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来完成,由乙方代表甲方处理并承担质量、进度、安全等技术及经济责任。经双方讨论,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工程价格:大写:
第二条 承包方式、范围及时间
1、本工程由承包,项目部经理由担任,项目部经理代表乙方向甲方负责。
2、甲方将同业主于年月日签订的上述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副本及其他要素交与乙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同业主全面履约。 3、风险抵押。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署后三日内按工程价格的 10% 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元,作为管理负责的风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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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施工期间,乙方依据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和安全施工等各项条款,代表甲方全面履约。对经甲方同意并与业主增补得协议,乙方也要全面履约。如乙方违反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责任期限:本协议签订之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或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并交付业主,但工程竣工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甲方被追索,甲方仍可追究乙方的责任。
6、承包时间:自本合同双方签字起至本合同债权债务全部结束为止。 第三条 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1、负责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使用等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罚等;
2、负责组织施工合同、图纸“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协助乙方进行与该工程有关的对外联系衔接,开工前将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资料及技术资料交给乙方;
3、根据项目的需要,及时对乙方施工所需的批文、图纸等有关工程文件进行审核盖章,
4、办理与建设单位的经济结算; 5、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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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乙方处理重大问题和进行技术指导、安全生产等教育培训。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对所施工程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同时项目部必须至少配备工程师一名、安全干部、安全员一名、资料员一名、施工员一名;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按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合适工程量,发现甲方同业主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量误差超过5%,乙方应将工程量增减详细资料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4、本工程安全生产、标化管理应达到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乙方应组织民工岗前培训,加强管理,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工作事故率应控制在 0% 以下,歇工率控制在在 0% 以下;
5、负责工程施工各项资料和工程备案资料的编制及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
6、乙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半成品材料等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和质保单,并进行进场前严格检查,原材料及主要构件材料应按规定及时向甲方申报且送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如因材料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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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严格管理工程项目部印章,该印章仅用于内部技术资料和备案材料,不得对外使用,更不得以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诺;
8、负责解决因建设方拖欠工程款引起的工程资金缺口;
9、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交纳并承担民工的综合保险费用,及时支付工程材料货款,专业分包款,妥善处理各项劳务事务; 10、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或突发事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11、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事故的,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1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工程施工任务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13、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方建立工作联系; 14、乙方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的合同、资料以及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15、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考核、审计; 16、严格履行合同、承担一切经营风险和造成亏损的经济责任、违规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根据业主方付款进度进行付款。甲方在每次收到业主方工程款后十天内支付乙方,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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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发票。每次的付款提留 25% 作为质量奖、安全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税金、上缴费等, 75% 作为工程预付款支付给乙方。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发生业主单位不能按约支付工程价款而导致乙方资金短缺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支付工程款或其他款项;
2、本工程所有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合法固定账户进行支付,乙方开户行;账号:,甲方在支票一栏须填写乙方全称;
3、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取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材料货款等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工程款的使用必须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为唯一目的,乙方不得侵占、截留、挪作他用,否则,乙方应按侵占、截留、挪用金额的 50% 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未经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及乙方其他人员无权向业主收取工程款及其他款项,包括质保金,不得向业主借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乙方应及时如实上报各类资料和报表,在每月 25 日之前,把前一个月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之有效票据交由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做账。逾期送交的,视作违约,罚款每天 1000 元,少交或不交的,造成甲方账目不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利益分配
1、确定工程项目上缴指标为本工程价格的 % (含税金),即约为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甲方每次在拨进度款中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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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竣工审计后,乙方完成上缴指标,扣除实际成本,包括材料款、人工工资、税金等,甲方在确认乙方无拖欠材料款、民工工资等费用后返还风险抵押金;
3、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款项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甲方视业主付款进度进行支付。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并可向乙方主张相应的赔偿:
a、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b、乙方没有严格全面履行约定职责,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c、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指挥失误,酿成了严重的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d、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的; e、经甲方核实有其他违约情况。
甲乙解除合同更换承包商方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好项目的各项移交手续,先退场后结算,确保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风险抵押金: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终止:
a、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了约定的工程款项; b、当守约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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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终止后,并不妨碍甲方依据合同的第二条第5款的约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工程接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另行派人接管该项目: a、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经理擅自退出工程管理达10天以上; b、未经甲方同意,工程停工时间达10天以上;
c、业主方对项目经理的表现不满,书面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 d、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主管部门对工程提出通报批评达4次以上的;
e、工程发生严重的质量或安全事故,导致工程处于瘫痪状态的。 发生以上情况,而本合同并未因此解除的,甲方另行派人接管后即视为项目经理自行放弃向甲方要求任何款项的权利,即:若工程盈利,由甲方根据接管人的贡献另行分配;若工程亏损,则仍由项目经理承担。
对于接管以后涉及该工程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最终仍由项目经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甲方指派的接管人可以对工程的人、财、物、资金等进行合理的调度,并且项目经理无条件认可其行为,项目经理不得以已经退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如期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每期应付款的金额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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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生产、标化管理及工程工期应达到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如有违反当甲方开出整改通知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次1000元的罚款,对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3、乙方未严格管理工地项目章,一经发现有违反使用的视作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次 2000 元的罚款,如果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材料货款、专业分包等款等导致甲方被追索时,所被追索的资金及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被追索金额的15%的违约金,以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利息计算的利息。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的行为被视为违约的,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为总工程价款的 1% ,若存在数次违约行为,违约金分别计算累计相加。
6、违约金的承担不影响本合同规定的罚款、损害赔偿等其他经济责任的承担。
7、如因本工程的业主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前述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追究甲方责任,双方共同努力促使业主方履行施工合同或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时,首先应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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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定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涉及的事宜,均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合同执行; 3、本合同附件属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乙方应全面履行。 合同附件: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施工图 (3)投标文件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部经理:
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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