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协 议
甲方:沈铁锦工集团通辽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
甲方在增建通辽北站至建国线路所联络线工程西辽河特大桥施工,需在河道内挖蓄水池、泥浆池、拆除石笼。现甲方将挖土方任务委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 施工内容:
在河道内挖蓄水池、泥浆池、拆除石笼。
二、施工地点:
增建通辽北站至建国线路所联络线工程西辽河特大桥河道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指定挖掘蓄水池、泥浆池的位置和尺寸大小。
2、如在甲方指定位置损坏地下设施,甲方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蓄水池、泥浆池、石笼开挖施工。
2、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和地点完成蓄水池、泥浆池、石笼开挖施工。
五、劳动报酬:按照3.5元/m3计价,施工完毕后,由甲方技术人员出完工证,通过银行结帐。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后自行失效。施工中发生本协议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锦州铁路运输法庭仲裁解决。
甲方:沈铁锦工集团通辽工程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2003年 6月7 日
完 工 证
现乙方已经全部完成蓄水池开挖任务,达到甲方要求,共计完成土方开挖1300m3,
现甲方给乙方结算如下:
1、 1390m3×3.5元=4865元
2、 挖泥浆池、拆除石笼共用两台班:
2台班×2400元/台班=4800元。
合计:甲方支付给乙方9665元
甲方:沈铁锦工集团通辽工程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
技术:
200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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