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提高兴华路两侧及农贸城、商贸城的绿化质量,甲方将其改造及补种绿化施工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甲方指定区域提供专业化绿化施工工作,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基本情况:
1、施工范围:甲方现场指定范围;工程造价: 约 30万 元 2、开工日期:2014年7月8日,竣工日期:2014年8月15日。 二、绿化服务范围:
绿化范围建议辅以图纸标明并由双方签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负责种植。 四、合同有效期:
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 五、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3、无偿提供绿化及养护工作所需之水电。
4、负责本合同约定绿化服务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5、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承诺为甲方指定区域绿化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绿化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小区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提供并种植的各种树木,需保证一年的成活率100%,期间如有树木死亡,乙方应无偿提供及时补种。
3、本合同约定的种植绿化完成后,乙方需对树木修剪成型,并无偿提供近期的专业养护管理,竣工前需对甲方指定的养护人员提供专业培训指导,直至达到上岗要求,方可竣工验收。
4、在绿化养护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以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使用破损的水管,在浇水时采用喷灌、其它节水措施。 七、付款方式:
1、本合同造价包含①苗木费;②运输费及卸车费;③现场施工费;④税金及其他费用。 2、竣工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送货清单现场校对,认可为准并审核价格后,工程款一次结清。 八、赔偿责任:
乙方负责承担其现场施工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九、其它事项: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绿化面积扩大/缩小或者增加绿化改造工程时,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乙方提供的绿化工程量清单。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2014年 5 月7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