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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

2024-07-14 来源:乌哈旅游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

第一篇: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1)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有关原理,进行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一、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类型 1、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类。对危险和有害因数的辨识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评价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数的种类和危险程度,从而找到整改措施来加以治理。

2、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

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

(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因安全防护不到位、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临时电漏电遇地下室积水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易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存在于施工自然环境中的重大危险源

(1)人工挖孔桩、隧道掘进、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内装修、挖掘机作业时损坏地下燃气管道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业由于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台风、汛、雷电、风暴潮等侵袭易发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伤意外。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2) 3、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

(1)厨房与临建宿舍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意外。

(2)临时简易帐篷搭设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意外。

(3)电线私拉乱接,直接与金属结构或钢管接触,易发生触电及火灾等意外。

(4)临建设施撤除时房顶发生整体坍塌,作业人员踏空、踩虚造成伤亡意外。

4、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其他伤害等几种类型。2006年上半年建设系统事故类型死亡人数所占总数比例分别是:高处坠落占39.5%,施工坍塌占22.6%,物体打击占14.3%,起重伤害占8.1%,触电占5.9%,机械伤害占5%,其余类型占4.6%。

二、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

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2 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严禁“三违”,加强教育,搞好传、帮、带,加强现场巡视,严格检查处罚,慢慢就规矩了,懂安全了,会安全了。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对不良自然环境条件中的危险源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选定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做到人人心中有数,遇到情况不慌不乱,从容应对。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重 大 危 险 源 管 理 制 度

为创新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秩序,现就项目部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依据《铁路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表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桥梁施工及高空作业; 3.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4.起重吊装工程;

5.隧道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 6、易燃易爆物品区域;

7.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一)项目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三)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部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四)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项目部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五)项目部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和分析的不安全行为。

(六)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物体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的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七)项目部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做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八)安质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九)项目部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十)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各级主管部门或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重点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和过程控制;检查现场实物与内业资料的相符性。

(十二)各级主管部门或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项目监理单位,应把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施工情况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性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控制措施,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湖南营田建筑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

第二篇: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 危险源的辨识

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包括各种专项施工)。

1.1 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进行危险源辨识的重要依据。要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应收集与本组织的活动、人员、

设施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1.2 危险源辨识小组要做好危险源的辨识,还应组建好辨识小组。辨识小组各专业人员都应有人参与。如安全、消防、动力、电气、设备、土建等专业。这样,辨识时可以尽量将各专业中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完全。

1.3 危险源辨识要求

a 考虑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b 考虑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包括合同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c 考虑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设施;

d 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如生产)、异常(如停机检修)和紧急(如火灾)状态;

e 考虑过去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如由于技术、资源不足仍未解决的或停止不用但其危险依然存在)、现在的和将来可能出现的危害情况。1.4 辨识方法

1.4.1 直接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安全检查表(可以采用《安全性评价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经验法是辨识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辨识人员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为弥补个人判断的不足,常采取专家会议的方式来相互启发、交换意见、集思广益,使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更加细致、具体。

1.4.2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即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的部分方法进行危害辨识。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

1.5 辨识类别

1.5.1 根据本企业及施工现场的特点,将危险源产生的事件或事故分为以下类别: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粉尘、噪声、振动、车辆伤害等。

1.5.2 将活动/产品/服务项目可分为:基础工程、脚手架工程、临

边工程、消防管理、模板工程、钢筋作业、砼作业、装饰装修、油料存放、回访维修、施工用电作业、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及作业、施工电梯、塔吊安装、拆除及作业、电气焊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办公区域、木工机械作业、打桩作业、生活区域管理、管道安装等。

1.6 危险源及风险的辨识更新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新的危险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a 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b 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 c 当发生重大事故或相关方严重抱怨时 d 当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有改变时。2 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关键措施之一,为保证危险源评价的正确合理,对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应遵循系统的思想和方法。

2.1 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评价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的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2.2 风险等级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将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分为重大和一般风险二类。

2.3 风险评价依据 a 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b 危害和事故伤亡的程度、规模; c 发生的频率; d 相关方关注程度; e 财产损失额度; f 公司信誉的影响程度; g 降低风险的难度。 2.4 风险评价方法

2.4.1 定性评价:这种方法是依据以往的数据分析和经验对危险源进行的直观判断。对同一危险源,不同的评价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评

价结果,思想难以统一。但对防治常见危害和多发事故来说,这种方法比较有效。施工现场重点防治的“五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就是在对以往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

2.4.2 定量评价:这种方法是对危险源的构成要进行综合计算,进而确定其风险等级。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各有利弊,施工企业应综合采用,互相补充,综合确定评价结果。当对不同方法所得出的评价结果有疑义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采用高风险值的评价结果。

2.4.3 在严重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不可承受风险。

a 可能造成死亡事故; b 重大以上设备事故; c 可能发生重伤事故; d 会引起停止施工。

2.4.4 在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一般风险。

a 可能造成轻伤事故;

b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3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经过风险评价,判断出重大危险源和一般风险。并对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 基础工程深基坑、隧道、地铁、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设施的倾斜、塌陷、坍塌、爆炸与火灾等意外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等)的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及各种起重吊装工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在搭、拆过程不规范、违章指挥作业;高处作业不规范、违章指挥、作业;施工用电不规范;房屋拆除、爆破工程违反规定作业等;

4、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4.1 制订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针对所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每一项重大危险源都要有控制措施、目标、管理方案、实施部门、检查部门、检查时间。例 重大危险源:大型设备的拆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控制目标:确保无伤亡事故、无设备事故;控制措施:制订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执行管理程序或制度、培训与教育、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等。管理方案:

a、有资质专业公司安装、拆除、加节;

b、编制安装、拆除、加节、移位等专项技术措施,并经相关部门及技术负责人审批;

c、装、拆前须对操作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d、装、拆过程指派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 e、装、拆人员须持有效证上岗,并须体检合格; f、装、拆期间须设置警戒区;

g、按要求设置卸料平台、防护门、通讯装置等;

h、搭设完毕后在自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最后应落实实施部门和检查部门以及完成时间。

4.2 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按照每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进行演练,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4.3 措施及方案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于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我公司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4.3.1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4.3.2 加强安全施工培训教育,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尤其是以事故预防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

4.3.3 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4.3.4 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4.3.5 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重庆文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8月 第三篇:重大危险源辨识

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辨识情况说明

根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公司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按监管协调[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本公司无除危险化学品外其他重大危险源。特此说明。

有限公司(盖章) 2013年 9月30 日

第四篇: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辨识

附件: 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公司内部交流资料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辨识 1、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近年来建筑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装饰行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的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另外建筑工程施工手工劳动的非标准化,使得繁重体力劳动多,而劳动者素质又相对较

低,这些都增加了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2、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

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存在量大面广的危险源现状,根据建筑业的施工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重预防、抓源头、控过程、求实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把预防的关口前移至施工现场,这对改进当前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许多管理缺陷、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并跟踪整改、提高施工现场预防和控制

事故的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类型 3.1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施工生活用危险化学品及压力容器是第一类危险源,人的不安全行为、料机工艺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为第二类危险源。建筑工地绝大部分危险和有害因数属第二类危险源。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类。对危险和有害因数的辨识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评价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数的种类和危险程度,从而找到整改措施来加以治理。

3.2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3.2.1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 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

3.2.2 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

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四口、五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不到位或安全兜网内积存建筑垃圾、人员未配系

的意外。3)电线私拉乱接,直接与金属结构或钢管接触,易发生触电及火灾等意外。4)临建设施拆除时房顶发生整体坍塌,作业人员踏空、踩虚造成伤亡意外。 第五篇:重大危险源辨识论述题

为什么安全生产要强化法律手段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是历史的必然,是人民的呼唤,是中央的决策。

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有许多,但是往往人为忽视安全的重要性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究其根本,在于企业和个人忽略责任,抱以无所谓或者投机取巧的态度,这样不把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放在心上,是造成事故的祸源。因此要通过强化法律手段来达到安全生产目的。

安全生产过程中要强化法律手段,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以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凸现法律的强制力和震慑力,能让企业和个人清楚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二是可以加大对“行政作为”行为法律追究力度,对应当查处的安全问题而不查处,追究渎职、失职和不作为责任。三是可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责任事故。对那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跟不上,事故隐患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的企业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从而督促企业真正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促使其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整治力度。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要强化法律手段迫在眉睫,通过采取以上几个措施便能很好的达到要求。

你是如何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变得较之历史任何一个时期都重要,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没有安全的生产是创造事故的生产,不但会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而且会产生巨大的心理障碍,直接影响生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体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2)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不允许以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4)要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安全第一,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不论在干什么、什么时候都要抓安全,任何事情都要为安全让路。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在所有工作的前边。预防为主就是要重事前控制。认真做好前预想,制定好反事故措施计划、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建立应急求援平台体系,切实做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确保没有安全措施的事不做,没有安全保障的事不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两个环节。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

谈谈安全投入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企业安全经济投入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为控制危险因素,消除事故隐患或危险源,提高作业安全系数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各种资源的总和。生产单位为了生存和发展,用什么样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必要的安全投入来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从而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企业兴衰的关键。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

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而要实现安全生产则需要进行安全投入,通过安全投入来制定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使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种状态。安全投入是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前提,安全投入是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保障从业人员人生安全的重要保障,没有安全投入的生产单位无法或者很难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两者之间构成一个互补的关系,一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则可以降低一些事故发生的概率,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同样为企业减少发生事故所损失的费用,变相的等同于给企业增加了经济效益,又有利于安全投入。

综上所述,安全投入与安全生产是每一个生产企业必须要具备的两个要素,安全生产投入是安全生产的前提,它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如何加强我国的安全法制监督

监管手段就是实施监管执法的办法和措施。按照法律定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就是运用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以此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法律手段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和惩罚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定的行为规范,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对于违法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实现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是要有健全的法制。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工作,对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创新安全监管模式,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而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平稳态势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我国的安全法制监督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一:在加快法制建设方面,要围绕(中国的)《安全生产法》,加快配套法律法规

的制定。比如事故调查条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条例、提高伤亡人员赔偿条例等等。二:要依法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依法取缔非法开采的厂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向公众普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对安全监管监察的执法队伍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效能。三:中国还将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建设力度。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在各行业的行政许可制度中,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体制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什么?安全第一的原则如何体现?

安全和生产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两个方面,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来看待两者的关系。首先,安全和生产都是为了社会与劳动者的利益,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社会化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充分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的需求,是为了社会积累财富,这是符合劳动者的根本利益;而安全是为了保护劳动和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物质财产的价值,这也关系到劳动者的直接利益。安全搞好了,劳动者在良好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可以更好的发挥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的发展;生产发展了,又为进一步改善劳动条件创造了物质基础,使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得到更好的保护。其次,还应看到,安全和生产也会出现暂时的、局部的矛盾。这种矛盾表现在安全工作和生产有时候会在思想观念、时间安排、资金利用、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冲突。综上所述,安全与生产既存在统一性,又有矛盾性。

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第一”,说明了安全工作和生产以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安全第一”就是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要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当生产和其他工作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安全是第一位的,各项工作要服从安全。安全第一就是要求一切经济部门和企业领导重视安全,只有领导重视安全,安全工作才能搞得好。安全第一就是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时时、处处、事事、人人都考虑安全,遵循安全规律,创造安全和谐的生产劳动环境和人际关系。“安全第一”,还须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企业工作好坏的一

项基本指标,作为一项有“否决权”的标准,不安全就不准进行生产。

如何强化“科技兴安”意识,推进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进步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安全生产科技基础薄弱、安全技术落后于生产技术的发展,安全科技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安全是企业管理、科技进步的综合反映,需要科技的支撑。“科技兴安”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最基本出路。企业要采用先进实用的生产技术,推行现代的安全技术,选用高标准的安全装备,追求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化。国家要积极支持安全生产科学理论研究,发展安全科学技术,组织重大安全技术攻关,研究制定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增强科技兴安意识,有助于更好的实现安全生产,有助于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有助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要实现科技兴安,推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进步目标需要国家、地方、企业、个人均应做出自己的努力。一是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努力推行安全生产科技进步。要组织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的工程技术、管理问题开展科研和攻关,并列入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攻关计划。二是跟踪国际安全生产领域科技发展动向,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三是发展和完善安全科技的学科体系,提升安全科技的学术地位,吸引更多的科学家进入安全科技领域。四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科学保障水平,重视企业安全生产的科技应用研究和成果推广,促进安全科学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政府要重视安全科学技术产业政策,建立安全科学技术产业体系。五是促进保险业与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结合,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六是形成安全科技发展的良好的机制和政策环境。七是个人必须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操作规程。综上所述,要实现强化“科技兴安”意识,推进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进步这个目标,就必须通过国家、地方、企业、个人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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