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非国有企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委:
根据南昌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2011年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于7月 25日正式开始。为做好今年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私营企业、个体户、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国有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并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是已获得2011年省人事厅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方可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申报职称的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从7月 25日开始至 8 月16日结束。
三、申报人员申报时的文凭等原件材料退还时间
请申报人员于9月14日——9月20日前将文凭等原件取回。
四、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的资格条件
今年申报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仍按江西省人事厅赣人发[2005]10号、赣
人字[2000]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1、1-2、1-3、1-4)。
五、申报专业和填写审查表
1、申报人填报专业按所规定专业的系列选报(见附件2、3)。
2、申报人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需按规范填写(见附件4)。
六、其它事项
1、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正、公平,防止和杜绝在职称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凡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2、凡申报者请严格遵守申报规定的时间及原件退还的时间,过期不予保管。
3、本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有关材料已全部登在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gxw.nc.gov.cn)和南昌市中小企业网站(网址:www.chinasbsp.com)。
请各县、区按《通知》要求,尽快通知到辖区内符合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卢冬红
联系电话:3986637
附件:1、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
2、非国有企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系列
3、填写职称资格审查表和申报工作须知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1
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并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2、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3、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二、业绩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含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星火计划等)三等奖,或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技术完成人。
2、负责完成1项较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技术改造或成套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工作,并通过设区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3、主持或作为骨干负责完成企业新产品研发,并有2项以上通过省级主管部门鉴定,产品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4、取得发明专利,并转化为商品生产,或负责完成2项设区市以上推广并转化为生产力的科技成果,均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5、在全国性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发表有价值的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期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6、获省以上表彰的劳模、优秀企业家,或受省人事厅和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7、企业副总以上核心管理者,所在企业连续两年销售(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或连续两年纳税200万元以上,或安排劳动就业人员500人以上(以县以上政府工商或税务、劳动部门证明为准)。
附件:1-2
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并取得经济师资格5
年以上。
2、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3、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二、业绩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理论研究、经济改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获省部级二等以上或设区市级一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2、主持、组织或作为骨干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在企业管理、人力资源以及融资、财会、营销、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作出重要贡献者。
3、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合理化建议,或主持制定本企业发展规划、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本企业产品技术标准、重要建设项目合同及方案等,并获批准、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4、获省以上表彰的劳模、优秀企业家,或受省人事厅和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5、企业副总以上核心管理者,所在企业连续两年销售(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或连续两年纳税200万元以上,或安排劳动就业人员500人以上(以县以上政府工商或税
务、劳动部门证明为准)。
附件:1-3
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3年以上。
2、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3年以上。
3、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3年以上。
二、业绩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设区市级科技成果(含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星火计划等)三等奖,或县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技术完成人。
2、负责完成1项较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技术改造或成套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工作,并通过县级以上鉴定、验收。
3、主持或作为骨干负责完成企业新产品研发、并通过设区市级以上鉴定,产品达到同
行业先进水平,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4、取得发明专利,并转化为商品生产,或负责完成2项县以上推广并转化为生产力的科技成果,均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5、在省级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设区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6、获设区市以上表彰的劳模、优秀企业家,或受市人事局和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1-4
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初级资格条件
1、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并经县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累计3个月以上;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评审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获员级职称3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获员级职称2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
附件:2
非国有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系列
一、机电类
1、暖通 2、给排水 3、水电 4、通信工程 5、自动化控制
6、机电 7、计算机 8、机械
二、园林:
1、园 林 2、花卉园艺
三、轻工类
1、装璜 2、环境艺术 3、材料工程 4、建筑材料 5、生物化工 7、塑料加工 8、轻工化学 9、食品加工 10、纺织 11、服装设计 12、物流管理 13、材料管理
四、水产类:
1、淡水养殖 2、水产加工
附件:3
非国有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系列
一、经济类:
1、高级经济师
二、园林:
1、园 林 2、花卉园艺
三、机电类
1、通信工程 2、自动化控制 3、机电 4、计算机 5、机械
四、轻工类
1、环境艺术 2、生物化工 3、塑料加工 4、轻工化学 5、食品加工 6、纺织 7、服装设计 8、物流管理
五、水产类:
1、淡水养殖 2、水产加工
附件:4
填写职称资格审查表和申报工作须知
1、主要工作和培训简历:主要填写从事本专业工作每一阶段的详细情况和从事该专业过程中进行的培训情况。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粘贴处:主要粘贴本人符合申报条件的现最高有效学历以及需要补充的其他进修学历证明的复印件。
3、现有职称证书复印件粘贴处:主要粘贴申报人员现有相关专业技术的最高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4、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已获的省人事厅颁发的合格证书方可申报,并将合格证书复印件粘贴到相应栏目中。
5、专业技术工作主要业绩情况:主要填写申报人员任职期间,符合其业绩条件情况,所有业绩材料和相关复印件必须统一装册做成附件。
6、报名时间及初审时间:7月25 日—8月16 日
原件材料退还时间:9月14 日——9月 20 日
7、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与申报的专业相同,学历算到2011年7月31日,资历、聘任时间算到2011年12月31日。
8、高、中、初级资格报名费、评审费继续参照(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精神执行。
(1)资格审查表:报名表格费10元、工本费:10元。
(2)资格审查及评审费:高级350元、中级150元、初级80元。
9、中、初级继续教育费用每人400元。
10、凡因弄虚作假、造成在资格验证终审时淘汰的申报人员,后果自负,已交费用不退。
11、申报职称人员需准备三张照片,除申报表格二张照片外,另一张放入档案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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