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小区 幢 单元 室 (业主):
根据政府现行的相关规定及您签署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请贵户及时对目前存在的有损于其他业主的权益和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改: □楼顶平台搭建阳光房。 □消防楼道及消防通道内搁置物品。 □封堵消防楼道。 □非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
□占用公共部位。 □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及公共管道、烟道。 □外墙安装花架、晾衣架、凸窗、搁置物品、悬挂物品。
服务中心值高温、雷雨大风天气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再次告知贵户如施行上述行为会产生以下后果:
1、存在不安全隐患,如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事件。
2、在外墙面安装花架、晾衣架、防盗窗、空调外机、打孔或平台搭建易造成渗水等问题。
3、不利于邻里关系和谐。4、给小区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5、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影响公共设施使用功能。
7、影响居室质量(如室中溢水及溢水造成的墙体霉变等)。
最后,期待并感谢您对公共权益保护的支持,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支持,谢谢!祝阖家欢乐、身体健康!
物业服务中心
回执
小区 幢 单元 室 (业主)已签收告知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