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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劳务分包合同

2024-09-06 来源:乌哈旅游
 劳务清包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HT-LWFB-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乙方为 工程的劳务承包人。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甲方在招标书中的要求和乙方在投标书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乙方按合同建筑面积 元/m2作为上缴甲方的劳务管理费。乙方所缴的劳务管理费,不包括各种税金、劳动保险、民工工资及一切相关费用。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 1.5.施工总承包单位: 2.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以下内容:

2.1.施工图纸包含的土建施工内容(具体栋号 ),以及与各专业分承包工程的配合与协调工作;

2.2.主要承包范围: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砌体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贴面工程、抹灰工程、脚手架工程、油漆/涂料工程、文明施工、零星工程、附属工程(平台、台阶、散水、明沟、坡道等);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函等。

2.3.合同主要工作内容详见合同工程量清单(附件)。

3. 承包方式及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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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辅材、包周转材料、包小型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

3.2.本工程采用 建筑面积单价包干 方式计价(建筑面积计算方式见本合同结算方式条款),综合单价 元/m2,综合单价已包含了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所需的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辅材费、模板及排架的材料费用、小型机械设备费、场内外材料装、卸、堆放及转运费、赶工费、加班费、措施费、管理费、施工配合费、机械维修费(不含塔吊、井架)、工程量浮动的风险、利润等。综合单价包干不变,不会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3.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除已包括乙方分包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或费用:

3.3.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和承担的责任费用; 3.3.2.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3.3.3.同其它分部分项(专业)工程的配合、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相互协调以及本工程因图纸设计变更、暂停施工、工序交接、工程验收、自然条件影响等原因,造成乙方人员窝工、机械台班停滞、抢工等费用。

3.3.4.为达到本工程竣工条件,配合总包、监理、甲方进行验收等的费用; 3.3.5.工程现场为施工所需的乙方供应的机械、设备、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领用、保管、二次倒运的全部费用;

4. 工期

4.1.本工程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前完成,总工期 天(已含各类国定假期、雨天、农忙季节)。 4.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获得甲方的认可后,工期顺延。

4.3.总工期提前的,按 元/天奖励(上限 元)。总工期延误的,按 元/天罚款,如延误超过 天的,除上述罚款外,需支付违约金 元/m2;因乙方工期延误,造成总包外脚手架、塔吊延期拆除的,所增加的成本(租赁费、人员工资)由乙方赔偿,以上将罚款,结算款中予以增减。(具体奖罚按实际情况制定)。

4.4.甲方按总包制定的各建筑单体月进度对乙方进行考核,若考核未达到总包施工月进度要求,按建筑单体处以 /次的罚款,并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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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总工期未延误的,则已扣除的罚款在结算时返还一半,如总工期延误的,则在本条款处罚的基础上,另按总工期的违约进行处罚。(本条节点工期需按具体项目的具体控制节点进行修改)

5. 质量及保修

5.1.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工程质量等级未达到要求时,需支付违约金 元/m2,同时,乙方负责返修达到上述标准,其返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质量标准: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浙江省等有关部门的法令、法规。

5.3.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及总包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总包施工管理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保证条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所产生的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酌情处以 元/次的罚款,无正当理由乙方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处以 元/次的罚款。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按双倍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4.本工程保修贰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 安全生产

6.1.标准:确保本工程无重大伤亡事故,如未达到上述标准,需支付违约金 元/m2。

6.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6.3.本工程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附件一)。

6.4.甲方指派专职安全员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服从其监督、指挥。遵守甲方及总包的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必须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6.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等自身过失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和损失。

7. 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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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文明施工目标:达到 (不低于工程所在地标准)。如未达到上述标准,需支付违约金 元/m2。

7.2.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按甲方要求对工人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到室内、外整洁、统一规范。

7.3.乙方必须保持施工现场及宿舍区整洁,无垃圾和污水,并搞好保卫和防火、防盗、防爆、防哄抢工作。乙方不得带女眷和小孩在生活区入住,如发现处以200/人.次的罚款。

7.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料具工具堆放整齐,按甲方文施工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7.5.乙方文明施工工作内容:抓现场材料管理,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理杂物;施工区域当日落地灰当日清,施工区域保持清洁;以及不限于上述可能发生的文明施工工作。如乙方未按要求作好此部分工作,甲方另行安排人员清理,所发生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8. 人员要求及管理

8.1.乙方应安排项目负责人一名,且在场时间不少于22天/月,离开工地需甲方同意,缺勤一天罚款 元,技术员 人,施工员 人,安全员 人,质量员 人,钢筋翻样 人,木工翻样 人,保洁员 人,塔吊指挥2人/台,收料员 人。

以上人员乙方需在进场后一周内配备到位直至完工,并满足现场所需,如达不到此标准,需支付违约金 元/m2。

8.2.甲方现场负责人: 负责本合同的执行 联系方式: 8.3.乙方现场负责人: 负责本合同的执行 联系方式: 8.4.乙方的所有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以索要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总包、监理、甲方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总包、监理、甲方人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如出现上述情况的甲方在电话或其它联络方式向乙方驻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其他相关人员通知,要求其采取措施排除妨碍行为通知后的一小时内,甲方的人员仍未离开继续妨碍的,按每人每小时1000元计算作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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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材料、机械管理

9.1.甲供材料损耗控制: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需按以下原则包消耗:钢筋按1%的损耗量包干;砌块、墙地砖按定额损耗量包干;水泥按1.5%的损耗包干(不含包装损耗);商品砼按1%损耗包干,超耗部分材料甲方按市场价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钢筋按市场价与废料的差价扣除)。同时,甲方现场发现乙方有材料浪费现象的,可以立即通知乙方管理人员到场整改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9.2.甲供材料数量确认:

所有包消耗量的甲供材料进场时,乙方收料员必须签字确认,如发生无故拒签的,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负责人到场处理,并处以 元/次的罚款,同时,拒签批次的材料数量视为乙方已认可。如无故拒签次数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3.乙供材料:

9.3.1.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详见附件

9.3.2.模板材供应:如因乙方模板配备不足或模板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目标的,甲方除按相应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外,还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模板数量及提高模板质量,如乙方拒绝采取措施的,甲方可以代购模板,其费用按市场价值的双倍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9.4.机械、设备:

塔吊(驾驶员甲方负责,信号指挥由乙方负责),井架(操作员乙方负责),750搅拌机,总电箱(1只)由甲方提供,另外所有机械设备、工具等由乙方负责供应,乙方提供的机械及机具详见附件。本工程提供 型号塔吊 台。 9.5.机械保养维修及返还:

塔吊、井架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其余甲供或乙方自备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移交给乙方时,乙方在检查后需签署接收单,接收单一经签署或设备开始实际使用超过3天的,均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性能完好并予以接受。工程结束,乙方需将甲供的机械(塔吊、井架除外)保养后交甲方验收,并办理书面返还交接手续,机械出现损坏的需照价赔偿,零部件老化的需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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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结算方式

10.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 计算建筑面积。 10.2.结算造价:

结算以施工图纸为计算依据:结算总价=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合同扣款+合同奖励+签证 10.3.结算时间:

乙方完成所有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经甲方、总包现场验收合格且乙方退场后,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现场验收书面文件报甲方成本部门,成本部门在收到验收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并与乙方共同签署结算书面文件。 10.4.签证:

10.4.1.下列情况,甲方均不再进行签证补偿:待工的补偿费用;安全文明施工用工及进退场用工;质量缺陷消除;政策性调整及市场价格调整;材料二次转运及项目既定条件下的运输;甲方未认可的用工;现场测量放线;不论何种原因,均不计取机械停置费;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现场清理、整改工作,各阶段验收前所需的突击清理;以及不限于上述可能发生的情况。

10.4.2.特殊情况下的现场签证必须按甲方要求签认后,才被视为有效签证。签证期限规定在一周内,逾期作废。

11. 付款方式

11.1.甲方根据形象进度于每月25日签发当月进度款支付证书,在乙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配合等方面均已达到总包及甲方要求,并经甲方项目部签字认可的情况下,于下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上限60 %(跨年度时,支付至年前完成工程量的 上限80 %); 11.2.主体结构封顶(全部单体)后一周内,支付 元/m2给乙方(不含在月进度款内)。

11.3.装饰工程全部完成,在乙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配合等方面均已达到总包及甲方要求,并签字认可的情况下,支付至全部完成工程量的 %(含本条第2款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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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结算完成后2周内,在甲方资金情况良好的情况下,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11.5.余款分 次,按结算总价的 %每 个月支付一次。 (按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11.6.质保金

12. 工程履约保证金

12.1.本工程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万元,其中工期保证金 万,质量保证金 万,文明施工保证金 万,安全生产保证金 万,甲供材料控制保证金 元,管理班子到位保证金 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万。

12.3.履约保证金需以现金的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12.4.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15天内。

12.5.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罚没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甲方的各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 双方责任

13.1.甲方职责:

13.1.1.提供本工程生活、生产所需的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13.1.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设施,工人宿舍、食堂、厕所;并提供办公室一间。

13.1.3.督促乙方按规定办理有关务工手续。

13.1.4.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3.1.5.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13.1.6.负责与业主、监理、总包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3.1.7.为乙方劳务人员办理民工综合保险,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13.1.8.负责本工程所有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乙方积极配合。

13.1.9.负责场地平面测量控制网及所有建筑物的角点定位测量放样工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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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水准点 1-2个,并对乙方的测量放样工作进行复核。 13.2.乙方职责

13.2.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总包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13.2.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总包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违约金。

13.2.3.按合同要求的管理人员保质保量到位。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并为特殊工种工作人员购买相关的意外保险并承担费用。。 13.2.4.服从甲方和总包的监督、检查、管理;接收甲方和总包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收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3.2.5.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3.2.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提供乙方使用的机具、材料及其他设施。

13.2.7.负责乙方人员的保险费、暂住证等证件、手续的办理,并承担所有所需费用。

13.2.8.乙方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如不按实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后续一切工程款,并扣罚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劳务人员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劳务人员的姓名、工种、工时、计费标准、工资额、及甲方有权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若工程施工中发生任何劳务纠纷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工程款,直接按劳务清单所列各劳务人员的工资汇入其个人账户,乙方并承担纠纷引起的一切后果。 13.2.9.乙方在项目指定的生活区内居住就餐;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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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禁电器(如电炉)将以 元/次处罚;严禁打架斗殴,发现一次将以 元/次对违纪人员所在班组进行处罚,违纪人员请退出场;乙方自行负责宿舍管理工作,遵守项目住宿规定,活动房8人/间,按实际人数分配,多用房间按 元/间乙方向甲方缴费。

13.2.10.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13.2.11.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3.2.12.负责从基础开挖起所有的测量放样工作,并为其他分包单位提供所需的测量基准点(如楼层标高控制线、水平轴线等),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4. 违约、争议

14.1.所有因乙方违约发生的违约金、罚款,甲方可在履约保证金或任何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且无需乙方的签认;

14.2.因乙方违约,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需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清退出施工现场。逾期不退场的,须向甲方支付 元/天的逾期退场违约金,场内设备、材料视为乙方丢弃,任由甲方处理;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于乙方退场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工程质量合格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0 %计算,不合格的不计算。经双方确认后15天内付清。同时没收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14.3.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并结清工程价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15.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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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合同附件:

附件一、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附件二、乙供的材料表、机械、机具、工具表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廉政合同

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络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订立时间:

签订地点:

乙方:(自然人) (若是法人则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络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订立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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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如下:

一、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现场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组织。

二、甲方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三、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班组、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甲方有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1000元不等。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3000~5000元不等。

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人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班组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七、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组要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甲方。同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班组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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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乙方对各班组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甲方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十、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 乙方: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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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表一:乙方提供的材料表

材料名称 绑扎丝 麻袋 乙炔 电焊手套、面罩 安全帽、带 踢脚板 对拉螺杆 材料名称 电焊条 胶管 垫块 油漆刷及辊筒 雨衣、雨靴 工地标识 山形卡 材料名称 铁钉、钢钉 粉笔 塑料筒套、护套 钢丝刷 扣件 木撑 线条

表二:机械、机具、工具

机具名称 350砼搅拌机 钢筋对焊机 木工压刨机 铁锹 钻头 锯片 机具名称 砂浆搅拌机 交、直流电焊机 手提切割机 泥桶 平板振动器 碘钨灯管、灯架二、三级配电箱 机具名称 钢筋切断机 电缆、电线 电钻 线锤 振动棒 机械润滑油、机油

机具名称 钢筋弯曲机 劳动车 电焊钳 刮尺、靠尺 打气筒 平台钢筋运输吊车 机具名称 钢筋调直机 木工圆盘锯 割嘴 钢卷尺 切割片 材料名称 铁丝 双面胶 劳动车 方木 模板 木跳板 材料名称 钢管 氧气 钢锯及锯条 手套 琵琶撑 活动架 第 13 页 共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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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工程项目廉政合同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 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 施工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违反有关规定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办公用房用品等。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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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合同约定以外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违反有关规定的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办公用房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视本工程项目级别可以决定或建议项目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承包相关工程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日常监管由甲、乙双方的监察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实施,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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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清包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 第 16 页 共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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