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配合施工项目的管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特制订以下制度。 1.罚款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扣帽带,罚20元。 (2)不按要求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罚20元。 (3)擅自使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罚50元。 (4)玩弄消防器材,罚100元。 (5)上班饮酒,罚20元。
(6)赤膊、赤脚、穿拖鞋等,罚20元。 (7)禁止烟火处吸烟,罚50元。
(8)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器设备,罚50元。 (9)聚众赌博、群殴,罚100元。 (10)随地大小便,罚20元。
(11)擅自移动、拆除防护设施、警告牌、标志牌等,罚100元。 (12)其他违反操作规程的相应处罚。 2.奖励
在检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及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消除隐患,积极参与事件的抢救者采取一定金额奖励。
具体执行由工地安全员负责。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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