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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厂增值税计算及答案

2020-05-15 来源:乌哈旅游
电视机厂

6.某电视机厂(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新型彩色电视机。某年 3 月发生如下业 务:

(1)3 月 2 日,采取交款提货结算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电视机 500 台,本期同类产 品不含税售价 3000 元。由于商场购买的数量多,按照协议规定,厂家按售价的 5%对商场 优惠出售,打折后每台不含税售价 2850 元,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收讫;3 月 5 日,向另一 家乙家电商场销售彩电 200 台(不含税售价 3000 元)。为了尽快收回货款,厂家提供的现 金折扣条件为 4/10、2/20、N/30。本月 23 日,全部收回货款,厂家按规定给予优惠。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从消费者个人手中收购旧电视机,销售新型号电视机 10 台, 开出普通发票 10 张,收到货款 31100 元,并注明已扣除旧电视机折价 4000 元。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电视机给消费者 20 台,协议规定,每台不含税售价 4000 元,5 年后厂家全部将货款退还给购货方。共开出普通发票 20 张,合计金额 93600 元。

(4)以 20 台电视机向丙单位等价换取原材料,电视机成本价每台 1800 元,不含税售 价单价 3000 元。双方均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5)3 月 4 日,向丁商场销售电视机 300 台,不含税销售单价 3000 元。商场在对外 销售时发现,有 5 台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商场提出将 5 台电视机作退货处理,并将当 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厂家。该厂将 5 台电视机收回, 并按规定给商场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

(6)本期共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 400000 元(含从丙单位换入原材料应抵扣的进项税 额)。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本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解析:

(1)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旧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 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 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电视机厂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产品,属于 是先打折后销售,实际上就是按每台 2850 元的单价销售,无需另开发票。这种销售方式被 厂家广泛采用,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增值税。当然,如果折扣后再另开发票,则不得减 除销售额。

对乙商场采取的是现金折扣方式,即先销售后折扣,增值税发票上先按全额反映,在 实际收到折扣后价款后,再按折扣金额开具其他发票或单据给购货方入账。这种情况,双 方均对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厂家增加、商家减少),折扣部分不得减除销售额。

应纳销项税额=2850×500×17%+3000×200×17%=344250(元)

(2)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应纳销项税额=(31100+4000)÷(1+17%)×17%=5100(元)

(3)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应纳销项税额=93600÷(1+17%)×17%=13600(元)

(4)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 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的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由于是等 价交换,并且双方均开具专用发票,因此,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等,即:

3000×20×17%=10200(元)

(5)应纳销项税额=(300-5)×3000×17%=150450(元) 所以,本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44250+5100+13600+10200+150450)-400000=523600-400000=123600(元)

103.北方某电视机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 年 6 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在本地销售彩电 950 台,每台不含税价款 2000 元,发送给本企业职工活动中心 50 台;

(2)月末向外地分支机构发出 300 台彩电,为下月销售储备。支付给运输企业运费 5000 元,其中装卸搬运费 800 元,运输企业将运费发票开给外地分支机构。

(3)本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 34000 元, 货已入库,但发票尚未到税务机关认证;另有上月底接受投资的一批显像管,取得投资方 开来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 85000 元,本月发票经税务机关认证;

(4)本月公益性捐赠自产电视机 10 台;

(5)本月生产经营用水取得水厂(适用简易征收)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150000 元,用电取得电厂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350000 元。发票均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解析:销项税=(950+50+10+300)×2000×17%=445400(元) 进项税=85000 +150000×6%+350000×17%=15350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445400-153500=291900(元)

170、 某电视机厂 2002 年向外地某商场批发 100 台彩色电视机,每台不含税售价 2300 元(假定该厂本期无进项税额),同时电视机厂用自己卡车送货,商场支付给电视机 厂运费 1170 元,则

(1)判断销售额的确定原理。

(2)是否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行为,并说明理由。 (3)计算增值税税额。 应纳的增值税 39270 元

5.某电视机厂(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新型彩色电视机。某年 3 月发生如下业 务:

(1)3 月 2 日,采取交款提货结算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电视机 500 台,本期同类产 品不含税售价 3000 元。由于商场购买的数量多,按照协议规定,厂家按售价的 5%对商场 优惠出售,打折后每台不含税售价 2850 元,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收讫;3 月 5 日,向另一 家乙家电商场销售彩电 200 台(不含税售价 3000 元)。为了尽快收回货款,厂家提供的现 金折扣条件为 4/10、2/20、N/30。本月 23 日,全部收回货款,厂家按规定给予优惠。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从消费者个人手中收购旧电视机,销售新型号电视机 10 台, 开出普通发票 10 张,收到货款 31100 元,并注明已扣除旧电视机折价 4000 元。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电视机给消费者 20 台,协议规定,每台不含税售价 4000 元,5 年后厂家全部将货款退还给购货方。共开出普通发票 20 张,合计金额 93600 元。

(4)以 20 台电视机向丙单位等价换取原材料,电视机成本价每台 1800 元,不含税售 价单价 3000 元。双方均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5)3 月 4 日,向丁商场销售电视机 300 台,不含税销售单价 3000 元。商场在对外 销售时发现,有 5 台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商场提出将 5 台电视机作退货处理,并将当 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厂家。该厂将 5 台电视机收回, 并按规定给商场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

(6)本期共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 400000 元(含从丙单位换入原材料应抵扣的进项税 额)。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本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解析】

(1)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旧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 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 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电视机厂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产品,属于 是先打折后销售,实际上就是按每台 2850 元的单价销售,无需另开发票。这种销售方式被 厂家广泛采用,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增值税。当然,如果折扣后再另开发票,则不得减 除销售额。

对乙商场采取的是现金折扣方式,即先销售后折扣,增值税发票上先按全额反映,在 实际收到折扣后价款后,再按折扣金额开具其他发票或单据给购货方入账。这种情况,双 方均对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厂家增加、商家减少),折扣部分不得减除销售额。

应纳销项税额=2850×500×17%+3000×200×17%=344250(元)

(2)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应纳销项税额=(31100+4000)÷(1+17%)×17%=5100(元)

(3)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应纳销项税额=93600÷(1+17%)×17%=13600(元)

(4)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 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的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由于是等 价交换,并且双方均开具专用发票,因此,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等,即:

3000×20×17%=10200(元)

(5)应纳销项税额=(300-5)×3000×17%=150450(元) 所以,本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44250+5100+13600+10200+150450)-400000=523600-400000=123600(元) 【题 6】某电视机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 月发生下列业务:销售 A 型电视机 120 台, 每台售价 0.3 万元(不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36 万元,含销售人员 奖金 2 万元,货款收到;购进电子元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 20 万元, 税额 3.4 万元,款已付货入库;支付购进电子元件的运费 2 万元,已取得运输专用发票; 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0.68 万元;以成本价销售给本厂职工 A 型电 视机 20 台,每台成本价 0.2 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一批电子元件,取得增值税专用 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30 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电视机厂 5 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销项税额=36×17%+20×0.3×17%=7.14(万元) 进项税额=3.4+30×3%+0.68+2*3% 应纳增值税=7.14-进项税额=1.94(万元)

*****3、2009 年 9 月,某电视机厂生产出新型号的彩色电视机,每台不含税销售单价 为 5 000 元。当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9 月 5 日,向各大商场销售出电视机 2 000 台,因这些大商场在当月 20 天内付 清了 2 000 台电视机的购货款,而给予其 5%的销售折扣。

(2)9 月 8 日,发货给外省分支机构 200 台,用于销售,并支付发货运费等费用 1 000 元。其中,取得的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为 600 元,建设基金为 100 元, 装卸费为 100 元,保险费为 100 元,保管费为 100 元。

(3)9 月 10 日,采取以旧换新方式,从消费者个人手中收购旧型号电视机,销售新 型号电视机 100 台,每台旧型号电视机折价为 500 元。

(4)9 月 15 日,购进生产电视机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为 200 万元,增值税为 34 万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主管税 务机关认证。

(5)9 月 20 日,向全国第九届冬季运动会赠送电视机 20 台。

(6)9 月 23 日,从国外购进 2 台电视机检测设备,取得的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注 明的增值税税额为 18 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 9 月份的应纳增值税。 某液晶电视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 年 2 月购销情况如下:

外购情况:

(1)外购液晶面板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800 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 20 万元,取得合规运输发票。货物已验收入库, 专用发票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2)外购电子芯片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 34 万元。货物未到达, 专 用发票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3)进口大型检测设备一台,关税完税价格为 98 万元,关税为 8.38 万元,取得海关完 税凭证;

(4)从小规模商业纳税人企业购进修理用配件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注明价款 3 万元, 专用发票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5)外购用于厂房二期工程的钢材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 68 万元。 货物已验收入库。

(6)购进一台小汽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金额为 20 万元、增值税 3.4 万元。

销售情况:

(1)向本市某家电销售公司销售 29 寸液晶彩电 5000 台,出厂单价每台含税 0.3 万元。 因家电销售公司一次付清货款,本企业给予了 5%的销售折扣;

(2)向本市一新落成的宾馆销售 29 寸彩电 800 台,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 240 万 元。由本企业车队运送该批彩电取得运输费收入 1 万元; (3)向本市某红十字医院捐赠 29 寸液晶彩电 10 台;

(4)春节职工活动中,作为奖品无偿赠送 29 寸液晶彩电 20 台;

(5)采取以物易物方式向供电局提供 29 寸液晶彩电 100 台,双方互开征增值税专用 发票,收到供电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电费 30 万元;

(6)销售一台 2008 年 2 月购入的检测设备,原值 15 万元,已提折旧 3 万元,现售价 16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外购液晶面板和电子芯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进口检测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配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直接销售彩电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5)视同销售业务销项税额; (6)以物易物方式的销项税额;

(7)本期实际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8)销售检测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9)本期国内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外购液晶面板电子芯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800×17%+20×7%+34=171.4(万元)

(2)进口检测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98+8.38)×17%=18.08(万元) (3)自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配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3%=0.09(万元)

(4)直接销售彩电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3÷(1+17%)×17%+(240+1) ÷(1+17%)×17%=252.97(万元)

(5)视同销售业务销项税额=(10+20)×0.3÷(1+17%)×17%=1.31(万元) (6)以物易物方式的销项税额=100×0.3÷(1+17%)×17%=4.36(万元) (7)本期实际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71.4+18.08+0.09+30×17%=194.67(万元)

(8)销售检测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6÷(1+4%)×4%×50%=0.31(万元) (9)本期国内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52.97+1.31+4.36-194.67+0.31=64.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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