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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系统故障现场处置方案

2024-05-24 来源:乌哈旅游
公用系统故障现场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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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预防公共系统故障的发生,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公共系统故障事故,避免或降低因公共系统故障导致多台机组跳闸甚至导致全厂对外停电的恶性事故,进而对电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 避免和减轻因公用系统故障事故对我公司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1.2 编制依据

《中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工作规定》 《公司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公用系统故障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事件特征

2.1 危险性分析及事件类型

水源供水中断及输煤系统异常甚至故障停运等公用系统突发事件,将直接威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可能会造成机组降出力或被迫停运等事故,甚至导致全厂停电的重大设备事故。

公用系统故障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有:水源供水中断、输煤上煤中断、排灰、排渣系统故障、水淹综合水泵房、消防水泵故障跳闸、化学除盐水中断、氢气供给中断、燃油供给中断等。 2.2 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2.2.1 水源供水中断的征兆:供水压力异常波动,管线泄露,雨、大雾、大风天气等。

2.2.2 输煤上煤中断的征兆:输煤上煤系统设备多台故障、锅炉煤仓煤位报警、燃煤库存紧张、输煤系统火灾、煤场煤质差、煤湿等。

2.2.3 排灰、排渣系统故障的征兆:干灰系统输送困难、渣沟堵、捞渣机故障、拉灰外运受阻等。 3

应急组织及职责

3.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发电部主任、主管、设备部主任、主管、值长、当值运行班长、运行人员、点检人员、安监人员 3.2 指挥部人员职责

3.2.1 值长的职责:全面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3.2.2 发电部、设备部主任的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2.3 各专业主管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3.2.4 运行班长、人员的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和故障设备的隔离。 3.2.5 点检人员的职责:及时赶赴现场,了解、分析现场状况,消除设备缺陷。 3.2.6 安监人员的职责: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4

应急处置

4.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4.1.1 公用系统故障突发事件发生后,由运行班长向值长汇报,值长启动应急方案,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部门领导汇报。

4.1.2 该方案由值长宣布启动。

4.1.3 运行人员在值长统一指挥下,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4.1.4 应急处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4.1.5 公用系统故障进一步扩大时启动《全厂停电应急预案》。 4.2 水源供水中断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 水源失电造成供水中断的处置措施

(1) 当在输水管线上有工作时,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线路短路跳闸,水源巡检员要检查输电线路是否

清洁无杂物、有无放电现象,6KV 配电室有无误动开关设备。 (2) 由于运行人员对 6KV 系统误操作造成的单、双回线失电的事故,运行人员应马上查清误操作项目,

尽快恢复运行。

(3) 发生线路跳闸事件时,首先要查清原因,测试线路绝缘合格,做好汇报工作,得值长令后重新

送电,操作时严格按照规程执行,不得擅自操作。

4.2.2 供水中断集控值班员的处置措施

(1) 立即关闭各水塔排污门。

(2) 联系脱硫运行暂停补水或减少补水流量。 (3) 按值长令,逐步恢复6kV、380V厂用电系统。 (4) 将机组负荷降至300MW,减少水塔蒸发量。

(5) 当#1、2机前池水位降至6m时,机组降负荷至60MW时,停运一台循环水泵,做好停机准备,并派专

人密切监视循环水泵压力,当循环水泵入口汽化,压力下降时,立即停机。

(6) 二期小水塔前池水位降至3m时,启动电泵,将机组负荷降至300MW,停止汽泵运行,前池水 位降

至1.5m,停机。

4.3 输煤上煤中断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3.1 输煤上煤系统故障的处置措施

(1) 单路上煤系统中断时,必须加强另一路上煤系统的检查和运行监护等级。 (2) 双路上煤同时中断时,根据煤仓储煤情况及时采取降负荷措施。

(3) 根据设备故障情况,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检修人力、物力,尽快恢复一路设备运行。

(4) 由于燃煤紧张或煤质次造成的上煤中断,由燃料部尽快组织煤源及卸煤工作,启动燃煤紧缺预案及输煤上煤卸煤紧急预案。

4.3.2 输煤上煤系统被水淹的处置措施

(1) 输煤上煤系统发生水淹事故时,必须及时采取可行的非正常上煤措施。

(2) 如上煤设备确已无法投入运行,按照设备故障处置(4.3.1)程序进行处理。 (3) 通知设备部,迅速组织排水及设备处理。 4.3.3 输煤上煤系统火灾的处置措施

(1) 迅速启动输煤上煤系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2) 设备处理程序按照设备处置程序(4.3.1)执行。 4.4 排灰、排渣系统故障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4.1 干灰系统输送困难的处置措施

(1) 严格执行电除尘事故放灰方案。

(2) 控制好二、三、四电场灰斗料位,确保整流变运行正常。 (3) 根据设备故障情况,迅速组织检修处理。 4.4.2 一期脱水仓系统故障瘫痪的处置措施

(1) 当值运行人员停运渣浆泵。

(2) 立即通知项目部启动捞渣机事故排渣。 (3) 根据设备故障情况,迅速组织检修处理。 4.4.3 二期渣仓系统故障瘫痪的处置措施

(1) 当值运行人员停运捞渣机,关闭液压关断门。

(2) 液压关断门关闭,满负荷运行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机组减负荷直至停机。 4.4.4 (3)根据设备故障情况,迅速组织检修处理。 4.4.5 一期渣浆泵房故障瘫痪的处置措施

(1) 运行人组立即组织#1、#2机组事故排渣。 (2) 通知#1、#2机组渣浆泵停止运行。 (3) 立即组织检修单位进行紧急处理。 4.4.6 捞渣机故障瘫痪的处置措施

(1) 处理时间超过一小时,关闭液压关断门。

(2) 液压关断门关闭,满负荷运行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机组减负荷。 (3) 液压关断门关闭期间,当值运行人员做好渣位的监视,及时调整负荷。 (4) 立即组织检修单位进行紧急处理。

4.5 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值长宣布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4.6 事件报告流程

4.6.1 值长向电网调度汇报故障情况(包括机组掉闸情况、开关及保护动作情况,表计指示及光字报警等)、设备损坏情况以及故障设备隔离情况。

4.6.2 事件扩大引发全厂停电后,由安监部向上级主管单位、电监会派出机构汇报事故信息,最迟不超过 1 小时。

4.6.3 事件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件性质、先期处理情况等。 5

注意事项

5.1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从事电气作业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场所,应穿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衣物。

5.2 抢险物资要定期检查、试验,确认完好。备件损坏或数量不足时,及时修复或联系购买。

5.3 应急处置成员在处理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或其他险情应及时将情况上报给应急指挥救援指挥部, 绝不能盲目处理,造成设备损坏事故扩大。

5.4 应急指挥部应合理配置应急资源,积极有效地协调好应急救援工作,尽快恢复公用系统正常运行。 5.5 在公用系统故障后,要特别加强各机组运行参数的监视汇报工作。

5.6 故障系统恢复正常后,各单元运行人员要对各机组主、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设备异常及时通知检修处理。 6

附件

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6.1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无;

6.2 应急救援指挥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6.2.1 应急救援指挥位置:I 期生产会议室 6.2.2 适用的场所

适用的场所 设备 水源系统 水源线路、变压器、泵房、 输煤系统 输煤皮带、斗轮机及其电源。 除渣系统 捞渣机、脱水仓、灰渣泵 除灰系统及管道 电除尘、输灰管道、灰库

6.2.3 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除渣系统、水源、燃料系统:行政楼门前→除渣系统、水源、燃料系统

除灰系统:I期灰控楼→I、II期电除尘、除灰管道、灰库

6.3 相关文件

6.3.1 与现场处置方案相关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主要有:《全厂对外停电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

6.3.2 相关操作规程:《集控运行规程》、《除灰运行规程》、输煤运行规程》、《化水运行规程》、 《设备检修规程》。

其他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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