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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土地革命

2022-04-25 来源:乌哈旅游


苏区土地革命的成绩和贡献

(一)土地革命的阶级路线问题

正确执行了党的阶级路线。这表现在把中农分为富裕中农和非富裕中农,并强调不能把富裕中农看成富农。、在乡村成立贫雇团,依靠他们划分农村阶级,对中农的土地不动。这样就有利于分化敌人,集中打击和孤立最顽固的反动派,从政治上瓦解敌人。正确采取了区别对待豪绅地主与富农的政策,为党的“依靠雇农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的正确阶级路线的形成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土地所有权问题

正确解决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是土地革命路线的核心。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党由于受

‘左”倾思潮的影响,长期没有很好得到解决。

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和和借权、继承权。虽然还没有明确规定农民所分得的土地,不受别人侵犯,属于一家的产业,但基本上解决了土地所有权间题。规定农民分得的土地可以雇用耕种,自由买卖,在全国各大苏区中,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它为我党正确完整地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解决了上地所有权间题,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为高涨。允许土地租种,不仅使无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和红军战士家属生活到到了保障,而且还对土地革命的深入开展,根据地的巩固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土地分配的标准问题

按人口平均分配可以使贫农中农得到利益,有利于争取广大群众。以人口平均分配土

地于续比较简便,能较快完成分田任务在激烈的战净环境中,对于早日满足广大农民对土地的要求,迅速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以人力物力支持革命战争是有特别重大意义的。湘鄂西苏区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时,又适当考虑耕种能力,能多种就适当多分。这对于在大部分地区是山大人稀土地多的湘鄂西地区,在战争年代里,不至于发生人口多劳力少的家庭分得太多的土地而无劳力耕种将土地荒芜的现象,对发展生产是有利的。分配土地时,按原耕不动,“抽多补少”,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

(四)抵制了“左”倾错误政策

湘鄂西《土地革命法令》中虽然规定了“农民要求组织集体农场,政府等帮助之”。但从未办过这种农场,在实际中反对了办集体农场的主张。这种坚持实践第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的精神是十分可贵的。

对湘鄂西儿千年米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第一次给予了沉重地打击,把上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的改变,有效地解放了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巩固壮大苏维埃政权。扩大红军队伍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并为全党制定土地革命的的方针和政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征湘鄂西革命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

边区减租减息的开展情况

陕甘宁边区的减租减息从一九三七年八月中共中央提出《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后,一便在

未经土地革命的地区开始了,‘但由于主客观原因,其开展情况,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一九三七年至一九四O年。这是提出口号进行宣传的时期。

一些实际工作氏关中分区则宣传对半减租。但是,由于顽军和国民党官员多方阻挠,加上许

多地方对减租减息认识不足,不了解减租减息是未经土地革命区域一切工作的中心和关键,

因而没有采取应有的积极态度,致使减租减息只停留在一般宣传上,很少有实际行动,

第二阶段是一九四O年至一九四二年。这是由一般宣传到具体立法的时期。通过了减租减息的提案积条例。从而使减租减息由一般宣传进到具体立法的时期。规定:“在土地已经分配区域,保证一切取得土地的农民之私有土地制。在土地未经分配区域(例如绥德、富县、庆阳),保证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及债主的债权,惟须减低佃农租额及债务利息,佃农则向地主缴纳一定的租额,债务人须向债主缴纳一定的利息,政府对租佃关系及债务关系加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阶段是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五年。这是发动群众普遍的、认真的、彻底开展减租减

息的时期。

.陕甘宁边区由于比较普遍比较认真比较彻底地实行了减租减息,‘使边区农村面貌为之一

新。一首先是在经济上削弱了封建势力。地主的封建势力有所削弱。

其次是政治上打击了地主的气焰,提高了农民的地位。

第三是大大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热忱。

第四是在减租中,照顾了各阶层的利益,因而得到了各界人士的拥护和赞扬。

四、陕甘宁边区减租减息的几点经验

第一,只有采取发动群众的方针,才能达到普遍和彻底的减租。

第二,当着某些顽固地主违抗政府法令,破坏减租减息时,必须用群众斗争的方法争以

抵制。

第三,保障农民的佃权是巩固减租胜利的关键。

第四,对减租中建立的群众组织,必须加强领导,使它不仅能领导群众开展减租,并能

领导群众进行其他各种切身利益的事业。

第五,必须具体而灵活地执行减租法令。

解放区的土地改革

一、土地政策调整的背景

第一,土地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核心问题

其次,土地政策是革命战略战术的一部分

二、土地政策的演变

第一阶段,从1945年8月—1946年5月,即从抗日战争胜利到颁布“五四指示”,这段时间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仍然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新解放区的减租减息特点:第一,与反奸清算斗争相结合。第二,开始触动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第三,在党的领导与群众运动相结合。

第二阶段,从1946年5月—1947年10月,即从颁布“五四指示”到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五四指示”是我们党的土地政策的重要转变,由削弱封建剥削向变革封建土地关系、废除封建剥削制度过渡。

第三阶段,从1947年10月—1949年10月,即从《中国土地法大纲》的颁布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阶段实行的是没收剥削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彻底土地改革政策。

三、历史贡献

第一,为人民解放战争提供了人力物力支持。

第二,促进了解放区农村经济发展

第三,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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