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木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工期的实现,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使各工种班组互相配合,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双方就本项目工程的相关劳务作业协商一致,从明确双方职责目的出发,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承包范围: 本工程所有主体结构模板工程和二次结构模板、脚手架工程及现场全部安全防护工程。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劳务分包采用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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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算单价:
1、结算依据:按照现行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2、结算单价:按建筑面积 190 元/㎡结算。(建筑面积以竣工决算为准)
3、以上综合单价中包含乙方完成全部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费用以及分包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乙方应缴纳的相关保险费用。
四、承包内容:
1、模板工程:本工程所有模板制作、运输(综合各类运距)、安装、拆除、清理、刷润滑剂、起钉、码堆等;搭拆模板支撑用的脚手架、材料运输(综合各类运距)、钢管码堆、清理钢管上的扣件等;止水螺杆制作、安装、割除、螺栓孔补平;操作棚的维护撘拆;塔吊基础、以及一次结构图纸范围内的一切木工和二次结构模板定额中所含的所有材料、工具、施工机械及全部工作内容。
2、脚手架工程:包括内外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预埋钢筋由甲方提供)、临时配合脚手架、临时防护、临边防护、临时围墙防护等相关定额内脚手架部分包含的全部防护材料(钢管、扣件、工字钢安全网竹耙油漆等)及施工机械和全部工作内容。
3、所有脚手架工程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项目的搭设及拆除均由乙方负责。
4、本工程所有工种所需施工悬挑料台提供及安拆均由乙方负责。
5、所有外脚手架的钢管、悬挑工字钢及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防护钢管均满刷油漆,油漆必须统一采用“万年青”品牌,不得采用松香水稀释,外观效果必须满足“市级文明工地”和项目部要求。悬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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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字钢、钢管、扣件等材料必须满足相关安全规范要求。所有外脚手架安全网必须采用经安监部门检测认可的安全网,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通过甲方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复试合格(含钢管扣件)。本工程外脚手架必须全部使用全新安全网,进场前提供安全网样品经甲方认可方可使用。所有安全网必须采用铁丝固定,间距不大于700mm,确保外立面安全美观。
5、乙方必须对电梯井每层设置安全防护,电梯井门采用甲方指定的门进行安装,必须安装牢靠。
6、乙方自带除塔吊而外的全部施工机械、工用具和涉及本工种所需全部材料的自费购置和施工人员组织。二级配电以下的电线、电箱和照明灯具均由乙方自理。
7、后浇带部位钢丝网的绑扎固定、模板安拆、拆模后的凿毛、清理、遇水膨胀止水条用胶与钢钉的固定到位,均由乙方负责。
8、二次结构预留钢筋的模板开孔均由乙方负责。
9、主体验收后粉刷施工前,乙方必须将胀模的砼凿除、剪力墙及柱根部砼凿除、修补到位,并控制好开间、进深的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顶棚批刮水泥胶浆前,每个房间的净高尺寸必须逐一核对,如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复到位,如有拖延,将每次予以3000元罚款。
10、连墙件标识、楼层标识、安全宣传标识、公司宣传标牌、彩条警示等安装均由乙方负责。
11、本项目21#楼(幼儿园)工程不提供塔吊设施,所有本工种范围内的材料、机械、工具等吊运由乙方负责,二层以上甲方提供临时吊车配合。
12、所有本工种在向阳水岸工程项目范围以内的材料、机械、半成品等运输均由乙方负责,不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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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任何费用。
13、本工程承包款包含所有设计变更的施工费用,不另行增加签证用工。
14、以上承包内容,乙方不得甩项,更不得转、分包。
五、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
1、开工前向甲方提交按现行操作规程编制的模板支撑、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2、乙方必须配备专业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种的技术、施工的协调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订立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密切配合其他工种的施工进度约束本工种的施工进度和工期,不折不扣地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需加班加点时,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
3、砼浇筑时乙方必须安排专人对所承包的内容实施保护和加固。
4、施工过程中确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顺延时,但必须在后续施工中予以挽回其延时损失。
5、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要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实体质量达到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和地方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脚手架工程和安全防护设施项目无任何安全隐患。每个分项验收必须一次性合格,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需邀请质监站验收的分项工程,因本工种的原因而不能通过时,每次罚款5000元;主管部门和安检部门普查、抽查时,所有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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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架和安全防护项目必须合格,否则,因此引起停工整改时,每次罚款20000元;对其他工种所造成的误工、对甲方所造成的工期、名誉和其他经济损失皆由乙方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认真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对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所抽检出的问题和类似问题,必须立刻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至合格为止;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返工和安全隐患,引起其他工种返工、浪工和甲方经济损失的,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以经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在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严格按图纸特别是甲方技术交底文件施工,否则,造成跑模、涨模、多用的材料损失按原材料进场价的两倍价扣减乙方承包款,并承担其他工种的相关损失。
7、乙方必须认真熟悉、阅读图纸,发现问题及时会同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确定处理方案,不得无把握的私作主张。每个分项工程,必须提前确认图纸或甲方技术交底尺寸后进行施工。因乙方施工人员数量不足或素质不高而不能按照甲方的进度或质量要求进行施工时,甲方有权增加人员突击,按300元/工日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同时对拖延的工期与大合同执行同样处罚;如乙方仍不能按约保期完成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施工,并按所完成工作量的50%结算,按付款方式比例付款,乙方自行退场,如有野蛮行为,甲方有权不予结帐。
8、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现场监理及主管部门的督查,不得发生任何恶语顶撞,否则,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认真学习执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场前向甲方提交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和上岗证,以便核实身份、订立劳动、安全合同。乙方必须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购买施工保险,保险单原件交甲方保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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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导和教育。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规操作,拒绝违章指挥。乙方必须安排专职人员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材料分类、按规格整齐码放;做到每个分项活完料净,现场整齐、清洁,严禁野蛮作业造成材料浪费。如遇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需要突击清理现场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管理,检查中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文明施工现场要求时,每次罚款10000元。
3、乙方必须对进场施工人员按甲方统一要求配置施工安全帽、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好帽带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高空作业无安全保障时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因不戴安全帽、不系好帽带受到意外伤害时或因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造成人体坠落时,除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外并处每人每次罚款2000元;随地大小便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严禁空中抛物,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造成伤害或其他后果,一切费用和损失皆由乙方承担,直至承担法律责任。严禁酒后进入工地,否则,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并由乙方责令其当事人立即退出施工现场。因自身不慎造成伤害的,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且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任何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吵架斗殴,如有参与,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造成对方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对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4、因乙方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给他人造成安全威胁甚至伤害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处每次罚款20000元。发现乙方人员有偷窃行为时,除将偷窃人员依法查处外并处乙方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
5、职工食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现场内不许住人。
6、乙方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七、机械、材料供应和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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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现场除甲方提供的塔吊外,所有本工种施工所需机械、工用具、末端电线电箱等设备均由乙方自带,并符合安全验收要求。所有自带机械、设备等自费维修保养。
2、材料:自购材料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合格证、质保书等质量保证资料和交甲方报账的税务发票;材料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仓管确认合格证与实物相符后方可使用;确保材料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特别是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用料,必须符合安全检测标准。
八、付款方式:
1、在乙方提供在册人员工资表的前提下,按完成节点付款。
2、按建筑面积结算时:主体结构六层结束后付至完成单体工程量的 15 %;主体封顶结束后付至完成单体工作量的 35 %;主体工程验收后付至完成单体工程工作量的 50 %;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承包总额的 70 %;竣工交付后六个月内付至承包总额的 90 %;余款在验收交户后一年内结清(此款为质保金,如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九、其他:
1、因甲方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误工的各种损失及工期延误的,则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签订协议时预缴进场押金 / 万元至甲方。所有自备机械设备进场后,且本工程主体结构完成至三层后此款退还。乙方如未按甲方预约的时间进场或未进场,按违约处理没收押金。如甲方违约,则返还押金,且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3、本工程所有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工地会议内容及相关管理条例,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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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过程中,乙方签字人员应该亲自在工地主持本工种的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向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指定一名甲方认可的临时负责人。关键工序、关键工作、关键时间必须全天候亲临施工现场,否则,每次或每天对乙方处以1000至5000元罚款。
5、本协议所有罚款、赔款、扣款,均在当期预付款中全额扣除。
6、若本分包工程进行期间发生因本分包工程引致人身身亡或财产损坏,属劳务分包人责任范围内的,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费用(包括甲方因此所花费的一切费用)、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保证甲方免负该责任。
7、劳务分包人不得因工人工资不到位引发的上访、聚众闹事事件。如出现类似问题,则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8、因分包人施工力量或队伍素质差,给工程进度和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但分包人又无力改善措施,发包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因此影响质量、工期而造成的损失在结算中扣除。
9、乙方认购(或介绍)甲方向阳水岸住房壹套,甲方开具每套15万元预付款,此款记为乙方工程款,在结算中扣除。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乙方押金到账时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附协议说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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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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