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落实到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治教,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方向的转变,以教育部及各级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文件精神为指针。 二、目标与任务:
1、通过在我校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尤其是使学生掌握应当懂得的基本法律常识,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法律法规与道德的关系,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明确违法与守法的区别,使学生从小养成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品质。
2、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校一如既往地在广大师生中进行法制教育,并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文明学校,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 三、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
1、领导机构:组长:胡应敏。副组长:李广金、黄安贫、温爱民、刘学军。
法制副校长:熊孝良。 2、学习内容: ①行为规范教育。
本年我校法制教育可先从《守则》和《规范》为切入口,通过《守则》和《规范》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要求各个学生能背记,能对照,会执行,同时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进行有关学校课间、午间纪律、集会纪律、两操纪律、放学排队纪律、杜绝花零钱买零食纪律等各项规定的宣传。守纪是守法的最基础的环节。 ②法律常识教育。
对学生进行与之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常识的教育,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让学生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以及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③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养成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的教育,接下来就可以明确地向学生指出,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法规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 ④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
要让学生知道自尊、自律、自强的含义。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许别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必向别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自强是指自己要有一种奋发向上的态度。
⑤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辨别是非能力是一个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的基本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两种能力都会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必须要通过多方的比较、判断、分析等训练,提高学生各方面的能力。
3、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
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
实。同时做到五结合:即法制教育与思想相结合;条文灌输与形象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为训练相结合;面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4、每学期第九周定为法制教育周。
①、请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
②、学生通过听法制教育课,一、二年级的学生人人讲心得体会,三年级以上的学生每人都要写心得体会。
③、各班班主任在班队活动的单周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活动。 ④、每学期定期出版两期法制墙报,定期张贴法制画刊。 ⑤、结合法制教育内容,开展“做一个合格小公民”、“法在我心中”、“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少年法庭”等主题班、队活动,使法制教育进一步形象生动化。
6、把法制教育纳入班级管理。
①、面向全体学生,制定各种条例。
②、把普法教育列入“三好学生”评比活动。要求学生人人遵发守纪。 ③、学生中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不得参加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评比。
④、成立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值周教师组成的文明监督员,监督师生对法律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查漏补缺。
⑤、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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