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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项目部质量检查制度

2023-01-16 来源:乌哈旅游


项目部质量检查制度 1、施工过程三检制度

1 导言

为强化施工过程控制,明确各级施工人员的质量责任,规范施工过程三检工作,参考有关本行业工序控制的一些作法,制定本制度。

2 总体要求

2.1 本文所称“三检”指施工班组自检、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检、专职质检员巡回检,对应一般所称“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三检”。

2.2 施工班组自检由班组长和班组质量员进行,原则上以任务单上工作内容为自检内容,以第③级技术交底为依据,对班组应该且能够控制的项目进行自检并记录。施工负责人应保证班组得到相应的检查工具。自检方法及判定参照GB50300-2001及其配套的验收规范。

2.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检(简称交接检)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交接双方班组长、质量员进行,上道工序一般应已完成全部内容并已进行必要的检查验收,如隐蔽检验、技术复核等管理程序。(土建与安装之间的交接检由于涉及面较广,需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2.4 交接的主要内容是下一工种可能对本工序造成损坏或污染的部位,提出避免的措施和要求,本工序不能满足下一工种施工要求的部位及处理的措施、要求;等等。技术、质检人员应参加交接检。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确认交接检结果。

2.5 专职质检员巡回检是指质检员的日常检查,主要内容是班组施工产品质量,即实物质量;班组操作质量,即是否违反工艺规程,是否按技术交底执行。

3 监督控制责任

3.1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三检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提出改进意见。

4 三检记录

4.1 班组自检记录由班组质量员填写,班组长签字,专职质检员核验认可。记录单按班组整理。

4.2 交接检记录由组织者或其授权人员填写,参加人员签字,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记录单按班组整理。

4.3 质检员巡检以本人日记形式记录;按质检员姓名整理。 4.4 以上记录可以项目为单位整理汇总,为质量分析和质量改进提供重要信息。

2、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 导言

为加强施工控制,进一步明确技术责任,规范施工项目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工作,制定本制度,并作为《产品实现过程控制工作程序》的支持性文件之一。

2 总体要求

2.1 隐蔽工程是指工序成果将被下道工序的工作成果覆盖而无

法检查的那部分工序的成果。隐蔽工程验收则指在该项目被覆盖之前必须对其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准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2 隐蔽工程验收与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的关系: ——隐蔽工程可以是一个分项(检验批),也可能是其某一部分。 ——隐蔽工程验收是对拟隐蔽部位的全数检查,结论是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分项(检验批)验收则是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依据一定规则评价质量合格与否。

——分项(检验批)验收时可以或可能引用隐蔽检验的内容和结论,反之则一般不引用。

2.3 隐蔽工程验收的依据是施工规范、设计要求、施工图纸、工艺规程等,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要求。

3 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 3.1 土建工程

3.1.1 地基工程:槽底土质情况,地槽尺寸和槽底标高,槽底特殊情况处理,地下水排除情况,排水沟(管)设置情况,试桩、打桩情况。

3.1.2 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断面、外观、基顶标高;结构中配置的钢筋类别、规格、形状、数量、接头形式和位置、代用情况、预埋件;装配式结构构件的接头钢筋;钢材焊接的焊条品种、焊缝长度高度外观;变形缝作法等。

3.1.3 砌体工程:砌体基础断面、组砌方法、外观、基顶标高;砌体中的配筋的类别、规格、形状、数量、位置等。

3.1.4 地面工程:地面下的地基填土或原土质量,砂石垫层施工情况等;各种防护层(防潮层、隔热层)施工情况。

3.1.5 保温、隔热层:导热系数、厚度、受潮与否等。 3.1.6 防水工程:找平层厚度、平整度、坡度、构造节点;防水层的原材料、制品配件质量;防水层本身强度、抗渗性;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处的构造节点作法等。

3.2 暖卫煤气工程

各种暗装、埋地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等。

主要验收管道的管径、走向、坡度;各种接口、卡架、防腐保温质量情况及水压、灌水试验情况等。

3.3 建筑电气工程

各种电气装置的接地及敷设在地下、墙内、混凝土内、顶棚内的照明、动力、弱电信号、高低压电缆和大(重)型灯具及吊扇预埋件、吊钩;线路经过变形缝处的补偿装置等。

主要验收接地体的规格、材质、埋设深度、防腐作法、垂直和水平接地体的间距、与建筑物的距离;干线与接地网的连接;各类暗设电线管路的规格、位置、标高等;直埋电缆的埋深、走向、座标、起止点、规格、接头位置、埋入方法;预埋件或吊钩的材质、规格、锚固方法;补偿装置的规格、形状等。

3.4 通风与空调工程

各种暗装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等。

主要验收规格、材质、位置、标高、走向、保温、防腐;阀门、

规格、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位置、进出口方向等。

3.5 电梯安装工程

曳引机基础、导轨支架、承重梁、电气盘柜基础等;电气部分同3.3。

4 执行监督责任

4.1 隐蔽工程验收由班组自检合格后再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专业项目由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质检员、工长、班组长参加验收,初验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报验;必要时请设计人参加隐蔽验收。

4.2 上级技术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隐蔽检验;技术主管部门应定期或视工程进展情况对项目隐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 3隐蔽工程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下一步覆盖工序施工。 5 验收记录

5.1 隐蔽工程验收应作好记录,除地基验槽、地基处理、桩基施工、降水排水等专用记录表式外,一般项目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参加人员(甲方、监理、设计、施工)签字确认。

5.2 应详细注明验收部位的轴线、名称,必要时应画出简图来说明。主要部位可摄影录像备查,作为隐蔽验收记录的补充。

5.3 “检查意见”栏内应注明“符合/不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时需整改后重新检验。

5.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重要的技术档案资料,按单位工程及

时整理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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