貢獻詳舉證據,其中多吸取了王念孫、王引之父子的研究詞義的方法。是一篇有關“右文說”研究的重要論文。
近人沈兼士《右文說在訓詁學上之沿革及其推闡》一文對歷代有關“右文說”
聲訓的弊病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聲訓作為一種方法,是有嚴重缺陷的。正
如王力所指出的那樣,“聲訓作為一個學術體系,是必須批判的,因為聲音和意義的自然聯繫事實上是不存在的”。(《中國語言學史》51頁)從總體上看,聲音和意義的結合是任意的,並不存在著本質上的必然聯繫。《荀子·正名》所謂“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說的就是這個道理。《釋名》之所以有許多牽強附會的說解,就是因為劉熙對音義關係的根本性誤解。但這並不是說聲音和意義之間就毫無聯繫了,從語言發展的歷史看,當事物名稱已經約定俗成以後,在詞義引申和新詞孳乳產生的過程中,一部分意義相關的詞常常在語音上也具有音同或音近的關係。正確揭示這種關係,有助於探求語源。
其次,使用聲訓來訓釋詞義,必須依據古音,切忌以今度古,根據今音想當然
地侈談音轉、通假,這是不嚴肅、不科學的。郝懿行《爾雅義疏》談音義問題多有失誤,根源就在這裏。
再次,對形聲字聲旁表意作用要作具體分析,無限誇大聲旁表意的作用或者簡
單地加以否定,都走向了極端。“右文說”有其積極的一面,但弊病也不少,類似“凡同聲必同義”的論斷為濫言通假提供了理論依據。 三.義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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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形訓、聲訓以外,其他直接訓釋字詞的方式都屬於義訓。在這三種訓釋方
式中,義訓的用途最為廣泛,相關的條例也最多。
(一)從釋義的類型看 ⒈常見的是同義相訓。
⑴有用同義詞來解釋同義詞的。可以用一個詞來訓釋多個同義詞,如: 《爾雅·釋詁》:“適、之、嫁、徂、逝,往也。”
《廣雅·釋詁》:“同、儕、等、比、倫、匹、台、敵、讎,輩也。” 也可以用一個詞來訓釋另一個同義詞: 《爾雅·釋言》:“孔,甚也。”
《方言》卷一二:“噬,食也。”“個,枚也。”
《荀子·儒效》:“若夫充虛之相施易也。”楊倞注:“充,實也。”
⑵有用同義詞互相訓釋的。也稱“互訓”。 《爾雅·釋宮》:“宮謂之室,室謂之宮。” 《說文·木部》:“棟,極也。”“極,棟也。”
《說文·心部》:“慎,謹也。”《言部》:“謹,慎也。” ⑶有用幾個同義詞層層轉訓的。也稱“遞訓”。
《莊子·齊物論》:“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 《爾雅·釋詁》:“矢,弛也。”“弛,易也。”
⒉也有相反為義的,通稱“反訓”。
所謂“反訓”,就是指一個詞同時兼有正反兩個義項。最早注意到這一現象並
加以揭示的,是晉代的郭璞,他在《爾雅注》和《方言注》中都有闡述,說已見前。對古代漢語中這一現象的揭示,源于古人對事物的辯證的認識。從典籍用例來看,確有一些詞語同時具有相反的兩義,如: “貸厚而收薄。”
貸 ①借出。《左傳·昭公三年》:“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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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借入。《周禮·地官·泉府》:“凡民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
以國服為之息。”鄭注:“鄭司農云:‘貸者,謂從官借本賈也。’”
乞 ① 乞討。《論語·公冶長》:“孰謂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諸鄰而與
之。”
② 給與。《漢書》卷六四上《朱買臣傳》:“居一月,妻自經死,買臣
乞其夫錢,令葬。”
貸、乞之所以有相反的兩義,是因為借貸、授受一類詞本身就有方向性,即:
從施事一方來說是授予,從受事一方來說就是接受了。後人為了區別起見,纔分為二義,有的還區別讀音。如“乞”的給與義,《廣韻》“去既切”,讀qi。
與此相似的又如:
偭 ①面向。《說文·人部》:“偭,嚮也。從人,面聲。《少儀》曰:‘尊
壺者偭其鼻。’”段玉裁注:“嚮,今人所用之向字也。” 注:“偭,背也。”
②背對。《楚辭·離騷》:“固時俗之工巧兮,偭規矩而改錯。”王逸 “偭”有面向和背對的相反意思也不難理解,因為面向和背對也是具有方向性
的,就看從那個角度看罷了。兩義實為相輔相成。《廣韻》“偭”音彌兗切,又音彌箭切。也是試圖從讀音(聲調)上區別二義。
臭 ①香氣。《孟子·盡心下》:“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
鼻之於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趙岐注:“鼻之喜芬香。臭,香也。” 為工。”
②臭氣。《淮南子·說林》:“入水而憎濡,懷臭而求芳,雖善者弗能 落 ① 墜落;隕喪。《楚辭·離騷》:“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遲暮。”
王逸注:“零、落,皆墮也。草曰零,木曰落。”“朝飲木蘭之墜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王注:“暮食芳菊之落華,吞正陰之精蕊。”《書·舜典》:“帝乃殂落。”孔穎達疏:“落者,若草木葉落也。”
② 開始;宮室新建成時的慶典儀式。《詩·周頌·訪落》:“訪予落止,率
時昭考。”毛傳:“落,始。”《左傳·昭公七年》:“楚子成章華之台,願與諸侯落之。”杜預注:“宮室始成,祭之為落。”《爾雅·釋詁上》:“落,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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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落有相反的兩個意義,應該屬於詞義的引申。臭,原為氣味的總稱,本來
包括香、臭兩種氣味,由此引申出香氣和臭氣二義。落,本指草木墜落,也有隕喪義,墜落、隕喪表示事物的終結;而終結則意味著開始,故又引申出開始義。
總而言之,“反訓”這個術語本身不夠科學,容易引起誤解;所以近些年有一
些學者主張取消“反訓”。另一方面,有一些談反訓的文章所舉的例子不夠嚴謹,使得反訓詞的數量迅速膨脹。我們認為:
⑴古代漢語中確實有一部分同時具有相反兩義的詞,涉及到詞義的多向度引申
或反向引申,這反映了古人樸素的辯證觀念和複雜的民族審美心理;但把反訓當作訓詁方式或訓釋原則是不夠妥當的,“反訓”的提法也有待於改進。
⑵講反訓要剔除許多似是而非的例子,反訓的範圍應該嚴格限定。如郭璞提到
的一些詞,其實並不是真正的反訓詞。 造成不必要的混淆。
⑶反訓同時具有正反兩個意義,就語言運用而言,也有其消極的一面,有時會
(二)從釋義的方式看
⒈有用辨析或比較的方式來訓釋詞義的。
《說文·艸部》:“落,凡艸曰零,木曰落。”又《言部》:“言,直言曰言,
論難曰語。” 所以禦暑。”
《詩·小雅·無羊》:“爾牧來思,何蓑何笠。”毛傳:“蓑,所以備雨;笠, ⒉有用下定義的方式來訓釋的。也稱“義界”。
《爾雅·釋地》:“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 《方言》卷四:“無緣之衣謂之檻。”
《說文·網部》:“罩,捕魚器也。”《石部》:“磬,樂石也。”
⒊有描述事物的形狀或指明類屬的。
《爾雅·釋魚》:“龜,俯者靈,仰者謝,前弇諸果,後弇諸獵。左倪不類(行
头左庳,今江东所谓左食者,以甲卜审),右倪不若。”本例“龜”,指《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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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春官·龜人》裏所說的天龜、地龜、東龜、西龜、南龜、北龜這六種龜。後面六句話分別描寫它們各自的行動特點。如“俯者靈”寫天龜、“仰者謝”寫地龜,以此類推。
《說文·鹿部》:“麒,仁獸也。麋身,牛尾,一角。”
《說文·蟲部》:“蛟,龍屬也。池魚滿三千六百,蛟來為之長,能率魚飛;
置笱水中,即蛟去。”
“麒(麟)”和“蛟”都是傳說當中的動物,但許慎的描述卻形象而生動,充
分反映了古人的想像力。
總起來看,傳統訓詁學的訓釋方式大體上就是前面列舉的形訓、聲訓和義訓。
其中有些內容,我們在上兩章已經有所論列,這裏就不贅述了。 第二節 具體的訓釋術語
已經出現了訓詁的萌芽,與此同時,相關的術語也就產生了。
訓釋字詞術語的產生年代已經很悠久了。如前所述,在先秦的一些著作中,就 比如“某,某也”的格式,在《春秋三傳》、《易傳》等著作中就早已出現;
又如《荀子·修身》:“是是、非非謂之知,非是、是非謂之愚。傷良曰讒,害良曰賊。”“竊貨曰盜,匿行曰詐,易言曰誕,趣舍無定謂之無常,保利棄義謂之至賊。”其中的“謂之”、“曰”的用法和後代訓詁學家的用法已無二致——凡此都可以看作是訓詁術語的初始使用階段。
在詮釋詞句時,都會採用一些術語,用以區別紛繁複雜的訓詁現象。具體的訓釋術語很多,按其性質和作用,可以分為以下幾組。
其後特別是漢代以來的訓詁學家,包括注釋家、語文辭書、訓詁專書的作者,
一.某,某也
這是古書注解和訓詁專書中最為常見的訓詁術語。它的特點就是直接用一個詞
來解釋另一個詞。例如:
《詩·小雅·穀風》:“將恐將懼,維予與女。”鄭玄箋:“將,且也。” 《左傳·僖公三十年》:“焉用亡鄭以陪鄰?”杜預注:“陪,益也。” 《莊子·逍遙遊》:“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成玄應疏:“藐,遠
也。”
《淮南子·主術》:“近者安其性,遠者懷其德。”高誘注:“性,生也。
懷,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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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這種方式釋詞的例子在重視字詞訓釋的古注中占了大多數。有時候,句尾的
“也”字也可以省去。例如:《詩·周南·卷耳》:“嗟我懷人,寘彼周行。”毛傳:“懷,思;寘,置。”《荀子·富國》:“故垂事養譽不可,以遂功而忘民亦不可,皆奸道也。”楊倞注:“以,用。” 二.曰、為、謂之、之謂
使用這幾個術語時,被解釋的詞都是放在術語的後面。它們的基本用法都是解
釋詞義。例如:
《詩·周南·關雎》:“關關雎鳩,在河之洲。”毛傳:“水中可居者曰洲。” 《詩·周南·漢廣》:“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毛傳:“潛行為泳。” 《詩·邶風·穀風》:“習習谷風,以陰以雨。”毛傳:“東風謂之穀風。”
有時也區別詞義間的細微差別。例如:
《楚辭·離騷》:“固時俗之工巧兮,偭規矩而改錯。”王逸注:“圓曰規,
方曰矩。”又:“製芰荷以為衣兮,集芙蓉以為裳。”王逸注:“上曰衣,下曰裳。”
《爾雅·釋水》:“大波為瀾,小波為淪,直波為徑。”
《爾雅·釋器》:“珪大尺二寸謂之玠。璋大八寸謂之琡。璧大六寸謂之宣。
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
《方言》卷一:“延、永,長也。凡施於年者謂之延,施於眾長謂之永。”又
卷一三:“鼻,始也。獸之初生謂之鼻,人之初生謂之首。”
因為這幾個術語所指的內容大體相當,所以也常有混用的情況,例如:
《方言》卷一:“脩、駿、融、繹、尋、延,長也。陳楚之間曰脩,海岱荊野 這兩個術語的使用範圍較為廣泛,既可以解釋字詞,也可以解釋句子;其基本
用法也相似,即都是把被釋詞放在術語的前面。例如:
之間曰尋,宋衛荊吳之間曰融。自關而西秦晉梁益之間凡物長謂之尋。《周官》之法,度廣為尋,幅廣為充。”在這一條中,就同時使用了“曰”、“謂之”、“為”三個術語。 三.謂、言
《詩·邶風·擊鼓》:“擊鼓其鏜,踴躍用兵。”鄭箋:“此用兵,謂治兵時。” 《詩·唐風·椒聊》:“彼其之子,碩大無朋。”鄭箋:“之子,是子也,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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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叔也。碩謂壯貌。„„大謂德美。”
《詩·大雅·桑柔》:“菀彼桑柔,其下侯旬。”毛傳:“旬,言陰均也。”
有時候用來對詞義作進一步闡發,例如:
《詩·小雅·小弁》:“譬彼壞木,疾用無枝。”毛傳:“壞,瘣(huì內傷
致病)也。謂傷病也。”
《荀子·勸學》:“除其害者以持養之,使目非是無欲見也,使耳非是無欲聞
也,使口非是無欲言也,使心非是無欲慮也。”楊倞注:“是,猶此也。謂學也。”
“謂”和“言”經常用來對句子的含義作出說明,例如:
《詩·秦風·駟》:“公之媚子,從公於狩。”毛傳:“能以道媚於上下者。”
鄭箋:“媚於上下,謂使君臣和合也。此人從公往狩,言襄公親賢也。”
《詩·小雅·雨無正》:“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處休。”鄭箋:“巧猶
善也。謂以事類風切剴微之言如水之流,忽然而過,故不悖逆,使身居安休休然。”
《詩·小雅·吉日》:“發彼小豝,殪此大兕。”毛傳:“殪,壹發而死。言
能中微而制大也。”
《左傳·昭公七年》:“曰:‘寡君其罪之恐,敢與知魯國之難?’”杜預注:
“言恐獲不納君之罪,今納而不入,何敢複知耶?”
在章句體的注釋書中,“言”和“謂”特別是“言”的用法更為廣泛,有時是
在解釋詞語的基礎上對句意作出進一步的闡發,例如:
《孟子·梁惠王上》:“然則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蒞中國
而拂四夷也。”趙岐注:“蒞,臨也。言王意欲庶幾王者,蒞臨中國,而安四夷者也。”《楚辭·離騷》:“惟夫黨人之偷樂兮,路幽昧以險隘。”王逸注:“黨,朋也。„„路,道也。幽昧,不明也。險隘,諭傾危。言己念彼讒人相與朋黨,嫉妒忠直,苟且偷樂,不知君道不明,國將傾危,以及其身也。”
有時則直接闡明句意。
如:《孟子·公孫丑上》:“曰:‘伯夷、伊尹何如?’曰:‘不同道。’”
趙注:“言伯夷之行,不與孔子、伊尹同道也。”又《離婁上》:“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趙注:“言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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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用力少而成功多矣。”《楚辭·離騷》:“欲從靈氛之吉占兮,心猶豫而狐疑。”王注:“言己欲從靈氛勸去之吉占,則心中狐疑,念楚國也。”又《九章·懷沙》:“定心廣志,余何畏懼兮?”王注:“言己既安于忠信,廣我志意,當復何懼乎?威不能動,法不能恐也。” 四.猶、亦
使用這兩個術語時,被釋詞都處於術語的前面,釋詞和被釋詞之間有著同義、
近義或某種對應的關係。《說文·言部》:“讎,猶譍也。”段玉裁注:“凡漢人作注云‘猶’者,皆義隔而通之。” 如:
先看“猶”。“猶”的常見用法是指出被釋詞和釋詞在詞義上的某種聯繫,例 《詩·豳風·九罭》:“公歸不復,於女信宿。”毛傳:“宿,猶處也。” “宿”和“處”在住宿義上意思相近。
《禮記·中庸》:“故君子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鄭
注:“語,猶說也。”“語”和“說”在述說義上是同義詞。 毛傳:“吉,猶善也。”“吉”和“善”都有好義。 而得以訓釋。例如:
《詩·大雅·卷阿序》:“《卷阿》,召康公戒成王也。言求賢用起士也。” 有時候,被釋詞和釋詞本來在意義上並無必然的聯繫,由於上下文等的影響, 《詩·魏風·伐檀》:“坎坎伐輻兮,寘之河之側兮。”毛傳:“側猶厓
也。”“側”和“厓”本來在意義上並不相關,只因上一章是“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幹兮”,毛傳:“幹,厓也。”這是承接上章作釋,所以用“猶”字。
“猶”還可以指出文字通假的情況。例如:
《詩·魏風·葛屨》:“摻摻女手,可以縫裳。”毛傳:“摻摻,猶纖纖也。”
又《小雅·皇皇者華》:“皇皇者華,于彼原隰。”毛傳:“皇皇,猶煌煌也。”“摻摻”通“纖纖”、“皇皇”通“煌煌”,毛傳是用本字來解釋借字。
再看“亦”。使用術語“亦”的時候,釋詞通常已經出現于上文,並且其義也
是明白易曉的。例如:
《左傳·文公十八年》:“以揆百事,莫不時序,地平天成。”杜預注:“成,
亦平也。”又:“貪于飲食,冒於貨賄。”杜注:“冒,亦貪也。”
《中庸》第十五章:“《詩》(指《小雅·常棣》)曰:‘妻子好合,如鼓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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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兄弟既翕,和樂且耽。’”朱熹注:“翕,亦合也;耽,亦樂也。”“耽”,今本《詩經》作“湛”。 五.之言、之為言
使用這兩個術語時,採取的是聲訓的方法,也就是說,被釋詞和釋詞之間,必
然具有音近和或音同的關係。
《說文·示部》:“祼,灌祭也。”段玉裁注:“凡云‘之言’者,皆通其音
義以為詁訓。非如‘讀為’之易其字,‘讀如’之定其音。”張舜徽云:“鄭氏(指鄭玄)經注中凡云‘之言’者,多依聲以通其義。”(《鄭學叢著》200頁)被釋詞都處在術語的前面。例如:
以出於田,國人說而歸之。”毛傳:“繕之言善也。”
《詩·鄭風·叔于田序》:“《叔于田》,刺莊公也。叔處於京,繕甲治兵,
《禮記·曲禮下》:“天子之妃曰后,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
庶人曰妻。”鄭玄分別注云:“后之言後也。”“夫之言扶。”“孺之言屬。”“婦之言服。”“妻之言齊。” 記》曰:‘郡之言君也。’”
《資治通鑒·周赧王三年》:“遂取漢中郡。”胡三省注:“黃義仲《十三州 《爾雅·釋訓》:“鬼之為言歸也。”
《論語·學而》:“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朱熹注:“學之為
言效也。”
古書中使用“之言”“之為言”來從聲音上闡明詞義關係,對瞭解詞義來源,
推求語源是有好處的。但這類訓釋有時也會顯得牽強(如鄭玄“後之言後也”的解釋),需要加以甄別。 六.貌
“貌”這個術語,通常放在形容詞、動詞等之後,用來說明人或事物一定性質
或狀態。被釋詞處於術語的前面。例如:
《詩·邶風·谷風》:“習習谷風,以陰以雨。”毛傳:“習習,和舒貌。” 《論語·鄉黨》:“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何晏集解引王肅
曰:“恂恂,溫恭之貌。” 廣大貌也。”
《楚辭·九章·懷沙》:“亂曰:浩浩沅湘,分流汨兮。”王逸注:“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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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選·張衡〈西京賦〉》:“怪獸陸梁,大雀踆踆。”劉良注:“陸梁、踆
踆,皆行走貌。”
“貌”前或加“之”字,意思相同,如:《禮記·學記》:“發然後禁,則扞
格而不勝。”鄭玄注:“扞格,堅不可入之貌。”
“貌”都用在形容詞或動詞(包括疊音詞、聯綿詞)的後面。翻譯成現代漢語,
就是“„„的樣子”。 七.屬、別
“屬”和“別”是兩個說明事物種類的術語。例如:
《詩·鄘風·定之方中》:“樹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毛傳:“椅,
梓屬。”
《說文·部》:“藺,莞屬。”《豸部》:“豺,狼屬。”“貂,鼠屬。”《鹿
部》:“麋,鹿屬。”
——以上是“屬”的例子。
《說文·糸部》:“紀,絲別也。”《禾部》:“稗,禾別也。”段玉裁注:
“謂禾類而別於禾也。”
——以上是“別”的例子。
對“屬”和“別”的異同區別,清人段玉裁有很明晰的解釋。《說文·禾部》:
“秔,稻屬。”段注:“凡言屬者,以屬見別也;言別者,以別見屬也。重其同則言屬,‘秔’為‘稻屬’是也。重其異則言別,‘稗’為‘禾別’是也。”《尾部》:“屬,連也。”段注:“凡異而同者曰屬。„„凡言屬而別在其中,如‘秔’曰‘稻屬’、‘秏’曰‘稻屬’是也;言別而屬在其中,如‘稗’曰‘禾別’是也。”
和“屬”相類似的又有“醜”,“醜”是種類的意思,《爾雅》中多見。例如:
《釋草》:“蘩之醜,秋為蒿。”晉郭璞注:“醜,類也。春時各有種名,至秋老成,皆通呼為蒿。”《釋木》:“槐棘醜喬,桑柳醜條,椒榝醜莍,桃李醜核。”《釋鳥》:“鳶烏醜,其飛也翔。鷹隼醜,其飛也翬。” 八.辭、詞、語助
漢代訓詁學家把虛詞叫做“辭”或“詞”,例如:
《詩·周南·芣苢》:“采采芣苢,薄言采之。”毛傳:“薄,辭也。”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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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文王》:“思皇多士,生此王國。”毛傳:“思,辭也。”又《小雅·角弓》:“毋教猱升木,如塗塗附。”鄭箋:“毋,禁辭。”
《說文·只部》:“只,語已詞也。”《矢部》:“矤,況也;詞也。”“矤”
同“矧”。又:“矣,語已詞也。”
或稱“聲”。《說文·乃部》:“迺,驚聲也。”
“辭”、“詞”也為後代學者所沿用。《漢書》卷二二《禮樂志》:“自夏以
往,其流不可聞已。”唐顏師古注:“已,語終辭。”《論語·泰伯》:“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宋朱熹集注:“與,疑辭;也,決辭。”清劉淇《助字辨略》卷三“耳”條:“顧氏《日知錄》云:‘而已為耳。’愚案:語已辭也。”
也稱“語助”、“語助辭”等,如:《禮記·檀弓上》:“檀弓曰:‘何居?
我未之前聞也。’”東漢鄭玄注:“‘居’讀為姬姓之姬,齊魯之間語助也。”《詩·邶風·柏舟》:“日居月諸,胡迭而微。”唐孔穎達疏:“居諸者,語助也。”劉淇《助字辨略》卷一“之”條:“《廣韻》云:‘語助辭。’《詩·國風》:‘葛之覃兮。’又云:‘公侯之事。’《小雅》:‘之屏之翰。’《論語》:‘子路有聞,未之能行。’„„以上‘之’字,並語助辭。” 九.讀曰、讀為;讀如、讀若
這幾個術語,或者用來訓釋假借字,或者用來標明音讀。《說文·言部》:“讀,
籀書也。”段玉裁注:“易其字以釋其義曰讀,凡言讀為、讀曰、當為皆是也。”
段注:“凡言‘讀若’者,皆擬其音也。凡傳注言‘讀為’者,皆易其字也。注經必兼茲二者,故有‘讀為’,有‘讀若’。‘讀為’亦曰‘讀曰’,‘讀若’亦曰‘讀如’。”段氏《周禮漢讀考序》:“讀如、讀若者,擬其音也。古無反語,故為比方之詞。讀為、讀曰者,易其字也。易之以音相近之字,故為變化之詞。”
先看“讀曰”、“讀為”。使用這兩個術語,是用本字本義來指明假借字。 例如:
《詩·唐風·山有樞》:“宛其死矣,他人是愉。”鄭箋:“愉,讀曰偷。偷,
取也。”
《漢書·鄒陽傳》:“秦用戎人由余而伯中國。”顏師古注:“伯,讀曰霸。” 《資治通鑒·秦始皇帝三十七年》:“使者數趣之。”胡三省注:“趣,讀曰
促。”
《詩·衛風·氓》:“淇則有岸,隰則有泮。”鄭箋:“泮,讀為畔。畔,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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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禮記·大學》:“有國者不可以不慎,辟則為天下僇矣。”朱熹注:“辟,
讀為僻。”
《荀子·王霸》:“賞賢使能以次之。”唐楊倞注:“賞,讀為尚。”楊氏的
意思是“賞”通“尚”,是尊重義。
再看“讀如”、“讀若”。使用這兩個術語,主要是用來標明音讀。例如: 《周禮·考工記·輿人》:“參分車廣,去一以為隧。”鄭玄注:“鄭司農云:
‘隧謂車輿深也,讀如鑽燧改火之燧。”鄭眾的意思是,表示車廂深度的“隧”讀音和“鑽燧”的“燧”相同。 說明“匚”的讀音和“方”相同。
《說文·匚部》:“匚,受物之器。象形。凡匚之屬皆从匚。讀若方。”許慎
另:“讀如”、“讀若”又可用來說明假借。對此,清代錢大昕已經指出,他 《詩·邶風·北風》:“其虛其邪,既亟只且。”鄭箋:“邪,讀如徐。” 又《鄭風·出其東門》:“出其闉闍,有女如荼。”鄭箋:“闍,讀當如‘彼
說:“漢人言‘讀若’者,皆文字假借之例,不特寓其音,並可通其字。”(《潛研堂文集》卷三《古同音假借說》)例如:
都人士’之都,謂國外曲城之中市里也。”“讀當如”就是“讀如”。鄭玄認為“闍”通“都”,指曲城中的街市。 十.破、破字、破讀、讀破;如字
前四個術語和上一組相似,都有用本字來說明假借的作用。清代學者王念孫指
出:“訓詁之旨存乎聲音。字之聲同聲近者,經傳往往假借。學者以聲求義,破其假借之字而讀以本字,則渙然冰釋。”(《經義述聞》卷三二《通說下》“經文假借”條引)
《周禮·天官·瘍醫》:“瘍醫: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劀殺之
齊。”鄭玄注:“祝,當為注,讀如‘注病’之注,聲之誤也。注謂附著藥。”唐賈公彥疏:“云‘祝當為注’讀者,疾醫非主祝說之官,為‘祝’則義無所取,故破從‘注’。注,謂注藥於中、食去膿血耳。”“破”指鄭玄讀“祝”為“注”。
《詩·魯頌·泮水》:“桓桓于征,狄彼東南。”“狄”字毛傳無說,鄭箋:
“狄,當作剔。剔,治也。”唐孔穎達疏:“毛無破字之理。《瞻仰傳》以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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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遠,則北狄亦為遠也。”毛傳讀“狄”如字,而鄭玄則認為“狄”是“剔”的借字,在此是治理的意思。孔氏說明毛傳曾經在《大雅·瞻卬》詩中訓“狄”為遠,所以不改讀。
“破”、“破字”都是用本字指明假借之義。“破讀”、“讀破”亦同。今語
還說“破假借”。
“破讀”、“讀破”還有另一個作用,就是改變字的原來讀音,以表示詞性和
意義的轉變。通常以改變聲調為多。例如:
《論語·述而》:“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
朱熹注:“枕,去聲。”說明“枕”當動詞用,是(把胳膊)當做枕頭的意思。又《顏淵》:“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朱注:“惡,去聲。”說明這個“惡”念去聲,是厭惡的意思,動詞。
和改變讀音的“讀破”相反,訓詁學家又常常使用“如字”這一術語,說明該
字當讀其本音,不改變讀音。例如:
《易·睽》:“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唐陸德明釋文:“行,如字。王肅
遐孟反。”如字,是說“行”讀其本音xíng,王肅則讀作háng ,所以音“遐孟反”。《儀禮·士昏禮》:“大羹湆在爨。”“大羹”二字下陸德明釋文:“並如字。大,又音太;亦作泰。羹,劉音戶庚反。”
《史記·項羽本紀》:“更持去,以惡食食項王使者。”對兩個“食”字,唐 “如字”也稱“依字讀”,如:《左傳·僖公四年》:“筮短龜長,不如從
長。”“如”字下陸德明釋文:“依字讀。或一音,而據反。” 十一.當作、當為
張守節正義:“上如字,下音寺。”“惡食”就是粗劣的飯菜,“食”讀其本音shí;“食項王使者”的“食”是給項王使者吃的意思,讀 sì,動詞。
這兩個術語一般認為是用來糾正文字錯誤的。段玉裁說:“‘當為’者定為字
之誤、聲之誤,而改其字也,為救正之詞。形近而譌謂之字之誤,聲近而譌謂之聲之誤。字誤、聲誤而正之皆謂之‘當為’。凡言‘讀為’者不以為誤,凡言‘當為’者直斥其誤。”(《周禮漢讀考序》)段氏已經指出“當為”有說明字誤、音誤的作用。從早期的用例來看,其實還不止這些。東漢的鄭玄在著作中比較喜歡用“當為”、“當作”,故以鄭玄的《三禮注》和《毛詩箋》為例,作點分析。
指出、糾正文字錯誤,這是它們的主要用法。通常如果是形近之誤,則指明“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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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誤”;如果是聲近之誤,則指明“聲之誤”(不過,鄭玄所說的“聲之誤”,有一些是屬於古今字或通假字關係,應作具體分析)。例如:《周禮·天官·夏采》:“以乘車建綏複於四郊。”鄭玄注:“綏者,當作緌,字之誤也。緌以旄牛尾為之,綴於橦上,所謂注旄於幹首者。”《儀禮·覲禮》:“四享,皆束帛加璧。”鄭玄注:“四當為三。古書作三、四或皆積畫,此篇又多四字,字相似,由此誤也。”《周禮·秋官·掌客》:“牲三十有六。”鄭玄注:“牲當為腥,聲之誤也。腥謂腥鼎也。于侯伯云腥二十有七,其故腥字也。”
除此之外,還有以下幾項用途:
說明詞義。《詩·邶風·雄雉》:“我之懷矣,自詒伊阻。”鄭箋:“伊,當 說明古今字。《詩·商頌·長髮》:“受小共大共,為下國駿厖máng,何天之
龍。”鄭箋:“龍,當作寵。寵,榮名之謂。”龍、寵古今字。《詩·小雅·蓼蕭》:“既見君子,為龍為光。”毛傳:“龍,寵也。”清陳奐《詩毛氏傳疏》:“龍,古寵字。古文以龍為寵也。”
作繄。繄,猶是也。”又《秦風·蒹葭》“所謂伊人”下箋語同。“伊”有此、這義,代詞;“繄”也一樣。鄭注指明了這一點。
說明假借字。《詩·邶風·新台》:“燕婉之求,籧篨不殄。”鄭箋:“殄,
當作腆。腆,善也。”指明“殄”通“腆”,是美善的意思。又《陳風·澤陂》:“彼澤之陂,有蒲與蕳。”鄭箋:“蕳,當作蓮。蓮,芙蕖實也。”說明“蕳”在這裏讀作“蓮”,作蓮子講。又《周頌·有瞽》:“應田縣鼓,鞉磬柷圉。”鄭箋:“田,當作朄 。朄 ,小鼓,在大鼓旁,應鞞之屬也。聲轉字誤,變而作田。”
以上這些例子,也許在鄭玄看來屬於聲音相同或相近而造成的文字錯誤,即所 這是一組列舉不同說法的術語。訓詁學家在解釋字詞或文句的含義時,在作出
或曰:單,厚也。除,開也。”
謂“聲轉字誤”,但在後代的訓詁學家來看,則多屬於古今字或假借字,並非誤字。這種現象的產生,可以看作是術語使用初期,其內涵還不嚴密,所以有錯綜複雜的情況。
十二.或曰、或說;一曰、一說、一云
一種解釋後,有時還會舉出另外的一種解釋,以給讀者提供參考。這時,就常常使用或曰(或說)、一曰(一說、一云)這樣的術語。例如:
《詩·小雅·天保》:“俾爾單厚,何福不除。”毛傳:“俾,使。單,信也。 《楚辭·離騷》:“吾令豐隆椉雲兮。”東漢王逸注:“豐隆,雲師;一曰雷
師。”又《九章·抽思》:“何毒藥之謇謇兮?”王逸注:“忠信不美,如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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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也。一云:何獨樂斯之謇謇兮。”
《漢書》卷三六《楚元王傳》:“恭移病出,後複視事。”唐顏師古注:“移
病者,移書言病也。一曰:言以病移出,不居官府。”
《說文·艸部》:“薄,林薄也。一曰蠶薄。”又《日部》:“昌,美言也。
從日,從曰。一曰日光也。”
十三.渾言(統言、通言)、析言(別詞)、散言、對言、散文、對文
這些術語是用來說明近義詞之間的通別的。所謂“渾言”,是指籠統地說,著
眼於近義詞之間的共同性,忽略其不同點;所謂“析言”則是分開來說,是指近義詞同中有異,著重強調其異的一面。在這方面,清代學者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是做得相當出色的。例如:
《說文·走部》:“走,趨也。”“趨,走也。”段玉裁在“走”字下注:“《釋
名》:‘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此析言之,許渾言不別也。”《土部》:“垣,牆也。”段注:“此云垣者,牆也,渾言之;‘牆’下曰‘垣蔽也’,析言之。‘垣蔽’者,牆又為垣之蔽也。垣自其大言之,牆自其高言之。” “渾言”又稱“統言”,《說文·言部》:“諷,誦也。”“誦,諷也。”段氏在“諷”字下注:“《(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注:‘倍文曰諷,以聲節之曰誦。’倍同背,謂不開讀也。誦則非直背文,又為吟詠以聲節之。《周禮》經、注析言之,諷、誦是二;許統言之,諷、誦是一也。”
《足部》:“路,道也。”段注:“《釋宮》:‘一達謂之道路(二达谓之歧旁,三达谓之剧旁,四达谓之衢,五达谓之康,六达谓之庄)。’此統言也。《周禮》:‘澮上有道,川上有路。’此析言也。”
《頁部》:“顧,還視也。”段注:“還視者,返而視也。《檜風箋》云:‘迴首曰顧。’統言之為凡視之稱。《(論語)鄉黨》:‘賓不顧矣。’謂還視也。‘車中內顧。’苞氏謂前視不過衡軛,旁視不過輢較。則‘顧’猶視也。” “析言”又稱“別詞”,《說文·女部》:“妊,孕也。”“娠,女妊身動也。”段注:“妊而身動曰娠,別詞也;渾言之則妊、娠不別。”
“渾言”又稱“散言”、“散文”,“析言”又稱“對言”、“對文”,如: 《說文·禾部》:“穄,穧也。”段注:“此謂黍之不粘者也。„„《九穀考》曰 “秔jīng,稻屬。”段注:“稻有至黏者,稬是也。有次黏者,稉是也。有不黏者,稴是也。稉比於稬則為不黏,比于稴則尚為黏。稉與稴為飯,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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釀酒,為餌餈,今與古同矣。散文稉則亦稱稻,對文則別。”這裏,段氏對同屬於稻類的糯米、粳米和秈米的區別作了辨析,指出它們散文都可以稱稻,“對文則別”。《爾雅·釋詁上》:“如、適、之、嫁,往也。”清郝懿行義疏:“嫁者,《說文》云:‘女適人也。’《儀禮·喪服注》云:‘凡女行于大夫以上曰嫁,行于士庶人曰適人。’按:此亦對文耳,若散文則嫁亦為適,適亦為嫁,嫁、適俱訓為往,故《方言》云:‘嫁,往也。’”
類似的詞義辨析術語早已有之,如《詩·大雅·皇矣》:“王赫斯怒,爰整其
旅。”唐孔穎達疏:“《釋詁》云旅、師俱為眾也。對則為少多之異,散則可以相通。”《禮記·曲禮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嬪。”孔穎達疏:“此生死異稱,出《爾雅》文,言其別于生時耳。若通而言之,亦通也。”
十四.衍文、脫文、倒文、錯簡、誤文、形訛、壞字
這幾個都屬於校勘學上的術語,跟訓詁學也有密切的關係。因為如前所述,古 先看衍文、脫文、倒文、錯簡。
這是一組有關原文字數誤作增減以及次序錯亂的術語。
代的注釋學家注釋古書,校勘文字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工作。作為訓詁學家來說,必須依據可靠的本子來進行訓詁,這就必須先進行校勘。那麼,有關的術語就有必要瞭解了。
衍文,是指古籍在傳抄刊刻過程中多出來的文字,也叫羨文。例如:《論語·公冶長》:“子路曰:‘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清阮元《十三經注疏校勘記·論語校勘記》列舉四條證據,證明“輕”字為衍文,認為:“今《注疏》與皇本正文有‘輕’字,則後人依通行本增入,非其舊矣。”又如:《禮記·中庸》第二十章:“子曰:‘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朱熹注:“‘子曰’二字,衍文。”在這一章的章末,朱熹對校勘的理由作了說明。又稱“衍字”,《荀子·王霸》:“國者,天下之制利用也。”唐楊倞注:“天下用之利者,無過於國。制,衍字耳。”也可單稱“衍”,如:《資治通鑒·魏元帝景元三年》:“(張)布拜表叩頭。”胡三省注:“據陳壽《志》,„„於是布拜叩頭,未嘗再上表也。此‘表’衍。”
脫文,是指古籍在傳抄刊刻過程中丟失的文字,也叫奪文、闕文。《墨子·法
儀》:“是以天欲人相愛相利,而不欲人相惡相賊也。”王念孫《讀書雜誌·墨子第一》“脫文一”條說:“‘是以’下有‘知’字,而今本脫之,則文義不明。上文曰:‘奚以知天之欲人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奚以知’正與‘是以知’相應。”《荀子·勸學》:“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王念孫根據上下文意、押韻以及他書引《荀子》等證據考證此下當有“白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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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與之俱黑”兩句脫文,說見《讀書雜誌·荀子第一》“蓬生麻中不扶而直”條。《孟子·離婁下》:“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朱熹集注:“章首當有‘孟子曰’字,闕文也。”
倒文,是指古籍在傳抄刊刻過程中詞語的次序顛倒了,也說轉寫誤倒等;加以
改正常說乙、乙正。《墨子·魯問》:“翟慮耕而食天下之人矣。”王念孫《讀書雜誌·墨子第四》“倒文四”條:“舊本‘而食’二字在‘天下’之下,今據下文乙正。”《管子·立政》:“就舍謂之留令,死罪不赦。”郭沫若、聞一多、許維遹《管子集校》引日本安井衡說:“‘死罪’當依下文為‘罪死’,轉寫誤倒耳。”
錯簡,本指竹簡前後次序錯亂。古籍以竹簡按次序串聯編成,因韋帶斷絕等原
因而產生錯簡,會使文意隔絕不通。後用來泛稱古籍中文字顛倒錯亂。例如:《戰國策·楚策四》:“不知夫公子王孫,左挾彈,右攝丸,將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類為招。晝遊乎茂樹,夕調乎酸醎。倏忽之間,墜于公子之手。”先說“調乎酸醎”,再說“墜于公子之手”,次序失當。近人金正煒認為這裏有錯簡,“倏忽之間,墜于公子之手”當移到“晝遊乎茂樹”之前。(《戰國策補釋》卷三)這樣,文意就暢通了。
《論語·述而》:“互鄉難與言,童子見,門人惑。子曰:‘與其進也,不與
其退也,唯何甚?人潔己以進,與其潔也,不保其往也。’”朱熹集注:“疑此章有錯簡。‘人潔’至‘往也’十四字,當在‘與其進也’之前。潔,修治也;與,許也;往,前日也。言人潔己而來,但許其能自潔耳,固不能保其前日所為之善惡也。但許其進而來見耳,非不許其既退而為不善也。蓋不追其既往,不逆其將來。”《淮南子·天文》:“其加卯酉,則陰陽分,日夜平矣。”
王念孫《讀書雜志·淮南內篇第三》“其加卯酉三句”條引王引之說:“此三
句不與上文相承,尋繹文義,當在前‘日短而夜修’之下,云‘其加卯酉’者,承‘夏日至’‘冬日至’言之,彼言冬夏至,此言春秋分也。言‘陰陽分,日夜平’者,承‘陽勝陰勝、日夜修短’言之,言至春秋分,則陰陽無偏勝,日夜無修短也。寫者錯亂在此,今更定其文如左:‘夏日至則陰乘陽,是以萬物就而死;冬日至則陽乘陰,是以萬物仰而生。晝者陽之分,夜者陰之分,是以陽氣勝則日修而夜短,陰氣勝則日短而夜修。其加卯酉,則陰陽分,日夜平矣。’”
再看誤文、形訛、壞字。
這是指文字(因形體相近而)有誤的一組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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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文,就是誤字。《墨子·明鬼下》:“此吾所以知《商書》之鬼也。且《商
書》獨鬼,而《夏書》不鬼。”舊本上《商書》訛作商周,下《商書》訛作《禹書》,王念孫《讀書雜志·墨子第三》“誤文二”條據上文改正。又《非儒下》:“而儒者以為道教,是賊天下之人者也。”“賊”舊本訛作“賤”,王念孫《讀書雜志·墨子第三》予以改正,並用“誤文一”標出。
形訛,也叫字誤、形誤、形近而誤,指兩個字因形體相近而誤。《詩·邶風·
綠衣序》:“《綠衣》,衛莊姜傷己也。”鄭玄箋:“‘綠’,當為‘褖’。故作‘褖’,轉作‘綠’,字之誤也。”《管子·形勢解》:“故曰:‘萬事之任也,異起而同歸,古今一也。’”王念孫《讀書雜志·管子第十》“萬事之任異起”條說:“案:《形勢篇》作‘萬事之生也,異趣而同歸’,是也。‘生’‘任’、‘趣’‘起’皆字形相近而誤。”王氏的意思是,《形勢解》的“任”應作“生”、“起”應作“趣”,都屬於形近之訛。
壞字,也是指形近之誤。《禮記·檀弓下》:“叔仲皮死,其妻魯人也,衣衰
而繆絰。”鄭玄注:“衣,當為齊。壞字也。”或稱“字壞”。《管子·形勢》:“抱蜀不言而廟堂既修。”清俞樾《諸子平議》卷一《管子一》:“竊疑《管子》原文當作‘抱(從木從蜀)’, 即櫝字也。„„ 字經典罕見,故須音釋。宋本音獨,正為‘(從木從蜀)’字作音。自字壞作‘蜀’,遂不可曉矣。” 十五.一作、或作、又作、一本作、本亦作、本或作
這是一組羅列版本異同的校勘學術語。“一作”等術語的後面,用來說明另外
版本文字的不同。例如:
《楚辭·九歌·湘君》:“望夫君兮未來。”洪興祖補注:“未,一作歸。” 《詩·周南·關雎》:“悠哉悠哉,輾轉反側。”唐陸德明釋文:“輾,本亦
作展。”
又《七諫·沈江》:“聯蕙芷以為佩兮,過鮑肆而失香。”洪興祖補注:“芷,一作若。佩,一作珮。香,一作芳。”
《禮記·文王世子》:“文王有疾,武王不稅冠帶而養。”陸德明釋文:“(稅)
本亦作脫,又作說,同音他活反。” 中宿至。’”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命女三宿,女中宿。”陸德明釋文:“一本作‘女 《史記·殷本紀》:“三公咸有功於民,故後有立。”南朝宋裴駰集解引徐廣
曰:“(後)一作土。” 第七章 考釋詞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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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研究工作,方法是至為重要的。近代學者胡朴安曾經說過:“凡稱為學,必
有學術上之方法。訓詁之方法,至清朝漢學家,始能有條理有統系之發見。”(《中國訓詁學史·自敍》)
詁學》165頁)確實這樣,我們看到,許多前輩學者之所以在訓詁學方面取得出色成績,與他們善於總結經驗、科學運用研究方法是分不開的。對於學習、研究訓詁學的人來說,瞭解並掌握常用的考釋方法,對幫助閱讀訓詁學要籍、實際解決一些詞義訓釋問題,都是很有好處的,值得充分重視。
梁啟超曾總結出幾條研究方法,即注意、虛己、立說、搜證、斷案、推論。 注意,是說讀書時心要細,要善於發現問題; 虛己,是說尊重客觀事實,不先入為主; 立說,是指就某個問題提出一個假定之說; 搜證,指搜集證據;
斷案,是在經過如上的歸納研究之後,得出正確的結論;
推論,是把所得到的結論推闡於同類事項而順暢無礙。(見《清代學術概論》之十二)說得概括、通俗一些,就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總結規律。這裏的每一步驟都很重要,如讀書要細,要能發現問題,這是前提。在發現問題的基礎上,如何解決問題,就成為關鍵了。這就是本章所要重點討論的——考釋詞義的方法。
郭在貽也指出:“作研究工作,有兩點最要注意:一是材料,二是方法。”(《訓
本章所討論的考釋詞義的方法,實際上脫胎於形訓、聲訓、義訓三種訓詁方式
(這三個術語的介紹已見上一章),大體說來:
“審辨字形”中的“以形索義”相當於“形訓”, “因聲求義”相當於“聲訓”,
“依據古訓”以下則屬於“義訓”的範疇。形訓、聲訓和義訓是近人對傳統訓
詁學訓釋方式的總結,而現當代的訓詁學家,在此基礎之上,又歸納提煉出許多行之有效的釋義方法,茲擇要介紹如下。 第一節 審辨字形
漢字是一種表意文字,在“四書”理論指導下構建起來的漢字系統的獨特性,
決定了對字形的審核、考辨是考釋詞義的一條重要途徑。本節所說的“審辨字形”,包含了兩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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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形索義
(一)以形索義,通常指根據古文字的形體來考索上古字義。它實際上就是從
傳統訓詁學採用的“形訓”這一訓釋方式演變而來。例如:
宮,我們知道其本義是房屋,如果結合古文字的形體來講,就更清楚了。甲骨
文字形作(前四·一五·三)、(前四·一五·二)、(前六·一三·二),像房屋的平面俯視圖。由此可知“宮”的本義就是房屋。《說文·宀mián部》:“宮,室也。”《爾雅·釋宮》:“宮謂之室,室謂之宮。”所謂“釋宮”,也就是解釋和房屋建築有關的名物詞語。《易·系辭下》:“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戰國策·秦策一》:“父母聞之,清宮除道。”“宮”都是指房屋。後來纔引申出專指帝王的宮殿義。
及,甲骨文作(粹六六五)、金文作(保卣),表示人用手捉住了另一個人。
本義是追上、趕上。《左傳·成公二年》描述齊、晉兩國“鞌之戰”,一共出現了六個“及”字,即:
①故不能推車而及(被趕上)。 ②及衛地(到達)。 ③流血及屨(流到)。 ④將及華泉(到達)。 ⑤病未及死(到)。
⑥而矢貫餘手及肘(和)。只有第一例是用其本義,後幾例“到”(動詞)、
“和”(連詞)的用法都是從本義引申出來的。
使用“以形索義”時,必須注意所依據的“形”是早期的、未經訛變的文字寫法,並且與文獻典籍的用例相參證。
陸宗達、王寧提出,在運用“以形索義”方法時,必須進行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⑴匡繆:參照前代的金文、甲骨,同代的訓詁專書,後代的字書、韻書,將《說文》關於字形說解的謬誤之處改正,求得原始筆意的真相。
⑵離析:將同源通用字和同音借用字按其與意義貼切的字形離析開來。 ⑶歸納:將異體字、廣義分形字的不同字形加以歸納綜合,以便從多方面瞭解形義的發展。
⑷追溯:遵循詞義發展的線索,由孳乳字追溯至發源字,由引申義追溯至本義。 ⑸核證:探求字義不能只憑字形附會,必須核證文獻語言,做扎扎實實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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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工作,纔能使形義的統一關係反映無誤。(《訓詁與訓詁學》57頁)
(二)以形索義的另一方面,則是指根據俗文字字形的寫法,辨識、考索中古以後方俗口語詞的含義。漢字的發展,經過了甲骨文、金文、小篆、隸書、楷書、行草等階段的變化,到魏晉南北朝以後,在字體上已經沒有很大的變化。但自漢代開始,字形的寫法則充分地多樣化了,比如魏碑中的碑別字,六朝以來的寫本俗體,實際上都是一種俗字。俗字發展到隋唐,則更趨成熟。上世紀末在敦煌藏經洞發現的敦煌遺書,就全是手抄的,俗字滿紙。不識俗字,就無法閱讀、研究這一類寫卷抄本。如何辨識中古以後出現的俗字,進而正確閱讀、理解相關的作品,已經是擺在研究者面前的新課題。例如:佛(從人從厶),驛(從馬從尺),廣(広) 二.勘正文字
詞義考釋工作除了需要依據文字形體來“以形索義”外,還牽涉到文字的正誤
問題。前面討論訓詁學與校勘學的關係時已經談到,訓詁必須在版本文字可靠的基礎上進行,否則結論就值得懷疑,甚至產生錯誤。例如:
《新語·懷慮》:“秉政圖兩,失其中央,戰士不耕,朝士不商,邪不奸直,
圓不亂方,違戾相錯,撥刺難匡。”“撥刺”或本作“撥刾”,“刾”即“刺”的俗字。清代學者孫詒讓校云:“案:‘撥’,‘癶’之借字。‘刺’,當作‘剌’。《說文·癶bō 两足分张相背,行走不顺部》云:‘癶,足剌癶也。讀若撥。’《刀部》云:‘剌,戾也。’《淮南子·修物訓》云:‘琴或撥剌枉撓。’高注云:‘撥剌,不正也。’程榮本‘刺’作‘刾’,尤訛。”(《劄迻》卷七)孫校良是。《說文》的“剌癶”就是典籍中的“狼狽”、“狼貝”,倒之則曰“撥剌”,實際上都是同一個聯綿詞音轉字變的寫法。蓋“撥剌”先誤為“撥刺”,後又寫作“撥刾”。 第二節 因聲求義
漢語的字詞是形、音、義三者的和諧統一。無論研究其中的哪一方面,都離不
開另兩方面的牽連和制約。推求一個詞的含義,必須兼顧它的形和音,這是不言而喻的。前代學者已經對音義關係有了一定的認識,但還不像清代學者認識的那麼清楚。高舉“以聲音通訓詁”的旗幟,是清儒超越前賢的一個重要原因。
所謂“因聲求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明瞭假借;
二是根據聲近義通的原則,從一個詞族中認識詞義,探求詞源。以下依次來討
論。
明瞭假借。古書多假借,這在前面已經討論過了。那麼,如何知道是假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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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從意義和語音兩方面來進行考察,這就必須真正理解文義,並對古音學、古代用詞慣例乃至社會生活習慣等幾方面的知識有所瞭解。例如:
《詩·豳風·七月》:“八月剝棗,十月獲稻。”毛傳:“剝,擊也。”“剝”應該是“攴”的借字,“剝棗”不是剝棗子的皮,而是打棗。孔穎達疏:“棗須就樹取之,所以剝為擊也。”仍囿於“剝”的字面義理解,未當。《說文·攴部》:“攴,小擊也。”段注:“按此字從又蔔聲,又者手也,經典隸變作撲。凡《尚書》、《三禮》‘鞭撲’字皆作‘撲’。„„《豳風》:‘八月剝棗。’假剝為攴。”《大戴禮記·夏小正》:“剝棗。剝也者,取也。”後來寫作“撲”。杜甫詩:“堂前撲棗任西鄰。”據宋洪邁《容齋續筆》卷一五“注書難”記載,王安石撰《詩新經》(《詩經新義》),注到《七月》“剝棗”時說:“剝者,剝其皮而進之,所以養老也。”不取毛傳“擊也”的解釋。後來有一次他到百姓家去,問男主人在哪里,回答說:“去撲棗。”纔醒悟所注不確,上奏請求刪去這條注語。(參洪誠《訓詁學》34頁)
《荀子·勸學》:“強自取柱,柔自取束。”楊倞注:“凡物強則以為柱而任
勞,柔則見束而約急,皆其自取也。”按“柱”的字面義理解,誤。王引之云:“楊說‘強自取柱’之義甚迂。‘柱’與‘束’相對為文,則柱非謂屋柱之柱也。柱,當讀為祝。《哀十四年公羊傳》:‘天祝予。’《十三年榖梁傳》:‘祝髮文身。’何、范注並曰:‘祝,斷也。’此言物強則自取斷折,所謂太剛則折也。《大戴記》作‘強自取折’,是其明證矣。《南山經》:‘招搖之山有草焉,其名曰祝餘。’‘祝餘’或作‘柱荼’,是‘祝’與‘柱’通也。”(《讀書雜志·荀子第一》“強自取柱”條)
諸如此類,“學者改本字讀之,則怡然理順;依借字解之,則以文害辭。”(王
引之《經義述聞》卷三二《通說下》“經文假借”條)
因聲求義的另一方面,是系連同源詞,從一個詞族中認識詞義,推求詞源。在
這方面,前代學者如段玉裁、王念孫等人都作過精深的研究。前面已經談到,這裏再舉一例:
抮者,《玉篇》音“火典切,引戾也”。《方言》:“軫,戾也。”郭璞注云:
“相了戾也。江東音善。”《考工記·弓人》:“老牛之角紾而昔。”鄭眾注云:“紾,讀為抮縳之抮。”„„《孟子·告子篇》:“紾兄之臂而奪之食。”趙岐注云:“紾zhěn 扭;拧,戾也。”„„《淮南子·原道訓》:“扶搖抮抱zhěn bào 互相纠缠转动羊角而上。”高誘注云:“抮抱,了戾也。”抮,讀與《左傳》“感而能眕zhěn克制,抑制者”同。《釋訓》云:“軫zhěn 古代指车箱底部四周的横木;借指车;引申为方形,轉戾也。”並聲近而義同。(《廣雅疏證·釋詁四》“抮,盭也”下注語)經過王氏的系連貫串,可知“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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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軫”、“紾”、“眕”等詞都同聲部,它們共同的義根都是扭曲、彎曲。
運用因聲求義的方法,破除假借,應該審慎從事,切忌想當然。必須注意以下
兩點:
一是明古音,聲(母)和韻(部)都要兼顧;[1] 二是除了語音上的證明外,還要有足夠的文獻例證。
[1] 王力主編《古代漢語》指出:“假借字的形成,根據這樣一個原則:語音必須相同或相近。有時候假借字與本字雖然也可以只是雙聲或者疊韻,但是如果韻部相差很遠,即使是雙聲,也不能假借;如果聲母相差很遠,即使是疊韻,也不能假借。”(第二冊545頁)說明了從語音上認識假借的原則。 第三節 依據古訓
所謂古訓,是指古代的注釋和字典辭書。學術研究就像接力賽跑一樣,後人應
該在批判地吸取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再作突破和創新,避免重複勞動。正如前幾章所述的那樣,古人給我們留下了豐厚的訓詁遺產,值得認真總結,加以利用。所以,當我們遇到需要解釋的詞語時,首先就要瞭解這個詞語過去是否有人解釋過,如果有,那就要盡可能地把它找出來,看看這個解釋對不對,是否可以利用。例如:
《左傳·襄公十三年》:“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讓其下,小人農力以事其上。”
這裏“農力”的“農”是什麼意思?清代學者沈彤《春秋左傳小疏》認為
“農”應該作“展”,這是因為他不瞭解“農”的含義。王念孫考證說:“‘農力以事其上’與‘尚能而讓其下’對文,則‘農力’非耕田之謂也。《廣雅》:‘農,勉也。’言勉力以事其上也。‘農力’,猶努力,語之轉耳。”(《經義述聞》卷十八《春秋左傳中》“農力”條)王念孫看出“農”不是耕田務農的意思,把“農力”解釋為勉力,符合上下文意。他的主要根據就是《廣雅》的解釋。當然,如果光是《廣雅》的訓釋而沒有其他證據,說服力還是不夠強,所以王氏又舉了《尚書》、《管子》等書中“農”訓勉的旁證。
有時候,根據文意,已經可以對某詞作出解釋,但如果有舊訓作旁證,則更有
說服力。例如:《搜神記》卷一○“張車子”條:“吾昔夢從天換錢,外白以張車子錢貸我,必是子也。財當歸之矣。”《南史》卷四六《曹武傳》:“時帝在戎多乏,就武換借,未嘗不得,遂至十七萬。„„我兒飢寒無依,昔所換十七萬,可還其市宅。”從兩例的上下文來看,已經可以推知“換”是和借貸義大致相當的詞語。檢《玉篇·手部》:“換,貸也。”說明“換”確實有借貸的意思。今本《玉篇》曾經宋人刪削,顧野王原來可能舉有例證,但已不可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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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某個詞語在古訓中已有載錄,但須作一些辨識的工作。例如:東漢以來,有一個口語詞“嗚”頻頻出現在佛典中:失譯《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四《惡友品》:“父母憂愁,畏其不濟,七日即前,嗚抱手足,善言誘喻,可起飲食。”西晉竺法護譯《生經》卷四《佛說負為牛者經》:“牛徑前往趣佛,屈前兩腳,而嗚佛足,淚出交橫,口自演言。”又作“嗚噈”、“嗚唼”:失譯《雜譬喻經》卷下:“兒前母聞生子如是,偶往看見,愛之,即抱嗚噈,開口求食。”吳支謙譯《菩薩本緣經》卷下《兔品》:“諦觀心悶,抱置膝上,對之嗚唼。”中土文獻中,比較口語化的小說《世說新語·惑溺》、《異苑》卷十等也有用例。而實際上,古代的字書、韻書等已經有所記載,只不過文字上稍有變化罷了:《說文·欠部》:“歍,„„一曰口相就也。”《廣韻·屋韻》:“歍噈,口相就也。”“歍”就是“嗚”,“歍噈”就是“嗚噈”。參見第四章第二節《說文解字》部分。吻:口边也。
運用依據古訓的考釋方法,必須注意幾個問題。
一是對古訓、舊注要認真研究,注意分清是與非。例如:唐代顏師古《漢書注》是一部有很有特點的訓詁學著作,成就相當高。但也有一些錯誤。例如: 《漢書》卷一上《高帝紀上》:“沛令後悔,恐其有變,乃閉城城守,欲誅蕭、曹。蕭、曹恐,逾城保高祖。”唐·張守節《史記集解》引韋昭注:“以為保鄣。”顏師古注:“保,安也,就高祖以自安。”韋、顏的注語不確。保者,依也。《左傳·僖公二年》:“保於逆旅。”杜預注訓保為依。《史記》卷四《周本紀》:“百姓懷之,多從而保歸焉。”保歸謂依歸也。又卷五一《荊燕世家》:“與彭越相保。”言相互依靠。《莊子·列禦寇》:“人將保女矣。”司馬彪注:“保,附也。”附也是依義。王逸注《七諫》曰:“依,保也。”都可證明“保”有依義。
二是在古訓的基礎之上,還應該搜集其他證據,特別是和所釋詞相同的例證。
單文孤證,終究是缺乏說服力的。
三是從字典辭書查到古訓後,應盡可能地查核原文。使用《康熙字典》、《經
籍籑詁》一類的書不必說,就是使用當今出版的工具書,這個環節也是不能省的。
第四節 排比用例
當需要解釋的詞並無古訓可以依據時,就要自作考釋了。訓詁研究,甚至整個
語言研究,歸納法都是最基本的方法。要探討某個詞或某組詞的含義,進而尋找訓釋規律,都離不開歸納法。所謂排比用例,也就是把出現同樣用法的詞語例證收集起來,排比、歸納出其意思和用法。著名語言學家黎錦熙先生說過,“例不十,法不立”,這雖然說的是語法研究,但訓詁研究何嘗不是這樣呢?如果掌握了足夠的例證,就可以對一個詞、一種語法現象作出切當而有說服力的解釋。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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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邶風·終風》:“終風且暴。”毛傳曰:“終日風為終風。”《韓詩》
曰:“終風,西風也。”王念孫認為這兩家的解釋“皆緣詞生訓,非經文本義。終猶既也,言既風且暴也”。(《經義述聞》卷五《毛詩上》“終風且暴”條,《經傳釋詞》卷九)王氏是怎麼得出“終猶既也”這個結論的呢?原來,他通過對《詩經》的全面調查研究,把凡是出現“終„且„”一類的句式都找出來了,即:
《邶風·燕燕》:“終溫且惠。” 《邶風·北門》:“終窶且貧。” 《小雅·伐木》:“終和且平。” 《小雅·甫田》:“終善且有。”
“終”都和“且”相對使用,“終„且„”就是“既„又„”。進而推廣到
“終„„”的句子:
《王風·葛藟》:“終遠兄弟,謂他人父。” 《鄭風·揚之水》:“終鮮兄弟,維予於女。” 《小雅·正月》:“終其永懷,又窘陰雨。”
在綜合這些材料的基礎上,王念孫作出了“終”就是連詞“既”的解釋,糾正
了前人的誤說,令人信服。阮元評價《經義述聞》一書時說:“凡古儒所誤解者,無不旁徵曲喻而得其本義之所在。使古聖賢見之,必解頤曰:吾言固如是。數千年誤解之,今得明矣。”(《經義述聞序》)王氏父子的許多考釋的確都有“旁徵曲喻而得其本義之所在”的特點。 第五節 考察文例
古人作文,自有其行文的慣例和規律,這在第五章介紹俞樾《古書疑義舉例》
一節中已經提到。掌握古書文例,對進行訓詁研究有著事半功倍的效用。近人張相在《詩詞曲語辭匯釋·序》中提出研究的六種方法,其中“玩繹章法”,說的就是審度文例。具體來說,在訓釋詞義方面比較重要的文例有如下幾種:1連文例,2對文例,3異文例,4用詞慣例,5行文通例,6方言佐證另補7二重證據法。
一.連文例
“連文”也稱“複文”,有兩種情況:一種就是通常所說的“同義連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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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詞彙由單音節為主向雙音節為主演變的過程中,以同義並列式構成的雙音節詞在全部產生的雙音節詞中占了大多數。對此,前代學者已經指出,如清人王引之說:“古人訓詁,不避重複,往往有平列二字上下同義,解者分為二義,反失其指。”(《經義述聞》卷三二《通說下》“經傳平列二字上下同義”條)王氏父子正是利用了古書中的這一文例,正確解釋了許多詞語,糾正了以往的不少錯誤。例如:
《國語·齊語》:“男女不淫,牛馬選具。”韋昭注:“選,數也。”王引之
說:“選,亦具也。古人自有複語耳。《說文》:‘僎,具也。’又云:‘巽,具也。’僎、選與巽,古並同聲。‘牛馬選具’者,謂牲畜皆全,不見掠奪也。《墨子·號令篇》:‘所居之吏,上數選具之。’選具猶齊備也。恐其不全,故選具之也。”“選”有齊備義,在此意義上它和“具”是同義詞,所以“選具”屬於同義連文。不世之選,不世之具,不世之才
另一種是偏義連文,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偏義複詞”。這類複音詞都由反義或
近義的兩個詞素組成,但其中只有一個詞素表義,另一個只起語法(陪襯)作用,例如:
表以示呂岱,岱不報,為愛憎所白,復徙蒼梧猛陵。”“愛憎”就是仇人、對頭,只有“憎”表義,“愛”是起語法作用的襯字。
《三國志》卷五七《吳書·虞翻傳》裴注引《吳書》:“(翻)欲諫不敢,作
大約成于晉代的敍事長詩《孔雀東南飛》有這樣的詩句:“便可白公姥,及時
相遣歸。”“奉事循公姥,進止敢自專。”“勤心養公姥,好自相扶將。”公,公公;姥,婆婆。“公姥”本來兼指公婆,這裏實際上就是指焦仲卿的母親。余冠英指出:“細看全詩,仲卿實在沒有父親,這裏因‘姥’而連言‘公’。‘公姥’為偏義複辭。”(《樂府詩選》) 二.對文例
所謂對文,是指處在平行的相同結構中位置相對應的兩(數)個詞,它們往往
具有同義、近義或反義的關係。掌握這一點,可以解決古書中的一些詞語訓釋問題。例如:
文同義。又:“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用是”就是“由此”,“作”就是“起”,都對文而義同。
《禮記·禮運》:“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興”和“作”對
“存”有思、想義,曹魏康僧鎧譯《無量壽經》卷下:“不惟父母之恩,不存
師友之義。”《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晉詩》卷五陸機《與弟清河云》:“心存言宴,目想容輝。”又卷八曹攄《答趙景猷》:“情存口詠,心憶目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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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和“惟”、“想”、“憶”同義相對。也有多個詞相對的情況,如:《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晉文》卷一三四習鑿齒《與桓秘書》:“西望隆中,想臥龍之吟;東眺白沙,思鳳雛之聲;北臨樊墟,存鄧老之高;南眷城邑,懷羊公之風。”“存”和“想”、“思”、“懷”處在各分句的同一位置上,意思是很清楚的。
但是運用這種方法,應該慎重,要考慮上下文意,並輔之以古書例證。不能濫
用,走極端。用得不好,結論就不可靠。例如:
恒猶“盡”,皆也,副詞。蕭繹《赴荊州泊三江口》:“柳條恒拂岸,花氣盡
薰舟。”“恒”“盡”對文,是“恒”猶“盡”也。(《廣釋詞》138頁,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
言猶“而”,連詞。訓見《古書虛字集釋》。謝脁《答張齊興》:“曾厓寂且
寥,歸軫逝言陟。”“且”“言”互文,且為而且,則“言”猶“而”也。(同上159頁)
按:這兩例對文(作者稱為互文)求義就值得商榷。第一例“恒”仍是常常義,
“恒”不訓盡。第二例後一句的屬讀關係應是“歸軫/逝言/陟”,“逝言”是六朝詩歌中的習語,作者把“言”分割出來解釋為“而”,未當。 三.異文例
所謂異文,是指同一書的不同版本,或同一件事的不同記載,文字上有差異。
造成異文的原因十分複雜,有音近、形近而訛,有古今字、通假字、異體字,有同義相代等,應該注意分辨。根據異文來確定詞義,是訓詁學家常用的一個辦法。例如:
南朝梁釋慧皎《高僧傳》卷一《竺法蘭》:“又昔漢武穿昆明池底得黑灰,以
問東方朔,朔云:‘不委,可問西域人。’”這是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經》本的文字,《大正藏》校記則錄宋、元、明三本“委”都作“知”。《隋書》卷四五《房陵王勇傳》:“高祖既數聞讒譖,疑朝臣皆具委。”這幾句話,在《資治通鑒·隋文帝開皇二十年》裏作“上既數聞譖毀,疑朝臣悉知之”。《全唐詩》卷二一六杜甫《示從孫濟》:“平明跨驢出,未知適誰門。”“知”字下注:“一作委。”清錢謙益《錢注杜詩》卷一、仇兆鼇《杜詩詳注》卷三並同。從這三條異文材料來看,“委”有知道義,應該是沒有問題的;《隋書》的“具委”則是同義連文,因為“具”也有知義。
有時,運用所掌握的訓詁學知識,可以幫助判斷異文的正誤。如:
《周書》卷三七《寇儁傳》:“性又廉恕,不以財利為心。家人曾賣物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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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剩得絹五匹。儁於後知之,„„遂訪主還之。”中華書局點校本《周書校勘記》:“而剩得絹五匹 《北史》卷二七《寇讚》附孫《儁傳》作‘而利得絹一匹’。”按:《周書》作“剩”,《北史》作“利”,點校者比較謹慎,未下斷語。我們認為當以“剩”為是。“利”有貪圖義,但此處是說寇儁的家人已經得到了不該得的絹,寇儁讓他們歸還,而不是貪不貪的問題;故“利”和上下文不諧。“剩”在這裏是多的意思,“剩得絹五匹”謂多得絹五匹,切合文意。“剩”有多義,如《魏書》卷七二《陽固傳》:“又有人間固於顯,顯因奏固剩請米麥,免固官。”唐宋以後用例更多,張相《詩詞曲語辭匯釋》卷二、蔣禮鴻《敦煌變文字義通釋·釋虛字》都有解釋。 四.用詞慣例
除了“連文”、“對文”、“異文”例外,古書還有很多用詞慣例,或者叫辭
例。這種辭例,可以是某個時代通用的,也可以是某個作者或某本著作特有的。熟悉並掌握了古人的用詞慣例,就可以幫助解決訓詁問題。例如:
《老子》第三十一章:“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陸德明釋文:“佳,善也。河上云:‘飾也。’”兩千年多年來讀《老子》的人都沒有提出疑問。但清代學者則發表了不同意見,王念孫說:“善、飾二訓皆于義未安。古所謂兵者,皆指五兵而言,故曰‘兵者,不祥之器’。若自用兵者言之,則但可謂之不祥,而不可謂之不祥之器矣。今案‘佳’當作‘隹’,字之誤也。隹,古唯字也。唯兵者為不祥之器,故有道者不處。上言夫唯,下言故,文義正相承也。八章云:‘夫唯不爭,故無尤。’十五章云:‘夫唯不可識,故強為之容。’又云:‘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二十二章云:‘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皆其證也。”這一條解讀“夫佳”為“夫隹”,亦即“夫唯”,王氏利用了古書文例。首先,指出古“兵者”指“五兵(兵器)”,所以說“不祥之器”;而“用兵者(指揮官)”可以說“不祥”,但不能說“不祥之器”。其次,以“夫唯”連言,是《老子》的通例,王氏舉了許多例證。其說確不可易。
五.行文通例
上面講的是某個或某些詞的使用習慣,如果就整部書的用語而言,也還有其表
達習慣和體例。瞭解並掌握這一類的古書行文通例,也有助於正確理解詞義。例如:《詩·秦風·終南》:“終南何有,有條有梅。君子至止,錦衣狐裘,顏如渥丹,其君也哉!終南何有,有紀有堂,君子至止,黻衣繡裳,佩玉將將,壽考不忘。”第二章“有紀有堂”,毛傳:“紀,基也。堂,畢道平如堂也。”清王引之不同意毛說,云:“‘終南何有’,設問山所有之物耳。山基與畢道,仍是山,非山之所有也。
今以全詩之例考之。如:山有榛,山有扶蘇,山有樞,山有苞櫟,山有嘉卉、侯栗侯梅,山有蕨薇,南山有台、北山有萊,凡云山有某物者,皆指山中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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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而言。又如邱中有麻,邱中有麥,邱中有李,山有扶蘇,隰有荷華,山有橋松,隰有游龍,園有桃,園有棘,山有樞,隰有榆,山有栲,隰有扭(從木),山有漆,隰有栗,阪有漆,隰有栗,阪有桑,隰有楊,山有苞櫟,隰有六駁,山有苞棣,隰有樹 ,墓門有棘,墓門有梅,南山有台,北山有萊,南山有桑,北山有楊,南山有杞,北山有李,南山有栲,北山有 ,墁山有枸,北山有 ,凡首章言草木者,二章、三章、四章、五章,亦皆言草木,此不易之例也。
今首章言木,而二章乃言山,則既與首章不合,又與全詩之例不合矣。”根據
以上的歸納、推斷,王氏認為:“今案紀,讀為杞;堂,讀為棠。條、梅、杞、棠,皆木名也。紀、堂,假借字耳。考《白帖·終南山類》引《詩》正作‘有杞有棠’。唐時齊、魯《詩》皆亡,唯《韓詩》尚存,則所引蓋《韓詩》也。且首章言‘有條有梅’,二章言‘有紀有堂’;首章言‘錦衣狐裘’,二章言‘黻衣繡裳’,條、梅、紀、堂皆為木,亦猶錦衣、黻衣之皆為衣也。”(《經義述聞》卷五《毛詩上》“有紀有堂”條)王氏根據《詩經》敍述草木的通例,認為“紀”、“堂”不能照字面來理解,有很強的說服力。 第六節 方言佐證
由於“方言口語忠實地保存了古詞的音義”(袁家驊《漢語方言概要》11頁),
因此,注意挖掘方言、口語的材料,並以之與古代書面語相互證明,就成為訓釋方法之一。從漢代揚雄著《方言》、晉代郭璞作注開始,徵引、利用方言口語,是訓詁學家的一個傳統,在這方面的好例子很多。例如:
唐人喜歡用方言入詩,不明方言,就難以讀懂詩作。例如:
唐·施肩吾詩:“顛狂楚客歌成雪,嫵媚吳娘笑是鹽。”舊題宋·尤袤《全唐
詩話·施肩吾》:“或云:關中人謂好為鹽。”鹽,通豔。美好。
顧況《送張衛尉》詩:“綠樹村中謝豹啼。”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三:“吳
人謂杜宇為謝豹。杜宇初啼時,漁人得蝦曰‘謝豹蝦’,市中賣筍曰‘謝豹筍’,„„若非吳人,殆不知謝豹為何物也。”“謝豹”就是子規鳥,又名杜宇、杜鵑。
蔣禮鴻在《敦煌變文字義通釋》、《義府續貂》等著作中,也多次徵引了方言
材料。如:
解牛為解,以鋸析木亦為解,嘉興謂以鋸析木為解,讀古馬切。(《義府續貂》
“解”條)按:以鋸析木為解,見於六朝以來比較口語化的作品。《世說新語·賞譽》“胡毋彥國吐佳言如屑”條劉孝標注:“言談之流靡靡,如解木出屑也。”《五燈會元》卷一二《大愚守芝禪師》:“問:‘如何是佛?’師曰:‘鋸解秤錘。’”《水滸傳》第八十回:“張青、孫新入到裏面看時,匠人數千,解板的在一處,釘船的在一處,艌船的在一處。”嘉興而外,今吳方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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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許多地方也把鋸木稱為“解”。
主要的考釋方法有上述六種。而具體的詞義考釋過程比較複雜,並無一定之規,
往往是多種方法參互貫通,綜合運用。因此,對方法運用問題的理解不應機械。下面舉兩例綜合運用方法的例子:
《史記》卷八四《屈原列傳》:“人窮則反本,故勞苦倦極,未嘗不呼天也;
疾痛慘怛,未嘗不呼父母也。”“勞苦倦極”與“疾痛慘怛”文相儷偶,勞苦、倦極、疾痛、慘怛都是並列結構,“極”字不能解釋為極點、極盡。“極”有疲憊之義,“倦極”是同義複詞,“極”猶倦也。《廣雅·釋詁》:“疲、憊,極也。”王褒《聖主得賢臣頌》:“庸人之御駑馬,亦傷吻弊筴而不進於行,胸喘膚汗,人極馬倦。”極、倦對文,則“極”亦倦也。殷芸《小說》:“晉明帝為太子,聞元帝沐,上啟云:‘伏聞沐久勞極,不審尊體如何?’答云:‘去垢甚佳,身不極也。’”其中“不極”的“極”字,一本作“勞”。(見《余嘉錫論學雜著》上冊292頁《殷芸小說輯證》)明“極”有勞義,而勞、倦義相通。又《世說新語》中習見“小極”一詞,有時亦作“小倦”,可證“極”就是倦。(郭在貽《訓詁學》30—31頁) 二重证据法
1925年,由王国维提倡,“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
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
陈寅恪曾经概括二重证据法在二十世纪初的发展:
“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
旧籍互相补正”;“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以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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