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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

2020-08-28 来源:乌哈旅游
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员工、劳务协议工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

2.3所有奖惩单,均需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由行政人事部实施。 2.4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行政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

3.1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

3.2奖励的种类:

3.2.1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

A.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B.所在团队或个人被评为公司优秀团队或个人者;

C.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省成本成效者; D.一贯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廉洁奉公,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突出

者;

F.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G.其它突出成绩者。

3.2.2.晋级: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公司员工,可晋级。

B.具备丰富业务或管理经验,对业务有特殊贡献,或使成本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能担当重任

D.按考核制度应予以晋级者;

3.3 奖励的标准:

3.3.1嘉奖:一次性奖励100-500元,同时公告表扬。

4.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4.1处罚的原则

4.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

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1.2 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

影响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4.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

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4.1.4 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4.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因向有关员工按书面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

作。

4.2 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扣分、批评、警告、辞退等, 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1扣分

根据公司和所在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予行政扣分。 4.2.2 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行政人事部办理。

A. 累计有4次达到负值者辞退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计 达 18分者;

B. 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C. 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D. 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E. 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F. 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G. 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H. 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 邮件)公司文件的;

I. 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J.

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K. 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 劣影响的;

L. 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M. 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 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O.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P. 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Q. 未经公司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R. 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S. 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T.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U. 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V.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 W. 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Y.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AA. 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BB. 离职时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有严重影响公司业务的行为 CC. 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4.2.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3 处罚申诉

4.3.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3.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行政人事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5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5.奖惩办法

5.1奖励办法

5.1.1员工如获嘉奖、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2处罚办法

5.2.1员工被行政扣分,将按如下被扣的分值由人事部作出相应的处理:

6.附则

6.1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经公司工会讨论通过后公布。

6.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及工会负责共同解释,非经公司工会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 意修改。

6.3本制度2014年12月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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