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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工程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020-03-12 来源:乌哈旅游
1 前⾔

瀑布沟⽔电站位于四川省西部⼤渡河中游汉源县和⽢洛县接壤处,距成都直线距离200km,距上游汉源、⽯棉两县城分别约28km、80km,其下游9km处有成昆铁路汉源车站,坝址附近可通铁路和公路,交通⽅便。

瀑布沟⽔电站正常蓄⽔位850.00m,总库容53.90亿m3,坝⾼186m,枢纽建筑物采⽤砾⽯⼟⼼墙堆⽯坝、左岸地下⼚房、泄洪洞、岸边溢洪道布置型式。电站装机容量330万kW,保证出⼒92.6万kW,年发电量145.8亿kW·h;电站建成后,由于⽔库的调节,能增加下游已建龚嘴、铜街⼦两⽔电站的保证出⼒21.5万kW,经济效益显著。

瀑布沟⽔库地跨汉源、⽯棉、⽢洛三县境区,控制流域⾯积6.85万km2,当正常蓄⽔位850.00m时,⼲流⽔库回⽔⾄⽯棉县城,库长为72km,总库容53.90亿m3。

瀑布沟⽔电站的勘察迄今已有⼆⼗余年历史,其中在1994年6⽉通过原电⼒⼯业部审查及批复;2001年12⽉通过国家计委的项⽬建议书评估;2002年国务院批准⽴项,将于2003年正式开⼯建设。由于⼯程规模巨⼤,再加之整个瀑布沟⽔电站坝、库区涉及范围⼤、且地质条件较复杂,⼯程建设可能受已有地质灾害的影响,以及⼯程建设本⾝也可能导致地质灾害的发⽣。根据国⼟资源部[1999]392号《关于实⾏建设⽤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新建⼯程场地应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其⽬的任务是:对建设⽤地范围内(包括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现状调查和评价;在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对⼯程建设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程建设本⾝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害性作出预测评估,为⼯程建设⽤地审批和⼯程建设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具体为:(1)评估⼯作级别、范围的确定;

(2)地质环境条件评价,具体包括⽓象⽔⽂、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程地质岩组、地质构造及区域稳定性、⽔⽂地质及⼯程地质条件、⼈类⼯程活动状况等。划分库岸类型,初步评价库岸稳定性。

(3)建设场地内地质灾害分布、类型及基本特征。查明⼯程区滑坡、崩塌、泥⽯流等地质灾害形成的环境条件、规模、作危险性现状评估。

(4)评价⼯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评估⼯程建设本⾝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提出防治措施建议。(5)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1.1 评估依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依据:

(1)《建设⽤地审批管理办法》(国⼟资源部第7号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国⼟资源部第4号令);(2)国⼟资源部国⼟资发[1999]392号《关于实⾏建设⽤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

(3)国⼟资源部国⼟资发[1999]392号⽂之附件《建设⽤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以下简称《技术要求》)。

(4)《四川省⼈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地预审⼯作的通知》(川府发(2000)29号);(5)《四川省⼈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1)27号)。

1.2 征地情况及评估范围

如上所述,瀑布沟⽔电站⼯程区位于四川省西部⼤渡河中游汉源县(左岸)和⽢洛县(右岸)接壤的峡⾕内(图1-1),⽔库回⽔⾄⽯棉县城,整个⽔库区主库长为72km,同时流沙河⽀库约30 km。因此评估区范围包括以下两⽅⾯:(1)瀑布沟⽔电站⼯程坝区:具体⼜包括枢纽建筑区 、场内公路区及堆碴区。整个坝区评估⾯积约10 km2。

(2)瀑布沟⽔电站库区(包含建材开挖区及移民搬迁区):⽔库正常蓄⽔位850.00m,⼲流⽔库回⽔⾄⽯棉县城,主库长为72km、⽀库长30km(即流沙河流域)。库⾯宽度表现为库⾸及库尾狭窄,⽽库中段逐渐变宽,平均宽约500~800m。库区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和泥⽯流,其发育范围向两岸单边平均延伸宽度约500m,累计平均总宽度约1000 m。因此根据⽔库的回⽔长度及地质灾害的分布范围,确定本次地质灾害评估区范围约102 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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