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二年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
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街道小餐饮行业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按照区委、区政府“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扶优与治劣相结合,消除小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隐患,逐步提升小餐饮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使全街道辖区小餐饮逐步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总目标。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XX街道属于风景旅游景区,餐饮方面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农家乐餐饮企业多,所以我街道的工作重点应集中
在旅游景区开展进行。此外,四所院校周边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地点。
(二)重点问题
无证或不按照法律规定、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原料进货渠道不规范等。
四、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为使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完成,XX街道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宋开颜
副组长:成家川、蒋云、张啸红
组 员:李厚容、康忠勇、黄勇、姜弟国、安琳、余洪群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集中宣传阶段(4月20日—5月10日) 1、工作内容:
(1)XX街道办事处制定工作方案。 (2)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3)建立健全整顿规范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 2、工作措施:
(1)通过村村通广播广泛宣传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2)在各村(居)办公室张贴宣传标语、海报。
(3)于赶集日在人流密集的地区发放小餐饮食品安全 整顿宣传册。
(二)调查摸底培训动员和自查整改阶段(5月11日-5月31日)
1、工作内容:
(1)召开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动员会,印发致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
(2)对无证小餐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3)制定小餐饮分类整治计划和要求,组织小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
2、具体措施:
(1)建立并完善划片包干为主要形式的片区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小组组长及其工作职责和考评机制;
(2)对于无证照单位开展基本信息调查和分类:Ⅰ类即达到许可审查规范的;Ⅱ类可以通过整改达到要求的;Ⅲ类是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不能通过整改达到要求的。
(3)组织开展小餐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及有关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和规范要求的专题培训,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全街道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和规范工作重点和整改
期限及要求,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向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和反映餐饮服务单位的不良行为。
(4)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公示制度,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在餐饮服务单位醒目位臵贴监督公示牌,并以“笑脸、平脸、哭脸”形式注明检查等次和食品安全状况。
(三)整顿规范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工作内容:
(1)鼓励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型餐饮单位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起到示范作用;改造基础条件较差的小型餐饮单位达到基本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2)关停转化达不到基本食品卫生要求的小型餐饮单位,基本消除餐饮业存在的突出食品安全隐患。
(3)通过巡回检查,广泛利用监督检查公示、通报表扬、典型报道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小型餐饮单位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卫生水平。使“良好”或群众满意的餐饮单位比例大幅上升。
2、具体措施:
(1)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开展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群众代表定期评议本辖区内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试点工作。评议结果分为优秀、满意、不满意。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2)典型示范。9月30日以前完成至少一家农家乐餐饮示范店,一家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任务。
(四)总结督查阶段(12月1日-31日)
及时总结工作情况,按时报送信息及工作总结,接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督查、评估,确保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小餐饮整顿和规范工作,发挥好对小餐饮整顿和规范工作对整改工作的牵头作用,做好整改工作的保障工作。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和规范具体标准,对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要做到有安排、有责任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这次整治中,大力开展形式各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要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力宣传报道规范生产、经营的食品企业,同时要曝光违法违规的食品企业。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法制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片区小组及时总结整治成果,在2012年10月15日以前将工作小结上报街道食品
药品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