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会议纪律和优化会风保持良好会议秩序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健全并严格执行本院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规范会议纪律制度,优化会风,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作出如下规定,并报县卫生局备案。
一、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规定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和迟到,一般情况下不予批假,特殊情况的必须亲自向院长请假,同时要告知办公室作累计请假记录。
二、处罚:
1、凡会议缺席者处罚50.00元人民币/次;
2、会议迟到超过15分钟者处罚10.00人民币/次;迟到超过30分钟者按缺勤处罚/次;
3、会议早退者处罚10.00元人民币/次,会议结束点名核实。
二、会议出勤免责条款:病例期间的会议、出公差学习期间的会议、临时发生紧急事件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亲自请假,会后经核查属实者),免除处罚。
三、考核:会议出勤与年终奖金(补贴)挂钩,严格执行年终考核,凡一年内缺席会议超过3次的扣除年终奖(补贴)50%,一年内缺席会议超过3次的扣除年终奖(补贴)100% 。
本通知内容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敬请留意。
卫生院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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