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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办学协议

2022-03-25 来源:乌哈旅游


合作办学协议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机制,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着力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创业人才,黄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黄山博达电脑学校(以下简称乙方)就产学合作、人才培养及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了磋商,并达成如下合作共识:

一、合作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相互合作、深度参与、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同意建立校校合作关系,积极探索校校合作的新形式、新机制,不断提升校校合作的办学新模式,在合作中实现双赢。

二、合作内容

(一)共建实训基地

1、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建立完成“淘宝网.网络创业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平台。乙方应保证实训基地面积不低于180平方米,能满足30人以上同时进行实训实验操作。

2、乙方负责提供实训基地建设的用房、一定数量的电脑及其他硬件设备,并负责书籍、课件、师资相关费用。甲方在实训基地配备实训实验讲师予以指导。

3、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乙方负责。

4、甲方将授予乙方“淘宝网.网络创业人才培养/实训基地”铜牌一块。

(二) 开展课程共建合作

1、甲、乙双方共同组建课程共建管理小组,确立适合企业需要的人才培养目标,制订课程教学计划和方案,指导实施课程共建。

2、乙方按照自己的教学计划正常实施教学工作,在专业教学计划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增“网络零售相关课程”。乙方应根据其自身条件,将该课程设置为电子商务专业学员的必修课、或全校互联网相关专业学员的选修课,或开展相应的实训课程。

3、满足甲方对乙方教学所需要的场地以及实训基地等条件要求,保证教学能够顺利实施;

(三)开展学术研究

1、甲乙双方可通过研讨会和专题研究等形式对双方感兴趣的问题开展专门研究,研究成果共享;

2、甲乙双方需积极参加对方组织的相关理论研讨活动。

三、保密条款

1、乙方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并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保证对甲方提供的课程及实训项目的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考核方式等资料不得向除乙方学生以外的第三方泄露;

3、甲方提供的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用途;

四、费用

本协议下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本协议所发生的费用,无需向对方支付费用。

五、违约责任

1、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的,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

六、 其他

1、甲方授权乙方在教学科研、市场推广等与本协议事项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对方的名称,但不得利用对方名称、教学方案从事与合作事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损害对方的名誉、商誉或其他权益。

2、同意乙方对实训基地以“淘宝网.网络创业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的命名,命名有效时间与本协议有效期一致。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合作协议到期后,双方合作仍正常开展,则本协议继续有效,除非一方书面向另一方发出终止或者表示不续约的通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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