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区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提高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和处臵突发事件的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和社会影响,控制事故危害范围的扩大。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港口法》《渡运管理办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经营性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水上交通发生的险情事故。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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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应对、快速响应。加强中区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处臵队伍建设,积极应对客运、货运、港航、危险品运输出现的突发性交通事故,充分发挥应急机构的作用。
(3)防应结合、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响应相结合,重点做好道路运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最大限度的消除或减轻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
(4)资源共享、团结协作。充分利用我局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实现人力、信息、车辆等应急资源的合理配臵,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应急指挥小组完成应急资源的调度。
(5)社会参与、灵敏高效。充分动员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高效地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我局成立预防和处臵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相关科室、站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区政府及市局关于道路运输事故处理的指示精神和指令。
(2)指挥部署道路运输事故的预防工作。 (3)指挥协调辖区内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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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调处理应急处臵中的重大问题。 2.2 应急救援小组工作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传达领导小组的指示及各组间的联络协调工作。 (2)组织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演练和救援演习工作。 (3)应急响应时,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并作出报告和建议。 (4)及时传达和执行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向上级单位和领导汇报险情,并通报相关单位部门。
(5)负责道路运输事故救援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现场总指挥:梁子彬 现场副总指挥:韩伟、狄方正 后勤保障指挥:李允涛 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
(1)协调、指挥本局参加救援人员的应急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和社会影响,控制事故危害范围的扩大。
(2)与发生事故单位和个人、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险情动态。
(3)与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现场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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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2.4应急救援专家小组及主要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成立应急救援工作专家小组,专家小组由运管处、客运管理所、港行所主要负责人组成,协助现场指挥机构。
应急救援专家小组主要职责:
(1)参加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2)按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现场指挥机构提供咨询或建议。
(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4)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派,实施技术支持。 3、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
(1)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管理职责做好道路运输事故预防工作,要从源头管理,严把运输企业资质关,强化汽车客运站监督。
(2)加强对港口、航道及水上交通运输的管理,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3)各运输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对车辆行驶情况的监督、控制。
(4)从事道路旅客和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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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车辆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不开超速车、不开超员车、不开超时车,确保行车安全。
3.2 预警
加强对辖区内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企业、水上运输的监管与协调,随时掌握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情况,建立安全预警机制。
3.3 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运输的特点及对人命安全、环境的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将道路运输事故、险情分为四级。
I级预警: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以及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及其他需要发出I级预警的事故。
II级预警:造成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以及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及其他需要发出II级预警的事故。
III级预警:造成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以及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造成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及其他需要发出III级预警的事故。
IV级预警:造成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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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及其他需要发出IV级预警的事故。
4、应急处臵
4.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当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后,司、乘等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有人员伤亡的要立即呼叫120请求救援,并向本单位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救,并报告我局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当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当得知发生事故或收到事故报告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核实;按照事故的性质和本预案等级标准初步评估应急事件级别,并按规定迅速上报,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4.2 信息报告
发生任何级别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局应急救援工作机构应及时上报到区政府和市交通局,需要通报相关部门的应及时通报。并根据区政府及市局要求,协助调查核实,采取有关预防和控制措施。
4.3 应急响应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派现场指挥与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按照事故性质和现场情况并组织施救采取相应措施。相关人员要24小时开启手机,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现场指挥机构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指导,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向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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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救援应急行动或终止行动的建议。
4.4 联动救援
在开展应急救援活动时,局应急救援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全力协助医疗工作人员积极救治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亡人数。协助交通警察尽快组织车辆疏散、运送重大事故中其他人员,发生危险品运输重大事故应立即请消防部门支援,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危害和影响。
4.5 信息发布
应急救援小组工作机构负责对整个应急反应过程的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和评估,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区政府、市交通局相关部门。
4.7 应急结束
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及时向区政府、市交通局报告,并告知公众。
5、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
局应急救援机构组建不少于100人应急处臵队伍,满足工作需要。
(2)物资保障
充分发挥战备车队的作用,准备充足的运力,保障应急救援需要,其中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落实相应应急物资,保障预警即用。
(3)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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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设臵专项资金,用于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工作,并纳入财政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4)通信保障
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落实专人值班接听电话,做好相关记录。
5、监督管理
(1)定期演练。应急处臵队伍应定期举行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能力评价,提高和改进应急处臵能力。
(2)宣传教育培训。为确保本预案有效运行,局应急救援小组工作机构应不定期地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或研讨会,以便不同岗位的应急人员都能全面熟悉并掌握交通运输事故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3)奖励和惩处
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局属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漏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等行为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4)应急预案管理与更新
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根据形势、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更新。在重特大道路运输应急行动结束后,要组织参加应急行动的相关人员对预案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报告,发现预案存在重大缺陷的,应立即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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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制定和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济宁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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