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技术方案
(仅供参考)
目 录
1 工程概况
……………………………………………………………………………………………………(5)2 编制依据
……………………………………………………………………………………………………(6)3 施工准备
……………………………………………………………………………………………………(6)
3.1 材料准备
………………………………………………………………………………………………(6)3.2 技术准备
……………………………………………………………………………………………(6)4 总体要求
……………………………………………………………………………………………………(6)5 防护具体要求
………………………………………………………………………………………………(7)
5.1 临边作业防护
………………………………………………………………………………………(7)5.2 洞口作业防护
………………………………………………………………………………………(8)5.3 电梯井防护
…………………………………………………………………………………………(9)5.4 脚手架工程
…………………………………………………………………………………………(9)5.5 操作平台、卸料平台、梯子
………………………………………………………………………(10)5.6 高处作业吊篮
………………………………………………………………………………………(10)5.7 悬空作业
……………………………………………………………………………………………(11)5.8 井架搭拆及使用
……………………………………………………………………………………(11)5.9 人货电梯装、拆及使用
……………………………………………………………………………(12)5.10 塔吊装、拆及使用
…………………………………………………………………………………(12)
5.11 交叉作业 …………………………………………………………………………………………
(13)
5.12 材料与构件堆放 …………………………………………………………………………………(14)
5.13 临时房屋搭拆 ……………………………………………………………………………………(14)
5.14 安全防护棚 ………………………………………………………………………………………(14)
5.15 个人防护 …………………………………………………………………………………………(14)
5.16 安全警示标志 ……………………………………………………………………………………(14)
6 防护设施质量保证措施 ………………………………………………………………………………… (14)
7 安全保证措施 …………………………………………………………………………………………… (15)
8 附图 ……………………………………………………………………………………………………… (16)
1 工程概况
本工程北临××路,东侧为××。总建筑面积:××m2。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m2。建筑层数:地上15层,地下3层。檐口高度:63.000m。各部分使用功能:地下三层平战结合防空地下室,层高4.8m,平时为汽车库,战时为物资库,防护等级为六级,地下三层可不划分抗暴单元,一部分非人防区为水泵房、生活消防水池、中水站房及空调冻机房。地下二层为汽车库和变配电室,层高5.8m。地下一层为商场、超市,层高5.5m。1层~5层为商业用房,层高4.5m。6层~13层为标准写字间,层高3.3m。14层~15层为设备用房,层高6.6m。该工程结构设计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钢筋混凝土平板式筏基,裙房大厅屋架为钢结构。
本工程为商业综合楼,电梯井、楼梯、自动扶梯及设备洞口多而大,又由于各工序穿插施工上下垂直交叉施工不可避免,施工期间洞口安全防护尤其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段流水施工,相邻施工段高差大,形成了立体交叉作业,所以临边的防护必须及时到位、安全可靠。
2 编制依据
2.1 JGJ80-912.2 JGJ59-99
2.3 建设部建质[2003]82号2.4 ××工程施工图纸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3 施工准备
3.1 材料准备
主要用的材料有Φ48×3.5钢管及扣件,安全网、小眼网、木方木板、铅丝、油漆等。所有材料质量必须合格,符合要求。
注:1 上表用量是估算量,仅供进料参考。
2 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或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3.2 技术准备
成立以项目工程师为核心,安全员、技术员、质量员、施工员组成的技术小组,对临边、特殊部位的洞口、井道等防护措施进行技术措施分析,确保防护设施的安全可靠。
4 总体要求
4.1 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质量、生产、技术为成员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对现场临边、洞口、井道、设备和设施搭拆等高处作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4.2 为登高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安全梯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并派专人监督,指导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3 临边、洞口、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施工现场所有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必须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内;卸下、拆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抛掷丢弃。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
4.4 施工中对高处、临边、洞口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4.5 所有标志、标牌的材料必须合格,在施工前必须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和安全性。施工现场所有临边(施工段两个作业面高差大于等于2m,均为临边高处作业)、洞口井道必须及时落实牢固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且必须悬挂验收标牌、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警示标志、验收合格标牌等应设在明显、不影响交通、不妨碍施工的位置。
4.6 所有临边、洞口高处作业、防护必须有防护拦杆、水平隔壁防护,并固定牢固。4.7 高处作业面必须安装防雷措施,雾天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自然光线到达不到的临边、洞口作业面除了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照明设施外,同时必须设红色警示灯。雨天、雪天、大风等恶劣天气应避免进行高处临边、洞口作业。必须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当遇有六级和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高处临边、洞口等作业。
4.8 暴风雨、雪及大风后,必须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的,必须立即安排架子班(安全防护组)进行修理完善,并经复查合格后方能恢复正常作业。
4.9 高温、寒冷季节应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
4.10 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部负责入、安全、技术、生产共同协商达到全体同意时方可执行,并事先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拆除时,必须在其下方、作业面内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作业后应立即恢复,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5 防护具体要求
5.1 临边作业防护
5.1.1 基坑临边防护栏杆与斜道
5.1.1.1 本工程大面积开挖深度为7.40~9.00m,基坑围护采用搅拌桩及钢筋砼灌注桩,北立面及二期用地部位均采用大放坡形式。
5.1.1.2 基坑四周搭设1.2m高的护栏,护拦外侧满挂绿色密目安全网,钢管刷30cm长的红白间隔的油漆。护拦距坑边1m,防护栏杆的立杆间距2m,横向设三道水平杆,最下面一道水平杆紧贴地面。立杆应打入地面50cm。
5.1.1.3 横杆需要搭接时,接头尽量错开,相邻的两个接头不宜在同一跨间(两根立杆之间),接头必须用对接扣件。为保证立杆的固定应提前在混凝土支撑梁内预留预埋件。
5.1.1.4 栏杆的立杆高度必须一致,防护栏杆必须顺直、垂直。
5.1.1.5 基坑四周设置300m高档水墙。基坑边1.2m范围内禁止堆置土方和堆放建筑材料包括各种周转材料。
5.1.1.6 地下建筑施工完毕后在其外墙与基坑围护间形成的条形空间未回填土(砂)之前应分别在地下建筑周边和基坑周边搭设内外二排临边防护拦杆。并搭设一定数量的跨越条形空间的横向行人通道,通道二侧设拦杆。
5.1.1.7 在5.1.1.6条所述条形空间内回土(砂)作业时,为方便施工需拆除基坑周边的防护栏杆,此时应在条形空间的上口水平设置木方栅栏或钢管栅栏。栅栏间距@≯30cm,以确保回土(砂)作业人员不会坠入条形空间内。
5.1.1.8 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详见附图。
5.1.1.9 上下基坑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走设置的专用通道。严禁攀爬模板、脚手架及基坑斜坡。通道采用钢管搭设,与地面角度为45°~70°,底脚要固定并有防滑措施,顶端要绑扎牢固,踏步间距为30~40cm,通道的两侧必须设置1200mm防护栏(详见附图)。5.1.2 结构临边防护
5.1.2.1 尚未安装栏板的阳台、挑阳台的周边、楼板、屋面的周边和自动扶梯洞口及设备洞口周边均应搭设防护栏杆。护身栏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搭设高度为上杆1~1.2m,下杆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5.1.2.2 为保证立杆的固定,应提前在砼内安放预埋件,注意上下楼层临边立杆的预埋件保持同一水平位置。
5.1.2.3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梯段边,必须临时安装不低于1.2m防护栏(用钢管搭设或钢筋焊接),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5.1.2.4 除以上临边防护外,施工中遇到的有坠落危险的其他特殊临边作业将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再行详细设计。
5.1.2.5 分别在第五层、第九层、第十二层楼面四周边的外围架设一道安全平网。平网外挑宽度为≮3m。
5.1.3 施工段高低跨作业临边防护
根据本工程施工顺序和工程总进度安排,先从主楼部分施工,所以在施工中,就导致中间主楼部分和四周裙房形成了高低跨作业,并且高差超过两个楼层。在高跨施工部位,四周搭设单排全封闭的外防护架,并满挂安全网。防护架立杆间距1.5m,大横杆间距1.8m,为保证立杆在墙面固定牢固,应提前在适当位置墙体混凝土内预留预埋件,在每个楼层临边的每个柱子上设置抱柱拉杆进行拉结。
5.1.4 作业面、梁两侧的防护和斜道
5.1.4.1 作业面设1.8m防护栏杆,在外立杆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作业面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必须与小横杆绑扎固定,并设高度≥180mm的挡脚板,脚手板下满挂水平网。
5.1.4.2 操作层上不得集中堆放材料,不得将模板等重物等堆于外架上。
5.1.4.3 梁两侧必须保证有80cm宽、100cm高的安全防护栏杆,以避免作业人员坠落。
5.1.4.4 为方便操作人员上下,搭设2个之字型人行斜道,单元楼顶板用钢管作支撑,斜
道随结构升高搭设到距女儿墙顶1200mm。
5.1.4.5 斜道宽为1.2m,坡度采用1:3,休息平台宽1.2m。脚手板支承杆长1.5m,间距为1m,斜道面上每隔300mm设置厚30mm,宽50mm的木质防滑条。脚手板采用顺铺,接头采用对接,脚手板下端与横杆用铅丝绑扎固定。若采用搭接下方脚手板的顶板头压在上方脚手板的底板头,起始脚手板的底端可靠牢固,以免下滑,斜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外围均设置不低于180mm挡脚板和1200mm栏杆。斜道外围立杆间距为1200mm。斜道应设剪刀撑,外挂密目安全网。
5.1.5 其他临边防护
5.1.5.1 上料和卸料平台侧面除设防护栏杆外,还必须用大板作侧向全封闭。
5.1.5.2 施工电梯、井架等垂直运输的上料平台和卸料平台通道除两侧设1.8m高防护栏杆外和板笆封闭外。平台口必须设置安全门。夜间在各平台口设置36V照明灯具。
5.1.5.3 根据《脚手架施工方案》及时搭设脚手架,使边结构施工不出现作业人员临边高处作业现象。
5.2 洞口作业防护
本工程电梯井、楼梯、自动扶梯及设备洞口多而大,对于所有结构留置洞口或施工洞口,均进行防护,以防坠落事故发生。
5.2.1 楼板面(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用木板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的材质必须合格,无裂纹、破损、腐蚀等现象并且盖板不得有反钉的钉子和钢筋之类的尖头针状物件。盖板须能保持四边搁置均衡,在周边用水泥砂浆固定保证盖板不被人移动。
5.2.2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大于20cm。
5.2.3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网的四周要张挂牢固、严密。
5.2.4 管道、通风等井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井道墙体的砌筑应从大楼的顶层向下层进行。
5.2.5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外落差≥2m时,凡落地的洞口应绑1.8m高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或挂密目网。竖向洞口底面与楼面小于800mm的竖向洞口,应加设1.8m高的临时护栏。
5.2.6 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5.2.7 位于车辆行驶道路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工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5.3 电梯井防护
5.3.1 电梯井门口用Φ12圆钢制作防护门,门高1.8m,宽度根据电梯井门大小而定,门上部左右角用螺栓固定,钢筋网片铁栅间距@≯15cm。
5.3.2 电梯井道防护
方案1:电梯道内每隔二层或不大于10m张设安全平网,生根牢固。在电梯四周井壁利用原模板对穿螺栓孔,穿入钩钉锚固螺栓将Φ48×3.5钢管扣件连接牢固然后张挂安全网。安装和拆除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平网拆除前应先清除网内的垃圾杂物,从井道的上部向下部逐层拆除。
方案2:在电梯井内搭设落地式内脚手架(详见相关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注意脚手架高度不要低于作业层。
5.3.3 搭、拆架体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记录。
5.3.4 框架主体结构施工时,在楼板上电梯水平洞口位置尚未形成电梯井道时,由底层到作业面搭设脚手架,详见相关方案。注意作业面作业平台板(笆)的及时铺设。5.4 脚手架工程(落地、悬挑)
5.4.1 按脚手架相应搭设方案搭设。
5.4.2 外(内)脚手架作业面分别设置0.6m、1.2m高拦杆。并禁止拆除。5.4.3 外(内)脚手架作业层的搁棚杆间距≯40cm,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笆。5.4.4 脚手架的外侧采用密目网安全封闭,不留空隙。
5.4.5 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特别是外墙结构凹入部分或阳台板与窗台板间与脚手架内立(侧)面形成的水平大洞应作步步水平隔离,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5.4.6 悬挑式脚手架的底部用木板全封闭,并固定。
5.4.7 搭脚手架时剪刀撑与立杆同步搭设。禁止作业人员在密目网外加接剪刀撑。5.4.8 在铺设竹笆前应先搭设防护拦杆。不得形成已铺竹笆不装拦杆的状态。
5.4.9 外脚手架从首步开始按“二步二纵”设置拉结点,并禁止拆除。室内双排脚手架每隔6跨搭设抛撑。
5.4.10 同步搭设外(内)脚手架的斜道。严禁作业人员(含脚手工)攀爬脚手架架体。5.4.11 禁止在脚手架上安放砂浆滑料槽和搭设悬挑卸料平台及悬挑式灯架。
5.4.12 各类木质脚手板材质良好。无裂纹、缺损、腐朽等缺陷。安放脚手板时无探头现象。并控制脚手板上的荷载。
5.4.13 高度大于3.0m的独立柱钢筋绑扎和模板支搭拆除,应搭设井字形脚手架并设拦杆和直爬梯。
5.4.14 脚手架拆除。
5.4.14.1 拆除脚手架前应对脚手架全面检查,在确定无危险因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拆除作业,如有拉结已被拆除的,应先加固,以确保拆除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5.4.14.2 拆除应按自上而下顺序,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得上下同时拆除作业。
5.4.14.3 在搭、拆脚手架时,如己拆开扣件,均不得中途停止,对留存的脚手架的端面必须及时做好封头和拉结,防止人员坠落。
5.4.14.4 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如风力大于6级、雨天、雪、雾天气)不得进行高处脚手架搭、拆作业。
5.4.14.5 搭、拆时应设置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记录。
5.4.14.6 脚手架拆除后禁止在女儿墙上、阳台上口、砼(钢梁)、电缆桥架,消防管道等危险部位行走。同时禁止翻越窗户阳台攀爬墙面。
5.4.14.7 阳台栏杆和窗柜及防雷设施的安装应在脚手架拆除前进行。5.5 操作平台、卸料平台、梯子
5.5.1 固定式、移动式操作平台及卸料平台由项目工程师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及绘制图纸。编制相应施工方案。并认真实施。
5.5.2 应对制作、搭设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5.5.3 各类平台应搭设确保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5.5.4 操作平台、卸料平台采用Φ48×3.5mm钢管、扣件连接,平台搁栅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面满铺5cm厚木板或竹笆。
5.5.5 平台设登高爬梯和护身圈。平台面四周设1.2m、0.6m二道防护拦杆。并用网笆板围挡。
5.5.6 固定、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度达到2m的,底边长度不小于1.5m;平台高度达到3m的,底边长度不小于2m;平台高度达到4m的,底边长度不小于2.5m;平台高度达到5m的,底边长度不小于3.0m。底边以正方形为宜,平台高度不宜大于5m,作业台面不宜大于10m2,立柱上部宜向内倾斜15°左右。设扫地杆、斜撑或剪刀撑。
5.5.7 移动平台主轮宜用手推车车轮,使用转轮的不小于Φ30cm,与平台架体连接牢固。5.5.8 卸料平台不得与脚手架连结,应独立与建筑物拉结牢固。
5.5.9 固定、移动、卸料平台制作(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验收牌上应注明容许荷载值,严禁超载。
5.5.10 移动平台移动时,平台上面不得乘人,严禁人在平台上攀拉物件使平台移动,以免造成平台倾覆。
5.5.11 操作平台在移动就位后、作业前应用木楔将轮子固定。
5.5.12 立梯角度为75°±5°。人员面向梯子上下,并不得手持器物。梯脚应防滑。基础坚实。接长使用时,接头只能一个,整体不小于单梯强度。梯子上端用绳索捆绑牢固。
5.5.13 人字梯夹角为35°~45°,中间设拉绳以防梯子打滑。
5.5.14 禁止利用梯子或人字梯及砌块或从墙体及脚手架悬挑短钢管搁放脚手板或木方条作为砌筑和粉饰内脚手使用。5.6 高处作业吊篮
5.6.1 按相关施工方案设置。
5.6.2 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操作人员持特种作业有效证上岗。
5.6.3 作业人员全部配系安全带。安全带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严禁安全带系挂在吊篮上。安全绳遇建筑棱角快口应作专门保护。
5.6.4 6级以上大风、大雨、浓雾、雷电等恶劣气候不得使用高处作业吊篮作业。5.6.5 同步升降吊篮,保持吊篮两端水平。
5.6.6 工作时应将吊篮两端与建筑墙面用绳索捆绑。
5.6.7 禁止作业人员从吊篮内翻越到楼层内或从楼层内翻越到吊篮内。同时禁止人员在吊篮间相互翻越。
5.6.8 禁止在吊篮内超载堆物或安放马登、梯子、搭设脚手板等。5.6.9 禁止利用吊篮架体作焊接地线。
5.6.10 平衡铁块应用钢绳锁牢以防人员挪动。5.6.11 地面设置危险警戒区,禁止交叉作业。5.7 悬空作业
5.7.1 避免悬空作业
5.7.2 构件吊装与管道安装
裙房钢结构吊装前尽可能先在地面上组装构件,尽量避免或减少在悬空状态下进行作业,同时预先搭好在高处要进行的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结等工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随构件同时起吊就位。对拆卸时安全措施,也应该一并考虑和予以落实。
钢架等构件,在吊装之前,搭设好进行悬空作业所需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绳、梯子、通道。
安装管道电缆桥架时,将结构或操作平台作为立足点。严禁在管道上电缆桥架上行走、站立或停靠。
5.7.3 模板支撑和拆卸
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上攀登上下。严禁在无防护的大梁底模上行走。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注意搭设搁栅杆@≯40cm。模板上留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覆盖。搭设和拆除8m以上高度的模板支撑时,在5m高处张挂水平防护网或搭设隔离笆层。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斜梯。5.7.4 钢筋绑扎
基坑内和主体进行钢筋绑扎高处作业,搭设操作用平台和挂安全网,为悬空的混凝土梁作钢筋绑扎时,作业人员等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进行操作。绑扎柱和墙的钢筋时,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绑扎3.0m以上的柱钢筋,须在柱的周围搭设操作用的脚手平台架。5.7.5 混凝土浇筑
5.7.5.1 浇筑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等,需搭设操作平台,操作人员不能站在模板上或支撑杆件上操作。
5.7.5.2 浇筑拱型结构,要从结构两边的端部对称地相向进行;
5.7.5.3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5.7.6 悬空门窗安装作业
5.7.6.1 方案1:门窗安装作业应在有外脚手架的情况下进行。
5.7.6.2 方案2: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操作人员身体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站在撑子或阳台栏板上作业。当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尚未达到其应有强度时,不准手拉门、窗进行攀登。另外,安装外墙门、窗,作业人员一定要先行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牢固的物体上,并设专门人员加以监护,以防脱钩酿成事故。
5.7.6.3 对于悬空作业所使用的安全带挂钩、吊索、卡环和绳夹等必须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所有索具、脚手板、吊篮、平台等设备,也都须查验其试验及鉴定合格证书。5.8 井架搭拆及使用
5.8.1 井架搭、拆应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切实执行。
5.8.2 搭、拆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作业人员应持井架装拆相关有效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5.8.3 搭设井架当高度大于8m时应对角设置4根临时缆风绳。拆除井架前亦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附墙。
5.8.4 搭、拆时应铺满、铺稳脚手板,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佩戴正确。并设立警戒区。落实专人监护。
5.8.5 浇筑30cm厚C20砼井架基础井架底盘与砼基础牢固螺接。5.8.6 井架搭设完毕后,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8.7 拆卸前必须对井架进行全面检查,在确定无危险因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拆卸作业。
5.8.8 6级以上大风、浓雾、雷电、大雨、冰雪等恶劣气候禁止搭设或拆除井架。5.8.9 严禁作业人员在吊篮里进行拆卸作业,严禁吊篮载人上下,严禁超载。5.8.10 井架卸料平台和吊篮底板应满铺、固定、牢靠,其二侧防护应严密。
5.8.11 吊篮停层未停稳前,平台门应关闭,不得开启并保证门扇的完好性。本工地井架防护门与卷扬机拟采用门机电联锁装置,详见本选编井架搭拆施工方案附图。
5.8.12 施工人员站在楼层接料平台上时头、手不得伸入井架内探头张望。
5.8.13 操作室的选址和搭设应确保操作视线良好。通讯装置应灵敏完好。操作人员应精力集中,实行定机定人定责任。
5.8.14 经常检查起重钢绳及其端头锚固、高度限位、断绳保护装置,吊篮停靠装置。地锚连接螺栓等,确保其安全可靠。
5.8.15 起重钢绳在卷扬机绳筒上应排列整齐,不错叠、不离缝,不被金属钢管碰磨。余留在卷筒内的钢丝绳至少3圈。
5.8.16 非井架搭拆作业人员禁止攀爬井架。
5.8.17 使用井架把杆起吊物料时,相应的卸料平台应设防护栏杆并满铺板笆。5.8.18 禁止擅自拆除缆风绳和附墙。5.9 人货电梯装、拆及使用
5.9.1 人货电梯的装、拆应有专项施工方案。装、拆单位应符合资质要求。
5.9.2 装、拆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严格执行。装、拆作业和操作人员应持相关有效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5.9.3 装、拆和修理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系好安全带。
5.9.4 安、拆作业时应设立警戒区,由技术、安全人员负责监控(记录)。6级以上大风、雷电、大雨、浓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禁止装、拆维修作业。
5.9.5 安装后应由专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报有关单位登记备案。5.9.6 楼层卸料平台板应满铺、铺设牢固,两侧应防护严密。
5.9.7 楼层平台口安全门向内开启,由驾驶员负责关闭。严禁平台候梯人员违规开启或拆除平台口安全门或将头、手伸入吊笼及平衡铁行程范围。
5.9.8 防坠装置和各限位保险装置灵敏有效。通迅装置使用正常。
5.9.9 驾驶员应持证上岗,严禁超载。吊笼运行时吊笼顶禁止有人。吊笼未停稳不准开启吊笼门。
5.9.10 吊笼运行时遇机械故障或停电等,迫使吊笼中途停止运行不能准确停层时,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打开吊笼门翻爬接料平台架体。应通知安全和机修人员到场处理。
5.9.11 吊笼底板、底架无腐朽、锈蚀现象。齿条、齿轮完好。
5.9.12 加强对金属结构、保险、险位、门扇、齿轮等的日常检查。5.10 塔吊装、拆及使用
5.10.1 塔吊的装、拆应有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装、拆单位应符合资质要求。
5.10.2 装、拆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严格执行。装拆作业和塔吊司指人员应持特种作业有效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5.10.3 装、拆和修理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系好安全带。5.10.4 安、拆时应设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记录。
5.10.5 安装后应由专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报有关单位登记备案。
5.10.6 内爬扶梯和塔帽斜梯安全护圈齐全。套架作业平台拦杆牢固,齐全可靠与楼层相连的司机通道二侧防护应牢固严密。走道板笆满铺。
5.10.7 限位、保险应灵敏有效。
5.10.8 吊装区域应设隔离栏和警告标志。吊臂半径范围内临设应搭设防坠棚。
5.10.9 4级以上大风、雷电、大雨、浓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禁止装拆顶升作业。如在作业
中风力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6级以上大风禁止维修作业。
5.10.10 在拆装起重臂和平衡臂时,要始终保持起重机的平衡,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5.10.11 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骤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或作业时间已到需要停休时,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四边中心处,再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
5.10.12 安装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连接件,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预紧力,螺栓、销、轴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
5.10.13 在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限位装置和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护链、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5.10.14 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地锚构筑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标准安装工艺执行。
5.10.15 顶升作业
5.10.15.1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5.10.15.2 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1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5.10.15.3 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
5.10.15.4 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拆装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5.10.15.5 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脚稳妥就位后,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5.10.15.6 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5.10.15.7 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5.10.15.8 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锚固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主方可拆除。
5.10.15.9 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
5.10.15.10 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除相应的附着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着装置。
5.10.15.11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禁止拆除附着装置。
5.10.15.12 附着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及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5.11 交叉作业
5.11.1 禁止任何形式的交叉作业。
5.11.2 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5.11.3 模板、脚手架搭设或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5.12 材料与构件堆放
5.12.1 裙房钢结构大梁在地面堆放时,设临时支撑保证其稳定性。
5.12.2 长度在1.5m以下的钢构短肢,堆放时应与临边长度主向成90°,不得平行于临边或临边堆放。
5.12.3 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缘不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体。
5.12.4 木方模板等材料在地面堆放时,其高度不得大于2m,如因地方限制,堆高需要超过2m时,应在其四周搭设单排围护架。5.13 临时房屋搭拆
5.13.1 按《方案》施工程序施工。5.13.2 严禁踩在石棉瓦上作业。5.13.3 按规定配系安全带。
5.13.4 禁止先拆除隔墙或上下同时拆除。5.13.5 专业人员(单位)实施拆除。5.14 安全防护棚
5.14.1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5.14.2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5.14.3 具体做法见本选编防护棚施工方案。5.15 个人防护
5.15.1 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5.15.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要扣挂在牢固处。最好高挂低用。设安全绳的作业面应将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
5.15.3 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及癫痫病等不适应登高作业的人员严禁进行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5.16 安全警示标志
有针对性地将各类高处作业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危险部位。以提醒、警示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要时刻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随时保持清醒和警惕,避免事故发生。
6 防护设施质量保证措施
6.1 所有防护设施必须按照JGJ80-91规范施工。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必须逐项经过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6.2 所有防护设施必须每隔两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如有松动、因施工或天气损坏、破损等必须立即停止相关施工,马上修整完毕后才能正常施工。如遇恶劣天气(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前必须根据气象台预报提前加强防护,恶劣天气后必须对所有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维修。
6.3 防护栏杆的搭设尺寸、垂直度、外观等质量必须符合JGJ80-91规范要求。
6.4 防护用材料材质、承载能力必须满足安全防护要求。主要材料如钢管、扣件、小眼网、安全网、钢筋、钢丝绳、铅丝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及生产许可证,并经过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6.5 加强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脚手板笆的质量检查验收。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7 安全保证措施
7.1 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7.2 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现场经理、安全总监、区域责任工程师、各专业分包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
7.3 安全生产管理
7.3.1 严格执行国家及上海市有关现场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7.3.2 安全培训、技术交底与体检
7.3.2.1 对所有进场的工人和新进场的工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7.3.2.2 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做好专项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遵章守纪、自我保护、防范事故和应急处理意识和能力。
7.3.2.3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上岗。
7.3.2.4 作业前由施工员进行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3.2.5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进行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3.3 制定实施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如:基坑防护标准、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标准、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防护标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标准等。
7.3.4 编制安全措施。设计和购置安全设施。
7.3.5 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3.6 对于各种外架、大型机械安装实行验收检测制,验收不合格检测一律不允许使用。7.3.7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所有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必须经考核取得安全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7.3.8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要经过严格审批后才能实施。7.3.9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理部每周组织各部门、各分包方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对于日常检查,发现危急情况应立即停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安全隐患整改兑现率必须达到95%以上。同时贯彻实施班前检查制度,区域责任师必须督促与检查各分包方,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7.3.10 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度。7.3.11 实行周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7.3.12 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生产经理对区域责任师,责任师对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对班组,班组对操作工人必须层层交底。
7.4 项目安全隐患整改率应达100%。
7.5 所有防护措施应分层分段分部位验收,作好记录。7.6 登高作业人员年龄不大于50岁。
8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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