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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厂检验程序
1 目的
采取必要措施对最终产品的出厂检验程序进行监督控制,保证产品在出货前已做过最终检验与测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公司生产出厂前的产品。
3 职责
3.1质量部负责最终产品出厂检验工作,主持监控、测量、分析和改进工作的开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验证。
3.2 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最终产品出厂检验的监控、测量、分析和改进工作的实施。
4 制度流程
4.1销售部在编制生产制造单时,按1%的抽检比例或GB/T2828.1-2003标准增加预
补数量,并在分发生产制造单时转送质量部和实验室各一份。
4.2成品车间主任负责将每一个订单的首件产品递交检测室进行物理性能测试,保证上线产品已通过检测并经确认合格。
4.3生产部计划员在向车间下达出货通知时同时通知质量部,保证质量部有足够时间对出货产品进行抽检。
4.4质量部抽检时必须有物理性能测试报告,保证产品出库前已经过物理性能检测。
4.5每双特种安全鞋都需要进行外观质量检验,检验要求见QJ/ZNS01.01-1999标准4.9条。
4.6以同批投料生产的200-500双鞋为1批,抽取3双试样按LD54-94标准表3要求进行外底耐折、耐磨、耐压、抗冲击等项目检验。
4.7按GB12017检验规则,以同批投料生产的2万双(或小于2万双)为1批,抽取2双试样抗刺穿试验,施力大小与产品等级相符。第一次试验若有1双不合格,应加倍抽取。如仍有1只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以实际抗刺穿能力定级,小于1100N则不能以防刺穿鞋产品出厂。
4.8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都要有产品合格证,检验员打上检验工号,检验日期。
4.9检验员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并履行手续,不得弄虚作假。质量部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抽检出厂检验员的工作质量。
5 对检验、检测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5.1检验员、检测室都必须做好检验、检测记录,根据记录分析出现不合格的原因,并给出初步改进的建议或意见,反馈给生产部,由生产部落实整改。
5.2检验员、测试室每个月将检验、检测不合格情况汇总,上报质量部。出现不合格品大批量出现或不正常增加时,由质量部经理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落实。
5.3跟踪验证
5.3.1质量部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最终产品出厂检验的监控、测量、分析、改进工作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5.3.2总经理认为最终产品出厂检验的监控、测量、分析、改进工作无效时,有权要求责任部门采取措施再次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追踪落实。
5.4有关记录和资料,由质量部负责记录汇总,并按要求保存。
6 记录
《工序质量检验记录表》
本文件自2013年2月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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