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公司内半成品的检验及复检。 2、管理要求
2.1 准备:
2.1.1 器具准备: 量程在100ml以上的量杯一只;取样勺;在灭菌有效期内的广口容器;消毒灭菌后的自封袋;
2.1.2 根据生产计划、生产指令检查有无标准样、《半成品检验规格一览表》中有无相应的检验指标;
2.2 理化取样、检验;
2.2.1 取样工具、量杯用75%酒精浸泡10秒以上,取出后晾干,装入消毒后的自封袋内;
2.2.2 菌检员根据《半成品检验规格一览表》确定该产品的感观、理化检验项目;根据检验项目确定取样量;
2.2.3 按更衣流程更换服装 、按规定洗手消毒后进入乳化车间取样;
2.2.4 由乳化操作工配合,打开乳化锅上盖,用取样勺在锅内取样,样品量控制规定范围内;
2.2.5 根据标准样品比对外观性状、颜色、气味;按检测报告规定的检测方法做理化检测;检测应快速、准确;检测过程、结果记录在《半成品检验报告》上;超标检验结果按《实验室超标管理制度》执行;
2.2.6 感观、理化检验结果合格的,通知车间可以出料,并在出料过程完成微生物取样及留样取样工作;
2.3 微生物检验
2.3.1 微生物及留样取样用广口容器分装,取样时应确保容器在消毒有效期内;取样后瓶口需拧紧保持密封;根据《批号和标识控制程序》做好标识;
2.3.2 一般留样量为200g,用两个容器分装;微生物取样一般为20g左右;
2.3.3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第四部分微生物检验方法进行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检测;
2.3.4 将检测过程、结果记录在《半成品检验报告》上;超标检验结果按《实验室超标管理制度》执行;
2.6 报告提交及保管:
作成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File Name: 半成品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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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检验合格后,报告提交质量负责人审批;
2.6.2 批准后,由报告人在半成品标签上敲上合格章,并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2.6.3 检验报告由品管部归档保管。
3、相关记录
《半成品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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