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定岗定编实施方案

定岗定编实施方案

2024-05-08 来源:乌哈旅游


定岗定编定员实施方案

为规范公司的人员编制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公司科研生产的不断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经营战略为导向,以优质、高效地按时完成科研生产任务为目标,充分发挥公司每位员工的专业和技术特长,打造一支“专业、高效、精干、务实”的科研生产队伍,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1. 因事设岗原则

从“理清该做的事”开始,“以事定岗、以岗定人”,以工作内容、任务量配置人员。使“人、岗、事”三者之间达到合理匹配,让公司员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设置岗位既要着眼于企业现实,又要着眼于企业发展。

2. 精简高效、满负荷原则

岗位人员的配备必须坚持“精简高效、满负荷”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裁减冗员,提高工作效率。

3. 以客户为导向,科研生产为中心的原则

以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公司科研生产设置支持、服务和职能部门的岗位。

4. 量化考核,择优选用的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订以为公司作出贡献为主,结合员工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以及道德品质等考核要素的量化考核办法,采用广泛参与,背靠背评价打分的方式对员工进行量化考核,公司根据量化考核的结果择优选用。

三、实施依据

1.根据公司计划完成的科研生产任务和要求,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2.根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确定的人力资本投入;

3.参考航空、航天同类型科研机构或企业的岗位设置及要求。

四、实施办法

1.岗位设置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各部门职责和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分析后,按部门重新拟定岗位名称、岗位职责等并初步编制各岗位说明书。

2)人力资源部将初步编制的岗位说明书提交各部门领导征求意见,各部门领导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将岗位说明书、修改意见和主管领导审核意见一并报送人力资源部。

3)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后,批准各部门岗位设置。

2.岗位定编

1)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的总体要求和公司批准的各部门岗位设置,初步拟定公司各部门岗位职数。

2)人力资源部将初步拟定的公司各部门岗位职数报送各部门主管领导征求意见。

3)人力资源部根据各主管领导意见对所设岗位职数进行适当调整后,整理成册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3.量化考核

1)各部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的《量化考核评分表》和评分办法对员工进行量化考核评分。量化考核实行背对背,无记名的方式。

2)一般员工的量化考核结果由同部门其他员工量化考核评分的平均分值加上部门领导评分的平均分值组成。其中,员工平均分值占60%,部门领导平均分值占40%。

3)中层管理人员(含副总师)的量化考核结果由其所辖部门员工的评分的平均值、同级中层管理人员评分的平均值和主管领导评分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员工的评分的平均分值占40%,同级人员评分占20%,主管领导评分占40%。

4)各部门的量化考核评分由主管领导主持,公司人力资源部参与,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5)《量化考核评分表》填写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收集。一般员工的统分和计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部门领导共同进行,并对计分结果签字确认;中层管理人员的统分和计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领导和主管领导共同进行,并对计分结果签字确认。

6)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量化考核评分结果分别报送各主管领导,并将一般员工考核评分结果通知各部门领导作为岗位定员和员工进岗的主要依据。

4.岗位定员

1)各部门领导按照公司批准下发的岗位设置和职数,根据量化考核评分结果和任职条件,择优拟定本部门进岗人员名单。

2)公司科研技术岗位进岗人员名单由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3)公司其余岗位进岗人员名单由主管领导会同主管人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领导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和任职条件提出任免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决定。

5.员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各部门不得安排进岗:

1)量化考核评分处于末位的;

2)科研技术人员长期(半年)未参与公司科研项目研制的;

3)严重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

4)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5)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秘密的;

6)拒不服从领导安排,严重影响公司科研生产进度的;

6.富余人员的分流

1)对本次实施定岗定编定员后富余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专用办公场地统一进行管理。

2)对工作态度和表现较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富余人员由人力资源根据其任职条件另行安排适合的其他岗位,但新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仍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公司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对一个月内无法安排新岗位或不愿主动辞职的富余人员全部转为待岗,待岗期间工资待遇减半发放(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待岗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待岗人员的管理按公司《员工待岗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计划及时间要求

为确保公司科研生产任务的顺利进行,本次定岗定编定员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40天内全部完成。

1.第一阶段,从本实施方案正式下发执行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公司所有科研技术人员的定岗定编定员工作;

2.第二阶段,开展公司所有职能管理部门定岗定编定员工作,10天内完成;

3.第三阶段,开展公司生产和后勤管理部门的定岗定编定员工作,10日内完成。

为确保公司本次定岗定编定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制订详细的实施计划,有序安排有好关工作,组织具体实施。

六、有关规定

1.本次定岗定编定员工作涉及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一般员工和中层管理人员(含副总师)。

2.在公司开展定岗定编定员工作的过程中,各部门不得因此影响公司科研生产任务的正常进行,如造成应完成任务的严重拖延或不能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的,将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在实施过程中,员工如有意见和问题应逐级报告,由各部门领导收集员工意见集中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4.如员工认为在定岗定员过程中受到部门领导不公正对待或对相关结果持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申诉起,经过调查了解情况后七日内给予答复。

5.凡不按正常渠道进行申诉或反映情况,借机在办公场所大吵大闹严重影响和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消极怠工、拒不履行职责的员工,各部门一律不得安排进岗;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直接定为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附则

1.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