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六条禁令
一、严禁违章指挥;
二、严禁无票作业;
三、严禁擅自解锁;
四、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五、严禁擅自变动安全措施(设施);
六、严禁无封闭地线作业;
七、严禁无安全交底作业;
八、严禁约时停送电、叫喊停送电;
九、严禁无监护作业;
十、严禁酒后作业;
十一、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生产现场(平时戴安全帽;作业时绝缘鞋、安全帽、工作服必须穿戴并符合要求);
十二、严禁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进行动火作业;
十三、严禁不系安全带进行攀爬登高或高空作业;
十四、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十五、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和特种设备;
十六、严禁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及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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