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桩基础
5.1般规定
5.1.1 钢筋、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5.1.2基坑回填施工质量的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4.4节的相关规定。
5.1.3当设计要求进行桩基承载力试验时,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试桩,并应有完整的试桩资料。
5.1.4混凝土灌注桩成孔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受场地、设备等施工条件所限,确需将钻孔桩改为挖孔桩施工时,施工前应办理变更设计手续,并从严控制。 5.1.5沉入桩停锤标准应根据地质情况、设计承载力、桩型、桩长等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桩尖土层为一般黏性土时,采用锤击沉桩并应按高程控制。
2设计桩尖土层为砾石、密实砂土或风化岩时,采用锤击沉桩并应按贯人度控制。
3设计桩尖土层为硬塑性黏性土或粉细砂时,采用锤击沉桩并应按高程控制为主,贯人度作为校核。
4振动沉桩时,应按设计规定的或通过试桩验证的高程控制为主,贯人度作为校核。
5发生假极限、吸入、上浮、下沉等现象或采用射水沉桩工艺时应进行复打。
5.1.6沉入桩的接桩方式,钻(挖)孔桩桩底地质条件、钢筋笼长度、钢筋笼接长方式、桩头凿完后主筋伸人承台的长度,承台混凝土浇筑前的钢筋等的验收应留存影像资料。
5.1.7监理单位应对沉入桩的沉人过程、钻(挖)孔桩的灌注过程进行旁站。 (原验标描述如下:
5.1.1水下混凝土应连续浇筑,浇筑过程中必须保证导管埋置 5.1.2混凝土桩的起吊、堆放和运输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5.1.3基桩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试桩。
5.1.4沉人桩发生。假极限、吸入、上浮、下沉现象时和采用射水沉桩的应进行复打。
5.1.5基桩检测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
5.1.6混凝土灌注桩成孔方式(钻孔、挖孔)应符合设计要
求。当受场地、设备等施工条件所限,确需将钻孔桩改为挖孔桩施工时,应办理变更设计手续,并从严控制。
5.1.7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等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5.3钻孔桩和挖孔桩
I钻孔 主控项目
5.3.1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桩底地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对代表性的桩进行现场确认,对柱桩和可溶性岩石等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桩基应逐桩确认。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
5.3.2孔径、孔深不应小于设计值,孔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和用检孔器或成孔检测仪器检查。
5.3.3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应清底,孔底沉渣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摩擦桩孔底沉渣厚度不大于200mm、柱桩不大于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 (原验标两项被删除:
1.钻孔桩护筒应坚实不漏水,护筒埋深应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2.泥浆指标应根据钻机机具、地质条件确定。对制备 泥浆应试验全部性能指标,钻进时应随时检查泥浆比重和含沙率。)
一般项目
5.3.4钻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钻孔桩钻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50mm 顶面中心位置 1 护筒 1% 倾斜度 测量检查 2 50mm 孔位中心 3 1% 倾斜度 测量或超声波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与原验标一致)
II挖孔 主控项目
5.3.5挖孔桩的开挖顺序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3.6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桩底地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孔底应平整,无松渣、淤泥、沉淀或扰动过的软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核实地质情况I勘察设计单位对代表性的桩进行现场确认,对柱桩和可溶性岩石等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桩基应逐桩确认。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
5.3.7孔径、孔深不应小于设计值,孔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和用检孔器或成孔检测仪器检查。 (与原验标一致)
一般项目
5.3.8挖孔桩挖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8的规定。
表5.3.8挖孔桩挖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50mm 孔位中心 测量检查 2 倾斜度 1%(原验标为0.5%) 测量或超声波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III钢筋 主控项目
5.3.9钢筋原材料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斓验收标准》TB 10424第5,2.1条~第5.2.5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进场质量验收记录。
5.3.10钢筋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5.3.1条、第5.3.2条、第5.4.1条、第5.4.3条和第5.5.1条~第5.5.3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5.3.11钢筋原材料表面质量和加工允许偏差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5.2.6条、第5.3.3条的规定。
5.3.12钻(挖)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2的规定。
表5.3.12钻(挖)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钢筋骨架在承台底以下长度 ±100mm 尺量检查 2 钢筋骨架直径 ±20mm 3 主钢筋间距 ±0.5d 4 加强筋间距 ±20mm 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5 箍筋间距或螺旋筋间距 ±20mm 6 1% 钢筋骨架垂直度 测斜仪或吊线尺量检查 7 钢筋保护层厚度 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垫块 注:d为钢筋直径(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与原验标一致)
IV混凝土 主控项目
5.3.13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拌和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6.2节、第6.3节和第6.4.1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拌和物出场质量验收记录。
5.3.14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6.4.2条~第6.4.4条的规定。
5.3.15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1.15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应少于2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按《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 10425规定的方法评定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
5.3.16桩身顶端超灌部分采用机械切除,切除后顶面应平整,粗骨料分布均匀,不应损坏基桩钢筋,切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10 MPa。
(原验标为:
桩身顶端上层浮浆应凿除,凿除后顶面应平整,粗骨料呈现均匀,不得损坏基桩钢筋,桩顶高程允许偏差0-3m,主筋伸人承台的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凿除时,混凝土须达下列强度。
1用人工凿除时,须达到2.5MPa。 2用风动机凿除时,须达到10 MP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观察。
5.3.17桩身混凝土应匀质、完整,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身混凝土应全部进行无损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 10218的规定。
2对桩身混凝土质址有疑问或设计有要求的桩,应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都检查。
检验方法: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施工单位检 查检测报告监理单位见证检验并检查检测报告。 (原验标被删除:
桩承载力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项目
5.3.18桩顶凿除后的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长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18的规定。
表5.3.18桩顶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长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序号项目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0cm 1 桩顶高程 测量 -3cm 2 主筋伸人承台长度 不小于设计值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5.3.18为新增)
5.4承台
(原验标的钢围堰、模板及支架、基坑回填项目被删除)
I钢筋 主控项目
5.4.1钢筋原材料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8 10424第5.2.1条~第5.2.5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进场质量验收记录。
5.4.2钢筋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必须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5.3.1条、第5.3.2条、第5.4.条~第5.4.3条和第5.5.1条~第5.5.3条的规定。
5.4.3预埋墩身钢筋伸入承台中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一般项目
5.4.4钢筋原材料表面质量和加工、安装允许偏差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5.2.6条、第5.3.3条和第5.5.4条的规定。
II混凝土 主控项目
5.4.5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拌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6.2节、第6.3节和第6.4.1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拌和物出场质量验收记录。
5.4.6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6.4.2条~第6.4.10条和第6.4.14条的规定。 5.4.7桩头与承台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一般项目
5.4.8混凝土表面质量的验收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6.4.19条的规定。
5.4.9承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4.9的规定。
表5.4.9承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结构尺寸 ±30 尺量长、宽、高各2点 每10m2测量一点且不少于5点2 顶面高程 ±20 (测量5点) 3 15 轴线偏位 测量纵横各2点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7墩台
7.1一般规定
7.1.1钢筋、混凝土和砌体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路混召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7.1.2桥台锥体填料种类、规格、地基处理和填筑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锥体填筑与路基同步施工,一并验收,施工质量应符合《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1的相关规定。
7.1.3墩台身混凝土浇筑前应对中线、高程进行检查。墩台施工完成后,应对全桥中线、高程、跨度贯通测量,并标出各墩台中线、支座十字线三梁端线及锚栓孔位置。
7.1.4墩台处地表排水设施应与天然沟渠和相邻的路基、隧道。车站排水设施衔接,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施工前应核对排水系统的设计是否完备。
7.1.5陡坡地段墩台的基坑回填和边坡防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统筹施工。边坡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完整的防护。
7.1.6墩台施工完毕应及时对河道进行疏通清理,做好环境和水源保护。 7.1.7墩台混凝土浇筑前的钢筋检查验收应留存影像资料。 (7.1.1、7.1.2、7.1.7为新增,删除以下3条:
1墩台应在承台施工完工后尽快施工,缩短墩台与承台混凝土浇筑的时间间隔。
2墩身模板必须与承台顶面密封,封闭材料不得侵入墩身。
3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及砌体的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7.2墩台
(模板及支架项目被删除)
I钢筋 主控项目
7.2.1钢筋原材料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5.2.1条~第5.2.5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俭査。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进场质量验收记录。
7.2.2钢筋加工、连接和安装的俭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5.3.1条、第5.3.2条、第5.4.1条~第5.4.3条和第5.5.1条~第5.5.3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7.2.3钢筋原材料表面质量和加工、安装允许偏差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5.2.6条、第5.3.3条和第5.5.4条的规定。
II混凝土 主控项目
7.2.4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拌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6.2节、第6.3节和第6.4.1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拌和物出场质量验收记录。
7.2.5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6.4.2条~第6.4.5条、第6.4.7条~第6.4.10条和第6.4.14条的规定。
7.2.6墩台混凝土宜连续浇筑。当分段浇筑时,混凝土施工接缝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缝的平面应与结构的轴线相垂直,边缘应处理平整。 2空心墩施工缝不宜设在空心段与实心段交界位置。
3墩台周边应设直径不小于16 mm的钢筋(设计有连接或护面钢筋时可不另设)钢筋埋人深度和露出长度均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5倍,间距不应大于20 cm。使用光圆钢筋时两端应设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连接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7.2.6的第2条空心墩施工缝为新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7.2.7墩合顶面排水坡应符合设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一般项目
7.2.8混凝土墩台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8的规定。
表7.2.8混凝土墩台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墩台前后、左右边缘距设计1 ±20mm 中心线尺寸 测量检查不少于5处 2 空心墩壁厚 ±5mm 3 桥墩平面扭角 2° 4 5mm 表面平整度 1m靠尺检查不少于5处 5 5mm 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 测量 6 10mm 空心墩通风孔位置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垫石允许偏差移至新的大项7.3.7表格,序号6空心墩通风孔位置为新增。) 7.2.9混凝土表面质量的验收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6.4.19条的规定。
序号 III防水层 主控项目
7.2.10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7.5.1条~第17.5.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7.2.11桥台泄水管与防水层应衔接良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与原验标一致)
7.3支承垫石
钢筋 主控项目
7.3.1钢筋原材料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5.2.1条~第5.2.5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进场质量验收记录。
7.3.2钢筋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5.3.1条、第5.3.2条、第5.4.1条~第5.迳.3条和第5.5.1条~5.5.3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7.3.3钢筋原材料表面质量和加工、安装允许偏差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5.2.6条、第5.3.3条和第5.5.4条的规定。
II混凝土 主控项目
7.3.4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拌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6.2节、第6.3节和第6.4.1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査混凝土拌和物出场质量验收记录。
7.3.5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6.4.2条~第6.4.10条和第6.4、1,L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7.3.6混凝土表面质量的验收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6.4,19条的规定。
7.3.7支承垫石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7的规定。
表7.3.7支承垫石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0 顶面高程 -10 1 支承垫石 10 中心位置 测量 5 纵、横向中心位置 2 锚栓孔 +20 深度 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7.3支承垫石大项均为新增)
7.4 椎体及排水设施
(原验标的锥体填筑大项被删除)
I锥体 主控项目
7.4.1砌体原材料和砌筑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8.2.1条~第8.2.6条和第8.3.1条。
7.4.2砌体的结构形式、位置、基底高程及基础理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7.4.3护坡应与边坡密贴、无空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桥台(桥墩基坑边坡有防护时按每桥墩)抽样检验2处监理单位按相同抽检数量进行平铺检验。
检验方法:挖开观察。
7.4.4桥合锥体护坡及边坡防护应完整并符合设州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4.5砌体反滤层所用材料质量和规格应征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4.5为新增)
一般项目
7.4.6混凝土砌块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8.3.6条的规定。
7.4.7砌体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4.7的规定。
表7.4.7砌体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顶面高程 ±50mm 水准仪检查 2 30mm 表面平整度 2m靠尺检查 3 坡度 不陡于设计要求 测量检查 厚度 不小于设计要求 底面高程 ±50mm 反滤层厚度 不小于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工单位每个砌筑段检查5处。 (与原验标一致)
4 5 6 尺量检查 测量检查 尺量检查 II排水设施 主控项目
7.4.8钢筋原材料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5.2.1条~第5.2.5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进场质量验收记录。
7.4.9钢筋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5.3.1条、第5.3.2条、第5.4.1条~第5.4.3条和第5.5.1条~第5.5.3条的规定。
7.4.10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拌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6.2节、第6.3节和第6..4.1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拌和物出场质量验收记录。
7.4.11混疑土施工的俭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6.4.2条~第6.4.10条和6.4.14条的规定。
7.1.12砌体原材料和砌筑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8.2.1条~第8.2.6条和第8.3.1条~第8.3.5条的规定。
7.4.13排水设施应置于稳定的地基上,基底应密实、平整,且无草皮、树根等杂物,无积水,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连续100。排水设施抽检3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数量的20%进行平行检验,每条沟检验不少于一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测。
7.4.14水沟垫层、反滤层、封闭层、沉降缝和泄水孔的材料、结构形式、尺寸、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排水通畅。
检验数量:每50m水沟施工单位抽检3个断面监理单位平行检验一个断面。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7.4.15水沟铺砌应密实、平顺、整齐、接缝严密、无渗漏阗沟内不积水,无淤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7.4.16水沟与既有沟渠的衔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排水系统应完整且排水通畅。路基与桥合衔接处的排水沟应与天然沟渠衔接,不应直接冲刷桥合锥体。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単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原验标的一项被删除:
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的规定。)
一般项目
7.4.17钢筋原材料表面质员和加工、安装允许偏差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5.2.6条、第5.3.3条和第5.5.4条的规定。 7.4.18排水沟各部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4.18的规定。
表7.4.18排水沟各部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检验数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量 1 沟底中心位置 ±100m 尺量 2 沟底高程 ±20m 水准测量 3 净空尺寸 ±20m 尺量 4 沟底坡度 ±5%设计坡度 坡度尺量 每100m抽样检5 -10mm 厚度 尺量 验各5处 每2.5m长直6 20mm 沟底平整度 尺与钢尺量 0mm 7 沟底高程 水准测量 -20mm 7.4.19预制水沟及盖板各部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4.19的规定。
表7.4.19预制水沟及盖板各部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施工单位序号 项目 检验方法 (mm) 检验数量 1 -10 预制水沟厚度 +3 2 边长 -2 抽样检验尺量 +4 2% 3 盖板 对角线长 -2 +4 4 厚度 -2 7.4.20混凝土表面质量的验收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6.4.19条的规定。 (原验标的一项被删除:
模板及支架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3条、第4.2.4条和第4.3.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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