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驻马店市伟恒泊岸住宅小区项目部 乙方:
甲方将伟恒泊岸5#楼6#楼 外墙漆 工程, 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伟恒泊岸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练江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西南角 第三条 工程内容、涂料品牌、色号:
1、工程内容: 伟恒泊岸5#、6#楼所有需要平涂的部位 2、涂料品牌: 鳄鱼牌外墙漆
3、使用颜色号: 底漆编号为H503 面漆编号为W6020 第四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外墙实量实算 ,以现金结算,包工包料,单价为 20 元/平方米。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由乙方负责将工程造价结算书送交甲方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 合同工期 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 天内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进场施工,有效工期为 日历天。在施工过
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2、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纸、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要按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进行施工,在保质期内外墙不脱皮,外墙漆不褪色。
2、由甲方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评定,使乙方施工的本工程按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腻子施工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70%;窗户安装完毕,外墙漆验收合格交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95%;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满十五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第八条 竣工验收双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按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 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和用电。 2、按第七条款支付乙方进度款。
3、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及内外墙施工技术交底。 4、甲方负责 ,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办理乙方送达的关于工程进度、现场签证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材料进场必须有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资料。
2、严格按甲方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并按外墙涂料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3、乙方委派专人 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并配合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六个百分之百及七个到位。
4、乙方施工用的斗车、电动工具、电动吊篮(含验收检测费)等一切工具自理。
5、负责提供外墙涂料验收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6、乙方在施工时必须配有施工电梯证的司机进行施工。 7、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因使用不合格电动吊篮、无证开施工电梯、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误操作设备等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自己责任,工伤事故费用自理。
8、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9、乙方在施工时注意成品保护,对损坏及涂料污染的成品要进行修复。
10、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合同生效后如有色号更改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为更改造成乙方定货损失的,则要求更改方应按更改色彩油漆内墙工程量造价的50%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属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 壹 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身 份 证: 身 份 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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