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公共行政学形考任务1话题讨论及参考答案
(请同学们在学完第5章后完成本次任务。本次任务为小组讨论形式,请同学们按照要求完成任务。本次任务以25分的成绩计入形成性考核。)
考核内容:围绕“征收公交卡磨损费是否合法”为题进行讨论。
考核要求:
1、教师会提前对同学们进行分组,每组7位左右学生。每个小组设立1名组长,组长可以由教师指定,也可以由小组在讨论前,由小组成员决定。
2、第五周初布置任务,第六周方能开展讨论,每位学生需要提前准备不少于300字的讨论发言提纲。
3、需要确定一名记录员,记录每一位发言者的发言要点。
4、讨论时,组长首先发言,然后自由讨论,讨论要求紧紧围绕讨论题目,不跑题。
5、讨论结束后,由组长汇总各位同学的发言,总结出不少于300字小组讨论的要点及内容。
6、教师根据每一位学生的讨论提纲以及小组讨论的结果给每一位学生评分。
(一) 个人讨论提纲(17.5分),不少于300字
(二) 小组讨论结果(7.5分),不少于300字
参考答案:
答案1:
个人讨论提纲
根据《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提供经营性业务,公交、供水、供气、供电、铁路、邮电、交通等公用性业务的行业或具有行业断性质的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推广使用IC卡所需费用,通过对用户的服务价格补偿,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费用。”为控制发行费用,对不单独收费的IC卡,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押金…·但磨损费不在物价部门定价目录和收费目录范围;磨损费的收取是企业的自主规定,不属于物价部门核定范围。
我认为,公交卡磨损费是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财产利益。按性质,公交卡押金是物权法上dao的质押担保,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公交卡所有权属公交卡公司,押金是市民私人财产,且质押期间产生的革息也归市民。而公交卡公司没有经物价部门批准、在师出无名的情况下,以每月1元磨损费形式将公交卡押金收入自己腰包,明显是侵犯市民的财产权益。
小组讨论结果:
征收公交卡磨损费不合法。首先,收取磨损费并无相关法律依据。尽管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下发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中有为控制发行费用,对不单独收费的IC
卡,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押金,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实行政府审批的IC卡收费,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IC卡工本费核定的规定,但只是明确可收取押金和补发工本费,并未规定磨损费。公交事业属公益事业,公交卡服务并不能任性而为,收取任何费用都须经过法定程序,确定收取的合法性、标准的合理性,实际上,公交卡收取磨损费本质上是企业自行收取的。其次,执行收取磨损费是加重市民责任。再次,严重侵犯了消费者财产利益。
总之,不合法,行政法要求国家机关依法办事,法律没有给的权利不能做。法律没有规定征收公交卡磨损费,行政机关若是征收就是违法行为。
答案2:
《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中有:“为控制发行费用,对不单独收费的IC卡,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押金,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实行政府审批的IC卡收费,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IC卡工本费核定”的规定,但只是明确可收取押金和补发工本费,并未规定磨损费。公交事业属公益事业、公交卡服务并不能任性而为,收取任何费用都须经过法定程序,确定收取的合法性、标准的合理性,实际上,公交卡收取磨损费本质上是企业自行收取的。其次,执行收取磨损费是加重市民责任。在市民办卡时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事实上,公交卡公司并没尽到应尽的法律义务,很多市民只知押金条款不知磨损费条款,无形中限制了市民权利的行便。再次,严重侵犯了消费者财产利益。按性质,公交卡押金是物权法上的质押担保,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公交卡所有权属公交卡公司,押金是市民私人财产。而公交卡公司没有经物价部门批准、在师出无名的情况下,以”磨损费”的形式将公交卡押金收入自己腰包,明显是侵犯市民的财产权益。所以说收取公交卡磨损费是不合法的,应当对“磨损费”予以修改,使公交卡尊重公平消费规则。
答案:3:
以我来看,公交卡收所谓的磨损费根本就名不正言不顺,提供刷卡服务,虽然你们付出了代价,但是人力成本你们却下降了,至少不用配备售票员,仅此就节约了一大笔开支。况且《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中早有明文规定,推广使用IC卡所需费用,通过对用户的服务价格补偿,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费用,可见,南京收取公交卡磨损费的做法毫无法律依据,难以服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