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1 给水
1.1.1水源:水源为市政自来水,给水管院内成环状布置,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标准。 1.1.2给水分区
给水系统分高低两个区,负2层至7层为低区,8层至15层为高区。两个区均采用差量补偿、箱式无负压供水机组。 1.2 热水系统
本单体卫生热水全日制集中热水供应系统,采用电辅加热的强制循环式太阳能卫生热水系统。
1.3 排水
医疗污、废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一级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底层污水单独排出。地下室排水由集水坑收集,经潜污泵提升至室外污水井。潜水泵手动和自动控制装置。设置高水位报警装置。
1.4 消防系统
1.4.1室外消防管网与生活给水管网合用为环状管网,在管网上设室外消火栓。 1.4.2消防泵设于本单体的地下一层,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及自喷系统两套。
1.4.3高位水箱设在本单体楼顶水箱间,有效容积24m3,并设有加压稳压泵,以保证火灾初期的消防压力。
二、控制依据
2.1 施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
2.2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2.3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2.4 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2年版) 2.5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2.6 工程建设监理规划(NO:XS-QI-PS-11) 2.7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三、 控制要点及方法 3.1 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3.1.1 施工工艺及监理工作流程: 安装准备 干管安装 支管安装
3.1.2 准备阶段 3.1.2.1 安装单位对所使用的管材、型钢等主要材料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验合格后予以签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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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压、冲洗 设备、给不配件安装 通水试验
3.1.2.2 设计图纸及其它工程技术文件齐全, 并有图纸会审纪要及技术人员《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3.1.2.3 管道的标高及尺寸等符合设计要求。 3.1.3 施工阶段
3.1.3.1 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 隐蔽管道和给水、消防系统的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不应小于0.6 MPa ,生活饮用水和生产、消防合用的管道,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超过1.0 MPa 。
(2) 埋地管道管沟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管沟位置、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严禁铺设在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3)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米。
(4)立管、横支管安装应先装支托架,支托架的规格、型式、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
(5)管道穿过基础、墙壁和楼板,应配合土建预留孔洞。 (6)埋地管道的防腐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7)饮用水管道在使用前应用每升水中含20—30毫克的游离氯的水灌满管道进行消毒,含氯水在管中应留置24小时以上。消毒完后,再用饮用水冲洗,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水质未被污染,方可使用。 3.1.4 质量通病的防治
(1) 托、吊、卡架不牢固。由于剔洞深度不够,卡子燕尾被切断,埋设卡架洞内杂物未清理净,又不浇水致使固定不牢;
(2) 立管甩口高度不准确。其原因是由于层高超出允许偏差或测量不准;
(3) 立管距墙不一致或半明半暗。其原因是由于立管位置安排不当,或隔断墙位移偏差太大造成;
(4) 水流不畅或管道堵塞。其原因是安装前未认真清理管子内部;施工过程中,管口未及时封堵或封堵不严;水箱不及时加盖,致使杂物落入堵塞或污染管道;不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和通水前的冲洗;
(5) 消防管道安装缺陷。其原因是消火栓口朝向不对,标高位置不准;水龙带不按规定摆放。其原因是施工时没有按规定安装,施工安装时不认真; 3.1.5 验收评定阶段
3.1.5.1 质量标准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2-88 )第二章规定执行。
3.1.5.2 检验方法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2-88 )第二章规定执行。
3.1.5.3 检查数量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第 二章规定执行。
3.1.5.4 验收顺序:施工单位先自检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报送《工程报验单》。监理抽查记录:属实测检查记录于《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属观察等其他检查记录于《工程报验单》中。
3.1.5.5 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验收不合格:签返《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经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 3.1.5.6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3.2 室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配件安装工程
3.2.1 施工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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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的操作流程如下:
安装准备 干管安装 报警阀安装 立管安装
喷洒分层干支喷洒头支管安 管、消火栓及节流装置安装 装(系统综合 支管安装 试压及冲洗)
报警阀配件、
系统通水试调 消火栓配件、
喷洒头安装
3.2.2 准备阶段
3.2.2.1 安装单位应将消防专用器材报送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审核, 在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汇同各种型号的阀门、水表、卫生器具等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3.2.2.2 配合土建做好预留孔洞及予埋件的工作, 准备好施工机具并作好人员安排。 3.2.2.3 施工图纸及其它有关技术文件齐全, 并有图纸会审纪要和技术人员《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3.2.2.4 消防设施的位置、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2.3 施工阶段
3.2.3.1 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 消火栓、喷淋头安装位置,应严格依照设计图纸要求执行,喷淋头成排、成行,与吊顶接触牢靠,装饰(护口)盘平正。
(2) 消防系统试验压力,须按设计要求确定。
(3) 消防报警阀应设在明显、易于操作的位置,报警阀应有排水措施。
(4) 消防箱内附件应配置齐全,箱内报警按钮位置正确,联运灵敏。消火栓栓口应朝外阀门中心距地面以1.1米为宜。
(5) 水流指示器安装方向应正确,动作灵敏。
(6) 喷淋系统各层、试水装置应设置在能便于排水的地方。
(7) 安装自动喷洒消防装置,应不妨碍喷头喷水效果。如设计无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架与喷头的距离,应不小于300 毫米;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 毫米; 2、吊架应设在相邻喷头间的管段上,当相邻喷头间距不大于3.6 米,可设一个,小于1.8 米允许隔段设置。
(8) 阀门应按施工规范要求做好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2.3.2 监理工程师每日将监理工作纪要记录于《监理日记》中, 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签发《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经整改后确认《整改复查报审表》。对需向业主专项说明的事项及需确认存证事项以《监理工作联系单》报送相关单位。
3.2.4 质量通病的防治
(1) 喷洒头处有渗漏现象。由于尚未系统试压就封吊顶,造成通水后渗漏。封顶前必须经试压;
(2) 喷洒头与吊顶接触不牢。护口盘偏斜。由于支管末端弯头处未加卡件固定,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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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不准,使护口盘不正。
(3) 喷洒头不成排、成行。由于未拉线安装;
(4) 水流指示器工作不灵敏。由于娄装方向相反或电接点有氧化物造成接触不良; (5) 水泵结合器不能加压。由于阀门未开启,单向阀装反或有盲板未拆除造成; (6) 消火栓箱门关闭不严。由于安装未找正或箱门强度不够变形造成; (7) 消火栓阀门关闭不严。由于管道未冲洗干革命净,阀座有杂物造成。 3.2.5 验收评定阶段
3.2.5.1 质量标准执行《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2-88 )第二章中的规定。
3.2.5.2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记录,用水准仪(水平尺), 拉线和尺量检查等。 3.2.5.3 检查数量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第二章规定执行。
3.2.5.4 验收顺序:施工单位先自检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报送《工程报验单》。监理抽查记录:属实测检查记录于《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属观察等其他检查记录于《工程报验单》中。
3.2.5.5 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验收不合格:签返《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经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
3.2.5.6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3 室内给水附属设备安装工程
3.3.1 施工工艺流程: 安装准备 基础放线验收
轴承箱清洗加油
水泵试运转
泵体就位 联轴器找正 3.3.2 准备阶段 3.3.2.1 施工单位对所用的设备,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验后予以签返。
3.3.2.2 配合土建做好设备基础、预留孔洞、予埋件的工作,准备好施工机具并作好人员安排。
3.3.2.3 施工图纸及其它有关技术文件齐全, 并有技术人员的《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3.3.2.4 设备基础位置、标高及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填报《设备基础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返。 3.3.3 施工阶段
3.3.3.1 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 安装离心水泵应牢固,不偏斜,其泵体水平度每米不超过0.1毫米。
(2) 离心水泵的水平联轴器应保持同轴度;轴向倾斜每米不得超过0.8毫米;径向移不得超过0.1毫米。
(3) 水泵试运转前,应注油、填满填料,连接法兰和密封装置不得有渗漏,叶轮与泵壳不应相碰,各部阀门应灵活。
(4) 水泵试运转前应测试电机,控制电路的绝缘电阻,检查管路情况是否良好。 (5) 水泵试运转轴承温升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并做好试运转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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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2 监理工程师每日将监理工作纪要记录于《监理日记》中, 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经整改后确认《整改复查报审表》。对需向业主专项说明的事项及需确认存证事项以《监理工作联系单》报送相关单位。
3.3.4 质量通病的防治
(1)泵体安装处于受力状态。其原因是由于不严格按规定架设秋道或设计不合理,应在管道和阀门的连接件上增设支撑,解除加到泵体上的载荷;
(2)泵水不畅。其原因是叶轮进水口被杂物堵塞;叶轮破损;单流阀堵塞;温突然升高;吸水管接头不严密;盘根处漏气;
(3)消耗动力过大。其原因是由于填料函压过紧,使填料发热;水泵叶轮破坏;水泵供水量加大;
(4)轴承过热。其原因是由于润滑油内有杂质或油量不足,油环转动不灵活,轴承间隙太小。
3.3.5 验收评定阶段
3.3.5.1 质量标准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2-88 )第四章中第三节的规定执行。
3.3.5.2 检验方法:检查温升测试记录;观察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3.3.5.3 检查数量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第 二章规定执行。
3.3.5.4 验收顺序:施工单位先自检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报送《工程报验单》。监理抽查记录:属实测检查记录于《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属观察等其他检查记录于《工程报验单》中。
3.3.5.5 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验收不合格:签返《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经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
3.3.5.6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4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工程
3.4.1 施工工艺流程:
安装 干管 支管 洁具 通水试验 准备 安装 守装 安装
3.4.2 准备阶段
3.4.2.1 安装单位对所使用的管材、 型钢等主要材料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验后予以签返。
3.4.2.2 施工所需机械、工具、人员准备齐全
3.4.2.3 设计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文件齐全, 并有图纸会审纪要和技术人员《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3.4.3 施工阶段
3.4.3.1 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 隐蔽的排水和雨水管道的灌水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 (2) 排水管道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
(3) 排水立管应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设置检查口,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装设置 伸缩节。
(4) 塑料排水管粘接时,插入承口深度适宜,粘接均匀,管卡应为塑制卡架,若用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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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架,应在管外包橡胶垫圈。
(5) 暗装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地面高度。
(6) 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7) 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最上部的雨水漏斗。 3.4.3.2 监理工程师每日将监理工作纪要记录于《监理日记》中, 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经整改后确认《整改复查报审表》。对需向业主专项说明的事项及需确认存证事项以《监理工作联系单》报送相关单位。 5.4.4质量通病的防治
(1) 预制好的管段弯曲或断裂。原因是直管堆放未垫实。或暴晒所致; (2) 接口处外观不清洁,美观。粘接后外溢粘接剂应及时除掉;
(3) 粘接口漏水。原因是粘接剂涂刷不均匀,或粘接处未处理干净所致; (4) 地漏安装过高过低。影响使用。原因是地平线未找准; (5) 立管穿楼板处渗水。原因是立管穿楼板处没有做防水处理。 3.4.5 验收评定阶段
3.4.5.1 质量标准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第三章中的规定执行。
3.4.5.2 检查方法:检查试验记录,实测或观察。
3.4.5.3 检查数量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第三章中的规定执行。
3.4.5.4 验收顺序:施工单位先自检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报送《工程报验单》。监理抽查记录:属实测检查记录于《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属观察等其他检查记录于《工程报验单》中。
3.4.5.5 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验收不合格:签返《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经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
3.4.5.6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3.5 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3.5.1 施工工艺流程式: 安装准备 卫生洁具及配件检验 卫生洁具安装
卫生洁具配件预装 卫生洁具稳装 卫生洁具与墙、地缝隙处理
卫生洁具外观检查 通水试验
3.5.2 准备阶段
3.5.2.1 安装单位对所使用的器具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验后予以签返。
3.5.2.2 施工所需要的机械、工具、人员准备齐全。
3.5.2.3 设计图纸及其它工程技术文件齐全,并有图纸会审纪要和技术人员《施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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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记录》。
3.5.2.4 器具的位置、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3.5.2.5 洁具安装前,应先检查排水管道有无堵塞,卫生洁具除大便器外都应设排水 栓。
3.5.3 质量通病的防治
(1) 预制好的管段弯曲或断裂。原因是直管堆放未垫实。或暴晒所致; (2) 接口处外观不清洁,美观。粘接后外溢粘接剂应及时除掉;
(3) 粘接口漏水。原因是粘接剂涂刷不均匀,或粘接处未处理干净所致; (4) 地漏安装过高过低。影响使用。原因是地平线未找准; (5) 立管穿楼板处渗水。原因是立管穿楼板处没有做防水处理。 3.5.4 验收评定阶段
3.5.4.1 质量标准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第三章中的规定执行。
3.5.4.2 检查方法:检查试验记录,实测或观察。
3.5.4.3 检查数量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第三章中的规定执行。
3.5.4.4 验收顺序:施工单位先自检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报送《工程报验单》。监理抽查记录:属实测检查记录于《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属观察等其他检查记录于《工程报验单》中。
3.5.4.5 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验收不合格:签返《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经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
3.5.4.6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3.6 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3.6.1 施工工艺流程:
安装准备 消扫管膛 管材、管件、阀门、消火栓等就位 管道连接 灰口养护 水压试验 管道冲洗
3.6.2 准备阶段
3.6.2.1 安装单位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应填写《建筑(安装)材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验后予以签返。
3.6.2.2 施工所需要的机械、工具、人员齐备。
3.6.2.3 设计图纸及其它工程技术文件齐全,并有图纸会审纪要和技术人员《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工员录》。
3.6.2.4 管道基础位置、标高及尺寸等符合设计要求。 3.6.3 施工阶段
3.6.3.1 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管沟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开挖,管沟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稳固。 (2)接口必须严格饱满,养护良好,试压合格。 (2)阀门按施工规范要求做好严密性试验。
(3)给水管与其它管线距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
(4)管沟回填须夯严密实,管顶上部500毫米内不得填直径大于100毫米的块石,500毫米以上部分回填块石不得集中,管沟人工夯料时,虚铺厚度不大于200毫米,机械夯实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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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厚度不大于300毫米,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
3.6.3.3 监理工程师每日将监理工作记录于《监理日记》中,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 施单位扩时整改,经整改后确认《整改复查审表》,对需向业主专项说明的事项及需确认存证事项,以《监理备忘录》报送相关单位。 3.6.4 质量通病的防治
(1) 埋地管道断裂。原因是管基处理不好,或填土夯实方法不当; (2) 阀门井深度不够。原因是埋地管道坐标及标高不准;
(3) 水泥接口渗漏。原因是水泥标号不够或过期,接口未养护好,捻口操作不认真,未捻实;
3.6.5 验收评定阶段
3.6.5.1 质量标准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GBJ302—88)第六章的规定执行。
3.6.5.2 检查方法:检查隐蔽记录,试验记录,拉线和尺量检查或观察检查。
3.6.5.3 检查数量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第六章的规定执行。
3.6.5.4 验收顺序:施工单位先自检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报送《工程报验单》。监理抽查记录:属实测检查记录于《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属观察等其他检查记录于《工程报验单》中。
3.6.5.5 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验收不合格:签返《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经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
3.6.5.6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3.7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3.7.1 施工工艺流程式:
安装准备 管沟定位、开挖 下管安装 灌水试验 管沟回填
3.7.2 准备阶段
3.7.2.1 安装单位对所用的主要材料, 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验后予以签返。
3.7.2.2 室外安装场地已平整无障碍,无积水。
3.7.2.3 施工所需要的机械、工具、器材等已准备就绪。
3.7.2.4 设计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文件齐全, 并有图纸会审纪要和技术人员《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3.7.2.5 管道基础位置、标高及尺寸等符合设计要求。 3.7.3 施工阶段
3.7.3.2 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 管沟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开挖,管沟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稳固。 (2) 排水管道坡度正确。
(3) 管道接口必须严密饱满,养护良好。灌水试验合格。
(4) 管道与其它管线的距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
(5) 检查井路面盖应同路面平,允许偏差±5毫米。非一次性施工完毕时, 井盖应高出室外设计标高50毫米。 (6) 管沟回填必须夯严密实,管顶上部500毫米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毫米的块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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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毫米以上部分回填的块石不得集中。管沟人工夯实时,虚铺厚度不大于200毫米;机械夯实时,虚铺层厚度不大于300毫米,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
3.7.3.3 监理工程师每日将监理工作纪要记录于《监理日记》中, 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经整改后确认《整改复查报审表》。对需向业主专项说明的事项及需确认存证事项以《监理备忘录》报送相关单位。 3.7.4 验收评定阶段
3.7.4.1 质量标准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GBJ302—88)第七章的规定执行。
3.7.4.2 检查方法:检查隐蔽记录,试验记录,拉线和尺量检查或观察检查。
3.7.4.3 检查数量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第七章规定执行。
3.7.4.4 验收顺序:施工单位先自检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报送《工程报验单》。监理抽查记录:属实测检查记录于《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属观察等其他检查记录于《工程报验单》中。
3.7.4.5 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验收不合格:签返《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经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
3.7.4.6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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