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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2023-08-02 来源:乌哈旅游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为了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按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企业内部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上报事故。

(1)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逐级报告领导。

2)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逐级上报,企业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3)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的同时,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调查制度

1)组织调查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单位领导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开展调查工作。

2)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人员及工会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

(3)事故处理制度

企业在处理事故时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1)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 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

3)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 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4)伤亡事故统计制度

1)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

2)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绝和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

3)通过统计数字可以比较各单位、各地区之间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提供数据。

4)事故累积的资料不仅是安全教育的宝贵材料,也为安全生产设计、科研、施工清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促进技术进步提供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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