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浮法玻璃质量标准
(EN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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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浮法玻璃质量标准 EN572-2:1995 PAGE- 2 这项欧洲标准于1994年11月8日由CEN(欧洲标准化组织)批准,CEN成员必须遵守CEN/CENELEC的内部章程,这章程规定了这项欧洲标准的使用条件,而没有其他任何替代标准。
设计这项内部标准最新的内部说明及参考资料,在CEN中央秘书处或任何CEN成员都已得到了应用。
这项欧洲标准以三种正式文本出现(英语、法语、德语)。任何其他语言文本的翻译由相应的CEN成员自己负责,并通知CEN重油秘书处同时取得正式文本的资格。
CEN的现有成员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前言
这项欧洲标准由技术委员会CEN/TC129建筑玻璃分部负责起草,其间得到了IBN的大力协助。
CEN/TC129/WG1基本的玻璃制品分部根据以下文件起草了一个草稿,该文件是ISO/TC 160 N56建筑玻璃-基本制品-第二部分:平板及浮法玻璃。
各成员国应明确这项欧洲标准国内的使用地位,或出版发表一个相等的文本或予以公开确认,时间最晚至1995年5月,并且各国浮法玻璃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条文最晚应在1995年5月之前予以修正。
根据CEN/CENELEC组织的章程,下列国家必须执行此项欧洲标准。这项国家是: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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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浮法玻璃质量标准 EN572-2:1995 PAGE- 3 目录
1. 范围 2. 参考资料 3. 定义
3.1 长度H和宽度B 3.2 大板尺寸 3.3普通切割尺寸 3.4光学缺陷 3.5 可见缺陷 3.6 线道/条纹缺陷 4. 尺寸要求 4.1 厚度
4.2 长度、宽度和垂直度 5. 质量要求
5.1 观察和测量的方法 5.2 验收分级 6.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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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浮法玻璃质量标准 EN572-2:1995 PAGE- 4 1. 范围
本欧洲标准的这一部分对浮法玻璃的尺寸和最低质量要求(关于光学和可见缺陷)进行了规定,浮法玻璃在建筑上的用途在EN572-1中作了详细说明。
本标准仅适用于大板及普通切割尺寸的浮法玻璃质量检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最终用户切割尺寸的玻璃质量检测。
2. 参考资料
本欧洲标准参考了过去发表的一些过时或尚在使用的参考资料,适当引用了过去所使用参考资料的一部分内容。对于一些过时的参考资料,适当应用于这项欧洲标准时要进行修正或修订。对于还没有过时的一些参考资料,按所发表的最新版本参考使用。
EN572-1 建筑玻璃-基本钠钙硅酸盐玻璃制品-第一部分:定
义和普通的物理及机械性能
3. 定义
3.1 长度H和宽度B
参考浮法玻璃带的拉引方向,详细说明如图1所示:
BH玻玻玻玻玻玻玻玻1 玻玻玻玻玻玻玻玻玻玻玻玻玻玻玻玻 3.2 大板尺寸
此类玻璃的尺寸如下所示:
公称长度H:4500mm,5100mm或6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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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浮法玻璃质量标准 EN572-2:1995 PAGE- 5 公称宽度B:3210mm
注:通常的宽度是3210mm,在特殊情况下由于生产的需要玻璃板的宽度有可能减小,但最小宽度不小于3150mm。 3.3 普通切割尺寸
此类玻璃的尺寸如下所示: 公称长度H:1000mm~2550mm 公称宽度B:3210mm
注:通常的宽度是3210mm,在特殊情况下由于生产的需要玻璃板的宽度有可能减小,但最小宽度不小于3150mm。 3.4 光学缺陷
通过玻璃观察物体的形状时,此类缺陷会引起物体的外形发生变形、扭曲和失真。 3.5 可见缺陷
此类缺陷改变了玻璃的目测质量,缺陷的形式可能是点缺陷也可能是条纹状的线道缺陷。 3.6 点缺陷
结石类的斑点缺陷有时在此周围存在着使玻璃产生光畸变的光环,带有光环的结石类点缺陷的尺寸可以放大约3倍来观察。 3.7 线道/条纹缺陷
此类缺陷出现在玻璃板面或包含在玻璃体内,表现形式为附着物、条纹斑痕或划伤,这些缺陷延伸有一定的长度或面积。 4. 尺寸要求 4.1 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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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浮法玻璃质量标准 EN572-2:1995 PAGE- 6 玻璃实际厚度值应是4个测量值的平均值,精确至0.01mm,测量点在每一边的中部,测量器具为外径千分尺。 4.1.1 公差
玻璃的实际厚度,四舍五入精确至0.1mm,其与公称厚度的偏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公称厚度的偏差
公称厚度(mm) 2 3 4 5 6 8 10 12 15 19 25 允许偏差(mm) ±0.2 ±0.2 ±0.2 ±0.2 ±0.2 ±0.3 ±0.3 ±0.3 ±0.5 ±1.0 ±1.0 4.2 长度、宽度和垂直度
所给出的公称长度 H、宽度B:所测矩形玻璃板的尺寸应不大于规定的公称尺寸的允许正公差,不小于规定的公称尺寸的允许负公差,所测矩形玻璃板的各边应平行,这些矩形应有同一个中心(见图2),垂直度也受这些矩形的限制。 4.2.1 允许公差
公称长度H、宽度B允许的公差是±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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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浮法玻璃质量标准 EN572-2:1995 PAGE- 7 B-5H-5B+5H+5玻2 玻玻玻玻玻玻玻玻玻玻玻玻
5. 质量要求
本标准仅考虑一种玻璃质量等级,具体方法是测定玻璃的光学和可见缺陷。
注:如果需要较高质量等级的玻璃应与玻璃制造商进行协商。 5.1 观察及测量方法 5.1.1 光学缺陷
通过玻璃观测带有黑白组合条纹(斑马线)的屏幕。
玻璃常用尺寸在1500mm×1150mm至2500mm×2000mm之间。在其白色半透明的底板上,带有平行的倾斜45°的黑色条纹,黑色条纹宽25mm,其间距为25mm。
用白炽灯光从屏幕后面均匀地照射屏幕,在检测距离为1米时屏幕的亮度应在400勒克司至1200勒克司之间,实验室的墙壁应涂覆黑色无反射的油漆涂料,其漫反射≤0.10。
被检测的玻璃应垂直固定在一个支架上,白支架可绕一个垂直轴旋转,其距屏幕4.5m并通常处于屏幕的中心线上。所测玻璃固定于与屏幕垂直的方向,所观测到的临界观察角α(见表3)由玻璃和屏幕形成。观察者站在距屏幕9m的屏幕中心线上,从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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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浮法玻璃质量标准 EN572-2:1995 PAGE- 8 =90°开始转动被检测玻璃直到屏幕上光畸变消失,记录此时的角度α(见图3)。
把长H在300mm~500mm,宽B=3210mm玻璃样品一分为四,这些样品宽约800mm。如图4所示测量区域D和区域d的光学变形。
ABαC4.5m4.5m A-屏幕 B-玻璃样品 C-观测者图3 斑马角测定装置平面示意图
d=100BDd=100 图4 光畸变测量的区域
5.1.2 可见缺陷 5.1.2.1 疵点缺陷
用精度为十分之一毫米的千分尺测量这些缺陷的最大尺寸(直径或长度),记录疵点缺陷的数量和尺寸并与表2中疵点缺陷的四个等级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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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浮法玻璃质量标准 EN572-2:1995 PAGE- 9 表2 疵点缺陷等级
缺陷等级 A B C D 结石类点缺陷的尺寸(mm) ﹥0.2 ≤0.5个 ﹥0.5 ≤1.0个 ﹥1.0 ≤3.0个 ﹥3.0 5.1.2.2 线道/条纹缺陷
受检玻璃片以漫射光照明,在无光泽的黑色屏幕(反射系数为0.2~0.4)前观察。
将被检验的玻璃板平行放置于屏幕前,并在垂直的方向上进行观测。观测点距玻璃2米,保持观测方向垂直于玻璃表面。 观测玻璃表面并记录存在的疵点缺陷。 5.2 验收分级 5.2.1 光学缺陷
当在按5.1.1所述斑马角α观测方法进行观察时,无光畸变时的斑马角不应小于表3所给出的合适的临界观察角。
表3 临界观测角
玻璃公称厚度(mm) 2 3 D区斑马角α(度) 45 50 D区斑马角α(度) 40 45 5.2.2 斑点缺陷 5.2.2.1 大板尺寸
各种缺陷(见表2)允许的数量如表4所示。
表4 大板尺寸各种点缺陷的验收分级标准
缺陷的分级 A
每片平均缺陷数 任意数量 9
任意一片最多缺陷个数 任意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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