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风险应急方案
【篇一:银行重要名誉事件应急方案】
银行重要名誉风险事件应急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行名誉,防备名誉风险,本行依照《商业银行名誉风险管理引导》、《 **省信访条例》、《 **省乡村商业银行名誉风险管理方法》拟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称重要名誉风险事件是指造成本行重要损失、市场大幅颠簸、引起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次序稳固的名誉事件。主要包含采纳蓄意的、过激的、夸张事实以及有关法律法例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短信群发、网上发帖、媒体负面报导、集访游行等形式出现的严重有损本行名誉的行为和事件。 第二章 组织管理系统与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负责拟定合用于本行的名誉风险管理政策,成立名誉风险管理系统,监控本行名誉风险管理的整体状况和有效性,肩负名誉风险管理的最后责任,执行以下职责:
(一)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名誉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保证其采纳必需举措,连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名誉风险,及时应付名誉事件;
(二)受权特意部门负责全行名誉风险管理系统的成立 ,装备与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名誉风险管理资源;
(三)明确本行各部门在名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保证其执行名誉风险管理制度和举措;
(四)拟定相应培训计划,使全行职工接受名誉风险管理知识培训,知悉名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主动保护本行的优秀名誉; (五)培养名誉风险管理文化,建立职工名誉风险意识。
第四条 本行成立名誉风险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挥、监察处理有损本行名誉的 各种异样事件
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行长和监事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副行长及各部门负责人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一)一致领导和指挥本行名誉风险事件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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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名誉风险应急办理工作的进展状况,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部门反应;
(三)及时、连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名誉风险; (四)负责组织名誉风险应急计划的操练;
(五)成立健全名誉风险培训体制,增强名誉风险管控队伍建设,拟定按期培训的工作计划。
第六条 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辨别、评估、监测及控制各种名誉风险;
(二)制定相应名誉风险控制举措,经高级管理层同意后实行,并监察各部门执行控制举措;
(三)编写风险报告上交本行高级管理层;
(四)展开本行职工的名誉风险管理培训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一致实行本行的信息公布、新闻归口和舆情管理工作;
(二)负责名誉事件的对外信息表露,与媒体和民众进行交流,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好信息;
(三)负责及时关注舆情信息,进行舆情信息研判,及时报告可能引起名誉事件的舆情信息;
(四)牵头实行新闻危机管理工作,包含新闻危机的监测、剖析、报告和处理;
(五)依据银行业监察管理机构和银行业协会的要求,进行舆情信息
等有关资料的报送。
第八条 总行各业务条线部门负责本条线业务或产品名誉风险的事先控制和防备,及时提交本条线有关名誉风险监测数据,以及控制举措的执行与结果信息反应,及时报告可能触发名誉事件的有关状况,会同和辅助有关部门共同处理本条线业务或产品引起的名誉事件微风险。 第九条 各支行负责培养支行的名誉风险管理文化,建立职工名誉风险管理意识。成立完好的名誉事件监控和报告系统,及时报告辖内发生的名誉事件,以及可能触发名誉事件的有关状况。依据本质状况采纳举措有效应付辖内发生的名誉事件,配合总行执行重要名誉事件应付方案。及时提交本支行业务中客户或交易敌手有关名誉风险监测数据,以及控制举措的执行与结果信息的反应。 第三章 名誉风险事件的排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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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坚持提前排查隐患,增强事先预警,坚持源泉治理,力争将各种矛盾和问题办理在萌芽状态,不出辖地。
(一)人事用工和分派制度改革等引起的利益调整和矛盾矛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排查、处理;
(二)本行原受刑事处分、排除合同人员问题,由合规管理部负责排查、处理;
(三)本行内退、退休人员从事第二职业状况和深层次矛盾瓜葛,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安排排查、处理;
(四)本行依法诉讼的信贷客户及其保证人的矛盾、利益矛盾,由风险管理部、财产保所有负责排查、处理;
(五)包含本行客户在内的社会各界对本行的见解和议论等舆情导向,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负责排查、处理;
(六)治安、安全事件,由安全捍卫部负责牵头组织;
(七)引起重要名誉事件的其余行为或事件,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合规管理部会同有关方面检查。
第十一条 在上述正常排查工作基础上,总行还成立特别行动小组,增强专业化巡察监监工作,包含外面联系组和内部巡察组。
第十二条 外面联系组:由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期搜集地方党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行股东、客户代表及本行行风监察员监察信息,联系地方公、检、法、司和主流媒体等方面,及时认识面上及有关本行的监察建议,合时研究重要问题的办理方案。
第十三条 内部巡察组:对本行可能发生的名誉事件或重要名誉事件归入逐月风险排查工作,及时妥当地进行处理。
(一)办公室牵头,科技信息部、党群工作部辅助,巡察监察网络媒体、手机短信,亲密关注有关本行名誉的言论、报导、投诉和异样发贴,及时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好信息。
(二)包含本行开除人员在内的要点人员,由所在地支行亲密关注监察其言行举止,落实排查、跟盯和报告责任。
(三)办公室牵头监控媒体负面报导,安排人员亲密关注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等,采集社会、媒体等有关本行的舆情导向信息,并及时正确地向民众公布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察。
(四)安全捍卫部负责牵头组织巡察本行安全捍卫、综合治理工作及地方有关方面的联动监保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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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财产保所有、合规管理部负责牵头处理信贷、法律诉讼方面的问题和瓜葛,采集、核实有关状况,没法处理的,立刻报告总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并研究处理方略,直至问题解决。
第十四条 重要名誉事件发生后,推行严格的报告制度和首办负责制, 依照 “谁发现,谁报告 ”的要求,保证在发现名誉风险事件事发苗头 2 小时内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刻采集状况,建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
(一)网上发帖和手机短信事件办理:基层或总行特别行动小组发现
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总行报告。合规管理部负责检举事实检查。显然造谣、诋毁、诬告的,由合规管理部或安全捍卫部立刻向公安部门报案,依法打击犯法分子。波及本行内部工作人员的,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共同处理。
(二)媒体负面报导办理: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检查负面报导事实,与作者和媒体获得联系,分清状况和本质,分别处理。
(三)集访、闹访、缠访和越级上访办理:事件发生后,立刻向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总行成立招待宣传、信访核查、报警联系和后勤保障组。依据信访检举的内容立刻启动由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的招待宣传解说组,其职责是按《 **省信访条例》规定做好信访登记、问题解说、政法宣传、研究回复和息访教育工作。重要信访事项由 本行法律顾问、信访部门和公安部门参加。信访核查和报警工作由安全捍卫部牵头负责,有关方面配合处理。后勤保障和机关次序保护工作由办公室、安全捍卫部负责。
为实行依法治理非法信访行为,总行与有关方面联系,成立公、检、法司等联动体制。平时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详细分工:公、检、法、司、信访、维稳部门由合规管理部负责联系协调;网管、治安部门由安全捍卫部负责联系协调;媒体等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以上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要增强团结协调,一致思想,一致对外,不得推委、扯皮,激化矛盾。要增强保密工作。在办理信访事件中,有关方面应注意做好信息保密工作,防备信息外泄或处理不妥造成思想杂乱。对信访突发事件的信息宣布,一致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公布。 第四章 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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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重视善后和长效治理工作,共建和睦农商行。全行上下都要以全局为重,时辰保持警惕,敢于与全部伤害本行名誉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珍惜保护本行来之不易的优秀品牌美名度。
【篇二:建行名誉风险应急方案】
建行 **分行名誉风险应急方案一、名誉风险事件应急方案的目的为引导我行有效管理名誉风险,完美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更好地保护金融花费者权益,做好惠民工作,指导各支行及部门、各营业网点成立舆情分类报告体制,明确舆情监测责任和报告路径,逐渐完美
名誉风险管理信息报告系统。二、职责及分工 (一)组织机构成立了建行**市分行名誉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李光峰成员:张玉、陈实、李雅芳、王剑波、郅元理 (二)领导小组人员分工组长:组织和部署全行以开放、踊跃的姿态,坚持及时正确、公然透明、导向正确的原
则,做好舆情工作,把舆情工作作为为人民民众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改良金融服务,增强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工作之一,主动有效地防备名誉风险和应付名誉事件,防止负面舆情升级和伤害建行名誉。成员:做好舆情监测及时正确,要采集检查流传源泉和路径;要掌握流传范围,对舆论态度、议论、诉求有全面充足的认识,发现舆情第一时间及时上报;舆情引导要踊跃主动,正确有效,要将正面宣传、新闻调控、网评引导相联合,形成引导协力,舆情报告内容要完好,要将有关应付举措写入报告内容及时报告。
【篇三:名誉风险管理方法】
名誉风险管理方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美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提大名誉风险管理能力,保护和提高我行的名誉和形象,依照中国银行业监察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名誉风险管理引导》和我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企业章程》、《中国工商银行并表管理方法》、《中国工商银行风险报告制度》有关规定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于银行机构名誉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联合我行本质,特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中所指名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余行为或外面事件致使利益有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议论的风险。名誉事件是引导发商业银行名誉风险的有关行为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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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方法中所指名誉风险管理,是指依据名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成立健全名誉风险管理系统,经过平时名誉风险管理和对名誉事件的妥当处理,为实现名誉风险管理的整体目标供给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 名誉风险管理的原则:
(一)预防第一原则。名誉风险管理第一是事先管理,一定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正确地辨别、评估现有和潜伏的各样名誉风险要素,从源泉上控制缓和释名誉风险。
(二)踊跃主动原则。应依照名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踊跃主 1-
动地创立、保护、稳固和提高我行的优秀名誉。处理名誉事件时应当快速反响,坚决作为,争取主动。
(三)全局利益原则。在管理名誉风险和处理名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名誉风险和名誉事件对我行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伤害程度降到最低。
(四)及时报告原则。对于各种名誉事件,各当事机构和职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司行直至总行照实报告,禁止各种迟延和瞒报行为。
(五)全员参加原则。名誉风险管理波及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全行每个机构、部门和职工都负有保护我行名誉的责任,都应当踊跃防备名誉风险。
第五条 本方法合用于总行、各境内外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各控股机构等应当归入并表范围的所有机构。 第二章 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全行名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议机构,肩负全行名誉风险管理的最后责任。董事会经过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辅助,负责拟定与我行战略目标相般配的名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监察战略和政策的执行,保证全行名誉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负责执行有关法律法例、规章或我行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肩负的其余名誉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 高级管理层负责领导全行的名誉风险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拟定的名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鉴定名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
方法、操作规程和特别重要名誉事件处理方案,保证名誉风险管 -2-理系统正常、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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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总行办公室是全行名誉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名誉风险的平时管理工作,主要执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我行名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拟定名誉风险管理有关制度、方法和操作规程。
(二)牵头协调解理全行性的名誉风险和名誉事件。
(三)牵头组织成立名誉风险的辨别、评估、控制、监测、报告和议论体制,保证各项名誉风险管理工作体制正常运行。
(四)监测、评估和研究可能引起名誉风险的各样要素,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机构提示风险。
(五)负责全行名誉风险的统计剖析工作,汇总和报告各种名誉风险和名誉事件。
(六)负责全行名誉风险管理的查核工作,成立名誉风险管理激励拘束体制和查核系统,检查、议论全行名誉风险系统运行状况。(七)负责新闻媒体联系,展开有效外面交流。
第九条 总行各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名誉风险管理负有直接责任,主要执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名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方法,并增强教育培训,保证本部门职工知悉名誉风险管理有关规定。
(二)连续、充足、有效地辨别、评估、控制和监测与本专业有关的名誉风险,并按期向名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报告。
(三)及时监测与本部门业务职责有关的名誉事件并及时向名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通告,负责处理波及本部门业务职责的名誉事件,
并踊跃配合名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处理全行性名誉事件。 - 3-(四)在拟定、实行本部门产品或业务政策时,充足考虑名誉风险管理的要求,对产品或业务有关政策可能引起的名誉风险进行充足评估,针对可能引起的名誉风险拟定应付方案,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和相应的应付方案通告名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此中总行各业务部门在办理新产品立项申请时,将产品可能引起的名誉风险评估状况通告名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新产品投产后半年内,应付本质投产产品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名誉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和相应的应付方案通告名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
(五)依据辨别出的名誉风险要素及时订正、调整和完美有关制度政策,有效控制缓和释名誉风险。
(六)监察和指导本专业名誉风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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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作文之声誉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条 各一级(直属)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各境外分行、各控股机构在总行一致领导、监察和管理下,负责本辖内的名誉风险管理工作,主要执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总行对于名誉风险管理的制度、方法,并并增强教育培训,保证本机构职工知悉名誉风险管理有关规定。
(二)成立有效的名誉风险管理系统,明确辖内各部门和部下机构在名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连续、充足、有效地组织实行名誉风险的辨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报告工作。
(三)按期向总行报告本机构名誉风险管理状况,供给有关名誉风险状况的信息。
(四)及时监测名誉事件并及时向总行报告,负责协调解理辖内名誉事件,并踊跃配合总行处理全行性名誉事件。
第十一条 总行办公室和各一级(直属)分行、各直属机构办公 -
室或综合管理部门作为名誉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须设置特意的名誉风险管理岗位,装备拥有专业素质的专职人员从事名誉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各境外分行和各控股机构应高度重视名誉风险管理工作,综合剖析各名誉风险要素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采纳相应举措,防止局部、单调的风险进一步延伸并威迫全行的名誉。凡发生可能波及全行的名誉风险事项的,应立刻报总行。 第三章 名誉风险管理内容
第十三条 要对名誉风险进行全方向和全过程管理,包含风险辨别、 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风险报告微风险议论等 6 个方面。 第十四条 名誉风险
的辨别。名誉风险可能产生于银行经营管理的任何环节,往常与信誉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交错存在,互相作用。各单位应按期汇总辖内面对的主要风险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要素,并将此中可能影响我行名誉的风险要素提炼出来。要点关注但不限于以下名誉风险驱动要素:
(一)业务、产品运行中可能引起名誉风险的要素。
(二)内部组织机构变化、政策制度变化、财务指标改动、系统调整、机构裁撤更改和产品价风格整等可能引起的名誉风险要素。(三)新闻媒体报导、网络舆情动向、客户投诉、内外面审计和看管部门合规检查等揭露出的名誉风险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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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作文之声誉风险应急预案
(四)波及司法性事件或集体性事件等可能引起的名誉风险要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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