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县 祥 隆 商 砼 有 限 公 司 混凝土配合比动态管理制度
一、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各原材料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性能要求和用途,按照JGJ/T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规定进行计算,并经试拌试验,根据试验结果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进行调整后确定生产用基准配合比。
二、配合比设计和应用除应符合JGJ/T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外,还应符合与混凝土性能要求及应用有关的,现行有效的,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三、根据本公司常用材料设计试配,确定出普通混凝土的系列配合比备用。系列配合比每年验证复核不得少于两次,均需有原材料试验、试配计算书、经验资料,同时结合快速测定水泥强度,以及有效的原材料和混凝土历史检测数据,对配合比进行确定。
四、混凝土生产用配合比的更换、调整前提和原则: 1、根据气候/环境或季节变化进行变更或调整:
环境气温连续五天日平均温度在5℃以上,开始应用常温配合比;(在基准配合比基础上根据气温的高低变化对混凝土和易性的影响对生产配合比进行微调)
环境气温连续五天日平均温度低于5℃,开始应用冬季施工配合比;(在基准配合比基础上根据环境气温实际变化情况更换适用于-10℃、-15℃或-20℃的环境温度的防冻型泵送剂并实时对配合比进行微调)
2、当原材料品质出现较大波动时(在原材料进场验收标准要求范围内),应根据品质变化情况,经试拌检验后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水泥抗压强度、标稠用水量、粉煤灰需水量比、活性、烧失量、以及外加剂减水率变化等因素导致的预计混凝土强度等性能出现变化的或导致单方混凝土用水量出现较大波动的,为保证混凝土质量,调整胶凝材料用量或掺合料的取代率。
砂、石的细度模数、颗粒级配出现较大波动应及时调整砂率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因砂石含泥量、泥块含量出现较大波动,应调整胶凝材料用量、外加剂用量、等以保证混凝土质量;
④因外加剂减水、坍落度损失控制、以及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调整混凝土流动性或凝结时间的,调整外加剂掺量。
⑤如原材料品种和产地有所变更、必须根据原材料检测结果对配合比依据以上方法和原则进行调整,或在重新设计和试配的前提下,更换配合比。
3、因环境温度暂时波动、运输距离、待料时间、施工方式、施工水平、等因素导致的可能影响到混凝土施工结构质量的情况,或为保证特殊施工方式和要求能顺利进行的情况,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及时对配合比进行相应微整。
五、根据阶段性的混凝土性能统计数据,对配合比进行基于兼顾性能质量和成本的进一步下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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