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内容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由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以及《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构成的新的会计准则,并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中央及国有企业在2008年年底之前全面施行。新的会计准则在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计量、核算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本文从固定资产的定义、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固定资产的处置四方面来比较新旧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核算的相关处理,来研究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核算造成的影响并分析其成因,进而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期加强对固定资产核算的管理。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旧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 核算
The New Business Accounting Standards Impact the Accounting
of Fixed Assets
Abstract: February 15, 2006,Ministry of Finance issued The New Business Accounting Standard,the standard is consisted by a basic accounting standards, 38 specific criteria, and \"Application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Guide \2007 began to implement, central an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before the end of 2008, full implementation.The New Business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pared with the old one have some differents on the definition of fixed assets, measurement, accounting and so on.This paper through compared the definition of fixed assets, the initial measurement, subsequent measurement and disposal of fixed assets in four areas to find out the old and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related to accounting treatment of fixed assets, to study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on the impact of fixed asset accounting and analysis of its causes, To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fixed assets accounting.
Keywords: The New Business Accounting Standards;The Old Business Accounting Standards;fixed assets;accounting
目 录
一、引言 „„„„„„„„„„„„„„„„„„„„„„„„„„„„„„„1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1 (三)研究观点和方法„„„„„„„„„„„„„„„„„„„„„„„„„„2 二、新旧固定资产准则的比较„„„„„„„„„„„„„„„„„„„„„2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方面„„„„„„„„„„„„„„„„„„„„„„„2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方面„„„„„„„„„„„„„„„„„„„„„„2 (三)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方面„„„„„„„„„„„„„„„„„„„„„„2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方面„„„„„„„„„„„„„„„„„„„„„„„„3 三、新准则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3 (一)企业可自行确定固定资产标准„„„„„„„„„„„„„„„„„„„„3 (二)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取得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足„„„„„„„„„„4 (三)新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影响利润„„„„„„„„„„„„„„„„„4 (四)新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相关核算影响企业现金流量„„„„„„„„„„„5 (五)折现率的确定存在一定难度„„„„„„„„„„„„„„„„„„„„5 四、加强固定资产核算的建议„„„„„„„„„„„„„„„„5 (一)改善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5 (二)改进和完善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规定„„„„„„„„„„„„„„5 (三)提高会计职业人员的素质水平„„„„„„„„„„„„„„„„„„„6 (四)制定固定资产准则的相关细则„„„„„„„„„„„„„„„„„„„„6 五、结束语„„„„„„„„„„„„„„„„„„„„„„„„„„„„„„„6 注释„„„„„„„„„„„„„„„„„„„„„„„„„„„„„„„„7 参考文献„„„„„„„„„„„„„„„„„„„„„„„„„„„„„„„„7
一、引言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及相关的应用指南,新会计准则的建立体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增强了会计准则的可理解性及可操作性。其中,针对固定资产的第四号文件在其内容和核算方式上都与旧的会计准则有较大的变化,新固定资产准则在对固定资产的定义、确认条件、初始计量、后续计量等方面进行了更改和完善。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较大、所占资金比重较大,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正确,不仅影响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信息,而且对利润表也造成影响。准确认识并掌握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有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核算水平,正确处理相关账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更准确、更合理的财务信息。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新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已实现了与国际的接轨,然而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等方面的因素,对会计准则的研究与国际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这些差距首先体现在数量上,国际会计准则已比较完善,现已制定41项,美国会计准则更是多达100多项,而我国目前只有38项具体准则,很明显的看到,新会计准则在内容上还是不够完备的;其次,在会计准则的功能上,我国还赋予了会计准则一些规范企业行为的功能,但是会计准则应当只是让企业管理层及投资者通过阅读财务报表,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我国对会计准则功能的附加无疑会影响会计准则的实施;再次,在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时间上,我国会计准则明确实施日期为2007年1月1日,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主体应当对2005年1月1日及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采用本准则,鼓励提前采用”,从会计准则实施的时间来看,我国会计准则明显晚于国际会计准则,这说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的承接性还远远不够。另外,我国固定资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下简称IA S16)在内容上还存在很多差异,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的定义。我国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同时具有以下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IA S16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项目“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行政管理而持有的,预期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我国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有形资产,而国际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有形项目。从定义上看,我国对于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国际准则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国际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比较充分和具体,我国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则比较明确和有条理。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我国和国际会计准则都提到固定资产的最初计量按成本计量,但在成本的构成上略有不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拆卸费、搬移费及场地使用费,我国固定资产准则不包括这些内容。
3.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提折旧额进行系统摊销;国际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是指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计提折旧额。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方面,我国与国际准则的基本相同,但国际会计准则所指的应折旧的资产比较宽泛。另外,我国会计准则明确要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资产和单独入账的土地除外;国际会计准则没有单独列出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我国会计准则对于折旧范围的明确,便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1
4.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我国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期间不得回转,而国际会计准则对此的相关规定是可以转回。
(三)研究观点和方法
本文认为虽然新会计准则与旧的会计准则相比有很大的进步,但是通过结合实际业务来看还是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尤其是在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面存在一些漏洞。本文采用归纳总结法,通过对比分析新旧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核算上的差异,研究这些差异对企业、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来寻找一套完善固定资产核算的方法。
二、新旧固定资产准则的比较
与2001年版的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的定义、初始计量、折旧、减值、后续计量及处置、固定资产修理费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一)固定资产定义方面
2001年11月21日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需要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1],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2],新旧两个准则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两方面:
1.删除了单位价值较高的规定。原准则规定生产企业非生产经营用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管理,这一更改给了企业更多的自主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本企业对于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例如,开源集团的下属“物资配送公司”刚刚购买了一批模具,价值2500元,使用年限为3年,按照旧的会计准则,这批模具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来核算,而按照新的会计准则,企业可以在综合考虑这批模具是否好管理,是否分散在不同的场地,是否可以精确盘点等因素来决定这批模具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还是作为费用报销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来核算。
2.对于使用时间的要求发生了变化。新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规定由“使用寿命超过1年”变更为“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就意味着有些资产虽然使用寿命没有超过一年,但只要它跨越了两个会计年度,就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例如,开源集团公司下属的“神豆食品加工厂”2010年6月30日购买了一台设备,按照旧准则的规定,这台设备需要用到2011年6月30日(即使用寿命达到或者超过一年)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而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这台设备只要能用到2010年12月31日,即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方面
在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方面,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最大的变动在于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固定资产原则上应当以原值计价,具体而言,就是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计价。这里所说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方面发生了变化,主要是指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方面:新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公允价值入账,在没有公允价的情况下,才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入账;旧准则中对固定资产初始价值的确定要求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没有强调公允。
(三)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方面
1.固定资产的折旧。新准则规定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然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这一规定扩大了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在旧准则里面,停用的固定资产
2
是不用计提折旧的,但是实际上停用的机器设备也是会老化过时的,新准则考虑了这一情况。此外,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新准则完善了这一规定:虽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企业应当至少每年末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进行测试,以期防范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及其他环境的变化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产生的影响。
2.固定资产的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资产减值》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期间不得回转。而旧准则对于这方面的规定则是:如果有迹象表明据以计提减值准备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则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予以冲回,但是转回的金额不得大于原先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以往的会计处理中,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调节企业利润是不法商人舞弊的常用手段之一:上市公司通过少提减值准备来提高利润水平,例如科龙电器舞弊案便是通过少提减值准备将利润做大;另有些企业在业绩较差的时候多提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转回,造成扭亏为盈的假象来误导投资者。新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转回进行了限制,企业无法像以往那样通过减值准备来人为调节利润,压缩了利润调节空间。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方面
旧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盘盈的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经批准后,将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转销到营业外收入: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贷:营业外收入
而新准则对此的相关规定是固定资产的盘盈应当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相比于旧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为调整利润的可能性,因为固定资产金额相对较大,且有实物形态,由于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盘盈的可能性很小,盘盈原因大部分是由于以前年度少计、漏计,应当作为会计差错来进行处理。、
(五)固定资产修理费方面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我国关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的规定发生了两方面的变化:一是作为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修理费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不再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二是由于修理费用计入发生当期的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成本中不再包含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这一内容。其中关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不再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可以使会计信息更为谨慎,有利于防止会计信息的人为操纵。
三、新准则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任何一个制度的变更势必引发与其相关的业务在处理上的变化,准则的变化,也使相关的会计处理出现了不同,其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可自行确定固定资产标准
新准则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定义比较模糊,删除了旧准则中“单位价值较大”一条,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来确认固定资产,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所拥有的数量较多、价值较低的工具、器具等资
3
产也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但是企业一般不将其做为固定资产核算,而将其做为存货或者低值易耗品来核算,新准则对单位价值的这一更改,一方面增加了准则的适用性、灵活性,给了企业更大的选择空间,使企业能够“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一旦由于会计人员疏忽或判断错误,特别容易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混淆。
另外,很多企业在公司内部规定了固定资产的价值应当在XX元以上,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三一重工规定将固定资产定义为“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需要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这里明确了固定资产的价值,但是又出现了另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三一重工为重工业企业,且需要购买很多模具,这些模具的价值很大,大多在几百万元,有的甚至几千万元,从理论上看,这些模具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应当做为固定资产核算,然而模具的种类、数量都较多,型号复杂,显然不方便盘点及管理,有的甚至存放在供应商处,这么大的金额做为费用又影响企业利润,做为固定资产又难以管理,由此可见,固定资产的定义模糊给资产的核算带来一定影响。
(二)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取得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足
所谓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易和负债清偿的金额。新准则强调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按照公允价值入账,没有公允价值的才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比较重视公允价值的运用,此次对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修订,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正在努力与国际接轨。公允价值不但能体现一定时点上资产的价值,而且可以真实地反映资产能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相关配套措施及制度不够完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因而在使用公允价值进行固定资产的处理时,不可避免的受到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公允价值其实“不公允”,甚至有强买强卖的现象,企业可能针对不同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来调节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进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可能成为不法企业操纵利润的有效手段。
(三)新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影响利润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如果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因此停止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再转为固定资产,并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原价、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等,这些规定必然对企业造成一定影响。例如:2010年1月我开源集团公司下属的“神豆食品厂”对自行建造的一条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该生产线原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已使用4年,已提折旧40万元(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假设该生产线改扩建以后,将大大提升生产能力,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改扩建共发生支出60万元,预计能将其使用寿命延长4年,即为14年。因此,其账务处理为: (单位:万元)
1.首先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替换出来 借:在建工程 60 累计折旧 40 贷:固定资产 100 2.发生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60 贷:银行存款 60
4
3.将资本化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120 贷:在建工程 120
假设改造期为1年,那么在这一年中,该生产线没有计提折旧,即少提折旧10万元,相应的,我集团公司2010年的利润增加了10万元,到2011年改造期结束才重新按照新的价值确定折旧额(120/10=120万元),被替换的资产在2010年为企业节省了10万元的成本,如果生产线在建的时间更长,那么对成本的影响更大,从这方面看,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为企业节省了成本,增加了利润。
(四)新准则中对于固定资产的相关核算影响现金流量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捐赠方应当提供相应能够证明资产价值的凭证,在捐赠方未提供任何凭据的情况下,同类或者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入账。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取决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资产可使用年限、折旧率等因素,而对于这些因素企业也只能采取估计的方式来预计,那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年限及折旧率的不同势必会影响每期计提费用的多少,从而影响现金流量表中的相关数据,由此也给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机会。
(五)折现率的确定具有一定的难度
折现率是影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重要因素,其是否能合理确定直接影响到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折现率应当反映当前货币时间价值及相关的风险水平,而对风险水平的确定觉有很强的主观性,在实务中确定折现率具有一定的难度。目前国内机制体制尚不健全,资本市场尚不完善,因此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没有透明的依据,因而,对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缺乏应有的可靠性。
四、加强固定资产核算的相关措施
前文详细描述了新旧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同以及由此给企业带来的一系列影响,下面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参考建议。
(一)改善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1.明确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的定义中,应当明确做为固定资产核算的资产的单位价值。例如,在固定资产定义中规定“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那么价值为500元的模具便不能做为固定资产核算,如果规定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那么上述模具就应当做为固定资产管理。这一价值的明确,将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的界限划分清楚。
2.有些情况需特殊处理。如果按照上述建议对固定资产进行定义,那么诸如办公室的桌、椅等这类虽然价值较低但是使用时间很长的资产便不能做为固定资产核算,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类资产往往也是做为固定资产来核算,个人认为,做为固定资产来核算也更加合理些,所以在固定资产的定义中,应当进一步明确诸如该类资产的核算问题。
另外,对于前文中提到的大额模具的问题,我认为企业会计准则应当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对固定资产的定义进行进一步完善,不要造成在同一个企业中有些模具做为固定资产核算,而有些模具做为费用处理的现象。
综合以上情况,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的规定,我认为应当将下列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具有固定资产形态,具有独立功能并且能够单独入账,能够合理估计使用年限,并且可以进行固定资产的验收、报废等固定资产的处置流程的资产。
5
(二)改进和完善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规定
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迫切要求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中国加入WTO之后,加快了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及全球资本化的脚步,因而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也极为迫切,新会计准则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的,新会计准则绝大部分顺应了国际会计准则,但是我们也不难发现新会计准则中仍然有很多地方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背,例如: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规定“当前期据以计提减值准备的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那么可在前期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之类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由此可见,在固定资产减值的核算处理方面,我国与国际惯例明显相背,这显然不利于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及其与国际的接轨,虽然在以往的实际操作中存在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操纵利润的现象,但是只要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冲回的相关标准及条件,加强对其的审计和监督,严格审批权限及手续,一定能够做得更好。所以我建议恢复旧准则中对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同时建立专门针对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的硬性条件,并加大对这方面的内部稽核及外部审计的力度,确保这一规定的合法执行。
(三)提高会计职业人员的素质水平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再详细、完善的准则最终都是需要由人来执行的,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对固定资产核算的限制,使企业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单位价值等因素进行确定,也给会计工作人员带来了新的、更大的挑战。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及职业水准在准确核算固定资产及报送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我国会计人员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着质的飞跃。然而,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与国际接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当前的要求来说,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以及业务素质偏低,另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法律意识普遍偏低,很多会计人员迫于上级压力从事会计造假工作。因此,必须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录用和在职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等,从源头上加强对固定资产核算的管理和监督。
(四)制定固定资产准则的相关细则
鉴于在实际会计工作中,我们经常会碰到新的问题,依据固定资产准则又找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本人建议财政局制定更详细的实施细则,该细则可以囊括市场中比较大型的行业,结合行业的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使固定资产的核算既科学又合理,使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具有可比性,从而为社会公众及投资者提供更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
1.对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中的资产改造支出及大修理支出,我建议均做为资本化的支出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因为两者在一般的情况下都可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或者效果,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且一般可以增加资产的使用寿命。但是,如果对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失败,则不能将其做为固定资产的成本,而应当将其确认为费用。但新准则下不再考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与企业产品制造或劳务提供的相关性,而将其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我认为是值得商榷。固定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修理费用。尽管在各行业、各企业中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存在着较大差异,但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发生时一次全部计入期间费用带来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其原因有以下几点:(1)、违背了应正确划分成本费用与期间费用的成本核算原则。如为生产特定产品而专用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等,也一概计入期间费用,显然违背了产品或劳务的成本核算原则。(2)、与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的处理不相协调。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规定,将用于生产过
6
程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折旧费用、保险费用以及能耗费用或租赁费用进行对象化,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成本或所提供的劳务成本中,而唯独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被排除在外,发生时不进行对象化而一概作为期间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这显然与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的处理不协调。(3)、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发生时一次全部计入期间费用将导致所计算的产品或劳务成本不能足额反映生产的消耗水平,使成本信息不能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4)、将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全部计入管理费用,不利于企业对成本费用的控制与管理。
2.对于折现率的确定,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来进行处理,可以采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者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来确定固定资产的折现率,以此来准确计量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预计净残值等会计要素。当然,以这些利率为基础来确定折现率时,还应当考虑这些利率是否公允,不公允的当然不能做为确定折现率的基础。
3.对于接受捐赠或者盘盈的固定资产,建议可以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根据新准则的规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以捐赠者提供的能够证明固定资产价值的凭据入账,没有提供凭据的,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入账,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又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建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量,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固定资产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入账;没有账面价值的,可以按照重置成本入账,也可以按照可变现净值入账,或者也可以考虑按照未来现金流量入账,并充分考虑其公允性,其核算尽量符合实际情况。
五、结束语
新会计准则越来越趋近国际惯例,在制定的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我国的特殊国情,因而比旧的会计准则更科学、更合理、能更准确的反应企业的实际情况,它的颁布对国内甚至国际上企业的相关核算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得我们的会计信息逐步成为一种“国际语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财务人员而言也是一次新的挑战,企业应当加强财务信息的透明度,财务人员应当增强自身素质以适应时代的发展,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行业及企业自身的特点进行判断,使准则更深入地融入到本企业的业务流程及管理实务当中,进一步加强企业资产的质量,正确衡量企业的业绩,保证企业利润的质量。
通过本次论文的反复修改、琢磨并结合“随岗实践”的活动开展, 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我将上述成果应用于实践,开源集团通过实施“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核算”后,在公司内部产生了很好的反响。首先,开源集团通过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减轻了公司的税收负担,至今共减少税收25900元;其次,结合新的会计准则,对以前的“固定资产”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了讨论、总结,并出台了“固定资产相关核算、管理的规定”并下发到开源集团的18个分公司、42个部门。开源集团总办人事部与集团资产会计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个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这样,既规范了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也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7
参考文献:
[1]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国际会计准则2002[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2]Steve Lawrence,International Accounting[M].东北财经出版社,2002(4);
[3]Steve Lawrence,International Accounting,Accounting in the United Kingdom[M].东北财经出版社,1998;
[4]戚明.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利润操纵空间的影响[J]. 山东经济,2007,(2):158-160; [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2006; [8]丁燕红.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若干变化.财会月刊[J].2005(5); [9]李长艳.关于固定资产准则相关问题的探讨[J].生产力研究,2009(24); [10]宋丽丽.新旧固定资产准则的变动分析[J].时代经贸(理论版),2007(1); [11]霍秀梅.解读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四大进步[J].中国工会财会,2006(10); [12]师勇,秦永虎.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解析[J].财会月刊(会计),2006(5); [13]吴巧玲.新旧固定资产准则的差异比较[J].商业会计,2006(6); [14]徐哲峰.浅谈新固定资产准则中的若干变化[J].山东建筑学报,2009(7); [15]刘道德.新旧固定资产准则之比较[J].中国农业会计,2008(2);
[16]王成敬.新旧固定资产准则的差异对企业的影响[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 [17]齐萱.从固定资产减值看新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J].现代会计,2006(4); [18]张宁.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比较[J].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
8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答辩主持人 答辩小组 秘书 教师提问 1. 答 辩 记 录 2. 3. 4. 答 辩 小 组 评 语 答辩 成绩 答辩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 答辩小组 成员 答辩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