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4.1-4.2两天
具体时间及科目:4.1 上午:9:00—10:30 语文
下午:14:00—15:30物理
16:00—17:50化学
4.2 上午:9:00—10:30 数学
下午:14:00—15:30英语
16:00—17:50政史
注意:监考教师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
2.考试口令表:(肖勇)按照考试铃声按时通知,可以提前设置好。
组织学习口令表。
二、监考要求:
1.学习监考员职责:(附监考员职责表)
2.注意事项:
(1)按照监考员职责认真履行好监考教师职责。
(2)启封试卷袋时,要注意内舌不能割断,试卷袋启封不能割倒了。(演示如何操作)
(3)分发试卷后,副监考要逐一检查学生的学校、姓名、考号的填写是否完整和正确。
(4)考试结束后,注意收取试卷的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其次草稿纸也必须收起来,打包,存档。所以考试结束后不能让学生带走草稿纸。
(5)装订试卷时,监考教师应认真检查试卷的顺序,并交给考室督查人员检查合格后再装订,装订结束后交督查人员复查无误后装入试卷袋。
(6)各考室工具袋由副监考保管,每天考试结束后请将工具袋交回考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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