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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与照明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020-10-21 来源:乌哈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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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与照明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H3.3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依据 验收项目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1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主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控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2项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目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3测。 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4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 分部(子分部)工建筑节能(电气分项工程名程名称 称 动力节能)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验收依据 最小/实际抽样数量 检验批容量 检验批部位 GB50411-2007

配电与照明节能 GB50411-2007验收规范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GB50411-2007验收规范 检查记录 检查 结第12.2.1条 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已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已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已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符合有关规定 第12.2.2条 第12.2.3条 第12.2.4条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1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GB5030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一量验收规范》般项目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2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3,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85%。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专业工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验收 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12.3.1条 第12.3.2条 符合设计要求 第12.3.3条 符合设计要求 年 月 日 页脚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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