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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

2021-03-05 来源:乌哈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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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

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标    签】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文    号】桂财税﹝2007﹞6号【发文日期】2007-01-24【实施时间】2007-01-24【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城镇土地使用税 

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联知识: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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