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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构造专用术语

2024-02-10 来源:乌哈旅游


桥涵构造专用术语

第1条 上部结构

桥梁支座以上(无铰拱起拱线或框架底线以上)跨越桥孔部分的总称。

第2条 主梁

在上部结构中,支承各种荷载并将其传递至墩、台的梁。

第3条 横梁

在上部结构中,沿桥轴横向设置并支承于主要承重部件上的梁。

第4条 纵梁

在上部结构中,沿桥梁轴向设置并支承于横梁上的梁。

第5条 挂梁

搁支于悬臂端的简支梁,为主梁的一部分。

第6条 拱圈

拱桥上部结构中,支承各种荷载并将其传递至墩台的拱形结构。

第7条 拱上结构

拱桥拱圈以上各部分结构的总称。

第8条 腹拱

设置在空腹式拱桥拱圈上的小拱(见图8.2.8)。

第9条 拱上侧墙

拱圈以上沿桥轴两侧的边墙。

第10条 桥面系

上部结构中,直接承受车辆、人群等荷载并将其传递到主梁的整个桥面构造系统。

包括桥面铺装、桥面板、纵梁、横梁及人行道等。

第 11条 桥面铺装

用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等材料铺筑在桥面板上的保护层,其作用是保护桥面板和分布车轮的集中荷载。

第 12条 伸缩缝

为适应材料胀缩变形对结构的影响而在结构中设置的间隙。

第13条 桥面伸缩装置

为使车辆平稳通过桥面井满足桥面变形的需要,在桥面伸缩缝处设置的各种装置的总称。

第14条 安全带

当桥面不设人行道时,为保障交通安全,在行车道边缘设置的高出行车道的带状构造物。

第15条 桥头搭板

搁置在桥台或悬臂梁端与路堤之间的连接板。其作用是调节板两端的不均等沉陷,以减轻车辆对桥头的冲击。

第16条 下部结构

支承桥梁上部结构并将其荷载传递给地基的桥墩、桥台和基础的总称。

第17条 桥墩

多孔桥梁中,处于相邻桥孔之间支承上部结构的构造物。

第18条 墩身

墩帽或盖梁以下、基础或承台以上的桥墩主体部分。

第19条 墩帽

桥墩顶部有出檐的部分。

第20条 盖梁

柱式桥墩顶部联结各柱顶的横梁。其作用是支承、分布和传递上部结构的荷载。

第21条 破冰体

为防止或减轻流冰和漂浮物对桥墩的撞击,在桥墩的迎水面或前方设置的棱状构造物。

第22条 重力式桥墩

在承受外力时,依靠自身重力来保持稳定的桥墩。这种桥墩一般体积和重量较大。

第23条 实体桥墩

墩身为实体的桥墩。

第24条 空心桥墩

墩身为空腔体的桥墩。

第25条 柱式桥墩

墩身由一个或两个立柱所组成的桥墩。

第26条 排架桩墩

由成排的桩在桩顶以盖梁联结构成的桥墩。

第27条 柔性墩

墩身较细长、墩顶可随着上部结构的位移而相应变位的桥墩。

第28条 制动墩

多跨桥梁设计中,考虑承受全桥或分段水平推力的桥墩。

第29条 单向推力墩

多孔拱桥设计中,考虑承受单向恒载推力的桥墩。

第30条 桥台

位于桥梁两端并与路基相连接的支承上部结构和承受台背填土压力的构造物。

第31条 台身

由前墙和翼墙组成的桥台主体部分。

第32条 前墙

桥台中对上部结构起支承作用的横桥向墙体。

第33条 翼墙

桥台前墙两侧或涵洞洞口两侧设置的挡上墙。涵洞的翼墙还起疏导水流的作用。

第34条 台帽

桥台前墙顶部出檐的部分。

第35条 锥坡

在桥涵与路基相接处,为保持路堤土坡的稳定而在桥台两侧构筑的带有铺砌的锥形体。

第36条 耳墙

在埋置式桥台中,与台帽或盖梁两端连接的小型挡土墙。

第37条 U形桥台

前墙和两侧翼墙连成一体,在平面上呈U字形的桥台。

第38条 八字形桥台

两侧翼墙在平面上呈八字形的桥台。

第39条 一字形桥台

前墙与两侧翼墙在平面上呈一字形的桥台。

第40条 重力式桥台

在承受外力时,依靠自身重力来保持稳定的桥台。

第41条埋置式桥台台身大部分埋于土中,不设置翼墙仅设耳墙局部挡土的桥台。

第42条 扶壁式桥台

由钢筋混凝上前墙、底板和扶壁构成的桥台。

第43条 锚旋板式桥台

借埋置在台后稳定土体内的锚旋板和锚杆拉住台身以抵抗土压力的桥台。

第44条 支撑式桥台

台身顶部与梁或板铰结、下部设置支撑梁,在立面上构成四铰框架系统的桥台,仅用于小跨径桥梁。

第45条 地基

直接承受构造物荷载影响的地层。

第46条 加固地基

用换土、夯实、有机或无机结合料稳定等方法加固处理的地基。

第47条 天然地基

未经加固处理的地基。

第48条 基础

将桥梁墩、台所承受的各种荷载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物。

第49条 扩大基础

扩大承载面积以适应地基容许承载力的基础。一般为明挖浅基础。

第50条 沉井基础

带刃脚的井简状构造物,用人工或机械方法清除井内土石,主要藉自重克服井壁与上层的摩阻力逐节下沉至地基中设计标高处成为桥梁的基础。沉井有圆形、椭圆形、多边形等。

第51条 管柱基础

直径大于1.5米的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圆管)用人工或机械方法清除管内上石,主要藉振动逐节下沉至地基中设计标高处所构成的桥梁基础。

第52条 桩基础

由桩构成的桥梁基础。

第53条 沉入桩

沉入(打入)或浇筑于地基中的柱状支承构件。如木桩、钢桩、混凝土桩等。

第54条 预制桩

钢、木、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制作的柱状构件,以锤击、振动、射水静压等方式沉入或埋入地基而成的桩。

第55条 就地灌注桩

在地基中以人工或机械成孔,在孔中灌注混凝土而成的桩。

第56条 摩擦桩

主要靠桩表面与地基之间的摩擦力支承荷载的桩。

第57条 支承桩

主要靠桩的下端反力支承荷载的桩

第58条 承台

在群桩顶部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平台。其作用是承受、分布由墩身传来的荷载。

第59条 支座

设在桥梁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之间,使上部结构具有一定活动性的传力装置。

第60条 固定支座

使上部结构能转动而不能水平移动的支座。

第61条 活动支座

使上部结构能转动和水平移动的支座。

第62条 索塔

悬索桥或斜张桥支承主索的塔形构造物。

第63条 索鞍

悬索桥或斜张桥的索塔上,供悬索或拉索通过塔顶的鞍状支承装置。

第64条 调治构造物

为引导和改变水流方向,使水流平顺通过桥孔并减缓水流对桥位附近河床、河岸的冲刷而修建的水工构造物。如丁坝、顺坝、梨形堤、护岸等。

第65条 丁坝

修筑于河岸或河滩路堤旁,坝恨与河岸相连、坝头伸向水流(正交或斜交)的堤坝。

其主要作用是束狭河床、挑流护岸,又称挑水坝。

第66条 顺坝

修筑于河岸或河滩路堤旁。坝根与河岸相连,下游坝头与河岸间留有缺口,坝身与水流大致平行的堤坝。其主要作用是束狭河床、导流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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