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做到随叫随到,努力完成工作。
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三、保持车容整洁,车辆机械性能良好,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保养技能,保障日常工作正常用车.
四、每日养成自查、自检的良好习惯,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上报领导,进行检查维修。
五、严格按作业线路出车,私自出车一次罚款100元,超过两次者,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六、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车辆,应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七、负责车辆的维修,做到费用节俭、修理及时。 八、车辆闲置期间,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点。 九、负责停车点卫生保洁工作。
清扫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履行清扫保洁职责,搞好城区所辖主次干道及人行道、集装箱、垃圾桶、果皮箱的清扫、清掏、清洗、保洁与管理工作.
三、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环卫工作质量。 四、加强安全学习,强化安全工作意识,及时发现并排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工作中严格着装环卫标志服。
五、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员的工作安排。
六、顾全大局,服从调度,积极完成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的任务。
环卫职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在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收费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 2、保护单位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3、坚持原则,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保护单位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的有功人员;
4、全年出勤率达100%的;
5、工作认真负责,作业质量达标,全年检查合格率达100%的;
6、在工作中成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
7、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二、处罚
1、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和学习的,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迟到、早退、串岗发现一次扣10元;无故旷工者,
一天扣20元,连续旷工达7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迟到达60分钟以上者视同旷工论处。
3、上岗期间消极怠工,聚众闲谈影响工作的,每人每次扣10元;
4、集体(公益)活动,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0元; 5、上班时间在外干私活者,一次扣20元,若连续发生三次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6、打架斗殴、挑拨是非、行凶闹事、纠缠领导、上访取闹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一次处罚20~50元;
7、职工因事因病休息不请假的,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酒后上岗驾驶车辆或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或经济损失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9、因操作不当或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或经济损失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10、不爱惜、保养车辆,带病作业的,一次处罚司机50元;
11、私自出车或私自携带公共财物的,一次处罚100元;
12、非工作时间,公车未入停放点的,一次扣当班司机50元,若因未入库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当班司机承担。
车辆管理制度
一、各种车辆的管理实行岗位合同制,定人负责,安全
员要随时监督驾驶员检查维修、保养,凡出现车辆安全事故,司机、安全员、主要领导均要负连带责任.
二、各种车辆修理须经主要领导和安全员考核检查后,按月据实核发。若需大修,必须先写出书面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三、加强司机的安全教育和学习,自觉服从安排,讲究职业道德,文明出车,并做到爱惜车辆勤保养,绝对保证车况良好,不允许带病行驶.
四、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依照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五、各种生产车辆未经领导许可,超越工作范围办私事,发现一次,扣司机100元。
六、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者,其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所有车辆必须按时归库,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停放在外,发现一次扣司机50元;确因公和特殊情况报经领导同意后,车辆方可停放在外。
八、所有车辆油耗,实行取卡加油,油卡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一、单位安全员应加强全所的安全管理,拟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月对司机开展安全教育学习一次,进行安全常识的学习,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二、安全员要加强对车辆、垃圾场的安全检查,并建立
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以防事故的发生。
三 、应建立所有车辆进出入管理制度及登记记录,所有车辆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超越范围用车,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个人自负.
四 、凡涉及单位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必须及时检查督办落实,做到全年无大小安全事故.
五 、加强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财务室不要存放现金,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锁好办公桌、柜及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1、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严格按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标准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
2、清扫保洁工应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否则每次扣1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或辞退。
3、清扫保洁严格按照路段核定人员到岗到位,发现不到岗的扣20元。
4、必须坚持“一日两扫、全天保洁”,不按时清扫或清扫不彻底(花扫、漏扫),每次罚清扫保洁工10元。
5、检查时发现清扫的垃圾未及时清除有漏堆现象,扣10元。
6、保洁不彻底,暴露垃圾一处罚清扫工10元,有漂浮物(≥5㎡),扣清扫工10元。
7、道路有淤泥、尘土、大量树叶等一处扣10元.
8、清扫保洁工私自请人打替者,每次罚清扫保洁工10元。
9、清扫保洁的垃圾不按指定的地方倾倒的,责令清除外,每次罚清扫保洁工10元.
10、上班期间垃圾箱着火未及时扑灭,每发现一次罚清扫保洁工10元,直接点燃着扣当事人30元。
11、人行道杂草未及时清理的,扣清扫工10元.
垃圾收运考核标准
1、主街道垃圾点未按规定时间收运完的,每一处扣作业人工资10元;垃圾收运点周围不干净和垃圾桶未复位的,每处扣10元。
2、收运车辆收运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造成垃圾沿街漏撒的每次扣20元.
3、摆放垃圾箱时未设立安全警示牌或者现场无人指挥的,罚款10元。
4、垃圾收运车辆应定期清洗,保持车身整洁干净,车身不洁、污染严重的每车扣10元。
洒水作业考核标准
1、未按规定的线路、时间、地段洒水冲洗街道的,每次扣司机工资10元。
2、作业时未鸣警示音乐的每次扣司机工资10元. 3、服从安排调度,积极配合应急工作,未落实一次扣司
机工资20元;作业不遵守交通规则,发现一次扣司机工资30元.
5、洒水车不得私自外用,否则一次扣司机工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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