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布里希与阿恩海姆的设计知觉理论有着相反相成的关系,理清他们之间的复杂关系十分必要。格式塔心理学提倡在完全清晰地、被限制的范围内对艺术作品做出详尽的描述与解释,它是进行装饰艺术史研究的一种相当有力的手段。贡布里希明确反对单一的“格式塔”在所有的历史状况下都是有效的这种说法,秩序感的概念成功地规避了这种整体论的倾向,从而使知觉心理学能够作为一种有效工具真正在装饰理论研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格式塔理论是人对事物认知时一种认知模式,即将对事物的知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认知,格式塔心理学对知觉所进行的一整套心理学研究模式,对装饰设计艺术有着直接的影响。它述及了这样一个观念,即人们的审美观对整体与和谐具有一种基本的要求。简单地说,视觉形象首先是作为统一的整体被认知的,而后才以部分的形式被认知,也就是说,我们先“看见”一个构图的整体,然后才“看见”组成这一构图整体的各个部分。
作为格式塔理论最具代表性的人物阿恩海姆,他以“格式塔(完形) 理论”作为理论支柱,强调知觉趋于简单形式的趋向,以此为基础来研究视觉式样的“图底关系”、“平衡图式”、“结构骨架”和“心物同构”。实现了知觉心理学在设计理论中的成功嫁接。阿恩海姆作为格式塔心理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更加侧重强嗣格
式塔及对整体格式塔的瞬间把握,较少提到秩序,更没有提出秩序感这一理沧命题。因为格式塔心理学派过度依赖简化原则,仅从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人和艺术的心理活动,导致其无视或忽视了社会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对人的活动以及审美行为上的影响,太过强调其事物本身,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周围环境对认知行为的影响,其中周围的环境不仅仅指物理三维中的环境,还包括观察者的文化环境,以及第四维时间概念赋予事物的其他认知属性。
人们对事物信息量大小的判定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事物的意外程度,即是否超出对事物的“预先匹配”。最终我们必须能够说明审美经验方面的一个最基本事实,即审美快感来自于对某种乏味和杂乱之间的图案的观赏。简单的图案难于吸引人的注意力,过于复杂的图案则会使我们的知觉系统负荷过重而停止对它进行观赏。”这就是为什么很容易被感知的图案会让人感到单调、乏味。关于“预先匹配”或“秩序感”的解释,贡布里希是这样说的:“所谓‘预先匹配’就是要形成能够支配我们的预测的内在模式;”又说“: 我把这内在的预测功能叫做秩序感”。其实,“预测的内在模式”与“内在的预测功能”意思相近,“预先匹配”指的就是在知觉活动中的“秩序感”。秩序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规律性,是事物存在、运动、变化、发展的有序性。秩序感,不能单单从字面上理解为人对秩序的感受,它应是建立在人的生物属性基础上的一种心理活动。它包括了感觉和知觉两方面,感觉是指将环境刺激的信息传人脑的手段,知觉则是从刺激汇集的世界中译出有关信息的过程。在贡布里希看来,人的“秩序感”是在其长期的为生存而斗争的进展中发展起来的。在艺术创作或鉴赏的知觉活动中,“秩序感”也遵循“先制作后匹配”的原则。也就是说,先制作最简单的图式,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图式进行修正和矫正,使其由简单趋向复杂,这种解释很好地呈现了装饰设计发展变化的深层动机。
关于秩序感对格式塔的扬弃,一般都认为秩序感对格式塔理论进行认同的同时又完善了自己的理论。格式塔心理学家发现,对于有些不太容易被知觉为简洁规整的“刺激物”来说,我们知觉中占优势的简化倾向,即那种把外物形态改造为完美简洁图形的倾向总是会竭力将其按照“简化原则”(相近、相似及连续性)加以组织、改造或纠正以最大限度的追求内在平衡。我们凭借这一点更加有效和省力的在极短的时问内认识环境,从而为自己的生存活动定向,即确定秩序。贡布里希扬弃了阿派的观点 承认整体认知,视觉的节省等观点,继而发展了对秩序感的认识—— “我认为应该把有机体视为具有能动性的机体,在周围环境中,它的活动不是盲目进行的,而是在它的内在秩序感的指导下进行的。”即,它是有机体外推的结果。格塔心理学提倡在完全清晰地、被限制的范围内对艺术作品做出详
尽的描述与解释,它是进行装饰艺术史研究的一种相当有力的手段。不过同时这种手段的运用也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问题,即将对个体或单独现象的解释扩展到装饰艺术史中的更大的群体、运动和时期,这也正是贡布里希担心的地方,他明确反对单一的\"格式塔\"在所有的历史状况下都是有效的这种说法,秩序感的概念成功地规避了这种整体论的倾向,从而使知觉心理学能够作为一种有效工具真正在装饰理论研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这点而言,贡布里希的贡献良多。
这次作业的目的是为了探讨与以上论述相关的设计思路,从人对事物的认知出发去进行设计,以人的本身为立场对人的审美以及其他认知角度入手,格式塔支持简化主义,明确地提出: 眼、脑作用是一个不断组织、简化、统一的过程,正是通过这一过程,才产生出易于理解、协调的整体。总的来说,人的行为偏向简化完美,人的认知特性本身对事物便有所期待,并不是一尘不变或是完全没有期待,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我们拥有这种“预先匹配”。我们先通过事物与我们“预先匹配”的对比,然后对其进行审美上的判断。不管我们如何去分析规则结构与不规则结构之间的差异,最终我们必须能够说明审美经验方面的一个最基本事实,即审美快感来自于对某种乏味和杂乱之间的图案的观赏,简单的图案难于吸引人的注意力,过于复杂的图案则会使我们的知觉系统负荷过重而停止对它进行观赏。某种意义上来说,太过简单的图案无法无法超出人们的预先匹配,让人觉得平淡,无法感到意外,因此设计时要避免过于的简单,简单到审美上的乏味,另一方面,要避免的设计的太过复杂,大大超过了人本身的秩序感,因设计的太过复杂,使我们的认知系统负荷过大,从而使人感到审美上的无力。
格式塔和秩序感理论都是建立在人对事物感知之上的,在设计时我们应该站在使用者和观赏者的角度进行处理,在设计前我们因先对使用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解,了解他们的意向和他们大众层次上的“预先匹配”
,在设计的时候要秉着由简单到复杂,由复杂再回到简单的思路,不断的对需要设计的事物进行思考,在简单化和复杂化的同时,思索人们对所需设计事物的“预先匹配”,不能太过无味,没有新意,又不能太过复杂,让人一味的审美上的乏力,在格式塔和秩序感的对比中,格式塔崇尚简化主义更注重简单的完美,秩序感更注重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与期待,太过简单会因为无法超出人们的期望,而变的无味。
某种意义上而言这些秩序感是会不断进化的,人遇到超出自己预期的事物时,会觉得新奇,从而对自己的认识产生新的刺激,而这种新的刺激也会作用于认识观,从而在秩序感方向产生新的认知,或是说是人的认知的一种不断完善的方式,作为设计者我们应该接触更多不同的事物,在为不同人群做设计服务的时候,我们才能更好的根据他们的认知观审美观进行设计,作为设计者总的来说我们应该有更全面的“预先匹配”,这样才能在设计时更好地把握其设计简单与复杂的分寸。
简单来讲,在做设计时我们应该考虑使用者的认知与审美,在复杂与简单之间,简单的图形让人们感到轻松舒畅,复杂超出我们预期的图形使人们感到新奇,我们要超出使用者原本的期待,也不因太复杂,使使用者知觉系统负担过重从而无力审视,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人们秩序感于此同时的完善,在简单与复杂之间寻求认知和审美的最佳区间,要根据使用者的心理行为去设计,在了解人们的行为和认知方式才能更好的诠释和完善以人为本的设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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