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烟草行业卷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附件3:
烟草行业卷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为促进行业科技进步,规范和加强烟草行业卷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开放基金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旨在鼓励并资助非本实验室科技人员开展卷烟功能材料相关的科学研究或实验活动。开放基金来源于国家烟草专卖局下拨的行业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筹科研经费。开放基金额度由公司每年根据财政情况决定。
第三条
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基金的主要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条件,聚集吸引国内外优秀烟草科技人才,促进交叉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烟草科研资源的共享水平,加快成果的形成。
第二章 课题申请与审批 第四条
开放基金课题面向国内外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的大学、研究所等单位。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第五条 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应符合实验室当年发布的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其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的资助范围。
第六条
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获准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研究人员应在本实验室或申请者所在单位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者一般应是在职的有副高职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申请不受资历限制。
第八条 申请开放基金课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实事求是地填写烟草行业卷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
第九条
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 第十条
开放基金课题的确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实验室学术委
员会审查,并经公司科技委批准后立项。 第十一条
开放基金课题一经批准,申请者即成为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 第十二条
申请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每个课题平均资助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特别优秀的课题予以重点资助,资助金额可升至为50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
项目通过立项后,由烟草行业卷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书面形式下达资助通知书;课题申请者接到通知书60日内准备开题、签署合同,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重点实验室。逾期不报,又不说明理由的拟资助课题,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第十四条
项目组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课题开题时间统一为签署资助合同之日起。为有利于学术交流,鼓励本实验室科研人员与外单位申请者合作。
第十五条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鼓励课题组大胆探索创新。凡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报告,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
第十六条
课题负责人的项目实施、汇报应遵照《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项目课题制管理实施细则》程序执行。
第十七条 研究期满,项目组须在3个月内报送《基金课题结题报告》、学术论文及有关的软硬件资料。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
由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申请者独立主持的课题,其经费可转拨申请者所在单位,但必须详细汇报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如不转拨,可在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财务室报销结算。原则上在课题结题之前将预留20%的课题经费,如课题执行良好,方可全额拨出。
第十九条 课题经费开支的范围包括研究人员旅差费、测试分析费、学术活动费、资料费、版面费和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的津贴等。
第二十条 对于在应结题时间逾期一年内未取得任何成果的课题,除停止使用该课题经费余额并取消申请者下一年度基金申请资格。
第五章 成果管理 第二十一条
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定期组织评议或鉴定。对有重要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的成果,将及时向省级以上部门申请鉴定。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鉴定后即可作为正式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所有权由实验室与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以本实验室为主资助的课题的原始成果由实验室归档。开放基金课题的成果非合同特别说明归实验室和课题申请单位共同所有。论文成果须标注“烟草行业卷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放基金资助课题(英文表述为
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Fund of Cigarette Functional Material Key laboratory of China Tobacco(China Tobacco Hunan Industrial Co., Ltd.)。
第二十三条
鼓励客座研究人员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但发表前需经实验室审查是否涉及行业机密。对于已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杂志上发表的研究论文,如果署名单位是以烟草行业卷烟功能材料行业重点实验室(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单位,且标注了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号的,下次申请时优先考虑。
第二十四条
成果如果牵涉到技术秘密,需遵守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保密协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功能高分子重点实验室(精)
功能高分子重点实验室 2009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深圳市功能高分子重点实验室”是成立于2007年,以深圳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为依托单位,以高性能高分子、生物与医学高分子、高分子液晶等领域为主要领域的重点实验室。为了加强重点实验室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学术联系与交流,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重点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协作”的精神,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旨在通过实验室的开放和协作,吸引、凝聚更多国内外优秀学者,推动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发展。为深圳市的科技发展、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服务。
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研究领域,开放课题重点支持高性能高分子、生物与医学高分子、高分子液晶等方面的研究,填补深圳市在高性能高分子、液晶高分子领域的研究与产业空白,为深圳市的液晶显示器、生物医疗器械等行业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研究目标和研究进展,2009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重点资助方向 1、生物大分子方向
针对DNA、RNA、蛋白质多糖等生物大分子,研究并计算其结构与性能的关系,研究生物大分子与配位化合物的相互作用;新型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的开发并结合临床开展理论基础研究;绿色环保型农药乳化剂的工业化研究。
2、高分子液晶及离子液体
侧链液晶的分子设计、合成及理论研究;功能离子液体的分子设计、合成及理论计算研究。
3、有机-无机高分子复合材料
碳膜包覆或介孔锂离子电极材料磷酸铁锂制备工艺及电化学性能研究;碳膜包覆功能无机颗粒材料的制备与表征;高性能有机硅树脂封装材料的合成;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无机功能涂层材料的制备研究。
4、高性能高分子
高碳树脂防腐涂层的制备及性能研究;高碳树脂修复碳纤维缺陷的工艺及力学性能研究;燃料电池用高性能隔膜材料的制备工艺研究。
5、管理系统及软件开发 探索新型实验室管理机制,制订并完善实验室管理体系;开发实验室在线管理系统,建立药品、开放实验室、仪器预约及固定资产等项目的统一管理平台;开发功能高分子重点实验室、化学实验中心及学院网站
二、项目申请
1、开放基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国内外具有中级,或具有硕士学位,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中获得一定工作经验的教学、科研及工程技术人员。
2、凡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对具有重大意义、处于学科前沿的研究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本实验室将优先予以资助。
3、申请者须向本实验室提交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金额为2~3万,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
三、项目管理
1、本实验室对申请项目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本实验室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2、申请者在收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一个月内提交研究工作计划,并签订项目合同,报本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3、申请者应在研究中期向本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报告,课题结束时向实验室提交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
4、重点实验室主任定期检查开放课题的进展情况,包括计划和经费使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各开放课题的工作报告的水平和成果作出评价。
5、本实验室有权检查研究者的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对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限期整改或停止资助。
6、申请者若要延长研究期限,需提出申请并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四、经费管理
课题的资助金额实行一次核定,专款专用,结算,课题完成后进行总结算。资助金额只限于在下列几方面使用:
1、开放基金的开支范围包括: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包括试验费、材料费、加工费等;仪器设备的使用费;研究人员的学术活动费及差旅费;各种资料费,如印刷费、评审费等。
2、访问学者和研究人员来实验室的差旅、住宿费和适当的生活补贴费;申请者在原单位进行科研的业务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30%)。
3、申请者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者,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或停发经费。
4、课题结束后,节余经费由本实验室支配。 五、课题成果的归属
1、论文署名:发表论文或其它理论成果时应注明发表成果系本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并且并列本实验室和客座人员原单位名称。论文
发表只有注明“深圳市功能高分子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XXXXX(项目编号)”,才能作为结题验收的成果。
2、成果归属:资助课题的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实验室为成果第一单位。
实验室开放课题面向海内外所有学者,自由申请、择优支持。申请人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向本重点实验室提出申请,并将盖有单位公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寄往本重点实验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20日(以邮戳为准)。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功能高分子重点实验室 联 系 人:朱才镇 邮政编码:518060 联系电话:*************传 真:0755-26536141E-mail:*****************第三篇:福建省运动功能康复重点实验室简介
福建省运动功能康复重点实验室简介
福建省运动功能康复重点实验室由福建省科技厅于2008年8月审批建立,依托于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康复学科建设。根据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和福建省政府“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建设思路,学校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实验室,健全公共科研服务体系,加强康复科研平台的基础建设,促进中医康复现代化;提升学校学术水平和整体办学实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拥有实验面积336平方米,仪器总值583.6多万元,其中超过10万的仪器有11台。实验室现有固定科研成员31名,高级职称21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5人;博士11人,硕士10人,学士10人。该科研团队在获得国家级及省级的教学团队。
2脊柱病中医康复1脑血管疾病中医康复基础与临床研究;○主要研究方向:○3骨关节病的中医康复基础与临床研究三个方向。基础与临床研究;○实验室迄今主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国家科技部“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1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行业专项1项,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2项,省科技厅重大项目1项等,各级科研
项目累计获得经费资助1400余万元;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奖励1项,省部级奖励6项,及其他奖励6项;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20余本。已培养康复医学博士研究生3人,现在读博士研究生6人;毕业硕士研究生96名,在读硕士研究生34名。
实验室将秉承“团结、开放、求实,创新”的方针,围绕中医康复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开展创新性研究,为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中医康复研究平台。
颈椎功能测定训练系统(MCU) 三个方向学术带头人 实验室团队 手功能训练
膝关节功能测定训练系统(BTE) 第四篇:重点实验室
二、建设实验室的目的和意义(包括实验室建成后对重庆及依托单位的作用、贡献等)
坚持立足国内、面向世界的原则,逐步把实验室建成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分子光化学和超分子光化学、有机光电子材料与集成器件研究中心,培养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的摇篮、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平台、以及光化学转换与功能材料基地。
光电功能材料
实验室面向国家和重庆市的重大需求,以光化学、光物理、电化学为基础,以光电功能材料与光化学转换为导向,实验室围绕先进光电功能材料的探索,以化学构造-物理机制-材料应用为研究层次,开展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和器件、光电纳米材料及其基础科学问题、无机-有机配合物/聚合物光电功能材料、高性能电解质材料和太阳能电池光电转换材料及与集成器件应用基础性研究。 第五篇:烟草行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作业规范
附件2:
《烟草行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作业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项目任务来源及说明
本标准制定项目已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2007标准制修订计划(国烟科[2007]146)。
项目名称修订说明:原项目名称为《烟草商业企业卷烟物流管理规范》,后经项目组多方调研和两次研讨会充分讨论,并经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中烟电子商务公司)同意,报国家局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将项目名称修订为《烟草行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作业规范》,并决定将作业规范与管理规范分开编制。主要有以下原因:
1、目前行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作业比较成熟,已经具备统一和规范的基础。然而,商业企业卷烟物流管理地区差异性大,发展不平衡,目前难以统一和规范。
2、行业卷烟物流管理规范涉及内容较多、范围较广,包括作业管理规范、现场管理规范、质量保障规范、应急管理规范、服务管理规范、财务与成本管理规范、安全管理规范、文档管理规范、员工行为规范、员工培训规范、绩效考核管理规范等。根据目前行业情况,我们认为,行业卷烟物流管理规范应在对上述内容规范的基础上加以制定。目前,上述内容相应规范均未制定。
3、从行业物流标准体系来看,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作业规范与 1商业企业卷烟物流管理规范分属物流技术标准和物流管理标准,属不同分支,宜分别制定。而《烟草行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作业规范》是行业急需的基础性标准,应考虑先行制定。
二、制定标准的目的与意义
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被广泛认为是企业在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重要利润源泉,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烟草行业现代物流的建设和发展,对于行业“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实力,全面提升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市级烟草公司配送中心是行业卷烟物流环节的重要结点,优化和规范行业卷烟配送中心作业流程,对提高配送中心工作效率,降低行业卷烟物流成本,提升商业企业管理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
标准针对配送中心作业流程的各个环节,从配送中心的功能要素出发,对作业流程和各环节的一般性管理程序和关键作业点控制提出了相应规范和要求。其目的在于指导行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立作业规范体系,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不断优化作业流程,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配送中心规范和高效运行,以此进一步提升行业卷烟物流的整体水平。
三、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根据国家局有关标准化项目制修订规定,从烟草行业的发展需要出发,体现科学性和先进性,突出原则性和通用性。本标准对烟草行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将起到规范作业、优化
流程、提高效率的积极作用,是指导各地市烟草公司制定相应具体作业规范的重要依据。
四、国内物流行业作业规范基本情况
我国物流业越来越被社会各界所关注,物流中心在流通领域中的作用与日俱增。物流中心的规范作业是物流中心人员、设施设备和物品安全的重要保证,也是物流中心发挥效率、效益,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物流服务的保证。但由于我国目前物流中心的发展尚处初级阶段,物流中心作业规范缺位,很多物流中心不了解物流中心作业规范的构成内容以及如何实施作业规范,难以系统、全面地指导及管理各作业环节的工作,同时由于物流中心缺乏可参考的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也无法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出有效评价和改进。
为促进我国物流操作与管理水平,《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国家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技术归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立项,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已经多次研讨与多方面征求意见,目前该标准正在审批中。
五、我国烟草行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作业规范基本情况 在烟草行业的发展中,物流业务在卷烟采购、生产和销售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技术的迅速发展,现代信息和网络通信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高新技术及设备的不断涌现,促使卷烟物流的概念从内涵到外延都发生了本
质性的改变,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商业企业物流配送中心是行业卷烟物流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随着卷烟销售网络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对零售客户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卷烟配送在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较以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行业商业企业现代物流建设来看,地区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明显,有的地区基础建设还没有完成,有的地区已经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有的地市烟草公司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对卷烟仓储、卷烟分拣、卷烟配送等关键作业环节做出相应规定和具体要求,有的地市烟草公司满足于业务的一般性要求,对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作业流程重视不够,也没有制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由于行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作业规范缺位,难以系统而全面地指导和帮助商业企业管理卷烟物流各作业环节的工作,以至于有的地市烟草公司不了解配送中心作业规范的构成内容以及如何实施作业规范,同时由于配送中心缺乏可参考的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也无法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出有效评价和改进。
六、编制过程及工作简况
本标准自成立项目组之后,在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相关成果的基础上,收集行业近20家地市烟草公司配送中心作业规范文本,深入山东济南、浙江嘉兴和绍兴、辽宁沈阳、河南郑州、山西太原、江苏扬州等地市烟草公司配送中心进行了大量的相关调研。并参考了国家标准《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审批中)、行业标准《烟草行业物流标准体系》(编制中)、《烟草行业“十
一五”期间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国烟计[2006]425号)、《地市级烟草公司卷烟销售网络业务规范》(试行)中的相关内容,结合烟草行业卷烟物流的特点,注重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尽量采用现行的国家标准。
在此过程中,项目组先后三次召开研讨会。经过反复讨论,充分征求意见,统一了思想,修订了项目名称,确定了编制内容和原则,并在此基础形成了标准初稿,经研讨会认真讨论后进一步修改和补充,形成了《烟草行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作业规范》意见征求稿,在全行业广泛征求意见,并将进一步完善。
七、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和管理方针、总流程和一般要求、关键作业流程及规范、作业的实施保证、评审及改进八个部分,其中基本要求和管理方针、总流程和一般要求、关键作业流程及规范是重点内容。
八、推荐性标准建议
本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商业企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作业规范建议采用此标准,或依据此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九、标准发布后的宣贯方案
建议标准发布后,国家局在评审配送中心工艺流程设计等相关方案时应与此标准相协调。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在制定具体作业规范和管理规定时应以本标准作为依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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