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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经济学-产品组合定价,谁是获益者?

2021-12-22 来源:乌哈旅游
产品组合定价,谁是获益者?

文章背景:华润万家南山欢乐颂店的某牌酸奶,事情的背景是我和一朋友争论该牌酸奶是原味的贵还是草莓味的贵,以此引起了我的好奇,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证实,该牌两种口味的酸奶的价格隔一段时间会做调换,并且长期的有买买二送一的活动,超市的该举措,巧妙的用了经济学中的组合定价,也叫捆绑销售,本文就以该牌酸奶的捆绑销售为例,分析一下产品的组合定价中,厂商和消费者,谁是获益者。

酸奶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商品,因其保鲜时间有限,所以在超市会经常见到奶制品捆绑销售,买一赠一或买二赠一等形式屡见不鲜,一般情况下,赠送的奶制品通常都是临近保质期1-3天的,酸奶搞活动也是阶段性的或者说带有偶然性的。

华润万家的该牌酸奶,经过观察,以下两个方面排除该品为促销: 一、该牌酸奶的卖品和赠品均为同一日期并且均离到期日较远; 二、该牌酸奶长时间不间断的销售形式为买一瓶,和买二送一;

三、该牌酸奶原味和草莓味两种商品定价不同,一高一低,并定期交换价格。 所以,现在认定该牌酸奶的此类销售形式为组合定价,或捆绑销售。 捆绑销售,是营销的一种形式,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品或公司在促销过程中进行合作,以此来扩大它们的影响力,它作为一种新型营销模式,正逐步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和运用。

这种现象很有趣,根据替代效应,价格相近的类似商品存在替代效应,现在以一种作出以下假设原味的酸奶的价格高于草莓味酸奶,在消费者偏好不是特别明显的前提下,理论上,草莓味酸奶的销量会大于原味酸奶的销量,情况如下 酸奶的口味 价格 销量 单位成本

若这样单瓶销售每天的毛利为(4.3-2)*70+(3.5-2)*100=241元 在此价格和成本不变的基础上,超市除了单瓶销售,还推行捆绑销售,假设

原味 4.3元/瓶 70瓶 2元/瓶 草莓味 3.5元/瓶 100瓶 2元/瓶 此时,消费者均选择买组合的,原味和草莓味的酸奶的销量均为0,设两瓶组合装每天可销X组,每一组为两瓶原味和一瓶酸奶口味,情况如下

组合(原味,草莓味) 价格 (2,1) 12.1元 8.6 X组 原味 4.3 4.3 0瓶 草莓味 3.5 3.5 0瓶 原价 捆绑价 销量

此时,要想获得和单瓶销售同样的利润,(8.6-6)X>241,可求得X>92(X为整数) 但是,假设前面单瓶销售时每人只买一瓶,共计有170人次,若条件不变,现在可销售170组,利润是170*(8.6-6)=442元,远超单瓶销售的241元。

由上面的不完全分析可以看出,企业要想获得和之前单瓶销售相同的利润,必须要卖出更多的商品,从一个理性经济学人角度看,这看似并不是一个理性的举动,但如果变一下条件,假设人流量不变,则结论也不同,那么企业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消费者感觉如何呢?

站在企业的角度,首先,该种营销方式适合小品牌,通常情况下,小品牌在成立之初市场份额小,产品不被大众熟知;其次,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更多用户的体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采用捆绑销售,就可以在期初扩大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企业在所在行业的长远发展;最后,企业应该根据自身供给的情况以及消费者需求的情况、消费者心理等多种因素制定产品的组合及定价。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我个人认为我会选择买组合,因为其平均价格低于任一种的口味酸奶的单瓶价格,赠品并不是临期产品,产品保质期还较远,作为一个理性的人,要考虑自身是否有需求及满足自身效用的程度。

站在现实的角度,帕累托认为:如果改变资源的配置已经不可能在不损害任何一个人利益的前提下,而使任何一个人的处境变得比以前要更好,这就意味着社会资源的配置达到了最好状态,实现捆绑各方的“共赢”。

本文只是简单粗糙不成熟地对这种现象的一种情况作了分析,假设变化,结果也会变化,企业在现实中还是要根据企业管理目标,需求供给量,消费者偏好,消费者心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产品的组合定价,以实现捆绑各方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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