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索赔报告书3

索赔报告书3

2023-12-20 来源:乌哈旅游
索 赔 报 告 书

1、题目: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第三建筑安装公司工程量变更索赔 2、事件:工程部安排工作。

2.1 合同依据:《工程施工合同》第7条第10款中相关条款。 影响:增加了人工、材料费。 影响整个工程的工期。

2.2 要求:费用索赔2064673.00元。 2.3 索赔费用汇总

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银城壹号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9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2064673.00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

(1)前期投资损失合计为:191760.00+5476.67=197236.70元。 (2)周转材料租金损失为:101600.00+222620.00=324220.00元 (3)项目部采购的材料和签定的材料采购合同的违约损失:315438.10+176585.00+25649.04+115567.20=633239.30元。

(4)工程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损失及公司完成减少工程合法的利润损失合计为 115014.90+76629.32+288022.00=479666.20元。

(5)塔吊设备的租赁损失,各类机械设备的租赁损失合计为132390+7010.00=139400元.

(6)工程临设费用增大的损失: 6463.79+52734.00=59197.79元 (7)工程垫付资金利息损失合计为20932.04元 (8)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损失合计为 0 元

(9)商品砼预付款资金利息损失为2580.88元。 各项计算依据及证据:

(1)前期投资损失:197236.70元 证据:财务报表。 (2)周转材料租金损失:546840元 证据:租赁合同

(3)购销合同损失:633239.30元。 证据:购销合同

C、线管采购、电线合同违约损失:依据采购合同约定:我司单方变更货物数量,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00%的违约金,导致违约损失为25649.04元。

证据:购销合同

D、塑钢窗购销合同违约损失:按塑钢窗购销合同约定,我司单方变更合同约定数量、价款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00%的违约金,违约损失为:115567.20元。

证据:购销合同

(4)工程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损失及公司完成减少工程合法的利润损失合计为 479666.20元。

证据:财务报表(工程管理费用汇总,各项经营费用汇总) (5)塔机、挖掘机租赁损失139400元。 (6)工程临设费用增大的损失: 59197.79元 证据:租赁合同,财务报表

(7)工程垫付资金利息损失合计为20932.04元 证据:财务报表

(8)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损失合计为 0 元 证据:劳务合同,领取补偿费名册表

(9)商品砼预付款资金利息损失为2580.88元。 证据:预付款票据

2、相应的合同条款,施工现场情况记录,工人工资单等证据资料附在索赔报告之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